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郑州市部分职位劳动力市场工资和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9.23•【字号】郑人社办〔2024〕317号•【施行日期】2024.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担保物权,就业促进正文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豫财金〔202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有序稳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及条件(一)个人创业贷款对象及条件1.个人创业贷款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以下创业人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持有《就业创业证》并办理就业登记;(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持有《就业创业证》并标识为就业困难的人员,持有《残疾证》的人员;(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持有《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持有《军官转业证书》和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介绍信;(4)刑满释放人员。
持有《刑满释放人员》证明或《就业创业证》;(5)高校毕业生。
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毕业学年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已通过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和注册),大学生村官和毕业学年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身份证明;(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化解钢铁、煤炭、煤电等产能过剩行业工作中涉及企业的分流人员;(7)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返乡创业农民工;(8)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自主创业农民;(9)网络商户。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事业[20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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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事业〔2014〕4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确保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入轨后规范运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办〔2010〕36号)规定精神,现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岗位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凡郑办〔2010〕36号文件规定属于岗位设置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岗位管理制度。
严禁以任何理由规避、推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要通过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一)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进行人事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人员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对还未完成岗位设置的单位,要根据岗位设置政策的要求,抓紧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于2014年上半年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二)空缺岗位是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进行岗位等级变动的前提条件。
事业单位采取公开招聘、人员流动方式补充工作人员,以及工作人员职务晋升、职称申报(评聘分开除外)、工勤技能考核、岗位等级变动等,都应在岗位空缺前提下进行;事业单位补充的工作人员和人员岗位等级晋升以及三类岗位之间转岗聘用的,都应进行岗位等级认定;对不按规定补充的工作人员和进行岗位等级变动的,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予认定岗位等级。
郑州最低工资标准

郑州最低工资标准郑州最低工资标准2022自2022年1月1日起,郑州市区(含上街区)、巩义市、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登封市、中牟县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6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保。
社会保险的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单位缴交的,一部分是个人缴交的。
所以,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领取的工资是可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怎么计算加班工资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13条规定:“平日加点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休息日加班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
”可见,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应当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而不是以包括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在内的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
工资有哪些部分组成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员工工资外收入包括哪些职工工资外收入是指职工在工资总额以外从本单位内及单位外得到的各种现实和实物。
职工工资外收入主要包括:1、保险福利费用:指各单位在工资总额以外实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个人的劳动保险和保险福利。
包括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各种非工资性补贴、实行医疗制度改革的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医疗费等。
2、劳动保护费用:指职工从单位得到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解毒剂、清凉饮料、夏季冷饮费等等。
关于增加工资的请示范文

关于增加工资的请示范文弟一篇公司领导:本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为充分调动机关广大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
针对现行新员工工资偏低,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特请求对公司新员工现行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一、调整原因1、目前机关劳务派遣制员工中共有40余种工作岗位(工种),20 种工资标准。
其中28种工资标准在1200-2200元之间(税前),实际收入在930-1800元之间(除去个人所缴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个税)。
将这20种工资标准与郑州市20xx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作对比,其中与工资指导价中同一岗位或相近岗位差距过大。
2、根据郑州市统计局20xx年三月份颁布的20xx年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了解到:经初步核算,全年完成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0%;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9.9%;人均消费支出比上年实际增长15.0%;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上涨3%;另外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厅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比例上调及郑州市20xx年月最低标准增幅23%。
3、根据机关新员工的实际情况,员工辞职率增加,招工困难,管理难度加大等多种因素。
二、调整的原则1、兼顾企业、新员工二者利益的原则;2、与同行业同岗位基本平衡的原则;3、充分体现人尽其才、按劳取酬的原则;4、优化设岗、以能定岗、以岗定责、以岗定薪的原则;5、便于操作和执行的原则。
三、调整建议2、建议新员工工资普涨300元/月。
四、附则1、岗位变动①人员的提升和降职;②岗位业绩考核后升岗和降岗;③新进员工的转正。
都应根据试用期表现,客观考核后按其实际岗位的变更,对其工资标准进行相应的变更。
2、对新员工的岗位档次,每年组织一次新员工内部集体评议,优胜劣汰,能上能下,充分激励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妥否,请批示。
弟一篇集团公司董事会:集团公司乘着改革的东风,奋力拼搏,稳健发展,至目前己经成为我县县域经济的强势企业。
为落实靳总提出的“以人为木”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打造“百年金甲“更好地做出贡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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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0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一日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有效的市属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年薪收入水平,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企业负责人是指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报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联系,促进收入分配公正、透明,行为规范;(二)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出资人、企业负责人、职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四)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五)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提倡奉献精神。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近三年生产经营稳定,经济效益良好;(二)企业完成法人治理结构,企业负责人的工作责任、任务和目标明确,与市国资委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且年度考核合格;(三)企业进行内部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年度执行情况及内部分配情况已报市国资委备案;(四)能按时发放职工工资,按规定缴纳国家税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无违规违纪行为;(五)企业内部基础管理规范,财务报表和成本核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已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内部监督及风险控制机制;(六)企业班子团结,实行民主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企业形象或社会评议结果良好,首次申请薪酬管理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单位职称申报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单位职称申报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09.20•【字号】•【施行日期】2024.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单位职称申报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为激励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在县以下基层单位持续推进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结合郑州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实施范围农业、林草、水利、医疗卫生系统的乡镇基层单位和农村中小学。
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倾斜政策(一)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倾斜政策。
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
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
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倾斜政策。
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累计工作25年的执业医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申报乡镇社区副主任医师职称。
对长期扎根在农村基层工作的执业医师,取得中级职称后,继续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的,连续聘任满10年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申报副乡镇社区副主任医师职称;其中申报全科医学专业的,可免高级职称业务考试直接申报。
(三)基层农业、林草、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倾斜政策。
郑州市2021年度部分职业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

90% 55480 72765 110857 116595 105532 100935 101874 103088 127267
49937 27000 28000 42908 32724 30000 27111 48720 66551 38092 33600 35800
59459 33600 33838 46520 39785 36000 33600 67736 77977 65600 50533 49910
73114 99841 133996 97555 90341
序号
职业
47
收银员
48
医药商品购销员
49
其他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
50
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
51
道路货运汽车驾驶员
52
道路运输调度员
53
仓储管理员
54
物流服务师
55
快递员
其他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
56
员
57
前厅服务员
58
客房服务员
59
旅店服务员
职业
企业董事 企业总经理 生产经营部门经理 财务部门经理 行政部门经理 人事部门经理 销售和营销部门经理 采购部门经理 计算机服务部门经理 研究和开发部门经理 餐厅部门经理 其他职能部门经理 其他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 工程测量工程技术人员 机械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机械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通信工程技术人员 计算机软件工程技术人员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程技术人员 电力工程安装工程技术人员 城乡规划工程技术人员 建筑和市政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土木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人员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水生态和江河治理工程技术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项目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监理工程技术人员 工程造价工程技术人员 会计专业人员 审计专业人员 市场营销专业人员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 人力资源服务专业人员 保险核保专业人员 保险理赔专业人员 其他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 文字编辑 后勤管理员 其他办事人员 其他安全和消防人员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本级劳务派遣单位2020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审验结果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本级劳务派遣单位2020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审验结果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本级劳务派遣单位2020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审验结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市本级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核验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1〕134号)要求,结合郑州市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本级各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了核验,现将核验合格单位(第一批)公布如下:郑州鸿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94家劳务派遣单位(名单见附件)年度报告核验合格,可依法依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021年9月30日附件年度报告核验合格的劳务派遣单位(94家,排名不分先后)郑州鸿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国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仁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郑州新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华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赛维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通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弘达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郑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鲁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柯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硕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河南聚如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美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河南途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汇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安之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优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京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橄榄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康之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嘉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问鼎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河南润邦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河南兴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郑州海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全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黄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鑫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铭惠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聚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光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郑州中都人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郑州郑铁轨道装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杞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和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索克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沛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新兰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郑州助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康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快客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卓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蓝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鲸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昌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永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蓝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郑州玉之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中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锦袖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通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合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安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千里达人劳务外包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岂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新机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中联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豫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垣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申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科瑞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佳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焱旭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郑州市拓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盛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郑州飞弘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五建广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鑫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派遣人才有限公司郑州前锦众程华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郑州大数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河南龙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盛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康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郑州启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华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华赢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中智河南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郑州京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全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华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佳美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郑州八方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千里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腾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市众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德诚劳务有限公司郑州川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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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郑州市部分职位劳动力市场工资和部分工种技能型等级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2009)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郑劳社劳资[2009]4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9.06.29
【实施日期】2009.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郑州市部分职位劳动力市场工资和部分工种技能型等
级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郑劳社劳资〔2009〕4号)
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介绍机构及驻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和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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