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司法 (《商法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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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教学课件

《商法学》教学课件
在大陆法系国家,商法学因各国民商分立或民商合一的不同立法模式 也存在差异。
民商合一的国家: 商法学在法学教学体系里仍被整体归入民法教学中,没有获得独立
的地位。
民商分立的国家: 各国的商法学也在教学体系上存在不同。
三、商法学的历史发展
(一)西方商法学发展概述 英美法系国家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对部门法进行详细划分,商法学仅被作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
商法学
绪论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目录
商法的一般原理 商事主体 商事行为 公司法 非公司企业法 商业银行法与支付法 保险法 证券法 期货交易法 商事信托与投资基金法 破产法
绪论
一、商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商法学的功能 三、商法学的历史发展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法学 五、学习商法学的方法 六、本教材的框架体系与特色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法学
在过去近40年里,中国突破了传统西方国家以私权为核心的商法制度, 构建了适应中国国情的新型商法制度,并在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的同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社会主义商法。
横向对比 纵向对比
与其他 社会主义国家相比
与资本主义国家相 比
与偏重生产贸易的 传统商法相比 与重视法典形式的 传统大陆法系国家 商法相比
中国商法学研究走向繁荣。商法学重新回归全国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 程后,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商法教材的编写和出版大量出现,一大批商法学理论研究著作相继出 版。在商法学者的努力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也于2001年成立,其在推动 中国商法立法、司法、执法和理论研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此,中 国商法学研究走向繁荣。

《公司法》课件.PPT培训讲义

《公司法》课件.PPT培训讲义

• 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个人。董事 、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 户存储。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 人债务提供担保。
•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 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 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 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 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 东共同出资设立。 •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
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有独资公司)。 •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
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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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章程的制定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 》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应当在 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对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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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的出资 • 股东出资的方式
• 关于股东出资义务的规定
• 关于股东出资权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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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登记
• ( 1)公司的设立登记
• (2)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
• (3)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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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 1.公司的设立的概念

《公司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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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 等。
债券的发行与认购
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 筹集资金,投资者可以认 购公司发行的债券。
股份与债券的转让
转让的定义
股份与债券的转让是指股东或债权人将其持有的股份或债券转让给 他人的行为。
转让的方式
协议转让、集中竞价转让等。
转让的限制
公司法对股份与债券的转让做出了一定的限制,如禁止内部人交易、 限制转让时间等。
资本多数决原则
公司的重大决策应当按照股东 的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进行表 决,体现资本多数决的原则。
公司社会责任原则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 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 环境、关爱员工、回馈社会。
02
公司的种类与设立
公司的种类
有限责任公司
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 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有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全…
股东共同制定公 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 立符合有…
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 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 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 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 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 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 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章性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约束力。
例如,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纠纷,通过分析案例了解合同纠纷的常见类型、处理方式 和法律后果。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
例如,公司被指控侵犯他人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通过分析案例了解知识产权侵权 的认定标准、赔偿计算方法和防范措施。
劳动争议案例
例如,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通过分析案例了解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法律依据和 裁决结果。

商法——公司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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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公司的控制关系为标准 ——母公司和子公司
(1)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 (2)子公司必须是完全具备公司法规定的 设立条件和组织机构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 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它自己的债务承担 责任。
3、以公司的国籍为标准 ——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二、公司法的历史沿革 (一)西方公司立法的沿革 西方国家公司立法特点:
我国公司的法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 份有限公司两种
(二)学理分类
1、以公司的内部管辖系统为标准 ——总公司和分公司
(1)分公司不具有公司的组织形式,也无 须按公司设立的要求条件去设立 ; (2)分公司具有经营资格,需要向公司登 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财产责任,财产不 足以抵偿债务时,应由总公司来清偿。
股东风险较大,但股东都可对公司进 行管理并代表公司。
2、两合公司 ——是指由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
股东组成,无限责任股东必须对公司债务 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只以 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的公司。
这是一种由有限责任股东投资于无限
责任股东所经营的企业,只为取得盈利分 配的一种公司形态。
两合公司是大陆法国家公司法规定的
公司形式,在英美法国家一般称有限合伙, 由有限合伙法调整。
3、有限责任公司 ——是指依法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4、股份有限公司
——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 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仅就其所认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所谓财团法人,则是通过设定财产,使其独立取 得权利、承担义务而组成的法人 。

商法学304-PPT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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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章程的失效
公司章程于公司终止时失效。
(三)设立公司过程中的章程约束力及其保障机制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公司章程的对人效力
公司章程的对人效力是指公司章程可以对哪些人产生约束力。
(一)章程对公司的效力 (二)章程对股东的效力 (三)章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效力
高等教育出版社
案例讨论:
【案情】 2019年3月,原告王先生与其他四家单位和两个自然人共同 投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王先生占有的出资比例为 7.25%。2019年1月,王先生离开中国赴澳大利亚留学。同 年8月26日王先生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申请时,公司要求王 先生必须转让将其所持出资份额的80%。经了解,在王先生 到澳大利亚之后,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6月23日公司 召开股东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了该公司的 公司章程修正案,当时人在澳大利亚的王先生未获通知参加 会议。
《商法学》教学课件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三编
公司法
说明: 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设立、活动、解散以及其它 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本编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掌握公司法律专业知识,培 养专业技能,开拓专业视野。 本编教学重点:应放在公司与公司法的基本知识、基 本理论、基本制度上,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 力培养上,运用案例教学,提高学生理解法律与适用 法律的能力。 本编建议学时:46学时。
高等教育出版社
这一在股东会上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增加规定了如下内容:股东 辞去管理职务或被公司辞退时,除非无人认购,否则须转让 其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有有限购买权。但公司设立时的自然 人股东可保留其所持有出资份额的20%,转让价格以转让当 月的账面净资产值计算。 【问题】 现王先生准备诉至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请为王先生提供法律 意见。

商法之公司法(4)42页PPT

商法之公司法(4)42页PPT

45、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 自由发 挥自己 的才能 ,而不 是为了 束缚他 的才能 。—— 罗。 ——德 谟克利 特 67、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 是耽误 了。——裴斯 泰洛齐 68、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 的,只 是一瞬 之间。 ——歌 德 69、懒人无法享受休息之乐。——拉布 克 70、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卢梭
商法之公司法(4)
41、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 罪的法 律,而 是针对 疯狂的 法律。 ——马 克·吐温 42、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 像影子 跟随着 身体一 样。— —贝卡 利亚 43、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 步。— —杰弗 逊 44、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 理。— —托·富 勒

《公司法》精品PPT课件(2024)

《公司法》精品PPT课件(2024)
具有约束力。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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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公司的资本与股份
2024/1/30
11
公司的资本制度
2024/1/30
法定资本制
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次性发行、全部认足或募足,否 则公司不得成立的资本制度。
授权资本制
公司设立时,虽然要在公司章程中确定注册资本总额,但发起人只需认购部分股份,公司 就可正式成立,其余的股份,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证券市场行情再随时发 行的公司资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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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公司的合并、分立与 解散
2024/1/30
15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合并类型
分立类型
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涉及公司资产 、业务、人员等的整合。
包括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通过将公司资 产、业务等分割成两个或多个独立公司来 实现。
合并与分立程序
法律责任
需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签订合并 或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等步骤。
2024/1/30
重整程序
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 重整,法院裁定受理后指定管 理人负责重整期间公司事务。
重整计划
管理人需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 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 过后由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
法律责任
重整期间公司需遵守法律规定 和管理人要求,如违反规定或 重整失败则可能面临破产清算
的风险。
18
折中资本制
介于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之间的一种公司资本制度,它兼顾了两种资本制度的优点, 既保证了公司设立时的资本确定,又能避免公司增资的繁琐程序。
12
股份的发行与转让
股份的发行
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方式。公开发行需要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条件和程序,非公开发行则需要遵守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规 定。

第四章 公司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四章     公司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的其他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二)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 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 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 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二)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 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 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 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 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 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二,收益不同。股票持有人是从公司利润中分取股息、 红利;债券持有人则不论公司是否盈利,都有权依事 先约定的利率计取利息。
第三,承担的风险不同。债券持有人承担的风险相对于 股票持有人要小。
第四,对公司经营管理享有权利不同。债券持有人无权 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而股票持有人则可通过在股东大 会上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 务
第五节 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 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债券与股票都是有价证券,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性质不同。股票表示的是股东权,是股权凭证; 债券表示的是债权,是债权凭证。
1.责任的有限性 2.筹资与经营的公开性 3.股份的等额性 4.公司的资合性
5.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性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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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殊情况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 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8)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 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 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 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股权 (一)股权的概念与种类 概念:狭义的股权,是指股东因向公司出资而享有的权利。广义的股权, 则是对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总称。 种类:
自益权 共益权
固有权 非固有权
单独股东权 少数股东权
(二)股权的行使
• 亲自行使 • 委托代理人行使 ➢是否允许招揽代理权?
(三)股权的确认
股权的确认
隐名出资的 瑕疵出资的 虚假出资的 股权确认 股权确认 股权确认
(二)公司人格的否认
所谓公司人格的否认,又被形象地概括为“揭穿公司的面纱”,是指在 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基于特定事由,否认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使股东对 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基于学理解释,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原则需有股东在客观上存在着滥用公
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 公司人格独立和公司人格否认之间的关系
第二次修订: 2004-8-28
第三次修订: 2005-10-27
第四次修订: 2013-12-28
三、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世界性的经济组织形式,由于各国法律文化及公司法制度 的差异,对公司 概念的表述也不尽一致。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 是指依照我国 《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股东出资组成 的、从事营利性经 营活动的企业法人。
不能成立或导致公司设立无效和撤销。 (四)发起人的责任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须承担资本充实责任。 公司不成立:发起人须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五)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共同制定的,调整公司内 部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它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反映全体股东 共同意思表示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节 股份与股权
一、股份 二、股权
一、股份
第三节 股份与股权
(一)股份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资本分为股份,股份集为资本。
股权特点: 1.不可分性
• 普通股与优先股
2.金额的均等性
• 额面股与无额面股
3.权利上的平等性 4.自由转让性 (二)股份的种类:
• 记名股与无记名股 • 表决权股与无表决权股
公司类型
制定主体
修改主体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股东会
载明事项 《公司法》第25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由发起人制定,并 股东大会 《公司法》第81条 经创立大会通过
六、公司的人格 (一)公司人格的独立
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体现两个方面: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必须 独立于股东之外。
公司有无独立的法人人格,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活动中有无适格的主体。 由于公司是具有独立责任能力的法人,所以在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问 题上所受限制较为严格。一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对象受到限制;二是公司对 外投资、提供担保的表决程序较为严格 。
主要是:1.公司的全部组织关系;2.公司的部分经营关系 由此可见,就性质而言,公司法主要是组织法或主体法。
二、《公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颁布。 公司法的修订:
第一次修订: 1999-12-25
(7)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8)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上市 交易。
四、增资与减资 (一)增资 1.增资的表决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属特别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 过,方能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亦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增资的方式
(10)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 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 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参照无权处分处理。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 (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 院规定的其他场所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 力。 (4)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虚拟 股东
人格 混同
财产 混合
第二节 公司的资本制度
一、公司资本的构成 二、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 三、出资与转让 四、增资与减资
第二节 公司的资本制度 一、公司资本的构成
公司资本专指在公司成立时由章程所确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财
产总额。
公司的资 本构成
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 权
其他
股东出资的禁止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二、《公司法》的制定与修订 三、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四、公司的种类 五、公司的设立 六、公司的人格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一)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公司法的调整对象
商法学
第四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 公司的资本制度 第三节 股份与股权 第四节 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五节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第六节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本章要点
1.掌握公司的基本概念和公司的相关特征,学习公司资本的构成与 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理解公司整个运行机制。 2.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清晰理解,掌握理论 和实践中的相关焦点问题。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公司除特定情况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3.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
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五)股东会决议的种类: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 (六)股东会的议事记录:完备 (七)股东会议的无效与撤销
三、董事会 (一)董事会的概念
概念: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由全体董事组成的行使经营决策和管 理权的公司常设的集体业务执行机关。
授权资本制具有便于公司迅速成立的优点;然而也具有被 欺诈行为利用的可能性,减弱了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法定 资本 制 授权 资本 制 折衷 资本 制
本书认为,我国公司法采用的是法定资本制。
三、出资和转让 (一)出资 1.股东出资方式 世界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立法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1)出资平等主义;(2)出资不平等主义;(3)基本出资制 2.股东出资的缴纳
(二)公司的特征
公司的特征
营利性 社团性 法人性
四、公司的种类 (一)无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两合公司 (二)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三)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 (四)母公司与子公司 (五)总公司与分公司 (六)本国公司、外国公司与跨国公司 (七)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八)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总额应由各股东全部认足,至于出资是否必须一次 缴清,各国立法规定不同。我国公司法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
3、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
• 违约责任 • 差额补足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公司不成立+公司成立)
(二)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转让股权本质上属于处理私权,应当奉行意思自治的原则。公司章程对 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股权的转让除出于股东自愿外,还可能因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而转让。 (6)在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 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出资禁止
劳务
信用
自然人姓 名
商誉
特许经营 权
二、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
经过长期的实践,世界各国已经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三种公 司资本制度,即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中资本制。
• 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的利弊:
法定资本制具有保证公司 资本真实、可靠,防止公司设立 中的欺诈和投机行为,以及有效地保障债权和交易安全等优点; 同时存在公司成立后增资程序繁琐的缺点。
五、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设立的概念
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所进行的一系 列法律行为的总称。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二)公司设立的方式
1.发起设立 2.募集设立
(三)公司设立的效力 :法律后果 一是公司经过设立程序,符合法定条件,被依法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二是公司经过设立程序,但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公司
内涵:1.业务执行机关 2.集体执行机关 3.经营决策的领导机关 4.法定 常设 (二)董事会的职权:对内的经营管理权和对外的业务代表权。
(三)董事会的产生和组成:董事一般应由股东会选任,董事会由 符合条件的董事组成。 (四)董事会会议:普通会议与特别会议 (五)董事的义务和责任
1.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董事对公司的责任 和董事对股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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