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谈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1、谈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的一项社会主义重要政治任务。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深刻领会到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我们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方向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的新概括和新发展,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规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回答,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
我们要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中心,在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中,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为为基础来规范自己,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依法治国”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也是当前国家的基本政策。
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保持清醒地头脑,对于我们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地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地政治方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起着非常重要作用(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的必然要求。
只有坚持了依法治国,才能做到执法为民、公平正义。
法律是为我们每一位公民而设立的,我们都要遵守法律。
做到依法治国,特别是我们得检察部门更应该依据法律治理国家,只有坚持了依法治国才能执法为民,为人民办事也要依据法律,不应该讲情面、讲关系等。
只有做到执法为民、一视同仁才能真正的做到公平正义,我们围绕着这基本内容结合实际的做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切实地做到执法为民、公平正义。
(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新形势下,我们的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任务更加繁重。
人民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整改措施

人民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整改措施九月份以来,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与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针对上阶段查摆出来的执法观念与社施,继续探索完善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围绕“一个核心、一条主线、一项重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牢固树立科学执法观。
结合学习贯彻《党章》、《江泽民文选》、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运用邀请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十二检”会议精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谋划促进工作发展法便民、司法护民的要求,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提高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二、以加强检察基础工作为主线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深化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带动队伍建设的全面加强,坚持提高全流研讨、组织参观学习、开展业务能手评选、举办观摩示范庭等活动,突出集中岗位培训的针对性和。
2、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在去年“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全面清理修订规章动中的随意性,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针对业务运行中发现的尚未能有效解决3、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借鉴现代管理经验,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探索建立健全“三位一体”管制度、廉政信用档案制度、队伍建设分析考评制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措施,巩固具干警的行为和执法办案自觉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三、以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重点促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1、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密切关注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新动向和新变化,以惩治行业性。
同时,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深化警示预防、行业预防、项目预防等各种预防方式,强化预防对策研究2、加快办案进度,依法快捕快诉。
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坚持3、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明确监督重点,完善监督程序,强化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应用,以科技促进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入。
措施贯彻检察长会议精神

措施贯彻检察长会议精神
《贯彻检察长会议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近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和部署。
这些精神将对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工作产生深远影响,需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推进建设法治中国。
为贯彻检察长会议精神,各级检察机关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各级检察机关要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案能力。
第二,全面推进智慧检察建设。
借助互联网和先进技术手段,打造智慧检察平台,提升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第三,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狠抓执法司法工作,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司法公正和公平。
第四,深化改革创新。
根据检察长会议精神,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工作创新模式,提高信息化程度,推动司法改革不断深入。
第五,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合作。
加强横向协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司法秩序。
通过以上措施的贯彻执行,各级检察机关将有力推进法治中国
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正和执法效率,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作出更大贡献。
对检察干警执法理念问题的思考

对检察干警执法理念问题的思考74与济社对检察干警执法理念问题的思考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原则的概括和反映.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保持检察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更要紧密结合实际,克服和纠正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错误观念,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广大检察干警在执法活动中,应自觉坚持和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用正确的执法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重大问题,保证执法工作的正确方向.但是,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存在,主要原因是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观念更新不够,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为此,笔者对检察干警执法理念问题进行分析与思考.?当前检察干警执法理念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检察干警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及其他检察权正确行使的关键,但在执法实践中,检察干警在执法理念方面存在着一些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一)重打击轻保护在执法活动中,一些检察干警认为,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打击是第一位的,保护是第二位的,如果过于强调保障人权,难免会对犯罪打击不力.因此,在执法中人权意识淡薄,重视法律的惩治功能,忽视法律保护人权尤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功能,导致超时审讯,超期羁押,刑讯逼供,变相体罚,滥用强制措施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理由,不惜以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乃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习惯于有罪推定,不该立案的立案,不该批捕的批捕,不该起诉的起诉,从而造成撤案率,不起诉率,无罪判决率居高不下,甚至产生冤假错案.另外,一味强调从重从严,未能把惩治与宽大有机结合起来,忽视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没有从宽从缓处理.(二)重实体轻程序"重实体,轻程序"是造成司法不公,执法不文明的重要原因.一些检察干警认为,只要查清实体问题,案件没有搞错,就是依法办案了,程序对与不对并不重要.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只重视实体处理的正确性,忽视执行程序的合法●覃广雄性,对个别执法环节不按程序办理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真正做到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的有机结合与统一.如单人审讯犯罪嫌疑人,审讯笔录签名时由一个人代签,对鉴定结论及检验报告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变相延长讯问羁押时间,非法取证,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现象,都是重实体,轻程序的具体表现.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时,注重实体审查,忽略程序审查,重在审查是否构成犯罪,但忽视审查侦查,取证程序是否合法,只要证据能证明犯罪事实,对证据内容是否客观真实,来源是否合法有效,有无超出侦查管辖权范围等,则没有认真进行审查.(三)重数量轻质量一些地方及部门在执法活动中,没有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没有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片面追求办案数量,而忽略办案质量.如一些地方受工作评价标准,激励机制和利益驱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片面强调办案数量,办案下指标,搞攀比,给职务犯罪侦查分配办案数量,以致造成有的自侦部门存在仓促立案,超管辖立案,立凑数案,同案分立,先立后撤等忽略办案质量的现象,导致案件退查率,撤案率,不起诉率,无罪判决率偏高,这些都是注重办案数量,忽视办案质量的表现,没有真正做到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有机统一.(四)重口供轻调查一些检察干警在办案工作中,证据意识淡薄,重视案件突破,轻视调查取证,满足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片面追求言词证据,只要嫌疑人作了有罪供述,便认为是大功告成,没有展开深入调查来全面,客观,准确地收集和固定其他证据,导致该收集的不收集,该固定的不固定,或者是注重收集有罪,罪重证据,忽视收集无罪,罪轻证据,造成取证偏差或关键证据灭失.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的一些检察干警在审查案件时,也只注重审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不注重审查物证书证等其他证据,只要犯罪嫌疑人作了有罪供认,便认为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供认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注重审查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及合法性,不善于利用证据锁链证实犯罪,甚至不懂得用物证书证等其他证据推翻口供事实, 一旦犯罪嫌疑人翻供,便陷入被动.(五)重配合轻制约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公,检,法在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但在执法办案的实践中,一些检察干警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认识不清,强调配合,忽视制约,认为这是关系到与犯罪作斗争的立场,态度问题,是形成打击合力的需要.因此,为了搞好关系,照顾面子,对侦查,审判等诉讼环节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怕伤和气,缺乏主动监督的意识和勇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不依法履行甚至放弃法律赋予的把关,监督,纠错的职责,造成配合有余,监督不足,甚至导致错案的发生.特别是有些检察干警错误地认为,法律监督对外不对内,加上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不完善,内部更是只讲配合,不讲制约;强调各司其职,忽略互相制约,如自侦部门的初查,立案,侦查,撤案,采取强制措施,不捕不诉等环节,往往因为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制约而导致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六)重办案轻服务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主动服从于党和国家大局,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检察工作和广大检察干警必须担负的神圣职责,也是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但在执法活动中,一些检察干警存在单纯的办案业务思想,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缺乏大局观念和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善于运用刑事政策指导办案,服务经济建设,存在重打击轻教育预防,重办案轻调解,重监管轻教育改造,重法律效果轻政治社会效果,甚至片面理解或割裂检察工作与大局的关系,把局部工作和利益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整体利益之上,办案不讲方式方法,或搞利益驱动,或搞挂牌保护,特殊保护,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社会经济发展.另外,一些检察人员在执法中,缺乏文明作风和人文关怀精神,综合运用司法手段和职能解决冲突,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消极因素的意识不高,能力不强,导致相关人员滋生怨恨情绪,结果案件一办结,便引发新的问题,甚至引发涉法上访.?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众所周知:理念决定实践,理念指导行动.由于执法观念的偏差,导致检察干警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而产生问题的原因又是多方面的,一些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以致执不好法,办不好案,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业务素质不够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不仅要依法维护国家及公共利益,而且要依法维护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不仅要执法严格,公正,而且要执法规范,文明.但是,一些检察干警法律功底不够扎实,对法律条文理解不够透彻,业务素质与实际工作需要有较大的差距,存在较大的局限性,特别是在思想上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感,固步自封,满足于现状,平时不注重钻研业务,忽视专业知识的更新和充实,致使专业素质一成不变,停步不前,执法办案习惯于老办法,老套路,老经验,从而导致执行法律不当,办案质量不高,效果不好.(二)服务意识不够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目标和要求.但是,一些检察干警没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没有认真落实"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指导方针,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群众观念淡薄,执法作风简单粗暴,对群众冷硬横推,盛气凌人,耍特权,逞威风,不认真处理或者不公正处理群众的司法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以为然,置之度外,甚至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办案,从而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侵害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三)缺乏执法公正意识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是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根本保障,而严格执法的前提是依照基本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开展执法活动,遵循法定程序和司法活动的内在规律.但一些检察干警在执法活动中,由于忽视人权保障,追求办案数量,或受利益驱动,对"法制统一","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律原则认识模糊,习惯于有罪推定,先入为主,疑罪从有,因而执法的随意性较大,缺乏严格执法的意识和公正司法的作风,造成一些案件把握不准,处理不当.而有的则因为缺乏抗干扰的能力,迎合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陋习,无原则服从,进而牺牲法律的严肃性,出现该捕的不捕,该诉的不诉,或不该捕的捕了,不该诉的诉了,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四)执法保障严重滞后由于检察机关现行的人,财,物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的缺陷,特别是经费来源由同级政府负责,而许多地方尤其是基层的财政依然是"吃饭财政"和"人头财政",只能保证检察干警的基本工资,办公办案经费缺口较大,技术装备投入更是严重不足,执法保障无法满足现实司法需求.因此,为了解决检察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地方政府给予政策,检察机关办案所扣押上缴的赃款按一定比例予以返拨.这样,一些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发生偏差,受利益驱动而办案,将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解决办公办案经费上,将办案重点放在追缴赃款赃物上,多立案,多追赃,多扣押,甚至超越管辖权办案,超范围扣押和处理款物,有意增大认定犯罪所得或非法所得数额,以求得经费问题暂时缓解.如某市检察院在初查该市一公司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时,违规扣押,冻结该公司"小金库"的款项380万元,用于解决建设办公楼,宿舍楼经费不足问题.(五)监督管理不到位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切工作的"生命线".但在执法过程中,一些地方对思想政治教育重视不够,工作乏力,效果欠佳,开展各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也是走过场,搞形式,应付了事,不求实效,使得一些检察干警在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和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 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拒腐防变能力下降,没有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导致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观念不正确而不能廉洁执法,把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甚至滥用检察权,以案谋私,权钱交易,办人情案,金钱案和关系案.在监督管理方面,由于各种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对权力的行使缺乏全面有效的监督,给私欲的膨胀有可乘之机;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驱动下,心存侥幸,以权谋私.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有关资料反映,2O01年至2O05 年全区共立案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56件74人. (六)检察人员紧缺由于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的政治经济待遇低,而双重考试7576理体制又造成门槛过高,并过于强调高学历,许多基层检察院缺编问题突出,急需人才难以招录,或者留不住人才,导致检察官陷入青黄不接的境地,有办案资格的检察官越来越少,人少案多的矛盾日益突出,结果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无法保证每一次审讯犯罪嫌疑人均由两名检察官进行,不得不用书记员,法警,其他工作人员替代,或者单人审讯.在办案执法中,一些案件办案周期过长,无法在法定期限内侦结,审结,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单人审讯或由其他人员替代检察员进行审讯等程序不对的做法,除了一些检察干警程序意识淡薄之外,在一定程序上与警力不足有着直接的关系.?解决问恿的对策和建议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入开展,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广大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面临新的考验,解决好检察干警在执法理念层面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客观要求.(一)全面加蟊队伍t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原则,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全面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检察干警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要以优化结构为主线,突出检察职业特点和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吸收人才,从根本上解决缺编严重,警力不足的问题,以免办案因为人手不足而导致程序违法.广大检察干警则要加强自我提高和完善,注重知识的更新和充实,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层次,以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别是要加强对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学习,在学法律,钻业务上花时间,花精力,下功夫,力戒浮澡作风,加深对法律的感悟,理解和把握,不断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夯实法律理论功底,为执好法,办好案奠定基础.另外要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于律己,廉洁从检.(二)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解决执法理念存在的问题,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至关重要.广大检察干警要坚决摒弃和彻底改变陈旧落后的执法观念和错误的办案习惯,认真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罪刑相适,疑罪从无,宽严相济等与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先进司法理念,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并重,配合与制约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特别是要不断强化证据意识,不轻信口供,重视调查取证,重视办案过程,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转变,从"侦查中心论"向"审判中心论"转变,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该收集的证据及时收集并加以固定,并要既重视收集有罪,罪重证据,又要重视收集无罪,罪轻证据,注重证据的关联性,客观性及合法性,确保证据效力,提高证据证明力.(三)蟊化厦务意识坚持执法为民做好检察工作,必须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尊重人民,真心实意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广大检察干警要不断强化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落实"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指导方针,把工作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执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把充分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执法,从人民群众最希望做的事情做起;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案,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件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决克服执法中的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四)坚持执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是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和保证.广大检察干警要自觉树立和落实崇尚法律,平等保护,司法文明,程序正义等现代法治理念,遵守法律规则,认同法律价值,追求法律理想,保护法律秩序,维护法律权威,扞卫法律尊严,严格执行法律.要正确理解和适用国家法律,坚决抵制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防止和纠正因地方,部门利益而破坏法律统一实施的问题.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不分贫富,不分地域,不分职业,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当事人,平等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平等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法律服务.(五)抓好制度落实加蟊监督制约在执法活动中,既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形打击合力,依法惩治各种犯罪,又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切实做到有罪追究,无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特别要紧紧抓住执法违法,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监督意识,突出监重点,强化监督手段,注重监督效果,大胆监督,依法监,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预防和减少执犯罪.一(作者单位:广西容县人民检察院)。
浅谈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思想政治工作

浅谈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思想政治工作[摘要] 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检察官头脑,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检察官的政治业务素质,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科学发展,是新时期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本文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努力探索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律的功能、作用和法律的实施所持有的内心信念和观念,是指导一国法律制度设计和司法、执法、守法实践的思想基础和主导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检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性(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检察政治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
我国正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还不是很完善,在改革发展中产生的一系列观点、观念和国外腐朽思想的不断渗透,必然会在一定时期内产生消极影响,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是否能够得到正确运用,是否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思想政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能保证检察政治工作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的、消极的、落后的思想和行为,正确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政治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界四中全会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对广大检察干警进行持续深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干警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不渝地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大局观念,坚决摒弃传统陈旧的执法观念和习惯做法,牢固树立与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切实履行检察职责

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检察职责[摘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要求。
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必须严格依法,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执法的意识,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键词]法治理念;执法意识;法律监督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推行依法行政。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这一目标,必须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制观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作为检察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检察工作中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检察职责。
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成为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更成为检察工作的行动指南。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以及对敌斗争复杂等众多问题,能否切实而有效地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到我们检察工作实践的始终,这对于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检察机关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检察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检察官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

检察官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作为一名检察官,法治理念的学习对我个人职业发展和工作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我深刻领会到法治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价值和作用。
下面,我将就个人对法治理念的学习心得体会分述如下。
首先,对于检察官来说,法治是我们工作的基石。
作为执法者和法律监督者,我们必须遵守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
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我们才能正当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自己的行动合法、公正、透明。
在实践中,我不断学习、领悟并贯彻法律的平等原则、公正原则、人权保护原则等基本法治理念,注重在工作中始终遵循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保证自己的工作合乎法律、合乎良心。
其次,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的塑造对提高执行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检察官,我们的职责就是为民伸张正义,保护人民利益。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策部署,要求我们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能。
在接触案件、调查取证和办案过程中,我积极培养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思维,注重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理论,运用法律的观念和思维方式来解决问题,不断推进工作的落实和执行,充分发挥法治在司法工作中的导向作用。
再次,法治理念的学习使我更加重视公正、公平和公开原则的具体实践。
作为检察官,我们要保持公正的态度、公平的心态,不能偏袒一方,不能被个人感情和私利所左右。
在实践中,我始终以公平客观的原则来处理案件,不偏不倚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同时,我注重案件的公开、透明性,加强与社会的沟通和互动,倡导参与者、各方当事人的合作和共同努力。
法治理念的学习使我更加明白,公正、公平、公开是法治建设的核心要素,只有做到这三个字,才能使人民对司法信任,使法律得以公正、公平地实施。
此外,法治理念的学习也促使我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
作为检察官,秉持法律的理性和正义,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想想和分析问题,准确判断事情的性质和本质,勇敢、果断地采取适当的行动。
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及配档表_0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11月1日至11月20日
)
要始终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同时,要把整改的重点放在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工作制度体系,在去年专项整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把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和规范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执法工作制度体系。执法工作制度体系建设,要结合执法档案工作和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围绕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信息化体系四个方面进行完善和规范,
此阶段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要紧紧围绕五个专题教育内容,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要从去年专项整改期间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中,进一步清理思想,深挖根源。在排查清理思想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和执法实际,注重发挥正反面典型的教育作用。要积极开展树立典型和案例评析活动,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执法作风上总结经验教训,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及配档表
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按照高检院、省市院和省市县政法委的要求,确保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成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任务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为目标,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有效预防和解决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建设平安xx、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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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党中央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深刻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鲜明地提出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根本上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深入开展好这项教育活动,坚持用正确的执法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于造就一支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法队伍,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我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感到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一定要正确认识并把握好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要抓住指导性强这个特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党在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经验和借鉴我国古代法律化以及世界法治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它鲜明地回答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为加强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是先进的、科学的法治理念。
可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做好政法工作的根本思想武器和行动的指南,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因此,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着眼于指导性强这一特点,切实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在学用结合、学有所为上下功夫,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
是不是学懂了,能不能正确运用指导工作,是检验学习质量的一把尺子。
领会精神、学懂弄通理论是正确指导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理论基础夯的不实,就会在关键时刻犹豫彷徨,左右摇摆,甚至产生种种消极埋怨情绪,也就难以正确的指导工作。
只有养成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切实的而不是表面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而不是彼此脱离的学习风气,在实际上而不是口头上真正掌握了理论,才能始终站稳立场,保持正确的政法工作方向,才能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二是要把握理论性强这个特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概括精辟,论述透彻,有许多重大的理论建树,提出了一系列全新的思想理论观点。
如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服务大局是政法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党的领导是政法干警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等等。
要把握好这些重大理论原则问题,必须重视理论灌输。
如果我们不在深化理解理论上下功夫,就难以展开思路,难以解决理论上的模糊认识。
对理论理解不透,自己“昏昏”,就难以使人“昭昭”。
因此,我们要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切实把理论弄清,学到位,学到家,回到单位后,才能够把本单位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好,引导好,才能把教育活动不断的搞深入,搞扎实。
三是要明白实践性强这个特点。
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性强,我认为,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它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是我们党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法治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实践已证明它是先进的、科学的理念。
从实质上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我们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其次,把实践已经证明的作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立为指导政法工作的思想武器,这标志着我们党在法治理论上的成熟,同时,它给我们也提供了实践的依据。
第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着眼于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
只有运用这一理念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精神指导我们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我们才能不断克服前进道路的种种困难,才能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要使这一理念更好地指导检察工作实践,我们就必须透彻理解好、全面正确地学习好这一思想武器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
下面,我就如何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贯彻落实到检察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中去,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要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在联系实际中树立好的学风。
当前,检察机关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要求,任务是相当艰巨的。
检察工作要让党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关键在抓好队伍,抓好队伍的关键在提高素质,提高素质的关键在持续不断地抓好学习。
学习要有好的学风。
学风好,学习就有成效,学风不好,学习就是一句空话。
在学习问题上,我认为,一是要注重实践。
实践是学习的第一问题。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只有盯着问题学,着眼发展学,联系实际学,才能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学有所为。
学习不仅要注重书本和教材上的知识,也要注重学习丰富的检察工作实践。
向书本学习,不能死抠书本,满足于背词句、记概念,把书本上的东西看作是僵死、不变的教条;向实践学习,要在生动的检察工作实践中总结规律性的认识,多一些对实际问题的理性思考。
无论是在实践中学,还是在书本中学,都不能照搬照抄,简单套用。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一条,就是反对把理念口号化、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
这是我们对待学习的根本态度,也是端正学风的基本要求。
二是要融会贯通。
学习要注重在深钻细研、用心消化、理解实质、掌握精髓上下功夫。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我认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与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结合起。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方法论,是我们改造世界的强大认识工具,是聪明学、智慧学。
唯物的观点,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一分为二的观点,群众的观点,等等,说起都清楚,讲起都明白,用起怎么样?我感到不能简单作结论。
学习哲学的基本观点,关键是提高“用”的本领,“用”到好处的本领。
用到好处,我们就能从形而上学和主观主义中解脱出;用到好处,就能够提高我们的辩证思维能力,提高我们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层次;用到好处,就能够促进我们进一步解决好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问题。
三要言行一致。
学习是为了“武装”自己,而不是为了“包装”自己,把学习停留在口头上、中、体会里,就是不落实在行动上,这与端正学风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
列宁曾讲过一句名言,“一打宣言,不如一个实际行动”;中国有句话,“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可见关键还是看行动。
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让学习进入思想,进入检察工作,指导实践,这才是时代需要的马克思主义学风。
四是要持之以恒。
改进学风要在增强学习的刻苦性、持久性和自觉性上下功夫。
近年,我们在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静不下脑子、耐不住性子、坐不稳身子、心情浮躁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
对待学习,没有一点“挤”劲和“钻”劲是不行的。
学习是为了工作,是为了更好的工作,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到学习上,自觉把学习作为“第一要务”,想在首位,摆在首位,抓在首位,下真功,用实劲,使长劲,做到坚持不懈,通过日积月累,才能厚积薄发。
把学习作为生活的第一需要,把学习作为人生的最大乐趣,视学习为追求,视学习为动力,视学习为生命,在学习中提高自己,在学习中完善自己,检察事业就一定会充满希望,检察队伍就一定能建设得更加坚强。
二、要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在努力改造中加强思想品格修养。
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要抓的工作很多,但对我们检察队伍建设说,最突出的是加强检察干警的思想品格修养,努力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重大问题。
当前,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自觉淡泊名利。
名利人人都会想,欲望人人都会有,关键是如何对待,怎样处理。
处理好了是动力,处理不好是包袱,搞不好会害了自己。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不谋私利、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从业人员的基本准则。
作为一名检察人员,要自觉以工作为重,以事业为重,以检察机关的建设和发展为重,多谋检察机关的名、检察机关的利,少想个人的名、个人的利。
要为检察机关的发展去奋斗,不要为了个人的名和利去争斗。
有了这样的心态,就能修身养性、处事坦然、无私无畏,就会在待遇面前不争、不跑、不要、不闹;就会多些集体主义、少些个人主义,多些团结友谊、少些疙疙瘩瘩。
二是要正确对待权力。
领导是服务,职务是岗位,权利是责任。
“权力是人民给的”,要把自己手中权力所能发挥出的一切效能,最大限度地运用到党的事业上,人民的需要上,检察机关的建设上,而不能用到谋取私利、捞取个人好处上。
从党性锻炼、思想品格修养上讲,要用权干事,用权干净,用权谨慎。
“干事”,就是在其位,谋其政,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干净”,就是要公道正派,特别是在用人上要公、经济上要廉、生活上要俭,堂堂正正做官,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用权;“谨慎”,就是把握住公与私、法与情、对与错、是与非、荣与辱、义与利、得与失等界限,规范自己,节制自己,上下有限,左右有度,方圆有轨。
三要经常自省审视。
古人讲,常照镜才能衣冠正。
要教育广大检察干警在平时的工作中经常审视,经常反省、经常解剖,在审视反省中认识自己,定位自己,修炼自己,提高自己,也就是江泽民同志曾提出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要求。
每一个检察干警都要学会经常想一想、看一看、理一理。
想一想岗位要求是什么,看一看自己的差距有多大,理一理今后怎么办。
这样才能不断清洗灰尘,陶冶心灵,正好衣冠,树好形象。
四是自觉升华境界。
演员进入角色,是一种忘我的艺术境界。
检察干警“忘我”更有特定的内涵。
只有忘我才能超越自我。
“我”是一个载体,也是一个主体,又是一个包袱。
在市场经济、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中,吸引人、诱惑人的东西很多,拉力也很大。
有些东西我们应该得到,也能够得到;有些东西,我们不应该享有,也不能去攫取。
常言道,“无私无畏,无欲则刚”,“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做人要有一个很高的标准,站要往高处站,站在时代的高度;看要往远处看,看到未事业的发展;干要拣重的干,干一番实实在在的事业;修养要修“内功”,修到“忘我”的境界。
三、要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在求真务实中改进工作作风。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次马克思主义的自我教育,只有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中才能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
教育的过程,是运用科学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是通过解决问题实现自我教育的过程。
因此,着力解决在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检验和衡量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志。
对这次教育活动,高检院和省院提出了“贯穿四个结合”、“解决八个方面的问题”、“树立七个意识”、“实现六个进一步目标”的要求,这是我们搞好教育的基本遵循。
要保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我认为,地市级检察机关作为一线指挥部,起着关键的作用,负有重大的责任,必须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求真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