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要内容和标准(1)
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一)

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一)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概述工程测量是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测量成果的质量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合理的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的必要步骤。
检查验收标准1.产品齐全:检查测量数据是否齐全,包括测量数据原始记录、测量数据处理记录、测量成果图件等。
2.数据精度:对于测量数据精度的要求应根据工程类型、精度等级进行确定。
检查数据的精度是否达到要求。
3.数据完整性:检查测量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是否存在漏测、错误测量等情况。
4.文件规范:检查测量成果图件是否规范,包括图幅比例、图样接口、标注文字、符号等。
5.结果符合要求:检查测量成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水准控制点、道路、桥梁、隧道、地下管线等的测量成果。
质量评定标准1.精度要求:根据工程类型和精度等级,分别确定测量成果的精度要求,并进行评定。
2.算法分析:对于不同的测量算法,分别进行分析,评定其适用范围和精度要求。
3.数据交叉检验:对于同一工程的不同测量数据,进行交叉检验,评定其相对误差和绝对误差。
4.工程验收: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对于测量成果进行评价和认可,以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
5.质量管理:在测量过程中,根据质量评定标准,对测量人员和测量过程进行管理,以提高测量成果的质量。
总结制定合理的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测量成果的精度和规范,以满足工程的要求和客户的需求。
实施过程1.制定标准:根据工程类型、精度等级和测量任务的具体要求,制定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
2.检查验收:对测量数据进行检查、审核和验收,确定测量成果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数据评定:对测量数据进行精度评定、算法分析、数据交叉检验等,确定测量成果的精度和质量等级。
4.工程验收:工程验收时,将测量成果作为工程的重要成果之一,对其进行评价和认可,并与已获得的测量成果进行比对和分析。
阶段验收内容及条件

阶段验收1.1 一般规定1.1.1 阶段验收应包括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水电站(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的其他验收。
1.1.2 阶段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
阶段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应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1.1.3 工程建设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时,项目法人应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要求见附录H。
阶段验收审请报告应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转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阶段验收。
1.1.4 阶段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检查已完工程的形象面貌和工程质量;2 检查在建工程的建设情况;3 检查未完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4 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条件;5 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6 鉴定已完工程施工质量;7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8 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
1.1.5 大型工程在阶段验收前,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成立专家组先进行技术预验收。
1.1.6 技术预验收工作可参照8.4 的规定进行。
1.1.7 阶段验收的工作程序可参照8.5.3 的规定进行。
1.1.8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I。
数量按参加验收单位、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各1 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
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由验收主持单位发送有关单位。
1.2 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1.2.1 枢纽工程导(截)流前,应进行导(截)流验收。
1.2.2 导(截)流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 导流工程已基本完成,具备过流条件,投入使用(包括采取措施后)不影响其它后续工程继续施工;2 满足截流要求的水下隐蔽工程已完成;3 截流设计已获批准,截流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作好各项准备工作;4 工程度汛方案已经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落实;5 截流后壅高水位以下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底清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6 有航运功能的河道,碍航问题已得到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验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验收标准房屋验收[1]是指购房者接收房产时必须要求卖方再次陪同实地察验,看是否有所变动,是否按合同要求进行过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质量和水平是否满意,有关文件是否符合、齐全等,都应仔细察验。
只有购房人对房屋进行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领取房屋钥匙,开发商的交付义务才算履行完毕。
房屋验收标准一、入户门检查 1. 检验标准(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5)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 业主如何查验入户门是否符合房屋质量验收标准通常情况下,业主应当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痕,磕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3)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锁孔位置是否正常;(4)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5)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6)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2.5mm以内。
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如门表面轻微的小刮花、碰伤等,严重的有面板开裂、深长的划痕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小问题的损坏可以通过现场修补和补油漆进行修复,严重的损坏可以将门反厂维修;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小于3.5cm)时可以要求反厂锯短处理(注:关于返厂维修和锯短处理的确定一般尽量由物业现场说服业主,一般不随便允诺业主决定,可请地产工程部评判决定);门锁的问题一般会出现在装修使用期间,入发现钥匙可以通用,锁打不开等问题,经过现场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更换。
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

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一、功能验收标准:●产品应满足合同、技术规范及用户需求说明书中所述的所有功能需求。
●所有功能操作应准确无误,无遗漏或异常。
●错误处理功能应正常工作,对误操作或非法操作有明确的提示。
方法:●通过操作手册和用户界面,验证所有功能是否按预期工作。
●对错误处理功能进行专门测试,确保在异常情况下能给出正确的提示。
二、性能验收标准:●产品应满足规定的响应时间、处理速度、存储容量等性能指标。
●在高负载或压力测试下,产品应保持稳定运行,不出现性能瓶颈或资源耗尽。
方法:●使用性能测试工具或脚本,模拟不同负载下的操作,验证产品的性能表现。
●检查产品在高负载或压力测试下的稳定性和资源使用情况。
三、安全性验收标准:●产品应具备一定的安全防护功能,如防病毒、防黑客攻击等。
●用户数据应得到安全保护,不被非法篡改或泄露。
方法:●使用安全测试工具,检查产品的安全防护功能是否有效。
●模拟非法操作,验证产品的数据安全性和容错机制。
四、兼容性验收标准:●产品应与合同或用户需求说明书中指定的软硬件环境兼容。
●与其他相关产品或系统集成的信息交互应准确无误。
方法:●在不同的软硬件环境下安装和运行产品,验证其兼容性。
●与其他相关产品或系统进行实际的数据交换,验证其交互性能。
五、可用性验收标准:●产品界面应友好,易于操作和理解。
●用户培训后应能熟练掌握产品的基本操作和常见问题处理。
方法:●邀请不同背景的用户对产品进行操作,收集反馈,评估其易用性。
●对接受过培训的用户进行测试,确认他们能否熟练使用产品。
六、文档验收标准:●产品应提供完整的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档。
●文档内容应准确详实,易于理解。
方法:●检查提供的文档是否齐全,是否包括安装指南、操作手册等。
●翻阅文档,验证其内容是否准确、详尽,并能指导用户正确安装和使用产品。
综上所述,产品验收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功能、性能、安全性、兼容性、可用性和文档。
在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这些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和验证,以确保产品满足用户需求和使用要求。
一房一验验收标准

一房一验验收标准一、验收背景在房地产项目交付时,房屋购买者需要进行验收。
一房一验验收标准是指对一套房屋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施工标准,同时满足购房者的合理期望和要求。
二、验收标准内容1. 基础设施验收基础设施是房屋正常运作的基石,包括供水、供电、供气、给排水、通风和排烟系统等。
在验收中,需要检查这些设施的安装质量、运作状态和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供水需保证水质清洁、水压稳定;供电需保证线路安全、电能质量稳定;供气需保证燃气管道安全、气压稳定;给排水系统需保证管道畅通、无漏水;通风和排烟系统需保证通风良好、不堵塞。
2. 房屋结构验收房屋的结构是其稳定性和安全性的保证。
在验收中,需要检查房屋的结构构件,包括墙体、梁、柱、楼板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墙体需保证垂直度、水平度和强度;梁、柱需保证形状和强度;楼板需保证平整度和承重能力。
3. 室内装饰验收室内装饰是房屋的面貌和品质的重要体现。
在验收中,需要检查室内装饰的材料选择、施工工艺和装饰效果。
涂料、地板、瓷砖等装饰材料需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施工工艺需保证细致、平整、无明显瑕疵;装饰效果需符合设计要求、色彩搭配合理。
4. 设备设施验收房屋的设备设施是提供生活便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厨卫设备、空调、热水器、消防设备等。
在验收中,需要检查这些设备设施的品质、功能和安装质量。
厨卫设备需保证正常使用、无漏水;空调需保证制冷、制热效果良好;热水器需保证供水稳定、热水温度合适;消防设备需保证功能正常、操作简便。
三、验收程序1. 验收准备购房者需提前预约验收时间,并通知房屋开发商或物业管理方。
验收前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明确验收要求和标准。
2. 验收范围验收范围包括房屋内外的各个部位和设备设施,同时也需要考虑安全因素。
购房者可以按照预先准备的验收表格进行检查,记录问题和缺陷。
3. 验收内容按照前述的验收标准内容,购房者需要逐项检查,对房屋设施的状况进行评估。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一)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一)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引言•编制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
•统一验收标准能够提高工程质量,规范施工行为。
标准的必要性•规范施工质量评定,提高施工单位的责任感和工程质量意识。
•促进施工过程监管,减少施工工程质量问题和纠纷。
•保护工程投资者和使用者的利益,提高社会满意度。
编制原则•依法依规,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综合考虑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建设工程特点。
•突出工程质量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主要内容施工质量验收要求1.基础设施–合理布局,满足工程功能和使用要求。
–基础设施稳定安全,具备抗震、防水等必要性能。
2.结构系统–结构稳定,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3.室内装修–装修符合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
–使用环保材料,保证室内空气质量。
4.给排水系统–给排水设施畅通有效,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要求。
–防水工程合格,避免渗漏现象。
5.电气系统–电气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符合电气线路布置规范,保证用电安全。
6.绿化景观–绿化合理布局,植物选择符合生态环境的要求。
–绿化养护规范,保持良好的景观。
施工质量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2.相关部门组织验收,检查工程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3.验收过程需要现场勘查、材料检测等手段,并形成验收报告。
4.验收报告作为判断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确认验收合格或不合格。
5.不合格工程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验收。
结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标准的制定需要遵守相关原则,考虑工程特点和实用性。
•通过标准的实施,能够提高工程质量,保护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网络工程完工验收标准 (1)

网络工程完工验收标准网络工程完工验收标准一、概述网络工程完工验收标准是确保网络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环节。
本标准规定了网络工程完工验收的流程、标准和要求,以确保项目质量、安全性和性能等方面符合合同及用户需求。
二、硬件设备验收1.设备外观检查:检查设备是否有损坏、变形、变色等现象,以及标签、标识是否清晰、完整。
2.设备性能测试:对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如接口速率、延迟、丢包率等,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3.设备兼容性检查:检查设备与其他设备的兼容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网络连通性测试1.网络设备连接测试:检查网络设备之间的连接是否正常,如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
2.网络连通性测试:使用网络连通性测试工具,如ping、traceroute等,检测网络设备之间的连通性,确保网络畅通无阻。
四、安全性检查1.防火墙设置:检查防火墙规则、策略是否正确,以保护网络安全。
2.入侵检测系统测试:对入侵检测系统进行测试,确保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并阻止非法入侵。
3.安全日志检查:检查系统安全日志,包括操作系统日志、防火墙日志等,以确认系统安全性。
五、软件系统验收1.软件环境检查:检查软件所需的运行环境是否满足要求,如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
2.功能测试:对软件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确保软件功能完善、稳定、可靠。
3.性能测试:对软件系统进行负载测试和压力测试,以确保系统在高负载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行。
六、网络性能测试1.网络带宽测试:使用网络带宽测试工具,如iperf等,检测网络设备的带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2.网络延迟测试:使用网络延迟测试工具,如ping等,检测网络设备的延迟是否符合要求。
3.网络丢包率测试:使用网络丢包率测试工具,如traceroute等,检测网络设备的丢包率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七、文档验收1.技术文档:检查技术文档是否完整、准确,包括设备清单、配置清单、拓扑图等。
2.使用手册:检查使用手册是否清晰易懂,包括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
分户验收内容及验收标准 (1)

墙面、顶棚空鼓
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
小锤轻击检查
墙面、顶棚裂缝
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观察检查
墙面、顶棚表面质量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清晰;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涂料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
观察检查
观察尺量检查
五金件
安装数量齐全,位置正确,活动灵活,安装牢固
观察、手扳检查
门洞最小宽度、高度
最小宽度:公用外门1.20m,户门起居室卧室门0.9m,厨房门0.80m,卫生间门阳台门(单扇)0.70m。最小高度:2.00m。对照设计尺寸,净尺寸=洞口-粉刷厚,允许偏差±5㎜。
钢尺检查
玻璃品种、厚度、标识
观察检查
防水地面渗漏
无渗漏,坡向正确、排水顺畅、无积水。
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蓄水24小时后,观察检查
公共部位
公共楼梯梯段净宽
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住宅,不应小于1m,扶手中心与墙面的水平距离,不得有负偏差。
钢尺检查,每梯段上下各测1点。
公共楼梯平台净宽
≥梯段净宽,且≥1.20m,扶手中心与墙面(含突出物)的水平距离,不得有负偏差。
钢尺检查,每平台测1点
楼梯踏步高宽差
踏步宽度≥0.26m,踏步高度≤0.175m,相邻踏步高度差≤10㎜,每踏步两端宽度差≤10㎜。
钢尺检查,每梯段目测选择偏差较大处,每梯段各测1处
过道高度
过道高度≥2m,不得有负偏差。
激光测距仪检查,每处两侧各测1点
通气管高度
非上人屋面:≥300㎜;上人屋面:≥2m;4m以内有门窗:≥门窗顶600㎜,不得有负偏差,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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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主要内容和标准综合组:1、矿井“六证”或相关批复文件齐全有效。
2、技改矿井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施工作业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
3、“五职”矿长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并持有效证件上岗;高突矿长和水害严重或水文地质条件为复杂的矿井需配备通风或地测副总工程师。
4、按照豫政〔2010〕17号文设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其中采掘、机电、通风等专业每个专业不少于3人、地测专业不少于1人。
6、安全、生产业务科室科长、区队长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数量满足需要,其中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安检员、瓦检员)不少于20人。
7、是否按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回头看”活动,消灭存在的隐患整改欠账。
8、是否制定《煤矿隐患排查责任倒查制度》,并落实到位。
9、按照排查隐患、建档分类、落实整改、全程跟踪、验收销号的步骤,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并建立市、县(市)煤炭管理部门、主体企业和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10、是否建立完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对生产全过程实行风险辨识分析。
11、编制符合实际的矿井年度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按照豫煤安监【2013】140号规定,建立辅助救护组织或辅助救护队,配全救护装备,按规定制定应急应急救援演练计。
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矿用设备器材管理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安全举报制度;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及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
13、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齐全;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完善。
14、按规定制定提取和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制度。
15、矿井配备自救器型号符合规定,数量达到井下作业人员每人1台的要求,并有5%的备用量。
井下从业人员30秒内能熟练佩戴自救器。
17、矿井劳动组织管理规范,不存在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现象;劳动用工符合规定,并为从业人员办理了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8、矿井职工食堂需配备灶具及器皿放置架、餐具消毒柜、冷藏柜等饮食机械设备,设备完好。
19、矿井职工澡堂设有浴池和淋浴,浴池要按时换水,保持水质清洁。
更衣室要配备足够更衣柜(箱),满足日常需要,有专职管理人员。
20、矿井办公楼要达到各科室有足够的办公场所,并配齐电脑、打印机以及必须的办公用品2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熟练,并熟悉矿井基本情况。
22、井上、下各岗位人员能熟练应用“手指口述”法;井下从业人员能掌握井下各类灾害预兆、避灾路线等安全基础知识,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
23、开展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制定有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和目标,有教案、试卷和成绩,建立培训档案;工人经培训合格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
采掘防治水:1、拟复采的采区须由有资质部门编制采区设计,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局审批、验收。
2、生产建设年度计划、季度和月度采掘计划按规定向市局或县局备案,图纸按规定向市局或县局交换。
3、矿井采掘工程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壁式采煤方法,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采煤方法和工艺。
4、煤矿改建、扩建、水平延深、采区接替、系统环节改造以及变更采煤工艺等技改项目,应编制相关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5、矿井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巷道严禁采用木支护。
6、技改矿井剩余工程量有施工计划、措施和安全责任人。
7、采掘工作面回采前、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或补充安全措施,并按规定进行贯彻。
8、矿井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小于30米;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采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
9、巷道净断面能满足通风、行人、运输的需要(主要运输巷、通风巷净高不低于2米,净断面不小于8平方米;采区巷道净高不低于1.8米,净断面不小于5平方米),井下巷道不存在木支护。
10、井下爆破材料库设专人看管、位置设置、支护质量、储存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04、305、306条规定。
11、煤矿应配备测量仪器和制图工具,或与相关技术机构签订测量协议,保证能够及时对井下巷道测量;必须对井下工程进行闭合导线测量。
12、矿井必须进行水文地质详查,编制水文地质报告(明确矿井的充水因素、充水方式、突水点的位置与突水量;老窑、老空的位置、积水量),并由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13、矿井应编制井田水文地质报告,制定防治水专项措施;各项采掘工程在设计施工前,地测部门须按规定的时间分别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
14、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应急救援制度和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等。
15、按规定编制与矿井实际相符的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等。
16、建立有老空、老巷和周边小煤矿积水情况档案资料。
17、开采煤层属于带压开采的,应当制定安全措施,由矿井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批。
18、矿井建立有探放水队伍,探放水钻机不少于2台。
19、矿井工作面采煤前和在受水害威胁的区域掘进前,应编制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制定水害防范措施。
20、采掘工作面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探放水设计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第93、94条。
21、矿井应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第58-60条要求,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备的水泵、排水管路和配电设备和水仓,确保矿井能够正常排水。
2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其它突水淹井危险的采掘区域,在附近设置防水闸门,不具备设置的,应制定防突水措施,经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批。
23、采掘工程平面图标注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探水线及探水警戒线。
24、编制切合矿井实际的防治水措施和雨季防汛措施,防汛物资配备齐全。
25、矿井对水害进行预测预报,水害预测预报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26、矿井排水系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雨季前对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全面检修、检测,进行联合试运转;对水仓、沉淀池和水沟及时进行清理等。
机电运输1、矿井实现双回路供电,供电线路无重大安全隐患,供电能力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中央和采区变电所、主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主通风机房、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大型(主要)设备供电可靠并实现双回路供电。
3、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井下在用电气设备无失爆现象。
4、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过流、漏电等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5、井下电气设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产品;井下电缆的选用、悬挂、连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
6、主提升绞车、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等大型(主要)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查和检测,并取得准运证。
7、提升钢丝绳、容器、平衡绳、罐道的使用、检查、更换符合规定;罐笼防坠器按规定进行试验,并有合格的检测检验试验报告。
8、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提升机、信号、钢丝绳、连接装置等必须符合规定,并按要求测试,有合格的测试报告;倾斜井(巷)使用串车提升时“一坡三档”设施齐全,装设可靠的防跑车装置。
9、带式输送机、平巷机车运输安全保护和设施齐全有效;10、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每隔50米设1处沿线急停装置,终端设过乘保护装置,有检测报告。
11、制定有机电设备日常检查、检修和大型(主要)设备实施周期性预防检修制度及计划。
12、矿井主副井提升绞车(主井胶带运输机)、主要通风机、空压机、瓦斯抽放泵站等大型主要设备实现单独装表计量电能。
13、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空气压缩等各类设备保护齐全、灵敏、可靠,立井罐笼和斜井人车的保护装置日常检查和维护制度落实到位。
14、井下机电设备不得有失爆现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15、各项防排水设施完好、可靠;对避雷系统进行全面检修、检验;对井上、下供电线路、通讯系统进行维护,矿井关键设备、场所、线路系统有防雷击、防暴风的安全设施。
通风安全1、矿井、采区通风系统完善,不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及不合理的串联通风等现象;采区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不存在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2、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泵房必须设置在进风巷道中;爆炸材料库、充电室、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3、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安全可靠,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用风地点风速、风量符合规定;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4、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通风能力且满足矿井用风量的主要通风机,安装和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1条要求。
5、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复产前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6、井下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符合标准,设置满足通风安全需要。
7、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矿井总进风巷、总回风巷、一翼进风巷、回风巷应设置永久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设置临时测风站,测风站设置符合要求。
8、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须“三专”或“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且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9、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矿井采深超过400米时,必须对矿井瓦斯重新进行鉴定。
10、建立并落实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按规定对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进行检查,不存在瓦斯漏检、假检现象。
1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制定“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并按规定审批。
1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及煤层容易自燃矿井必须有专用回风井(巷)。
13、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完善地面永久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抽放能力满足要求。
1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制定“一矿一策”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必须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编制矿井、采区和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和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落实抽采达标评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