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报表指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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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常用统计公式

人口与计划生育常用统计公式

人口与计划生育常用统计公式1、年平均人口数=(年初人口数+年末人口数)÷22、人口密度=某地区人口数÷某地区面积3、男性人口比例=男性人口数÷总人口数女性人口比例=女性人口数÷总人口数4、人口性别比=(男性人口数÷女性人口数)×1005、出生性别比=(出生男婴数÷出生女婴数)×1006、平均年龄:①一岁一组平均年龄=[(各个年龄×各年龄组人数)之和]÷总人数+0.5②几岁一组平均年龄=[(各个年龄组的最低值×各年龄组人数)之和]÷总人数+(年龄组距÷2)7、老年(人口)系数=65岁(60岁)以上人口数÷总人口数8、少年(人口)系数=15岁(不包括15岁)以下人口数÷总人口数9、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一孩出生率=(年内一孩出生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10、一般生育率=(年出生人数÷育龄妇女人数)×1000‟11、年龄别生育率=(某一年龄妇女全年活产婴儿数÷该年龄组平均妇女人数)×1000‟12、总和生育率=∑各年龄别生育率13、终身生育率=(同一批妇女一生所活产婴儿数÷同批妇女人数)×1000‟14、平均初婚年龄=(初婚年龄×同龄初婚人数)之和÷全年初婚人数15、初婚率=(当年初婚人数÷该年年平均人数)×1000‟16、早婚率=(早婚人数÷同期初婚人数)×100%17、晚婚率=(晚婚人数÷同期初婚人数)×100%18、计划生育率=(符合生育政策的出生人数÷总出生人数)×100%19、出生孩次比例:①一孩出生比例=(出生一孩数÷总出生数)×100%②二孩出生比例=(出生二孩数÷总出生数)×100%③多孩出生比例=(出生多孩数÷总出生数)×100%④计划外多孩率=(计划外多孩出生数÷总出生数)×100%20、二孩平均生育间隔={(间隔一年人数+间隔二年人数×2+间隔三年人数×3+间隔四年人数×4+…)÷二孩出生总人数}+0.521、独生子女领证率=(一孩妇女领取独生子女证人数÷已婚育妇女数)×100%22、综合避孕率=(已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23、一孩妇女放环率=[一孩妇女放环(皮下埋植)人数÷一孩妇女人数]×100%24、二孩妇女结扎率=(二孩妇女结扎人数÷二孩妇女人数)×100%25、多孩妇女结扎率=(多孩妇女结扎人数÷多孩妇女人数)×100%26、当年生育一孩妇女放环及时率=[当年按时间要求三个月内放环(皮下埋植)一孩妇女人数÷当年应及时放环的一孩妇女人数]×100%27、当年生育二孩妇女结扎及时率=[当年按时间要求三个月内结扎二孩妇女人数÷当年应及时结扎的二孩妇女人数]×100%28、人工流产率=(人流引产数÷已婚育龄妇女数)×1000‟29、避孕措施有效率=(当年落实避孕措施未出现意外妊娠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当年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30、出生数+人流引产数≈结扎数+放环数31、出生人流比=1∶(人流引产例数÷同期活产婴儿数)32、已婚育龄妇女人工流产率=(已婚育龄妇女人流引产例数÷已婚育妇女人数)×1000‟33、脱环率=(已环检脱环人数÷已环检人数)×100%34、某年节育措施落实的欠账数=某年出生人数+某年人流引产数-某年(放环数+结扎数+新增使用药具数)35、某年节育手术托欠率=某年节育手术欠账数÷某年(出生数+人流引产数)×100%36、环孕情服务率=(已服务人次数÷应服务人次数)×100%或={一次人数+(二次人数×2)+(三次人数×3)+(四次人数×4)}÷{一次应服务人数+(二次应服务人数×2)+(三次应服务人数×3)+(四次应服务人数×4)}×100%37、环孕情服务漏检率=[(应检人数-已检人数)÷应检人数]×100%环孕情服务漏检率=(0次人数÷应检人数)×100%38、怀孕过预产期未生育比例=(怀孕过预产期未生育妇女数÷检出现孕妇女数)×100%36、计划外怀孕处理比例=(计划外怀孕已处理人数÷检出计划外怀孕人数)×100%40出生孕情检出率=(月报告单出生有怀孕记录人数÷月报告单上报出生人数)×100%41、出生孕情及时检出率=(月报告单出生有怀孕记录且怀孕月份小于五个月人数÷月报告单上报出生人数)×100%42出生统计误差率=[(调查出生数-报表出生数)÷调查出生数]×100% 43、用统计误差校正后的报表计划生育率=报表计划生育率÷(1+计划生育率统计误差率)45、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46、年龄别死亡率=(某年龄全年死亡人数÷该年龄年平均人数)×1000‟47、婴儿死亡率=[未满周岁婴儿全年死亡数÷(1/4去年出生人数+3/4今年出生人数)]×1000‟48、死亡概率=(2×死亡率)÷(2+死亡率)49、人口自然增长率=[(全年出生人数-死亡人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死亡率50、年人口增长率=[(年末人口数-年初人口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51、年末人口数=年初人口数(统计局公布数)+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本年迁入人数-本年迁出人数52、计划外生育费应征金额=(计划外二孩生育的户数×该乡人均纯收入数×4.2)+(计划外三孩生育的户数×该乡人均纯收入数×11.2)+(计划外四孩生育的户数×该乡人均纯收入数×14)+…53、计划外生育费征收率=(实征金额÷应征金额)×100%54、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知道人数÷调查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55、家庭服务袋占调查总户数的比例=(有家庭服务袋户数÷总户数)×100%56、新婚夫妇参学率=(初婚妇女持有婚育学校培训证人数÷初婚人数)×100%57、“三结合”应帮扶户数=独生子女贫困户+二女结扎户贫困户+其他计划生育贫困户58、“三结合”帮扶面=(已帮扶户数÷应帮扶户数)×100%59、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贫困户帮扶面=[(已落实帮扶的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贫困户数)÷(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贫困户总户数)]×100%60、计划内出生持证率=(计划内生育者持《生育证》的人数÷计划内出生人数)×100%61、安排生育对象政策符合率=(安排的生育夫妇对象符合《条例》规定数÷安排生育二孩夫妇对数)×100%62、本期无孩育龄妇女数+本年度生一孩数=上年无孩育龄妇女数+10~12月初婚数本年度安排生育一孩对象数=上年度无孩育龄妇女数+10~12月初婚数本年度安排生育一孩对象数=本期无孩育龄妇女数+10~12月生一孩数63、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人数比例=(协会会员人数÷总人口数)×100%64、技术人员持上岗证率=(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总数)×100%。

计生指标计算公式

计生指标计算公式

计生指标计算公式
1、符合政策生育率%=符合政策生育人数÷出生总人数×100%;
2、政策外多孩率%=政策外出生多孩人数÷出生总人数×100%;
3、年平均人口总数=(期初人口+期末人口)÷2;
4、出生率‰=当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口总数1000‰;
5、死亡率‰=当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口总数1000‰;
6、自然增长率‰=(当年出生—死亡)÷年平均人口总数1000‰;
7、出生人口性别比=男性出生÷女性出生×100;
8、综合避孕节育率%=期末选用各种避孕措施人数÷已婚育龄妇女数×100%;
9、药具使用率=期末选用药具人数÷期末选用各种避孕措施人数×100%;
10、农村当年长效率%=(当年出生当年节育+已生育1孩以上当年人引后落实长效数)÷(当年出生应当落实节育数+已生育1孩以上当年人引数)×100%;
11、2016年全员人口数据库准确率%=〔100%—各县龙骑系统数据与卫生报表的误差数×(100%—94.46%)÷16.8〕×100%;
12、全员人口数据库及时率%=计生的报表数÷卫生报表数×100%;
13、录入及时率%=录入平台(出生+节育+新婚)÷报表(出生+节育+新婚)×100%;
14、误差率=(报表总人口—平台总人口)÷报表总人口×100%=(1—平台总人口÷报表总人口)×100%;。

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解释及算法

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解释及算法

指标解释:1、“标化”的计划生育率=计划内总和孩次递进生育比/总和孩次递进生育比如果没有孩次递进比资料,可以选用总和生育率资料,此时:“标化”的计划生育家=计划内总和生育率/总和生育率X100%2、综合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在规定的时间内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妇女人数/应落实节育措施的妇女人数X100%3、生育一孩妇女上环及时率=生育一孩后三月内曾上环的妇女人数/生育一孩妇女人数X100%4、二孩及以上妇女绝育及时率=生育二孩及以上妇女在产后三个月内采取绝育措施人数/生育二孩及以上妇女人数X100%5、信息捕捉及时率=信息发生后规定时间内捕捉到的信息数/信息发生数X100%6、综合服务率=0.3x儿童疫率+0.3x妇女围产期保健率十0.4x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7、出生统计准确率=100%一|实际出生数一报表出生数︱X100%8、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

式中:本资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

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9、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

本资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

10、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

=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11、孕产妇死亡率指年内每10万名孕产妇的死亡人数。

孕产妇死亡指从妊娠期至产后42天内,由于任何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原因导致的死亡,但不包括意外原因死亡者。

按国际通用计算方法,“孕产妇总数”以“活产数”代替计算。

12、活产数指年内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 000克及以上),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四项生命体征之一的新生儿数。

计划生育常用指标计算公式

计划生育常用指标计算公式

计划生育常用指标计算公式计内+计外出生⒈出生率=———————×1000‰年度指标12·2‰平均人口计内外总出生-死亡⒉自然增长率=——————————×1000‰市平均值平均人口已上报的出生⒊统计准确率=————————×100%年度指标96%以上调查时的出生情况计内出生⒋政策生育率=——————————×100%指标值92%以上计内+计外及判定出生二孩出生⒌出生二孩率=—————×100%指标值29%以内总出生已落实措施人数⒍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100%96%以上应落实措施人数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已落实节育措施人数⒎及时率=——————————————×100%80%以上生后应落实措施人数已落实已婚育龄妇女⒏综合节育率=——————————×100%指标值8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当年新婚对数⒐新婚率=——————×1000‰指标值8‰平均人口已办流动证人数⒑流出人口办证率=————————×100%指标值95%以上18岁以上外出人数已婚育龄妇女人数⒒已婚育龄妇女管理率=————————×100%指标值21%总人数实有康检人数⒓康检对象管理率=——————×100%指标值7%以上总人口已康检人数⒔参检率=—————×100%指标值98%以上应康检人数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⒕独生子女领证率=——————————————×100%总人数现有一孩妇女人数⒖累计一孩率=————————×100%总已婚育龄妇女数。

计划生育指标计算方法

计划生育指标计算方法

1、年平均人口数=(年初人口数+年末人口数)÷22、人口密度=某地区人口数÷某地区面积3、男性人口比例=男性人口数÷总人口数女性人口比例=女性人口数÷总人口数4、人口性别比=(男性人口数÷女性人口数)×1005、出生性别比=(出生男婴数÷出生女婴数)×1006、平均年龄:①一岁一组平均年龄=[(各个年龄×各年龄组人数)之和]÷总人数+0.5②几岁一组平均年龄=[(各个年龄组的最低值×各年龄组人数)之和]÷总人数+(年龄组距÷2)7、老年(人口)系数=65岁(60岁)以上人口数÷总人口数8、少年(人口)系数=15岁(不包括15岁)以下人口数÷总人口数9、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一孩出生率=(年内一孩出生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10、一般生育率=(年出生人数÷育龄妇女人数)×1000‰11、年龄别生育率=(某一年龄妇女全年活产婴儿数÷该年龄组平均妇女人数)×1000‰12、总和生育率=∑各年龄别生育率13、终身生育率=(同一批妇女一生所活产婴儿数÷同批妇女人数)×1000‰14、平均初婚年龄=(初婚年龄×同龄初婚人数)之和÷全年初婚人数15、初婚率=(当年初婚人数÷该年年平均人数)×1000‰16、早婚率=(早婚人数÷同期初婚人数)×100%17、晚婚率=(晚婚人数÷同期初婚人数)×100%18、计划生育率=(符合生育政策的出生人数÷总出生人数)×100%19、出生孩次比例:①一孩出生比例=(出生一孩数÷总出生数)×100%②二孩出生比例=(出生二孩数÷总出生数)×100%③多孩出生比例=(出生多孩数÷总出生数)×100%④计划外多孩率=(计划外多孩出生数÷总出生数)×100%20、二孩平均生育间隔={(间隔一年人数+间隔二年人数×2+间隔三年人数×3+间隔四年人数×4+…)÷二孩出生总人数}+0.521、独生子女领证率=(一孩妇女领取独生子女证人数÷已婚育妇女数)×100%22、综合避孕率=(已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23、一孩妇女放环率=[一孩妇女放环(皮下埋植)人数÷一孩妇女人数]×100%24、二孩妇女结扎率=(二孩妇女结扎人数÷二孩妇女人数)×100%25、多孩妇女结扎率=(多孩妇女结扎人数÷多孩妇女人数)×100%26、当年生育一孩妇女放环及时率=[当年按时间要求三个月内放环(皮下埋植)一孩妇女人数÷当年应及时放环的一孩妇女人数]×100%27、当年生育二孩妇女结扎及时率=[当年按时间要求三个月内结扎二孩妇女人数÷当年应及时结扎的二孩妇女人数]×100%28、人工流产率=(人流引产数÷已婚育龄妇女数)×1000‰29、避孕措施有效率=(当年落实避孕措施未出现意外妊娠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当年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30、出生数+人流引产数≈结扎数+放环数31、出生人流比=1∶(人流引产例数÷同期活产婴儿数)32、已婚育龄妇女人工流产率=(已婚育龄妇女人流引产例数÷已婚育妇女人数)×1000‰33、脱环率=(已环检脱环人数÷已环检人数)×100%34、某年节育措施落实的欠账数=某年出生人数+某年人流引产数-某年(放环数+结扎数+新增使用药具数)35、某年节育手术托欠率=某年节育手术欠账数÷某年(出生数+人流引产数)×100%36、环孕情服务率=(已服务人次数÷应服务人次数)×100%或={一次人数+(二次人数×2)+(三次人数×3)+(四次人数×4)}÷{一次应服务人数+(二次应服务人数×2)+(三次应服务人数×3)+(四次应服务人数×4)}×100%37、环孕情服务漏检率=[(应检人数-已检人数)÷应检人数]×100%环孕情服务漏检率=(0次人数÷应检人数)×100%38、怀孕过预产期未生育比例=(怀孕过预产期未生育妇女数÷检出现孕妇女数)×100%36、计划外怀孕处理比例=(计划外怀孕已处理人数÷检出计划外怀孕人数)×100%40出生孕情检出率=(月报告单出生有怀孕记录人数÷月报告单上报出生人数)×100%41、出生孕情及时检出率=(月报告单出生有怀孕记录且怀孕月份小于五个月人数÷月报告单上报出生人数)×100%42出生统计误差率=[(调查出生数-报表出生数)÷调查出生数]×100% 43、用统计误差校正后的报表计划生育率=报表计划生育率÷(1+计划生育率统计误差率)45、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46、年龄别死亡率=(某年龄全年死亡人数÷该年龄年平均人数)×1000‰47、婴儿死亡率=[未满周岁婴儿全年死亡数÷(1/4去年出生人数+3/4今年出生人数)]×1000‰48、死亡概率=(2×死亡率)÷(2+死亡率)49、人口自然增长率=[(全年出生人数-死亡人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死亡率50、年人口增长率=[(年末人口数-年初人口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51、年末人口数=年初人口数(统计局公布数)+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本年迁入人数-本年迁出人数52、计划外生育费应征金额=(计划外二孩生育的户数×该乡人均纯收入数×4.2)+(计划外三孩生育的户数×该乡人均纯收入数×11.2)+(计划外四孩生育的户数×该乡人均纯收入数×14)+…53、计划外生育费征收率=(实征金额÷应征金额)×100%54、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知道人数÷调查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55、家庭服务袋占调查总户数的比例=(有家庭服务袋户数÷总户数)×100%56、新婚夫妇参学率=(初婚妇女持有婚育学校培训证人数÷初婚人数)×100%57、“三结合”应帮扶户数=独生子女贫困户+二女结扎户贫困户+其他计划生育贫困户58、“三结合”帮扶面=(已帮扶户数÷应帮扶户数)×100%59、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贫困户帮扶面=[(已落实帮扶的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贫困户数)÷(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贫困户总户数)]×100% 60、计划内出生持证率=(计划内生育者持《生育证》的人数÷计划内出生人数)×100%61、安排生育对象政策符合率=(安排的生育夫妇对象符合《条例》规定数÷安排生育二孩夫妇对数)×100%62、本期无孩育龄妇女数+本年度生一孩数=上年无孩育龄妇女数+10~12月初婚数本年度安排生育一孩对象数=上年度无孩育龄妇女数+10~12月初婚数本年度安排生育一孩对象数=本期无孩育龄妇女数+10~12月生一孩数63、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人数比例=(协会会员人数÷总人口数)×100%64、技术人员持上岗证率=(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总数)×100%。

计划生育统计计算公式汇总

计划生育统计计算公式汇总

计划生育统计计算公式汇总计生常用公式特定时期内(通常是一年)某人口事件发生的数量与可能发生该事件的人口总数的比值关系特定时期内(通常是一年)某人口事件发生的数量与可能发生该事件的人口总数的比值关系。

率说明某一特定事件发生的普遍程度。

大多数的率以千分数表示。

粗的率是针对全部人口计算的率,特定的率是针对某一人群来计算的,这一人群更有可能发生某一人口事件。

率可以按年龄、性别、种族、职业等来计算。

准确地说,一些被称为“率”的指标其实应该为“比”。

比(Ratio)指一部分人口与总人口或其他部分人口的关系,即一部分人口同另一部分人口的比值。

计划生育率反映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一个综合性指标。

他说明期内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出生人数占出生人口总数的比重。

这一指标反映计划内生育与计划外生育的关系。

计算公式为:期内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出生人数计划生育率=──────────────×100%期内出生人口总数晚育率按计划生育晚婚政策的规定,年满23岁初婚年内生育第一孩的妇女人数与年内生育第一孩的全部妇女人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计算公式为:符合晚育年龄妇女的全年生育数晚育率=───────────────×100%全年一胎出生人数避孕措施落实率某一地区、某一地点(通常为调查时点),已婚育龄妇女采取避孕措施(结扎、上环、皮下埋植、药具)的人数占应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龄妇女人数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已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避孕措施落实率=---------------------------------------×100%应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考核调查通常采取某年度有生育且应采取避孕措施的妇女(小孩出生满三个月)在调查时点落实避孕节育的情况计算。

性别比人口中男性人数与女性人数之比。

通常用每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它是反映人口性别构成的指标之一。

其计算公式为:男性人口数性别比= ───────×100%女性人口数出生率是出生人数与平均人口数之比。

计划生育常用的统计公式

计划生育常用的统计公式

计划生育常用的统计公式计划生育常用统计指标公式一、出生指标1、出生率:人口出生率=某一时期内出生人数×1000‰期内平均人口数2、孩次出生率一(二、多)孩=某一时期出生的一(二、多)孩人数×1000‰出生率期内平均人口数3、孩次率一(二、多)孩率=某一时期出生的一(二、多)孩人数×100%同期出生人数4、出生性别比=某一时期内出生人口中男婴数×100某一时期内出生人口中女婴数二、政策符合率指标1、政策符合率:政策符合率=某时期内政策内出生人数×100%同期总出生人数3、政策出生率:1000‰8、早育率:2、上环及时率、到位率3、结扎及时率、到位率4、出生人流比计划生育率反映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一个综合性指标。

他说明期内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出生人数占出生人口总数的比重。

这一指标反映计划内生育与计划外生育的关系。

计算公式为:期内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出生人数计划生育率=──────────────×100%期内出生人口总数晚婚率反映一定时期内(如季、年)100名初婚的男性或女性青年中,符合晚婚年龄的人数。

初婚人数中符合晚婚年龄的人数(男或女)晚婚率= ──────────────────×100%初婚人数(男或女)这一指标是分别男、女性别计算的。

因为两者晚婚年龄要求不同,所以有时可能出现按男、女分别计算的晚婚率指标不一致,有时男性高些,有时女性高些。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晚婚年龄男性为25岁,女性为23岁。

晚育率按计划生育晚婚政策的规定,年满23岁初婚年内生育第一孩的妇女人数与年内生育第一孩的全部妇女人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计算公式为:符合晚育年龄妇女的全年生育数晚育率=───────────────×100%全年一胎出生人数综合避孕率指某一地区、某一时点(通常为年末)育龄妇女中采取各种避孕措施的人数占育龄妇女总人数的比率。

以百分率表示。

计划生育常用统计指标及概念

计划生育常用统计指标及概念
1、年出生率:
指某地年内人口出生人数与该年人口平均(或年中)人数之比,通常用千分数表示(保留两位小数,下同)。其计算公式为: 年平均人口=年初人口+年末人口÷2(保留整数) 年出生率=年内出生人数÷年平均(年中)人口×1000‰
2、计划生育率:
指某地区某时期内符合计划生育要求出生的所有活产婴儿数与该地同时期内出生的活产婴儿总数之比,是反映该地期内计划生育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计划生育率=计划内出生人数÷同期出生总人数×100%
11、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
是指某一地区、某一个时点(通常为年末),育龄妇女中采取各种避孕措施的人数占育龄妇女总人数的比率,以百分率表示。其计算公式: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已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人数÷育龄妇女人数×100%
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者与同期(通常为一年)初婚总人数之比,通常以百分比表示。其计算公式为:晚婚率=一定时期初婚中的晚婚人数(男或女)÷同期初婚总人数(男或女)×100%
10、早婚率:
指早婚人数与同期(通常为一年)初婚总人数之比,通常以百分比表示。其计算公式为:早婚率=一定时期初婚中的早婚人数(男或女)÷同期初婚总人数(男或女)×100%
指某地一年内死亡总数与该地年平均人口之比,通常用千分数表示,其计算机公式为: 年死亡率=某地-年内死亡总数÷年平均(年中)人口×1000‰
6、自然增长率:
指某地自然增长的人口与该地年平均人口数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自然增长率=出生人数-死亡人数÷年平均(年中)人口×1000‰ =出生率-死亡率
7、年人口增长率:
指一定时期内人口增长的速度。其计算公式为: 年人口增长率=(年末人口数-年初人口数)÷年初人口数× ×100%=(年末人口数÷年初人口数-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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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指标计算公式
一、政策符合率
1、总政策符合率=(一孩政策内出生+二孩政策内出生+多孩政策内出生)/出生总量*100%,来自表一数据。

2、数量政策符合率=(一孩出生+二孩政策内出生+多孩政策内出生)/(总出生)*100%,来自表一数据。

3、二多孩政策符合率=(二孩政策内出生+多孩政策内出生)/(二孩出生+多孩出生)*100%,来自表一数据。

二、性别比
1、总性别比=(一男出生+二男出生+多男出生)/(一女出生+二女出生+多女出生)*100,来自表一数据。

2、一孩性别比=一孩男出生/一孩女出生*100。

3、二孩性别比=二孩男出生/二孩女出生*100,来自表一数据。

三、节育手术落实率
(1)个案数据计算指标
1、期内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数/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数*100%。

2、上环落实率=已上环数/应上环数*100%。

3、二多孩结扎落实率=已结扎数/应结扎数*100%。

4、二女户结扎落实率=二女已扎数/二女应扎数*100%。

(2)报表数据计算指标
1、长效节育措施新帐落实率=(男扎+女扎+上环埋)/(出生总数+引流产数)*100%,来自表一、表二数据。

2、上环新帐落实率=上环埋/(一孩出生+引流产)*100%,来自表一、表二数据。

3、结扎新帐落实率=(男扎+女扎)/(二孩出生+多孩出生)*100%,来自表一、表二数据。

4、二女户结扎新帐落实率=二女孩夫妇绝育数/双女数*100%,来自表一、表二数据。

▲、新婚建档率=女性新婚数/总人口*1000‰,来自表一、表三数据。

▲、出生率=出生总数/总人口*1000‰,来自表一、表三数据。

▲、独生子女领证率=领取独生子女证数/总人口数*1000‰,来自表三数据。

省考评区间4-20‰。

▲、政策内阳检率=政策内怀孕数/总人口*1000‰,来自表三、表五数据。

▲、出生引流比=引流产数/总出生数。

来自表一、表二数据。

▲、一孩早孕发现率=一孩早孕发现人数/一孩出生*100%,来自表六数据。

省考评区间20-50%。

▲、二多孩早孕发现率=二多孩早孕发现数/政策内二多孩出生*100%,来自表六数据。

省考评区间10-35%。

▲、二女户产生量=二女户数/总人口*1000‰。

来自表一、表三数据。

▲、孕10个月无结果比例=孕10月无结果数/出生数*100%,来自表一、表五数据。

▲、政策内怀孕结果异常比例=(孕10月无出生+孕情消失+孕情删除)/政策内出生数*100%。

来自表六数据。

省考评区间5-10%。

▲、取环占政策内二孩比=取环数/政策内二孩出生*100%,来自表一、表二数据。

1、新帐完成率=(男扎+女扎+上环+皮埋)/(出生总数+人
流+引产)*100%
2、孕情掌握率=已掌握孕情人数/全年孕情应掌握人数
=[(政策内在孕人数/期内总人口)
*1000]/[(预计全年政策内出生人数
*2/3)/(期内总人口)*1000]
杜氏定律: 全年孕情应掌握人数=推算全年出生*2/3
3、综合节育率=(男扎+女扎+上环+皮埋)/(已婚一孩妇女+已
婚二孩妇女+人流+引产)*100
4、政策内二多孩怀孕无结果比例=(二孩政策内10个月怀孕
无出生人数+二孩政策内孕情消失人数+二孩政
策内孕情删除人数)/(政策内二多孩出生人
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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