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服务规范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服务规范、诊疗服务规范、文明服务规范

医疗机构服务规范、诊疗服务规范、文明服务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属各医疗机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素质,推进以病人为中心、创优质服务工作,特制定医疗机构服务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指导中心各医院各类工作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行为和服务工作的准则。
第二章各类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第三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以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为已任,把病人利益放在首位,为解除病人疾苦而尽心尽责。
患者至上,热情服务。
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第五条文明行医,礼貌用语,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对病人有爱心,对工作有责任心。
第六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不谋私利。
加强修养,严于律己,在医疗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
合理收费,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和病人的利益。
第七条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工作制度。
胤碌同行同事之间,互尊互学,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维护集体荣誉,维护行业形象。
第九条开拓进取,钻研技术,博采众长,精益求精。
严谨求实,奋发进取,不断汲取新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十条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衣着整洁。
第十一条恪尽职守,遵时守责,准时到岗服务。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工作认真,检查及时准确,操作周密细致。
爱护仪器设备及一切公共财物。
第十三条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兑现服务承诺,落实便民措施,为病人排忧解难。
第三章医师服务规范第十四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认真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病人服务,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方便病人就医。
第十五条关心、爱护、尊重病人,不泄露病人的隐私,自觉维护病人的合法权利。
第十六条严格依法执业,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范及医疗工作制度,积极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第十七条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时抢救急、危重病人。
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各负其责,把好医疗服务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地记录病历等医疗文件。
医院诊疗服务规范制度

医院诊疗服务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的诊疗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诊疗科室的医疗服务活动。
第三条医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供应优质、安全、卫生、高效的诊疗服务。
第二章诊疗流程第四条患者就诊流程应遵从以下步骤:1.患者到医院前台登记,并供应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医疗保险证件;2.医院前台为患者建立电子病历档案,记录患者个人信息和病例资料;3.患者依照叫号次序在等待区等待叫号;4.患者被叫号后,前往指定科室就诊;5.医生依照患者病情进行诊断和治疗,并记录相关医疗行为和处方药品;6.患者如需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医生应向患者解释,并由患者同意后进行;7.患者在医院药房完成药品购买,并按医生要求进行服药;8.患者出院时,医生应向患者供应出院小结和诊疗建议;9.医院前台办理患者出院手续。
第五条医院应加强对患者信息的安全保护,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
第三章医疗服务质量要求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监控和改进。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具有相应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执业范围内供应诊断和治疗服务;2.依照规定的诊疗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工作;3.向患者供应权威、准确及时的诊断和治疗建议;4.严守职业道德,敬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5.不得接受不正当的利益和回扣。
第八条医院应配备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的医疗设备,确保诊疗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定期进行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质量检测,及时修复和更换存在问题的设备。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1.药品应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药品生产企业等信息进行购进和使用;2.医院应建立药品采购、验收和存储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3.医生应严格依照规定的用药指南和疗效评价标准开具处方,不得滥用、过度使用药品;4.药房应建立完善的药品发放和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正确发放和使用。
医疗机构服务规范

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这些规范旨在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加强医患沟通与合作,促进医疗机构的良好运营。
下面是医疗机构服务规范的一些主要方面:1.临床操作规范: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循相关的临床操作规范,包括诊断、治疗、手术等方面。
医生和护士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规范的流程和步骤进行医疗操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疗效。
2.患者隐私保护:医疗机构应为患者提供保密的医疗服务。
医护人员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对患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在患者诊疗过程中,应避免将患者的隐私信息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3.医疗费用透明:医疗机构应公开和透明地告知患者有关医疗费用的信息,包括检查、治疗、手术等费用的标准。
患者有权了解和选择相应的医疗服务,医疗机构不得随意增加或变相收取费用。
4.医患沟通与合作:医生和护士应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尊重患者的意见和需求。
医疗机构应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知识和指导,帮助患者了解病情和治疗方案,并积极协助患者完成治疗。
同时,患者也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遵守医生的嘱咐和规定。
5.医疗事故处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处理医疗事故。
对于因医疗操作失误导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患者合理的赔偿。
6.人员培训与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与管理制度,确保医护人员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道德素质。
同时,医疗机构应保证医护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7.设备和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设备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药品的有效使用。
医疗机构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医疗设备,采取措施防止设备故障导致的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应合理使用药品,确保药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8.医疗质量监督与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效果。
医务人员临床诊疗全套规范

医务人员临床诊疗全套规范概述本文档旨在提供医务人员临床诊疗的全套规范,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指导原则和步骤,供医务人员参考。
1. 患者接待和记录- 医务人员应友善接待患者,尊重其隐私和尊严。
- 在接待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准确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和主诉。
2. 临床检查和诊断- 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相应的临床检查,如体温、血压、心率等。
- 在进行临床诊断时,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结合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结果。
3. 诊疗方案制定- 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诊断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 在制定治疗方案时,医务人员应考虑患者的病情、年龄、病史和其他相关因素。
4. 药物治疗和用药安全- 医务人员应准确开具药物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等信息。
- 在用药过程中,医务人员应注意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和禁忌症,避免不必要的药物风险。
5. 手术操作和术后护理- 医务人员应在手术前充分评估患者的手术风险,并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和解释。
- 手术操作应符合相关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标准,术后护理应及时、专业。
6. 病历记录和信息保密- 医务人员应准确记录患者的病历信息,包括病史、诊断、治疗方案和随访情况等。
- 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的信息保密法律法规。
7. 患者教育和健康指导- 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提供相关疾病的教育和健康指导,促进患者的自我管理和康复。
8. 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 医务人员应参与质量控制活动,如医疗事故报告、病例讨论和医学会议等。
- 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和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请注意,以上仅为医务人员临床诊疗全套规范的简要概述,详细内容及具体操作细节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专业要求进行制定和执行。
2023版全国医疗服务项目规范

2023版全国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引言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而制定的一项标准化文件。
本文档旨在介绍2023版全国医疗服务项目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以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遵循并实施。
项目分类按照医疗服务的性质和目的,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诊疗类:包括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项目。
2.护理类:包括病患的护理、监护、康复等项目。
3.保健类:包括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项目。
4.公共卫生类:包括疫苗接种、传染病监测、健康教育等项目。
项目命名规范为了使医疗服务项目命名规范化、统一化,提高项目可识别性和可辨识性,医疗服务项目的命名应遵循以下规范:1.项目名称应简洁明确,能准确反映项目内容和特点,避免使用过于晦涩的专业术语。
2.项目名称应使用中文命名,不得使用外文或拼音命名。
3.项目名称应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唯一性,避免与现有项目重名或产生混淆。
项目内容与要求诊疗类项目诊疗类项目是医疗机构提供的疾病诊断和治疗服务,具体要求如下:•诊疗类项目应基于现有的医学知识和技术,确保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诊疗类项目应具有明确的操作步骤和标准,以保证医务人员能正确执行。
•诊疗类项目的费用应合理,不得存在过度治疗、乱收费等问题。
护理类项目护理类项目是医务人员提供的病患护理和监护服务,具体要求如下:•护理类项目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护理方案。
•护理类项目应具备安全性和专业性,护士应获得相关的培训和证书。
•护理类项目的实施过程应记录和跟踪,以评估护理效果和改进护理质量。
保健类项目保健类项目是提供给健康人群的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具体要求如下:•保健类项目应基于科学的健康理论和方法,提供准确可靠的健康咨询和服务。
•保健类项目的实施应以患者需求为导向,注重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
•保健类项目应定期进行健康评估和随访,以评估健康效果和改进服务质量。
中医诊疗服务的基本要求

中医诊疗服务的基本要求1.专业资质要求:中医诊疗服务机构和中医医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中医诊疗服务机构应该持有相关的营业执照,并且要注册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之下。
中医医师要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并且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
2.诊疗设备要求:中医诊疗服务机构应该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和工具,如针灸针具、推拿按摩器械等。
这些设备应该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并且要经过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和安全使用。
3.诊疗环境要求:中医诊疗服务机构的诊疗环境应该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机构内部应该保持整洁,空气流通良好,并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备,如洗手设施、废物处理设备等。
同时,机构的诊疗区域应该有足够的私密性,以确保患者的隐私。
4.诊疗过程要求:中医医师在进行诊疗时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的询问和观察,并细致地进行体检。
医师应该尊重患者的意愿和权益,向患者提供必要的医学知识和治疗建议,并确保诊疗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进行针灸、推拿等特殊治疗时,医师应该掌握相应的技术,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以确保治疗效果和患者的安全。
5.服务质量要求:中医诊疗服务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的内部督导和外部评估。
机构应该注重患者的意见和反馈,及时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和提升。
中医医师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以提高自身的医疗技能和诊疗水平。
6.安全管理要求:中医诊疗服务机构应该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对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的预防和管理。
机构应该注重培训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同时,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妥善处理患者的投诉和纠纷。
总之,中医诊疗服务的基本要求是基于专业资质、诊疗设备、诊疗环境、诊疗过程、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中医诊疗服务机构和中医医师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提供安全、有效和优质的中医诊疗服务,提升中医的整体形象和认可度。
民营医院诊疗服务规范标准
-!医疗服务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总则服务标准项目不达标扣罚团结协作达成工作。
各科内、各部门间不得以任何原因推委患者50保证各岗位医疗、服务质量。
不可以以任何原因被患者投诉。
200发生医疗差错应按规定实时上报,不得以任何原因隐瞒。
200 起各岗位应规范操作,不得造成医疗差错及事故50 起听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做好交接班记录。
50按要求参加院科组织的学习、考试等,并做好记录。
50增强业务学习,兑现各岗位服务标准承诺20按岗位要求着装。
保持优秀的窗口及个人形象。
20职工间及医患间,不得以任何原因进行争吵、喧华等100守旧病人奥密。
不得成心或以任何原因泄漏病人隐私及奥密20上班不做与工作没关之事。
如玩手机、串岗聊天、干私活、吃东西等50按医院规定,准时参加各样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50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出门;不得以任何原因造成脱岗缺岗。
50按医院规章作息,考勤打卡。
20电话应 24 小时开机,换号码应第二天到办公室登记。
50各科碗柜保持洁净、整齐。
50保质保量实时达成上司交办的工作。
50保持工作环境洁净整齐,不得出现乱摆乱放物件现象。
20备注:1、本标准项目不尽详尽之处,应参照各岗位准则及职工手册执行。
2、本扣罚标准均为单次,金额为人民币(元),落实到个人或科室。
3、如与职工手册相反抗,以职工手册为准(不含违纪行为)4、本服务质量标准监察执行人:院委会成员、各科主任。
5、凡遇重要违规归违纪行为,经院委会议论决定其处分举措。
6、本服务质量标准最后解说权归医院院务委员会全部。
质量标准项目不达标扣罚尊大病人,保障其权益,按接诊要求招待患者50不牟取不正当利益。
不接受病人吃请、馈送。
100不可以诽谤别人,鄙视病人,尊敬并善待病人200尊敬其余科室,发现错误赐予教育,增强协作交流50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根绝医疗差错、纠葛、事故发生200 起认真填写门诊病历,无错别字,漏填,误填20认真填写住院病历,手术赞同书,手术记录,病程记录,出院小结等医20疗文书,认真执行见告义务不得隐藏、假造或私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原始资料200处方书写不规范100科学、谨慎诊断病情,无漏诊,误诊200不开搭车处方,不赞同给自己开处方,不私自减免治疗、手术花费100不赞同为熟人,亲戚免费治疗 2 倍坚持医疗原则,不开人情处方,假诊断证明,不谎报数据不剽取别人成200果,不故弄玄虚,出现差错实时上报认真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尊敬上司医师,医师间互相学习,互相支持,100会诊后实时反应建议保证医疗质量,实时检查发现问题实时报告50认真执行查房制度,换班制度,值班制度,并做好记录20规范执业,做好转诊会诊工作20手术室严禁带手机进入50爱惜环境卫生,保持诊断室、诊断桌洁净齐整20严禁招待药品、器材设备等销售人员,不得在院内销售任何产品50备注:未尽项目,参照《医师执业法》及职工手册,每项按50 元标准扣罚。
诊疗规范及程序
诊疗规范及程序一、引言诊疗规范及程序是指医疗机构在进行医疗活动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标准,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其目的是确保医疗活动的安全、有效和高质量,保护患者的权益,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二、诊疗规范1. 临床诊断规范(1)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全面的临床诊断。
(2) 临床诊断应符合相关的诊断标准和指南,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医生应及时记录和报告患者的诊断结果,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方案。
2. 治疗规范(1)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诊断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2) 治疗方案应符合相关的治疗指南和药物使用规范,确保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
(3) 医生应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3. 手术规范(1)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手术指征,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手术。
(2) 手术应按照相关的手术操作规范进行,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成功。
(3) 医生应在手术前向患者充分解释手术的风险和效果,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4. 用药规范(1)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的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
(2) 医生应遵守药物的使用规范,控制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
(3) 医生应监测患者的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诊疗程序1. 就诊登记(1) 患者到达医疗机构后,应前往挂号处进行登记。
(2) 登记时,患者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医疗保险信息。
2. 详细病史采集(1) 医生应认真询问患者的病史,包括疾病的起始时间、症状的表现、曾经的治疗经历等。
(2) 医生应记录患者的病史,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3. 辅助检查(1) 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辅助检查,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2) 辅助检查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诊断和治疗(1) 医生根据患者的病史和辅助检查结果,进行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2) 治疗应由专业的医生或护士进行,确保操作的安全和有效。
医疗服务规范
医疗服务规范导语:在现代社会中,医疗服务作为人们生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各行各业都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流程等几个方面,探讨医疗服务的规范。
一、医疗机构规范1. 设施及环境医疗机构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环境和设施,保持卫生清洁。
办公区、医生诊室、护理区域等应分设,避免在同一区域进行不同功能的操作,以确保医生和患者的隐私及安全。
2.人员配备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应的人员配备标准聘请专业的医务人员,并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升。
3.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合理的药品管理制度,遵守药品采购、存储、配送等各个环节的规范,确保患者用药的质量和安全。
二、医务人员规范1.专业素养医务人员应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和实践技能,持续学习并与时俱进。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遵守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保持对患者的敬意和友好态度。
2.沟通与协作医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听取意见和需求,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3.诊疗纪录医务人员应主动记录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情况,确保诊疗记录的完整和准确,为后续的治疗提供依据。
三、医疗流程规范1.预约挂号医疗机构应提供便捷的预约挂号渠道,避免患者长时间排队等候就诊,并保证预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诊断和治疗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安排检查和治疗的顺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治疗。
3.随访与回访医务人员应建立患者随访和回访制度,及时了解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四、医疗服务质量评估1.患者满意度调查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医疗服务进行改进。
2.投诉处理医疗机构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并做好跟踪回访,确保问题的解决和服务质量的持续改善。
结语:医疗服务作为社会的基础服务之一,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诊疗规范
医院诊疗规范医院诊疗规范是医院的基本准则和标准,是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医院诊疗规范的制定是对医务人员的要求和患者的权益的保障,是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的重要内容。
一、医院建立完善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包括严格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服务准则。
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二、医院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院安全管理、医疗质量控制、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等。
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医疗操作,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三、医院建立规范的医疗行为准则,包括医德医风和医疗职业道德。
医务人员应具备职业操守,以患者利益为重,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扩大诊疗范围或开展不适合自己专业的医疗行为。
四、医院建立严格的诊疗程序和评估标准,确保医疗技术操作的规范和准确性。
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诊疗工作,并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科学评估和治疗方案的制定。
五、医院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监控和反馈机制,通过定期的质量评估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医务人员要积极参与质量监控和改进工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医院建立预防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机制,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和培训。
医务人员要注重患者的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遵守医疗行为准则和社会伦理规范,不得侵犯患者的权益。
七、医院建立健全的医疗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的安全。
医务人员要妥善保管和管理患者的医疗记录和相关资料,严禁泄露患者的医疗信息。
八、医院建立完善的患者投诉和申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意见和诉求。
医务人员要尊重患者的权益和意见,积极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九、医院建立与其他医疗机构合作和协作机制,加强医疗资源的共享和整合。
医务人员要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医疗协同和综合诊疗水平。
十、医院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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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服务规范基本标准
一、门诊诊疗服务规范
1.在门诊各科工作的医师须具备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2.门诊设置“一站式”导医服务台,有护士进行专科分诊;3.保障患者就诊时间,原则上门诊各科病人就诊时间符合卫生部规定;
4.门诊执行首诊负责制、专科会诊制;
5.3日内未确诊应上报上级医师或组织会诊(需做病理等特殊检查者除外);
6.门诊医师须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申请单;
7.门诊治疗须填写治疗单;
8.传染科病人须有全程隔离措施;
9.门诊病人有登记,孕产妇有保健卡;
10.合理安排门诊流程,挂号、收费、取药排队的人数不超过10人;
11.担任专科门诊医师须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二、急诊诊疗服务规范
1.在急诊各科工作的医师须具备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或执业注册3年以上)。
急诊医师相对固定,如有轮科,时间不得低于6—12个月。
2.综合医院应设急诊科(其它专科医院设急诊室)。
急诊应有独立的分诊、候诊、诊疗、抢救空间,抢救设备及药品齐全;
3.急诊接诊时间<5分钟,危重病人立即接诊;
4.急诊设立二线值班,至少有1名高级职称医师;
5.危重病人检查有专人陪送,检查等候时间应<5分钟;6.抢救室有各种急危重症新版抢救规范(上墙);
7.急诊病人有登记,留观病人有交班,抢救病人有床旁交班;
8.留观病人有观察病历,抢救病人有抢救病历;
9.急诊留观时间不超过3天,留观24小时以上应有上级医师查房或会诊;
10.危重病人住院前须有适当的维护生命体征处理。
三、住院(病区)诊疗服务规范
1.住院病人有院前卫生处理,传染科病人有消毒隔离;2.普通病人完成检诊时间<2小时,危重病人立即检诊;3.普通病人由床位医师或值班医师处理,必要时报告上级医师;危重抢救病人由床位医师(值班医师)及二线班医师共同检诊;
4.普通病人实施诊疗措施时间<2小时,危重抢救病人立即实施;
5.普通会诊8小时内到位,紧急会诊(抢救病人)10分钟内到位;
6.住院医师查房2次/日,主治医师查房1次/日,副主任或主任医师查房每周不少于1次;
7.7日内未明确诊断、有多系统疾病或实施重大诊疗措施前应组织科内或全院会诊讨论;
8.出院病人须有主治医师以上的上级医师审批;
9.转科或转院病人需科主任或医务科审批;
10.死亡病例1周内完成死亡讨论;
11.按时完成住院病历和病程记录:
24小时内完成一般病人的入院记录(住院病历);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手术记录;病例讨论记录;交接班记录;各项特检和检验结果分析记录;危重病人病历及时完成。
12小时内完成术前讨论记录;更改治疗方案及重要医嘱记录;诊疗操作记录;病情变化记录。
2小时内完成一般病人的首次病程记录。
立即完成术后病程录;死亡记录;危、急、重病例的各项医疗活动记录。
特殊情况6小时内完成。
四、诊断规范
1.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本专科疾病诊断常规和诊断标准;2.诊断依据须符合诊断标准;
3.一般病例由主治医师确诊,疑难病例由副主任或主任医师确诊;
4.重大疾病或特殊患者须会诊讨论确诊;
5.死亡病例应全科讨论确立最后诊断和死亡原因;
6.非本科疾病诊断不明时,须由专科医师会诊确定;7.特殊或有创检查须副主任以上医师批准,诊断性治疗由科主任审批;
8.普通病例3日内确诊,疑难病例原则上7日内确诊;9.禁止滥用检查手段和过度检查行为;
10.按时完成入院常规检查:必须做的常规检查入院后3天内完成,必须的特检5天内完成,危急重病人的必要检查及时完成。
五、治疗规范
1.工作人员熟悉本科疾病治疗常规和疗效标准;
2.一般病例治疗方案由主治医师制定,疑难危重病例由副主任或主任医师制定;
3.非本科疾病治疗效果不佳时,须由专科医师会诊确定治疗方案;
4.重大疾病和特殊患者治疗方案应会诊讨论决定;
5.治疗方案和主要治疗措施应有明确记录;
6.有创性治疗措施应由上级医师审批;
7.新技术或新药物治疗须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8.造成器官功能损害的治疗措施须经科主任和医务科审批;9.修改治疗方案应有上级医师指示;
10.因治疗出现的副作用应明确记录并报上级医师;
11.主要治疗措施应在确诊后及时实施;
12.禁止滥用药物或过度操作;
六、抢救规范
1.各科室有本专科危重病急症抢救常规;
2.抢救室监护设备、抢救设备及药品完备;
3.有抢救任务时,值班医师应立即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并报告上级医师;
4.有抢救任务时,二线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需要会诊讨论的应于30分钟内实施;
5.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措施立即实施;
6.急诊检验标本一到立即检测并及时报告结果;
7.需用血时,血液30分钟内到位;
8.抢救手术在诊断确立后1小时内实施;
9.重大灾害处理或群体抢救应由医院成立专门抢救组织;10.抢救病例须经上级医师指导,重大抢救由科主任直接指导,多科抢救由院医务科协调;
11.抢救记录应于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完成;
12.抢救成功病例转出抢救室应报上级医师批准。
七、手术管理规范
1.认真执行手术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严禁超越权限实施手术;
2.应有本专科常见疾病手术的围术期控制方案;
3.择期手术术前应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手术方案有上级医师审批意见;
4.重大手术须经会诊讨论决定手术方案和时机,甲、乙类手术和特殊手术必须术前讨论;
5.致残手术须报请院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
6.严格执行术前谈话和签字制度;
7.当日术前术后病人应有书面交班;
8.术者及麻醉师手术前一日查看病人,检查术前准备情况;9.中、大型手术必须实施术中监护;
10.术中更改手术方案或出现紧急情况,应报上级医师或紧急会诊决定,并通报患者家属签字认可;
11.择期手术住院3日内实施(特殊病例除外),急诊手术当日实施;
12.传染病患者手术应严格实行隔离措施;
13.手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者,必须在手术室或ICU稳定生命体征后方可送回病房;
14.按时完成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及术后记录;
15.禁止擅自实施非本专科手术;
八、围手术期管理规范
1.术前诊断明确;
2.术前完成必要检查;
3.术前手术医生查房(特指上级医师查房或术前讨论);4.术前术后麻醉师访视患者(急诊和局麻手术术前检查和麻醉访视酌情而定);
5.手术方案合理;
6.麻醉合理满意;
7.术中正确处理意外情况;
8.术中术后进行生命指征监测;
9.无菌手术术后切口没有感染;
10.术后引流管处理符合规范;
11.术后进行必要的常规复查或专科特殊检查。
12.有术后并发症处理预案;
13.术前术后诊断符合率达95%以上。
九、护理管理规范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规定,护士应持证经注册上岗;
2.护士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仪表端庄,语言文明,待人有礼,服务周到。
以尽量解除病人疾苦,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为己任;
3.护士应认真细致地做好病人的各项基础护理及心理护理;
4.护士应认真执行医嘱,严格遵守各项查对制度,确保护理安全;
5.护士应严格按分级护理要求巡视病人,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病情变化在职责范围内给予处置,并向值班医生反映,及时准确做好各项记录。
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6.护士应熟练掌握“三基”知识和护理操作技能,并掌握必要的专科护理知识,能针对不同的病人和病情提供相应的个性化的护理服务,确保做到“三个到位”;
7.护士实行三班轮值,交接班时严格按规章制度书面、口头、床头交接患者病情,并做好药品、抢救物品等的交接工作;
8.应保证各种急救器械、物品药品处于常备状态,专人管理、定位放置、便于取用,定期检查、清洁、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
9.护士应做好病房单位的管理工作,为顾客提供清洁、整齐、安静、舒适、安全的就诊及住院环境;
10.护士应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做好针对病人及其家属的卫生科普知识宣教工作;
11.护士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基本原则,为每位患者诊疗护理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