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中毒事故案例
有害气体中毒

空气
呼吸道(肺)
组织(细胞)
O2 结合 HbO2 解离
O2
(—)
(—)
CO
HbCO
组织缺氧
与含铁蛋白结合
症状 低氧血症
CO中毒临床表现和诊断
• 急性CO中毒: (CNS最敏感)
可分为三类:
轻度、中度、重度中毒
血HbCO: >10% >30% >50%
急性CO中毒迟发性脑病
急性CO中毒意识障碍恢复后,经过2~60天 的“假愈期”,又出现精神及意识障碍、 锥体系或锥体外系损害为主的脑病表现
*慢性接触者有神衰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症状
急救与治疗
①、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②、积极纠正脑缺氧 (高压氧治疗) ③、防治脑水肿 ④、综合治疗措施:抗休克、抗感染、
防治迟发性脑病等
氰化氢 (Hydrogen Cyanides)
*理化特性:
无色透明液体,易蒸发、蒸气具苦杏仁味, 易溶于水成氢氰酸,亦溶于有机溶剂
有害气体中毒
中毒案例(一)
2002年9月23日12时25分某化工厂电解车间液氯 工段 2#氯计量槽出口阀门突然意外破裂。泄漏 液氯1吨左右,持续时间约75分钟。当时气温为 22.8℃,相对湿度45%,气压8.4kPa,风向西北, 风速3m/s。泄漏的液氯迅速气化,随风向东南 方向扩散。下风侧近邻是厂前区食堂,隔10多 米是职工医院、办公楼,再往前是厂门前公路, 过公路是居民区和某职工医院。污染带呈扇形 分布,纵深达1500m左右,宽度约200~500m。
*接触机会:
①、HCN的制备: ②、化工生产的副产品: ③、电镀业: ④、冶金工业:
毒理
*吸收: 呼吸道吸入(气体和盐类粉尘) 皮肤吸收 消化道吸收
案例2-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冬瓜山铜矿选矿车间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

案例2: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冬瓜山铜矿选矿车间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2005年12月18日17时45分左右,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冬瓜山铜矿选矿车间发生硫化氢气体中毒重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中毒住院。
事故同时导致环境轻度污染,并造成经济损失约1787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铜陵有色冬瓜山铜矿选矿厂浮选车间生产系统中,需硫酸用于选硫作业,主要作用为调节矿浆PH值,以满足硫浮选需要。
采用的是浓度为98%的浓硫酸,添加地点在选硫作业搅拌槽,硫酸的添加采用DN80的电动调节阀。
硫酸储罐可储硫酸约80吨,采用管道自流至选硫作业搅拌槽。
12月18日17时52分,冬瓜山铜矿选矿厂浮选车间选硫作业搅拌槽硫酸添加点硫酸流量突然变大,造成搅拌槽矿浆与硫酸反应加剧,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硫化氢。
操作工朱红星、费斌等4人在选硫作业搅拌槽附近紧急处理该问题时相继中毒晕倒,当日当班的其余9人在营救过程中又有杨平、陈军等6人先后中毒晕倒。
事故发生后,在向110、120急救中心和市矿山救护大队求助的同时,矿领导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自救,10名中毒人员在社会各方配合下被迅速送往市人民医院和有色职工总院进行抢救。
与此同时,矿部相关人员迅速关闭硫酸储罐出口总阀、撤离现场所有人员并封锁了事故现场。
随后,有色公司与市安监、环保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于19日凌晨2时左右将事故车间硫酸管道紧急切断,控制了硫酸泄漏和有毒气体的产生,市环保局监测人员进入现场每半小时检测一次厂区及周边地区大气有毒气体浓度。
至19日凌晨4时,事故现场硫化氢浓度平均值为每立方米0.056-1.52mg;浮选系统加水稀释硫酸。
事故调查显示,这起重大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处于重车联动调试的加酸控制系统中的电动调节球阀定位器失灵,导致球阀处于常开位臵,使浓硫酸大量涌出,过量的硫酸与搅拌槽内硫化物矿浆瞬间发生剧烈反应,产生大量硫化氢气体,导致中毒事故发生。
同时,冬瓜山铜矿建设工程和该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也存在矛盾和问题。
运输事故--中毒窒息事故案例

供销科副科长朱某没有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违反了国 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条“生产、储存、 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化学危险 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 输规定》第9. 1条“运输、装卸危险货物的单位必须认真贯 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和消防管理 制度,对管理、行车人员应进行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业务技术 培训。”以及第10. 1条“运输、装卸危险货物的单位,必须配 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现场急救用品。特殊的防护用品的急救 用具应由托运人提供。”的规定。在该起事故处理中,朱某受到 开除厂籍处分。
贵溪农药厂厂长徐某主持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未严肃认真地督促厂有关部门制订危险物品运输安全措施,对运输 危险物品经常雇用个体户司机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不力,负有领导 责任。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9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 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参照江西 省人民政府赣府发(1989)49号文发布的《江西省职工伤亡事故调 查处理办法》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对有关领导或人员从 重处理”第六款“发生特大伤亡事故的”规定。在该起事故处理中, 徐某受到撤职处分。 厂长助理陈某协助厂长负责全面工作,按照上述有关规定,给 予降职、降级处分。 以上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致使罐体上部液相管阀门与左边伸进马路1.2m,粗85mm,离地面 高2.3m的桑树杈相撞,导致阀门下部接管部位折断。顿时,大量 剧毒的一甲胺液体迅速汽化,并由断口处喷出。车内4人闻到异 味后,立即离开汽车,边跑边喊,但因居民熟睡,只有部分群众 惊醒后跑离危险区域。槽罐内2. 4t一甲胺迅速外喷,致使周围 23万m2范围内的居民和行人中毒。中毒人数总数达595人,其中: 当场死亡6人,到医院接受治疗的589人。在接受治疗的伤员中, 有156人因重度中毒住院。截止9月29日24时止,累计有37人因中 毒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中男性17人,女性20人。此外,现场 附近牛猪鸡鸭等畜禽和鱼类大批死亡,树木和农作物枯萎,环境 被严重污染,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任。
国内外化学中毒案例分析

国内外化学中毒案例分析姓名:郑鹏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专业:生物技术(基地班)学号:201410701062015/6/6得分:突发化学中毒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有毒化学品过程中,发生意外泄漏,造成人体在短时间内接触大剂量有毒化学物,引起机体中毒病变、化学损伤、残疾或死亡事故……国内外化学中毒案例突发化学中毒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有毒化学品过程中,发生意外泄漏,造成人体在短时间内接触大剂量有毒化学物,引起机体中毒病变、化学损伤、残疾或死亡事故。
由于它致病的群体性和破坏性,不仅给个人带来痛苦,同时也易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以下分别是国内外重大的化学中毒事件一、沈阳化工厂有毒气体泄漏中毒事故1998年10月23日12时30分四氯化硅蒸馏岗位所在白炭黑工段副工段长刘某带领当班班长李某、操作工高某、侯某处理22日夜班发生堵塞故障的四氯化硅粗贮罐,由带着防毒面具的李某、高某打开其中一个截止阀门,看到无物料、无压力泻出后便用钢筋疏通在粗贮罐下部堵塞的主管道,约10分钟后未带防毒面具的刘某接替李、高二人继续疏通管路,约13时40分,含HCL、SI02、SICL4的气、固、液态的混合物料突然从阀门下端泻出,瞬间白色烟雾向室内空间弥散并从敞开的窗户、门和楼板设备安装孔向该四氯化硅粗贮罐所在二楼楼下及楼外扩散。
在距泄漏点东南侧的李某、高某见出事后立即从东南侧楼梯间跑离现场,草草洗脸后跑回现场一楼外北侧。
刘某在事故发生当时面部受伤挣扎着跑到一楼外,倒在地上,在泄漏地点西南侧不远的操作工候某在跑出楼下后也倒在地面上。
最终因为参加处理的人员因违反工艺及安全规定、缺乏自我防护意识,造成了二人死亡、六人轻伤的生产责任事故。
二、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案1984年12月3日凌晨,印度中部博帕尔市北郊的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印度公司的农药厂,突然传出几声尖利刺耳的汽笛声,紧接着在一声巨响声中,一股巨大的气柱冲向天空,形成一个蘑菇状气团,并很快扩散开来。
事故案例汇编(中毒事故)

本部各部门事故案例汇编(中毒事故)安全环保部2014年2月序2013年,公司系统所属克旗煤制天然气、多伦煤化工和呼伦贝尔化肥公司等单位相继投入生产,公司实现安全生产“七杜绝”目标任务更加艰巨。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公司安环部收集整理编制了《事故案例汇编》(中毒事故),希望广大干部员工以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为戒,认真汲取事故教训。
坚持“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理念。
强化“三讲一落实”风险管控,严格作业票证管理;按照“五懂五会五能”要求,强化安全培训,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到位做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现“安稳长满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公司总经理二〇一四年二月目录第一部分硫化氢中毒事故----------------------------------4 第二部分一氧化碳中毒事故----------------------------------------------18 第三部分氮气窒息事故-----------------------------------23 第四部分氨气中毒事故-----------------------------------31 第五部分其它中毒事故-----------------------------------34 第六部分中毒事故预防措施-------------------------------42第一部分硫化氢中毒事故案例1:2014年1月9日,安徽省亳州市康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公司)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轻伤。
康达公司成立于1994年,位于亳州市谯城区亳魏路2号,现有职工88人,是国家批准的农药定点生产企业,主要产品甲拌磷、辛硫酸、氧乐果、三唑磷均属于危险化学品。
2013年8月,因农药生产处于淡季,该企业停产。
2013年9月1日,康达公司将部分空闲厂房和场地以300万元/年租给山东籍人员王某。
近年煤气安全事故的案例

二、煤气爆炸事故
1、长丰钢铁有限公司“8〃15”煤气发生炉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2012年8月15日13时40分左右,煤气发生炉夹套 突然发生爆炸,炉体被抛至北面50米左右的轧钢车间操作棚 上,导致两名轧钢操作工被夹套砸倒当场死亡;上煤工倒在 距离煤气发生炉北面3米处,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上煤工违反操作规程,在煤气发生炉高温缺 水的情况下,突然向水套内注水;水在瞬间气化为水蒸气, 体积急剧膨胀,使水套内部压力迅速增大,超过其所能承受 的最大压力,发生爆炸。
事故原因分析:维检人员在2#铁口上方焊挡板时,铁口未及 时点火也未佩戴好CO报警仪,而且铁口周围未开启人体风机 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11、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事故经过:2011年7月28日20时左右,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钢公司)发生煤气泄漏,导 致部分民工及附近居民共有114人入院就诊,病情稳定,没 有发生中毒者死亡的情况。
2、宁波炼钢厂发生煤气爆炸事故 造成一死一伤
事故经过:2013年1月10日上午9点左右,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炼钢厂烧结作业区2号烧结机在准备停机检修切断煤气作业 过程中发生一起煤气爆炸事故,造成一死一伤。
事故原因分析:煤气泄漏后,当其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遇 到明火、静电发生爆炸。
2015年3月19日10时左右,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 司2号高炉热风炉恢复生产升温过程中,在热风炉烟 道与烟囱பைடு நூலகம்兰连接处发生煤气泄漏,造成正在热风 炉进行巡检的1名工人和正在热风炉附近回收耐火砖 的唐山市国亮特殊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3名工人煤气 中毒,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4人经抢 救无效死亡。
2、河北遵化港陆钢铁有限公司“12.24”重大煤气泄漏事故 事故经过:
近年煤气安全事故案例

近年国内发生的重大 煤气安全事故
一、煤气中毒事故
1、武钢集团鄂钢公司“10.18”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 事故经过:
2008年10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武钢集团鄂钢公司能源 动力厂热力车间发生高炉煤气中毒事故,中毒14人,其中死亡4人, 其余10人轻度中毒。 事故原因分析:
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煤气防护人员违章操作,在检修作业 中关闭DN1200煤气眼镜阀前面的蝶阀,以减少煤气冒出量时,误 将蝶阀打开,致使煤气压力过大,造成高炉煤气从眼镜阀开口处大 量逸出;煤气防护人员在高浓度煤气危险场所未能有效使用呼吸器 具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违反“冒煤气作业,操作人员应佩戴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 面具 ”的规定,眼睛阀没有完全切断,错误地判断煤气管道 内没有压力,作业场所没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4、山西襄汾县强盛铁合金厂“9.18”煤气中毒
事故经过:2009年9月18日强盛铁合金临时停产检修,要检 修东烧结阀盖密封箱体盖板等。10时许高炉休风,16时25 分后高炉复风,此时烧结平台下阀盖密封箱体内进行焊接作 业 的3人中毒,1人焊好盖板爬出人孔时中毒,平台上配合 检修者立即去关煤气阀门,将阀门关闭后自己即晕倒在阀门 平台区 ,此次,造成4人死亡,1人轻微中毒。
近年煤气安全事故的案例

9、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经过:2010年11月29日9:00,炼钢厂环保作业区1#大水 封检修,甲班员工李某班中巡检时发现1#大水封东南侧人孔 漏水,当时告知班长、作业长并通知专业点检员刘某安排维 检作业人员进行检修处理,专业点检员即安排维检人员前往 处理,但是没有按规定下达检修工票,2名维检作业人员对 该人孔的螺5 / 7栓进行紧固后,漏水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当 班人员没有将信息反馈给专业点检员。乙班人员接班后,继 续对漏水现象进行处理,17:00将放散阀打开并进行一次补水 ,驱赶水封内煤气,19:00两名维检人员在水封平台下测得煤 气含量约200--300PPm,即向当班人员要求提供空气呼吸器 ,当班班长王某佩戴成套呼吸器对维检人员进行监护,在更 换垫片过程中,由于操作原因,第一次更换时垫片损坏,3 人回到主控室,考虑呼吸器压力下降,班长安排班员对使用 后的呼吸器进行了压缩空气的补充,
再次进行垫片更换作业,21:00王某突然觉得呼吸困难,意识 到空气呼吸器内的压缩空气已用完,将面罩脱下随即下去水 封平台下休息,因在水封顶部监护过程中取下面罩吸入少量 煤气,身体出现不适反应,当班班员曾某意识到煤气中毒, 随即将王某背至通风处,解开其皮带及衣扣,对其进行人工 呼吸、胸外按压、腿部屈伸的简单救护,于21:31送至医院救 治,经医院检测,王某属煤气轻微中毒。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是由于西林钢铁集团阿城钢铁有限公司 在组织1号高炉停产维修炉顶设备时,因高炉蓬料,一氧化 碳(助燃剂)自炉顶引孔泄露,致使在高炉上、下平台作业 人员中毒。
13、宝钢集团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23”煤气中毒事故
事故经过:2012年2月23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位于南京市 的宝钢集团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三加压站转炉煤气柜 在改造大修过程中,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6人死亡、7人 受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n the end, what you believe can become what you believ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之力(页眉可删)气体中毒事故案例能造成人和动物中毒的化学物品有2000种左右,而在平常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中毒的危险化学品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氢(氢氰酸)、氨、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酚、光气、甲胺、甲醇、硫酸二甲酯、氯、氯乙酸、氢氟酸、三氯氧磷、砷化氢、异氰酸甲酯、有机磷农药等20来种。
一氧化碳中毒案例2004年4月1日凌晨,营前乡潘营村小口下码头茶室工地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分析,情况如下:1、工地及施工单位基本情况营前乡潘营村小口下码头茶室工地系三间平房,中央一间大厅,两边各一间分前后隔开的套间,建筑面积约60多平方米。
该茶室及东岩乡所在地的上码头管理室工程系瑞安市旅游管理局寨寮溪管理处投资的旅游项目,由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温州分公司承建。
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温州分公司负责人徐汉平将下码头茶室工程以口头形式分包给无建筑资质的福建藉民工徐秀宋建造。
按合同,该工程应于2003年11月1日开工,于当年12月20日竣工,工期为50天。
但由于三通问题迟迟没有解决,工程一直拖到2004年3月底才完工。
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温州分公司负责人徐汉平,男,汉族,44岁,中专文化,福建省永泰县红星乡礼柄村人。
茶室工地分包负责人徐秀宋,男,汉族,43岁,高中文化,福建省永泰县红星乡礼柄村人,现住拱瑞山路403号二楼。
2、事故经过2004年3月31日,工程已经完工,施工人员准备于次日下午撤离工地。
2004年3月31日傍晚6时30分左右,工地管理人员林宗华(徐秀宋姐夫)与施工人员徐鸿兵(徐秀宋之子)、徐明楷(徐秀宋之侄)吃罢晚饭,徐鸿兵和徐明楷叫姑父林宗华早点回东岩上码头旅游管理房休息,而林宗华交代徐鸿兵和徐明楷要早点关掉汽油发电机(2.5千瓦)睡觉,因汽油已不多,明天上午还要用它发电。
当时发电机放在中间的大厅里开,林宗华离开时又交代他们不要将发电机拉到房间里去。
然后林宗华就离开小口下码头工地去了东岩管理房睡觉。
2004年4月1日早晨7时许,林宗华从东乡上码头管理房工地回到下码头茶室工地,发现徐鸿兵和徐明楷尚未起床,遂在茶室前后高声大叫,结果没有人回答。
慌忙之中爬上两人睡觉的房间窗台,将手伸进未安装玻璃的小气窗将窗户的插闩拉开,从窗口进入房间。
推拉两人,但两人已经没有气息,并闻到浓烈的汽油机烟气味。
就赶紧打开房间通往外间的门,发现汽油发电机就放在外间,排气管正好对准卧室的门底下的缝隙,遂将还在运转的汽油发电机关掉。
接着,林宗华用手机打电话给工地负责人徐秀宋(当时徐秀宋在瑞安拱瑞山路403号居住处),要求他立即派车到工地接徐鸿兵和徐明楷送医院抢救。
同时又打电话给潘营村村长,要求村长带医生过来。
8时许,潘营村村长带营前乡卫生院医生过来,对徐鸿兵和徐明楷进行抢救,但经诊断,发现两人已经死亡多时。
死者徐鸿兵,男,20岁,初中肄业,福建省永泰县红星乡礼柄村人,系工地承包负责人徐秀宋之子。
死者徐明楷,男,20岁,初中肄业,福建省永泰县红星乡礼柄村人,系工地承包负责人徐秀宋之侄。
3、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发现,两名死者睡觉的卧房仅10来平方米,朝东的窗户已安装好玻璃,仅左上方有一爿约25cm×60cm厘米气窗未上玻璃。
徐鸿兵和徐明楷头朝窗睡在地上。
汽油发电机就放在外间门边,排气口贴近地面,并斜对准通向里间的门下缝隙。
门下的缝隙约10毫米高。
另外间后面玻璃和通向大厅的门均紧闭着。
林宗华3月31日晚离开工地前已交代徐鸿兵和徐明楷,要求他们不要将发电机从大厅搬到卧室外间,并要求早点关机睡觉,而徐鸿兵和徐明楷为什么将发电机搬到卧室外间?通过调查分析,徐鸿兵和徐明楷可能认为发电机放在大厅不安全,怕被人偷去,就把两台发电机都搬进房内。
另外,发电机为什么开的时间这么长?分析认为可能是为了手机充电。
4、事故原因造成徐鸿兵和徐明楷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来自汽油发电机。
因为,安放汽油发电机的房间仅十平方米左右,且门窗紧闭,发电机缺氧运转,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上升,排气管又对着门缝,致使废气进入卧室,卧室面积又小,一氧化碳滞留在卧室底部没能及时散发,两人又睡在地面很容易吸入一氧化碳。
徐鸿兵和徐明楷死后脸色红润,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明显特征。
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温州分公司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将下码头茶室工程以口头形式分包给无建筑资质的福建藉民工徐秀宋建造,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承包负责人徐秀宋,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对员工缺乏安全知识教育,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徐鸿兵和徐明楷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懂发电机不得安放在密闭室内使用的原理,贸然将发电机搬进室内使用,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应注意的事项:一氧化碳中毒经常发生在煤矿及其它地下矿山、酒厂、不通风的工业炉灶及动力车间、水煤气、冬季用炉子取暖等场所。
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应注意的事项:1、冬天在屋内生煤炉取暖时必须使用烟囱,使烟气能够顺利排到室外。
2、存在一氧化碳的车间,应经常测定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或设立一氧化碳警报器和红外线一氧化碳自动记录仪,监测一氧化碳浓度变化。
3、定期检修煤氧发生炉和管道及煤气水封设备,防止一氧化碳泄漏而引起中毒。
4、生产场所(如车间、锅炉房、动力房等)应加强自然通风,产生一氧化碳的生产过程(如柴油机排气管、锅炉烟囱等)要加强密闭通风;矿井放炮后必须通风20分钟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5、进入危险区工作时,须戴防毒面具;操作后,应立即离开并适当休息;作业时最好多人同时工作,便于发生意外时自救和互救。
(待续)二、硫化氢中毒案例案例1:1994年4月17日,上海市光复西路1285号合流污水工程6号井,5位民工下井清除污水不一会儿,有3人中毒晕倒在井内,2人勉强支撑爬出井口,其中1人因体力不支而昏倒,另1人踉跄着去报警。
普陀区白玉路派出所接警后派3名民警前往抢救,2名民警也晕倒在井内,后消防人员佩带防毒面具将井内人员救出。
该事故造成2人死亡5人中毒。
案例2:1999年5月1日,上海闵行诸翟水厂利用5月1日劳动节放假之际,组织5名职工清洗沉淀池。
4人下去清洗,5分钟后相继倒下,池口监护人员立即报警。
在救援过程中又有3名职工和1名消防队员中毒倒在池中。
面对这样的惨状,有人才意识到池内存在有毒气体,后经佩带过滤式防毒面具后才把所有的人救上来。
这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中毒。
案例3:2000年10月18日,上海九印鹰王印染厂内,因建在曝气池上的厕所内的下水道与曝气池相通,且下水道口部又没有液封装置,风力使曝气池产生的硫化氢气体顺厕所下水道口涌进,致使2名入厕的职工遭到飞来横祸而中毒身亡。
类似事故在上海金山石化还发生过一起。
这里的厕所下水道接在通向大海的工业排污总管道上,由于没有安装液封装置,工业排污总管内排入含硫的污水与酸性污水发生反应,产生硫化氢气体,恰逢涨潮期,污水排出不畅,致使排污总管内的硫化氢气体从厕所的下水道涌出,使上厕所的1名女职工当场中毒,并造成救援人员1名中毒、1名死亡的严重后果。
案例4:2001年6月19日上午9时许,苏州市七子山垃圾填埋场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
这天该垃圾填埋场中转污水泵房因下雨积水,造成电机损坏,一位老师傅到污水池检修时,因嗅到硫化氢气体中毒掉入池水中,后有4人闻讯后下池救援,亦相继中毒倒入污水池内,这起事故共有5人中毒,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防止硫化氢中毒应注意的事项:在采矿和从矿石中提炼铜、镍、钴等,煤的低温焦化,含硫石油的开采和提炼,橡胶、人造丝、鞣革、硫化染料、造纸、颜料、菜腌渍、甜菜制糖、动物胶等工业中都有硫化氢产生;开挖和整治沼泽地、沟渠、水井、下水道、潜涵、隧道和清除垃圾、污物、粪便等作业,以及分析化学实验室工作者都有接触硫化氢的机会;天然气、矿泉水、火山喷气和矿下积水,也常伴有硫化氢存在。
由于硫化氢可溶于水及油中,有时可随水或油流至远离发生源处,而引起意外中毒事故。
防止硫化氢中毒应注意的事项:1、闻到臭鸡蛋味应尽快远离它。
2、当你准备下井作业时,一定要作好自我防护,最好能预先测一测井下有无硫化氢。
3、在可能产生硫化氢的车间中,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定期监测硫化氢的浓度。
当达到或超过国家限值时,一定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4、当发现工人下井(池)作业突然昏倒时,切忌在无防护的情况下救人,一定要带上防护用具,腰系绳子,并有旁人在场的情况下施救,以免增加不必要的伤亡。
三、苯中毒案例案例1:2001年7月12日下午17时左右,某建筑工地防水工史某(男,29岁)与班长(男,46岁)2人在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入一个7m×4m×8m的地下坑内,在坑的东侧底部2m,面积约为2m×2m的小池进行防水作业,另一名工人马某在地面守候。
约晚19时许,班长晕倒在防水作业池内,史某奋力将班长推到池口后便失去知觉倒在池底。
马某见状,迅速报告公司负责人。
约晚20时,经向坑内吹氧,抢救人员陆续将2名中毒人员救至地面。
经急救中心医生现场诊断,史某已死亡。
班长经救治脱离危险。
该地下坑防水池底部、中部、池口空气进行监测分析,并对施工现场使用的L-401胶粘剂和JS复合防水涂料进行了定性定量分析。
发现L-401胶粘剂桶口饱和气中,苯占58.5%、甲苯占8.3%。
JS复合防水涂料中醋酸乙烯酯占78.1%。
事故现场经吹氧后2h,防水池底部空气中苯浓度范围仍达17.9~36.8mg/m3,平均23.9mg/m3,其他部位均可检出一定量的苯。
估计事发时现场空气中苯的浓度可能会更高。
案例2:1997年1月7日,中山市某制衣厂发生一起急性苯中毒事故,该制衣厂为村办企业,中毒事故发生在腰带车间。
腰带生产流程为:开料→成型→涂胶→修饰→成品质检。
涂胶工序居车间中央,开料成型和修饰质检分居左右两侧。
事故发生当天,厂方为出货需要,要求工人加班。
当晚共有11人加班,其中开料成型和修饰质检工序各3人,涂胶工序4人。
涂胶工序使用WM“301”胶浆作为腰带粘合剂。
为加快胶浆自然干燥,厂方自行在胶浆中加入苯溶液作为稀释剂。
平时胶浆用量15kg/日,事故当天用量增至45kg,为平时的3倍。
当天,由于天气寒冷,为御寒,工人紧闭车间门窗。
加班2小时后,涂胶女工开始先后感觉不适,但仍坚持工作,至晚上10时,一名女工昏迷,另3名也出现明显临床症状,无法继续工作即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
发生事故的车间面积30m2,高3.5m,有4个面积为2.5m2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