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培养与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4篇)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一、引言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是高等学校为了有效管理学生行为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强化学生的责任心和自律意识,确保高校教育教学和校园秩序的正常进行。
本文将对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解读,从多个方面分析其中的具体内容和意义,以期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有所启示。
二、规定的制定背景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制定背景是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需求。
当前高校教育正在不断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要求学生全面发展,注重素质的培养。
而学生成长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学生违规行为、学习问题、道德问题等,给高校教育教学和校园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行为,规范学生行为,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行为规范、学生权益保障、学生发展指导。
其中,学生行为规范明确了学生在校园内外的行为要求,包括言行举止、课堂纪律、学术诚信、社会公德等方面。
学生权益保障明确了学生的基本权益,包括学习权、参与权、信息权、个人隐私权等。
学生发展指导包括学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多个方面。
四、规定的重点解读1. 学生行为规范学生行为规范是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核心内容,意在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社会道德观念,从而提高学生整体素质。
其中,言行举止方面要求学生文明礼貌、尊重他人、严禁校园欺凌等不良行为。
课堂纪律方面要求学生遵守教学秩序,不得迟到早退、违反纪律等。
学术诚信方面要求学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抄袭、作弊等不正当行为。
社会公德方面要求学生关心他人、爱护环境、遵守法律法规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学生权益保障学生权益保障是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重要内容,旨在确保学生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和合理发展。
其中,学习权方面要求学校提供优质课程、良好学习环境,保证学生正常学习。
参与权方面要求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创造力。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完整篇.doc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组织编写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10)第三章学籍管理(22)第一节入学与注册(22)第二节考核与成绩记载(30)第三节转专业和转学(37)第四节休学与复学(42)第五节退学(45)第六节毕业、结业与肄业(48)第四章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55)第五章奖励与处分(74)第六章附则(93)第一章总则【本章提要】所谓总则,是指统领法律、法规、规章全篇并贯穿其始终的总规则。
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规章,都由若干条文构成,凡结构较为复杂的法律、法规、规章,都要有总则部分。
一部法规的总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立法宗旨,表明立法的目的和意图;(2)法律依据,表明本法依据何法而制定;(3)适用范围,表明本法调整何种具体的社会关系;(4)基本原则,表明本法对某一具体社会关系调整所应遵循的根本准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学生实施管理的一部基础性的规章,对全国高等学校和其他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的学生管理都具有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
因此,与其他基础性法律法规一样,在开头设有总则一章。
在这一章主要说明立法的目的和依据的基本原则以及调整的对象和适用范围等问题。
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解读】本条是有关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和说明。
从立法目的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秩序表明的是社会活动的有序状态,它是人们从事社会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任何社会和组织,都要将建立和维护一定的秩序作为己任。
高等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也应当形成符合自身需要的秩序状态。
因为高等学校以通过教育教学培养人才为主要任务,因此,它所需求的最为重要的秩序就是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新入职大学生培养管理制度

新入职大学生培养管理制度1 目的为系统、全面的规范公司大学生培养体系,提升大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后备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每年参与大学生培养计划的应届大学生。
3 各部门职责3.1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年大学生计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大学生人员的招聘、入职、培训安排、实习安排、实习跟进、实习考核、定岗安排。
3.2培训部:负责协助人事行政部对招聘大学生的入职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等;3.3部门负责人:负责安排大学生在本部门实习期间的带教老师、实习内容安排、实习跟进、实习考核。
.3.4 带教老师:协助部门负责人制定实习学生的实习计划、带教学习、实习评价;3.5 大学生:服从公司和部门的实习安排,服从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学习,完成各阶段的实习目标。
4 大学生招聘需求4.1每年9月,人事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确定下年度校园招聘需求数量和实施方案。
4.2每年10月之后,人事部及时收集校园招聘会的日程安排,并及时与学校就业办联系,办理校园招聘各项手项,通过网络、校园招聘等渠道招聘当年应届毕业生;4.3大学生招聘专业以服装设计类、平面设计类、艺术类、管理类为主,培养方向主要为零售管理、货品管理、陈列师、买手等市场紧缺人才,采用公司内部培养的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来源。
4.4大学生招聘宣传内容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岗位要求、实习时间、实习安排、薪资福利、应聘方式,由人事行政部提供宣传资料,企划部制作招聘海报。
5 大学生面试、录用5.1公司宣讲:主要指介绍公司的发展状况,公司的组织架构,业务发展,大学生实习安排,职业发展,使应聘人员更多的了解公司的情况和个人在企业的职业发展。
5.2大学生面试以测评基础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重在大学生个人发展的潜力。
分为初试和复试两类。
初试以笔试、测评和面谈等方式判断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复试以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案例分析,主要判断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应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主动关心学校发展,立身为公,学以致用。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按培养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平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大学生学校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1.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学术委员会、教代会等决策机构。
2. 学校内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形成职责清晰、权责一致的管理体系。
3. 学校各部门、各学院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学生管理制度1. 入学管理(1)新生入学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件,按照规定时间报到。
(2)学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发给学籍证明。
2. 学籍管理(1)学生学籍自入学之日起建立,实行学籍卡管理制度。
(2)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 学分制管理(1)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
(2)学生选课、考试、补考、重修等按照学分制管理规定执行。
4. 住宿管理(1)学生宿舍实行统一管理,宿舍分配按照年级、性别、专业等原则进行。
(2)学生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爱护宿舍设施。
5. 考勤管理(1)学生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不得无故缺勤。
(2)学生请假需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校。
6. 违纪处分(1)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2)学生违纪行为涉及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教职工管理制度1. 教职工入职管理(1)教职工应聘需符合国家规定和学校要求,经过招聘、考核、录用等程序。
(2)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 教职工考核与评价(1)学校对教职工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评优、晋升、奖惩的依据。
3. 教职工培训与进修(1)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复旦大学生管理制度

复旦大学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培养学生成才,促进学术交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对学生实行全面管理。
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习和科研活动,争做合格的学生党员和优秀的共产主义接班人。
第三条学生应当在学校内遵守学校纪律,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学习,锤炼品行,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
第四条学生应当热爱学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与科研训练,培养勇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品质。
第二章学生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有权利接受学校的教育和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
第六条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学校的纪律。
第七条学生有权进行自主创新、科研实践与社会实践。
第八条学生有权在学校内组织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学生组织要遵守学校规定,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学生有义务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维护学校的荣誉。
第十条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发展自己的特长,同时要求学生要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培养良好的学风和人品。
第三章学生组织第十一条学生组织指学生会、学生社团、学生志愿者服务队、学生科研团队等,在学校内进行自我管理,有关活动要得到学校的支持和指导。
第十二条学生组织要遵守学校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学校正常秩序。
第十三条学生组织有义务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有权获得学校的相关支持。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管理,学生要对学校提出的要求进行积极响应。
第十五条学生管理包括日常生活、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学校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学生要遵守学校规定,不得违反学校的规定。
第十七条学校对违纪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学生进行处分。
第十八条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
第五章学生奖励与处分第十九条学校对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对表现不好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条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奖励与处分制度,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
2023年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023年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生学籍管理,健全大学生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大学生学籍管理。
第三条大学生学籍是大学生在高等学校进行学习、生活和锻炼的基本身份和学业成果的集中体现。
第四条大学生学籍管理的根本任务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中心,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大学生学籍管理应坚持科学、公正、规范和人性化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平等、公正、便利的学籍管理服务。
第二章学籍管理内容第六条大学生学籍管理包括学籍注册、学籍变动、学籍档案管理、学籍查询等基本内容。
第七条学籍注册是指新生入学后,按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八条学籍变动包括休学、复学、停学、退学、转专业、转学等学籍变动手续。
第九条学籍档案管理包括学生个人学籍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等。
第十条学籍查询是指学生和相关部门查询学生个人学籍信息的工作。
第三章学籍注册第十一条学籍注册时间按学校教学日历安排。
新生入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十二条学籍注册手续包括办理入学手续、填写个人信息表、办理学生证等。
第十三条学生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学籍。
第十四条学生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包括身份证明、户口本、高考成绩等。
第四章学籍变动第十五条学籍变动是指学生在学习期间,出现休学、复学、停学、退学、转专业、转学等情况,需要变更学籍的手续。
第十六条学生休学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休学期间,学生暂停学业,不享受学校相关待遇。
第十七条学生复学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复学申请表。
复学时,学生需缴纳相关费用,并经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复学。
第十八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如需停学,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并填写停学申请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组织编写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10)第三章学籍管理 (22)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22)第二节考核与成绩记载 (30)第三节转专业和转学 (37)第四节休学与复学 (42)第五节退学 (45)第六节毕业、结业与肄业 (48)第四章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56)第五章奖励与处分 (75)第六章附则 (95)第一章总则【本章提要】所谓总则,是指统领法律、法规、规章全篇并贯穿其始终的总规则。
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规章,都由若干条文构成,凡结构较为复杂的法律、法规、规章,都要有总则部分。
一部法规的总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立法宗旨,表明立法的目的和意图;(2)法律依据,表明本法依据何法而制定;(3)适用范围,表明本法调整何种具体的社会关系;(4)基本原则,表明本法对某一具体社会关系调整所应遵循的根本准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学生实施管理的一部基础性的规章,对全国高等学校和其他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的学生管理都具有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
因此,与其他基础性法律法规一样,在开头设有总则一章。
在这一章主要说明立法的目的和依据的基本原则以及调整的对象和适用范围等问题。
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解读】本条是有关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和说明。
从立法目的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秩序表明的是社会活动的有序状态,它是人们从事社会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任何社会和组织,都要将建立和维护一定的秩序作为己任。
高等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也应当形成符合自身需要的秩序状态。
因为高等学校以通过教育教学培养人才为主要任务,因此,它所需求的最为重要的秩序就是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毕业生培养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
所有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招聘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包括由院校或关系资源推荐到公司实习(见习)的应届毕业生。
二、主旨
以满足组织发展需要和个人职业规划为基本原则,实现大学毕业生管理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前瞻性,有针对性的提升其专业素质和实践工作能力,使新进大学生尽快适应岗位需求,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三、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制,其修订与解释权归人资部。
第二章权责分工
四、权责分工
(一)人力资源部
1.大学毕业生培养与管理办法的制订与修订
2.按公司实际需求,开展大学毕业生的招聘选拔
3.新进大学生的入司引导
4.组织新进大学生和导师签订《实习(见习)协议》
5.对新进大学生实习(见习)期的状态进行跟踪、反馈,并记录、存档
6.审核导师胜任条件并上报批准
7.组织用人部门对新进大学生和导师进行考核,并执行考核奖惩
(二)用人部门
1.每年3月、9月申报一次大学毕业生需求
2.对部门新进大学生进行上岗引导
3.推荐新进大学生的导师
4.督促本部门导师对新进大学生进行工作辅导和培训、考核
5.对导师的辅导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
(三)新进大学毕业生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实(见)习期间要求
2.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各项活动,如晨会、拓展、培训等
3.配合导师的各项工作安排,认真学习培训课程并掌握上岗技能
4.配合用人部门对导师的考核
(四)导师
1.负责新进大学生的日常工作安排、并实施工作监督和辅导
2.负责对新进大学生进行专业知识和上岗技能的培训
3.负责对新进大学生实(见)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和反馈
第三章导师制度
五、导师制度
(一)导师的选拔条件
1.主动热情,乐于分享和指导
2.具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
3.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具备扎实的岗位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不分职务级别,公司骨干员工和中高层均可成为导师人选
(二)导师的选拔程序
1.由接收新进大学生的部门负责按选拔条件推荐导师人选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导师胜任条件,并上报人资与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3.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被选定的导师发放《导师聘任书》
4.由人资部组织与被选定的导师签订《实习(见习)协议》
5.为保证质量,每名导师最多同时带5名新进大学生
(三)导师的考核(附件:导师考核表)
1.为了解导师对新进大学生的工作辅导和培训安排,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在新进大
学生实习和见习期中期及结束前一周对导师进行考核
2.导师的考核依据:培训安排登记表,新进大学生对导师的评估,用人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对导师的评估
3.考核标准:
1)每月导师为新进大学生所做的培训课程不得少于12课时;
2)每周至少为新进大学生做一次集中工作辅导
3)对新进大学生的工作安排有规划、培训辅导有针对性
4)工作辅导和培训时,态度亲切,热情,不敷衍或粗暴
5)每季度完成一次导师工作总结报告,交直接上级审阅
4.考核结果
1)考核满分为100分,达到95分及以上的可评为一级导师
2)考核分在86-94分(含85分)的可评为二级导师
3)考核分在80-85分(含80分)的可评分三级导师
4)考核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5)对不合格导师,公司除立即为新进大学生更换新的导师外,同时还将在当月扣
除用人部门工作绩效分2-5分。
(四)导师的补助
能被公司选为导师是一种荣誉,是一种更深层的价值体现,公司会针对导师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为公司培养新进大学生所做的贡献,给予一定补助,以示鼓励:
1.一级导师:每月补助500元,每多一名学生,多增加100元
2.二级导师:每月补助300元,每多一名学生,多增加80元
3.三级导师:每月补助200元,每多一名学生,多增加50元
第四章新进大学生的选拔及培养
六、大学毕业生选拔的条件
1.所学专业符合公司实际所需,且在校专业成绩合格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重大违纪记录
3.具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
4.身心健康,吃苦耐劳,适应能力强
5.在校曾获校优秀学生干部或专业表现突出、实践动手能力强的学生,优先录取
6.曾在本公司实习但个人擅自离职,或曾有实习不良记录的,均不再选拔之列
七、新进大学毕业生培养阶段
1.入司培训:
1)时间期限:为期5天,2天军训或团队拓展培训,2天企业文化和制度培训,1天
企业环境熟悉和职能培训
2)培训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
3)培训结束后实行入司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生方可进入实习或见习阶段
2.入企实习期:指的是还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生,提前进入企业学习与工作的期间。
1)时间期限:为期6个月到一年,分为“轮岗实习”和“专岗实习”
2)轮岗实习:为便于新进大学生了解公司各岗位的工作职能,熟悉团队运作流程,
同时也发掘适合新进大学生特质的岗位,从而达到有效的人力资源配置,公司会
根据实习生的具体情况安排从一线项目工地,到总部各部门等多个岗位的实习。
3)专岗实习:在新进大学生经历轮岗实习后,由人资部根据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
具体实习岗位,有具体对接的用人部门,由选定的专业导师,下达工作安排和实习目标,并安排有针对性的系统岗位培训
4)每季度对实习期大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优异的要提前进入见习期,享受见习
期待遇
3.入企见习期:指的是已取得毕业证,但无有效工作经验的大学生在企业学习和工作的
期间。
1)时间期限:为期6个月到一年
2)对见习期大学生,公司将确定培养方向,安排系统的《任职能力培训》。
3)每季度对见习期大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优异的可提前录为公司正式员工,享
受正式员工待遇
八、大学生实习期与见习期的考核(附件:新进大学生考核表)
1.新进大学生每月完成实习(见习)总结报告,经导师审批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人资部每季度组织完成新进大学习实习(见习)期考核
3.新进大学生考核依据:培训考核成绩记录,学生每月的实习(见习)总结报告,导师
对学生的评估,人资部对学生出勤和实习(见习)期工作纪律遵守情况的评估
4.新进大学生考核标准:
1)按时完成导师下达的工作任务
2)每次培训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
3)岗位业务技能考核合格
4)遵守考勤和其它公司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5)态度认真,勤奋好学,乐于实践
九、新进大学生实习与见习期的薪资标准
1.实习期的培养补助
1)专科生:起点800元/月,后期依据考核成绩可上调200-400元
2)本科生:起点1000元/月,后期依据考核成绩可上调200-500元
3)硕士生:起点1800元/月,后期依据考核成绩可上调400-1000元
4)博士及以上学历:起点2600元/月,后期依据考核成绩可上调500-1500元
2.见习期的培养补助
1)专科生:起点1200元/月,后期依据考核成绩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按岗位计薪
2)本科生:起点1500元/月,后期依据考核成绩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按岗位计薪
3)硕士生:起点3500元/月,后期依据考核成绩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按岗位计薪
4)博士及以上学历:起点4500元/月,后期依据考核成绩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按
岗位计薪
3.新进大学生在转为正式员工后,将进入1-3个月的岗位试用期,试用期薪资按转正薪
资的80%发放
4.转正薪资参照公司岗位等级薪资制度执行,按正式录用后的岗位取对应用薪等
十、新进大学生的人事管理规定
1.人事异动办理:
1)新进大学生的入、离、调动必须统一通过人力资源部办理人事异动手续
2)新进大学生入司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需求统一分配
3)新进大学生实习或见习期发生的调动,由用人部门先审批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手
续,待手续完成后方可调动
4)未办理手续而擅自离开的学生,公司将永不聘用,并有权不发放培养补助
2.建立大学生培养档案:人资部负责建立大学生培养档案,将大学生实习和见习期工作
总结报告,考核表,转正表等统一归入档案
附件一:实习(见习)协议
导师姓名:
学生姓名:
为了使新进大学生在实习(见习)期得到更好的学习和锻炼机会,公司特推行导师制,由导师负责安排新进大学生的工作,并实施工作辅导和培训安排,现通过程序选拔,特聘任为新进大学生的导师,双方共同遵守如下约定:
1.实习(见习)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实习(见习)期新进大学生必须积极配合导师的工作安排,虚心接受导师的工作
辅导,并有义务向导师进行反馈,以达成个人学习的目的
3.导师在实习(见习)期有义务和责任对新进大学生进行工作实践能力的辅导和培
训,并传授工作所需的系统专业知识,并对新进大学生的学习态度,动手能力,
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反馈。
4.实习或见习期,导师要加强对大学生的保密教育,大学生不得将公司任何机密信
息或资料以任何方式泄露,违反者,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三份,导师,新进大学生,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
导师签名:日期:
实习(见习)生签名:日期:
附件二:实习(见习)期培训辅导记录表
每月导师辅导课时不低于12小时
附件三:新进大学生实习(见习)期考核表
培训考试记录
姓名:实习岗位:
注:1、每位实习生必须在实习期内完成必修课和对应实习岗位专业课程的学习,至少参加二门选修课的学习。
2、必修课和专业课程中如有考核不合格2门及以上者,予以劝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