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的经验教训和下一步改革的总体思路
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

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 Revised by BETTY on December 25,2020一、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1、为什么要开展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答: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缩小城乡差异、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的需要;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率先突破的需要;是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发展的需要;是根本改变城乡一元化户籍管理体制的需要。
2、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什么意义?答: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利,惠及民生;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乡资源;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提升,繁荣农村经济。
3、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答:分两个阶段推进:①2010至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登记为城镇居民,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力争新增城镇居民3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由目前的29%上升到37%。
②2012至2020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每年转移80—90万人,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提升至60%,主城区集聚城镇居民1000万人,区县城集聚城镇居民600万人,小城镇集聚城镇居民300万人。
4、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按照统筹规划、自愿有偿、积极稳妥、综合配套、促进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5、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对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什么要求?答:市委三届七次全会把户籍制度改革纳入了十大民生工程,解决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200多万农民工及其家属、40万失地农民和70万农村籍大中专学生的户口问题,形成科学有序的人口城镇化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
6、重庆市户籍制度转户重点群体是什么?答:分两类重点群体:①有条件农民工及新生代。
包括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在远郊区县城务工经商三年以上的农民工、农村籍的大中专学生和新增退役的农村士兵。
户籍制度改革申论

户籍制度改革申论摘要:户籍制度是我国特有的管理人口的制度,起源于上古时期的封建社会,经过多次改革和演变,至今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针对当前户籍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必要进行全面的改革,以实现公平、公正、合理的管理目标。
本文将探讨户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方案和可能带来的影响。
第一部分:户籍制度的现状和问题我国户籍制度是根据居住地和出生地两个因素划分人口的所在地,并将人口分为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
虽然户籍制度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户籍制度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待遇差异。
城市户籍享有优质的教育、医疗和社会福利资源,而农村户籍则面临着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不公平。
其次,户籍制度限制了人口的流动和城市发展。
现行户籍制度对于外来人口在城市落户有着严格的限制,给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妨碍了城市的繁荣和发展。
第二部分:户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改革户籍制度是推动社会公平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首先,改革户籍制度有助于减少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通过打破城乡二元的划分,将城乡居民都纳入同一管理体系,可以消除现有的社会资源不平等,使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
其次,改革户籍制度有利于调整人口结构和优化城市发展。
户籍制度的改革可以吸引更多人口流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促进城市和乡村的均衡发展,减缓大城市的人口压力。
同时,户籍制度改革也可以促进人才流动和城市经济的创新发展。
第三部分:户籍制度改革的方案针对户籍制度存在的问题,可以考虑以下改革方案。
首先,建立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取消城市和农村的划分。
通过取消户籍制度的二元划分,实现全民平等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消除城乡差别。
其次,放宽城市落户条件,让更多外来人口在城市落户和享受相应的社会福利。
同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
第三,建立健全的人口流动管理机制,鼓励人口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流动,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中国户籍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改革方向

小结
总之,1958年至1978年户籍制度的演变基本遵循《中 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 其控制人口迁移功能。这一时期全体公民被人为地划分为 不可逾越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人口”,城乡壁垒日 益森严,耸立在城乡之间的“户籍墙”坚不可摧。户籍制 度主要围绕如何适应和服务于计划经济建设而进行逐步调 整、补充、限制和强化,从而使户籍制度逐渐成为计划经 济体制在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一项核心制度,起着保证农村 支持城市、农业为工业提供资金、限制人口自由流动功能。
谢谢!
第四,造成公民权利的不平等。
广大农民享受不到国民待遇,严重违背了现代社会公民 权利平等的要求,是民主政治的倒退。从国际准则来看, 中国政府已经签署了《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 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证公民的迁徙自由权利是我们 严格遵守国际准则所必须做到的。
对户籍制度改革的思考及建议
“取消论”
中国户籍制度的特征
一
计划性强 控制性强
特征
二
三
附加功能多
参考文献:
段成荣《户籍制度50年》,人口与发展论坛,2008(1)
新中国户籍制度的改革发展历程
根据对人口迁移流动的限制松紧程度和时间阶段为标准, 将新中国户籍制度的改革发展历程划分为三个时期:
计划经济条件 下的户籍制度 调整历程
准市场经济时 期的户籍调整 与改革
学者看法 综述
“脱钩论”
“统一论”
参考文献:赖林梅《论我国现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公共政策分析》福建师范大学 2008
户籍制度改革路径及完善措施
一、完善立法,实现公民迁徙自由的平等权利。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 义务”第九十条第二款也曾这样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 现行户籍制度改革要从根本上改变人口迁移方式,将目前的行 政调控为主转为经济调控为主,形成国家立法规范、社会经济调控、 个人自主选择的迁徙调控新格局。将“公民迁徙自由权”重新纳入 宪法,将户口审批制度改为迁徙登记制度,给广大农民以平等的公 民权远比仅仅取消户口本上的“身份差别”更为实在和根本。加快 立法进程,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纳入法制化轨道。尽快修订户口登记 条例并出台户籍法,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法律基础。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回顾与前瞻

本刊特稿NORTHERN ECONOMY改革开放以来,与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渐进性相联系,我国城镇化经历了农民转变为农民工和农民工转变为市民的渐进过程。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把农民工转变为城镇居民是当前我国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而要完成这个任务,就必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即把以往的浅层次户籍制度改革推向深层次的户籍制度改革。
一、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的功能新中国颁布第一部宪法的时候,曾经明确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
然而,1953年4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此后相继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各地采取措施制止农民盲目进城。
当时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给城市的交通、住房、劳动就业和生活品供应等都带来日益严重的压力,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粮食供应紧张。
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经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91次会议通过,以“共和国主席令”颁布实行。
该条例对农民进入城镇作了严格的约束性限制。
即公民由农村迁往城镇,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用证明或者是城镇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从此,形成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二元结构”的户籍模式。
从根本上说,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衍生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强制性积累模式。
我国确保重工业优先的资本原始积累,主要是通过国家对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借助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来实现的。
如果说农产品统购统销中的“统购”,是依靠政社合一的农村人民公社制度才得以顺利实施的话,那么,对城镇居民低价限量供应粮食和副食品的“统销”,则是借助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来明确固定计划供应的对象。
如果没有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就很难贯彻落实。
高度集中的资本原始积累、强制性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政社合一的农村人民公社,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之所以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实现赶超型的经济发展战略,即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发展战略。
阶段户籍工作总结

阶段户籍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各地方政府纷纷开展阶段户籍工作,以
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在这一背景下,我们不仅要认真总结过去的工作经验,还要深入思考未来的发展方向,为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贡献自己的力量。
首先,阶段户籍工作的总结要突出成绩和亮点。
我们要充分肯定各地方政府在
户籍改革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亮点,如推动农村户籍改革、推进城市落户政策等。
这些成绩和亮点是我们前进的动力和信心,也是我们总结经验的基础。
其次,阶段户籍工作的总结要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我们要客观分析户
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如农村户籍转城市户籍的难度、户籍制度改革的阻力等。
只有深入剖析问题,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
最后,阶段户籍工作的总结要提出发展方向和建议。
我们要结合总结的成绩和
亮点,以及分析的问题和挑战,提出未来户籍改革的发展方向和建议,如加大对农村户籍改革的支持力度、完善城市落户政策等。
只有明确发展方向和建议,才能引领户籍改革不断向前发展。
总之,阶段户籍工作的总结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
更是对未来发展的规划。
只有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剖析问题,提出发展方向和建议,才能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及五大建议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及五大建议2013-12-27 09:32来源:中国改革论坛网作者:李晓琳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当前推动我国城镇化的关键一环,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但目前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整体进度仍然缓慢,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当前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一)户籍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体系尚不完善一是户籍制度发展到今天,附着的社会管理功能、经济利益分配以及社会福利格局较为复杂,就业、住房、教育、土地、养老、医疗、生育、信息支持、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都直接和户籍挂钩。
因此,户籍制度改革不单纯是户口的放开,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
二是相关顶层设计必须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要求,最终达到有效拉动内需,推动城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实现中国梦。
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客观上需要有全局的、系统的、科学的顶层设计对改革进行指导。
(二)现行公共服务体制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矛盾较大1.户籍迁移放开速度与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不匹配。
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一些地方正是由于放开户籍限制后,无力承担大量新进人口的公共服务而紧急叫停,如2004年郑州户改政策一步放开,几十万人口涌人城市,涌入学校的农民工子女迅速增多,而市区公办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最终只能叫停。
2.我国公共服务体制改革面临多方利益博弈。
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公共服务制度将更多的人口纳入到服务体系中,即打破当前利益格局的社会资源再分配机制。
在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较大的前提下,直接取消各地的公共服务筛选机制并不现实,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
当前,我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领域如何在改革速度与改革质量之间寻求平衡点,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三)现行土地制度对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制约较大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与土地制度改革密不可分。
土地与户籍挂钩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将工业化和城市化所需要的劳动力储备留在了农村,曾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些因城市资源短缺而可能造成的社会问题。
商鞅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商鞅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商鞅是中国战国时期的一位伟大政治家和军事家,他对中国的政治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是秦国政府的首席理念家,他提出并实施了许多重要的改革政策,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是秦国史上最著名的一次改革,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要国家改革。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就是商鞅户口信息制度改革。
商鞅户口信息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户口信息制度的统一和规范:商鞅认为,一个国家的强大不仅仅体现在人民的数量上,更体现在有效地管理和统筹人口资源上。
他提出了建立统一和规范的户口信息制度的观点,并将这一观点付诸行动。
商鞅创立了以国家为单位进行登记的户口信息制度,并对每个人进行详尽的个人信息记录。
这样一来,人民的信息可以得到更好的管理和利用,也能更好地利用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
2. 户口信息的分类和管理:商鞅改革中实施了户口信息的分类制度。
按照他的制度,人民被分为三类:贵族、中产阶级和平民。
每个类别都有不同的权益和义务。
贵族享受一定的特权和地位,中产阶级则享受相对较低的地位,而平民则是最基本的人民。
这种分类和管理使得社会结构更为清晰,减少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
3. 户口信息制度的财税管理:商鞅明确提出了利税制度对户口信息制度的重要性,并在改革中大力推行财税管理制度。
他将财权下放到地方政府,并通过征收差别化的税收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商鞅还建立了完善的税收评估和征收机制,以确保税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这种财税管理制度为秦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4. 户口信息制度对社会权力的划分:商鞅认为,建立完善的户口信息制度是实现国家稳定和繁荣的重要途径。
在这个制度下,人民的权力和义务都与其户口信息密切相关。
贵族和中产阶级拥有更多的权益和责任,而平民除了基本的人权外,没有太多的政治权利。
这种权力划分制度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并有助于管理和掌握国家的权力。
总结回顾:商鞅的户口信息制度改革是他整个变法运动的核心,也是秦国政治和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发改委户籍改革情况汇报

发改委户籍改革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
发改委作为国
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部门,积极参与并推动了户籍改革工作,下面就发改委户籍改革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国户籍改革在户籍迁移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通过放宽城市落户条件、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等措施,大大降低了农民进城落户的门槛,使更多的农民能够在城市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同时,对于农民工的户籍迁移,也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其次,户籍改革在教育医疗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针对农村学生进城读书的
问题,一些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为农村学生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和就学机会,逐步缩小了城乡教育差距。
在医疗方面,户籍改革也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医疗保障,使他们能够享受到城市医疗资源和服务。
此外,户籍改革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推动农村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逐步消除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促进了城乡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
最后,发改委将继续加大对户籍改革的支持力度,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和完善,不断优化户籍制度,为全国人民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总之,发改委将继续积极参与和推动户籍改革工作,努力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
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一起携手合作,共同努力,共同推动我国户籍改革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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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户籍/改革/权利/义务/“阶梯式”内容提要: 当前户籍制度的主要功能是保护本地人的福利,而在此之前的户籍改革普遍具有把权利商品化的倾向,这是一个问题。
我们认为,下一步改革要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推进。
与户籍挂钩的权益获得方式要从“门槛式”过渡到“阶梯式”,根据权益的性质和资源分配的可能,排出赋予的优先顺序,并以合法体面住房、居住年限和社保参保年限作为替代性管理手段。
我国的户籍制度,从狭义上讲,是一种按户登记的人口管理制度,这与其他国家的做法没有太大区别。
从广义上讲,则是与户口性质和登记地相挂钩的权利界定和利益分配制度。
我国的户籍制度之所以广受关注和饱受争议,正是因为它与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分配密切相关。
本文是从广义上来讨论户籍制度,而在提出今后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思路之前,有必要简要回顾总结一下户籍制度的演变及其改革过程。
一、户籍制度功能的变化在我国户籍制度除了发挥一般的人口管理和治安功能外,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还承担了其他重要功能。
1.计划经济时期,在粮食短缺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背景下,户籍制度主要发挥了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作用,以保证工业化的积累和保护城市就业。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粮食产需矛盾、供求矛盾十分突出[1]。
而与此同时,在比较收益驱动下,农村人口大量涌向城市,这不仅使城市粮食供应压力进一步加大,又使得农村粮食减产,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而当时的粮食市场是自由市场,在粮食紧缺的形势下,会扰乱供应和抬高粮价。
为了保证粮食供应和社会稳定,1953 年底中央决定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即向农民以较低价格强制征购粮食,城镇居民则凭证购买、定量供应。
但是,这未能制止住农民一批又一批涌入城市。
这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当时的户口管理仍然较为宽松,只是要求在迁徙时要转出和转入户口,农民流入城镇后,只要履行手续,大多可转为城镇户籍。
这不仅加大了城市粮食供应压力,也加大了城市本已很大的就业压力[2]。
特别是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确立以后,需要农业为工业发展提供大量积累,而同时重工业在城市创造的就业机会也十分有限。
这就需要将农民限制在农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为此,1953-1957 年,国务院连续数次发出关于劝止农村人口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但作用不是很大。
为了使得限制农民进城更有强制基础,终于在1958 年制订了标志着严格的户籍制度全面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除了详细规定公民应进行各项基本情况的户口登记外,其中第十条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驻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这一规定以法律形式把限制农民迁往城市的制度固定下来,从此,严格限制人口迁徙的户籍制度正式形成。
农民只能以招工、上大学、当兵等有限且概率极低的途径进城落户。
这种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局面一直持续到20 世纪80年代中期。
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在粮食短缺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背景下,为了保证工业化的积累和保护城市就业,城市化也必须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之内,以便有比较大的农村经济规模支持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
户籍制度正是发挥了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迁徙的功能。
2.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随着粮食供应日渐充足和城市经济对劳动力需求的迅速增长,户籍制度限制人口流动的功能逐渐弱化,主要发挥了保护城市本地人口社会福利的功能。
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粮食和其他生活资料供应日渐充足;同时,劳动密集型经济开始主导,城市对非熟练劳动力的需求迅速增长。
1985 年粮食统购统销的取消,城市的计划供应的品种也逐渐减少,降低了农民流向城市的障碍。
此后,特别是90年代以来,农民开始向城市大规模流动,在城市就业,但不定居,候鸟式迁徙,“农民工”从此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经济社会现象。
户籍制度事实上已经丧失了限制人口流动的功能。
1958 年确立的严格的户籍制度带来的副产品是,由于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把农村人口排斥在城市体制之外,且农民在决策过程中几乎没有发言权,只面向城市居民这一占全国小部分人口的福利,诸如全面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幼托、养老等制度就随之建立了[3]。
这一过程具有强烈的路径依赖和自我加强的特征,与户籍挂钩的福利不断增加。
这除了既得利益原因之外,也是由于地方政府出于管理方便,总是倾向于把既有的户籍作为管理手段。
因此,改革开放以后,当户籍制度不再发挥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这一功能的时候,转而主要发挥了保护城市本地人口社会福利的功能。
从以上两个阶段户籍制度的功能来看,其实质都是起了稀缺资源在城乡、地区间的强制分配功能。
计划经济时期分配的资源主要是粮食和就业机会,改革开放以后分配的主要是社会福利。
区别在于,计划经济时期,户籍制度功能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战略的要求;而改革开放以后,户籍制度功能的发挥则主要是既得利益主导的结果。
二、20 世纪80 年代以来的户籍制度改革及其经验教训 1. 改革过程20 世纪80 年代年以来,户籍制度改革总体上是沿着两条主线进行的。
一条主线是逐步减少与户籍挂钩的权利和社会福利,这一过程是与市场化转型相联系的。
随着粮食和其他生活资料、就业机会等不再由国家按户口性质进行分配,户口的资源分配功能逐渐弱化。
进入新世纪以来,这条主线又有了新内容,即增加农民的社会福利。
两者的结果都是缩小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群之间的社会福利差距;另一条主线是放宽城镇户口的准入条件,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以第一条主线的改革为基础的。
而社会上经常讨论的户籍制度改革主要指的是后者。
(1)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实质进展,任务已基本完成。
以放宽户口准入为主要内容的户籍制度改革首先是在小城镇开始的。
之所以从小城镇开始,客观上有两个条件,一是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首先迅速向小城镇集聚,而小城镇也需要通过扩大常住人口规模来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因为与小城镇户籍挂钩的社会福利本身就比较少,含金量也较低,放宽准入带来的冲击不大。
1984 年,国家就开始允许农民在集镇(不含县城关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农民在集镇落户,口粮自理,统计为非农业户口,打破了二元户籍制度的一个缺口[4]。
但在1980 年代末90 年代初的治理整顿时期,国家对“农转非”进行指标控制。
1992 年“南巡讲话”以后,开始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即蓝印户口[5)] ,全国各地掀起了卖户口热潮,主要发生在小城镇,农民每人可以以4000 元到数万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小城镇户口,后被制止。
国务院曾试图推进全面的户籍制度改革,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实施,而是继续规范推进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6]。
1997 年,国务院同意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改革的范围扩展到县(县级市)城区的建成区和建制镇的建成区,在全国382 个小城镇进行户籍改革试点。
经过几年试点后,国务院于2001 年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在有关文件中,小城镇户口的准入条件是“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而在地方实际操作中,“有合法固定的住所”成为主要标准,且逐渐演变为“买房入户”。
由于小城镇房价不高,人们一开始很踊跃。
这一改革增加了当地人气,拉动了包括房地产在内的经济增长,也有利于解决人户分离问题,改善人口管理。
但近年来小城镇就业机会增加不多,而向农村倾斜的经济社会政策越来越多,潜在的征地补偿较高,以及农民对转为城镇户口后可能面临更加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等问题的担忧,农民对小城镇户口的积极性逐渐下降。
到目前为止,小城镇户口已经对农民没有太大吸引力,即使不需要任何条件入户,也没多少人愿意入,甚至有些曾经农转非为城镇户籍的人想恢复农业人口户籍。
这也正说明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任务已基本完成,也充分说明是户籍背后的权益而不是户口本身在真正起作用。
(2)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进展缓慢且多有反复,最近有新进展。
大中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则较为缓慢和谨慎,国家层面从来没有出台过相关文件,改革都是由地方自发零星推进的,且多有反复。
这与我国长期以来片面强调“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的指导思想有关,虽然后来提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但决策层仍然对大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及其可能带来的社会后果表示担忧。
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始于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改革的思路与小城镇基本一致,除直系亲属投靠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外,基本都是以购房、投资、人才引进为条件入户。
只是入户门槛高得多,获得的也只是“蓝印户口”,能够享有的权利和福利少于原户籍人口。
1994 年以来,上海、深圳、广州、厦门、宁波、海南等一些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都实行过“蓝印户口”。
这相比以前严格的城乡、地区户籍隔离,是一个进步。
但这些改革具有明显的工具性,且多有反复。
如宁波市在2001 年实行购房入户,房屋面积要大于80 平方米。
2007 年叫停了这项政策,但在2009 年初又开始实行购房入户政策,只是购房面积要求提高到了100 平方米。
户籍政策的松紧度明显随房地产市场周期而波动,工具性目标比较明显,几乎把它作为房地产市场的一个调控工具。
不过也有城市的改革力度较大,如郑州市在2001 年推行户籍改革,实行亲属投靠、购房入户、投资入户和工作入户,条件相对更为宽松,其中购房建筑面积只要达到56 平方米,其本人和直系亲属准予迁入2 人,达90 平方米以上的可迁入3 人,达120 平方米以上的可迁入4人,达150 平方米以上的可迁入5 人。
工作入户则要求达到一定学历和职称。
而到2003 年,政策放得更开,购房入户不再有面积要求,且也不再限制直系亲属入户人数。
同时,工作入户,只要与郑州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统筹金的人员,就可入户,不再要求达到一定学历和职称。
但后来政策又进行了一定收缩。
近年来,上海、广东等地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了新的进展。
主要是实施“居住证”制度(领取居住证几乎没有门槛),入户条件开始与居住年限、社保参保年限挂钩。
如《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条例》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7 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
上海规定持有居住证满7 年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7 年、依法缴税、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资格、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就可以申办该市常住户口。
这些做法相对购房入户更为合理,管理也更加精细化。
2. 经验和教训(1)总体方向正确,但要遏制户口商品化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