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最新吉安拆迁政策规定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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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022年)-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022年)-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022年)正文:----------------------------------------------------------------------------------------------------------------------------------------------------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1997年12月27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2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0年11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1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22年3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收土地的程序第三章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征收土地行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以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拟征收土地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拟征收土地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成片土地开发建设需要征收土地的,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涉及成片开发用地的,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涉及征收耕地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定。

第四条征收土地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开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应有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

房子拆迁补偿标准

房子拆迁补偿标准

房子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是指在政府的拆迁政策实施过程中,对受到影响的房屋所有人给予的,用来补偿他们受到的不利影响而支付的补偿费。

根据我国《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1、受拆房屋的价值补偿;2、实施拆迁补偿政策;3、帮助被拆房屋所有人重新安置;4、为被拆房屋所有人支付拆迁补偿费;5、支付特殊帮扶性补贴。

1、受拆房屋的价值补偿
受拆房屋的价值补偿,是指由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在安置工作中,依据产权登记情况、被拆房屋的使用年限、建成年份、地段价值、土地使用证状况等,根据相关法规计算出受拆房屋的实际价值,并准确地给予被拆房屋所有人。

2、实施拆迁补偿政策
实施拆迁补偿政策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拆迁补偿政策,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将征收区域内受影响的房屋所有权人,按照一定的拆迁补偿标准给予拆迁补偿费用。

根据我国《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每平方米拆迁补偿费应予以一定的费用,具体补偿金额由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按照当地实际公布而定。

3、帮助被拆房屋所有人重新安置
帮助被拆房屋所有人重新安置,是指当地拆迁管理部门依据安置相关规定,根据被拆房屋所有人实际情况,积极寻求并推荐与其可实际安置的新房源,给予他们新安置房屋的釿额与安置期限的帮助支持,以实现双赢的拆迁结果。

5、支付特殊帮扶性补贴
支付特殊帮扶性补贴是指当地拆迁管理部门依据《拆迁管理条例》,根据被拆房屋所有人的实际情况,向处于特殊困境的拆迁户提供一定数额的帮扶补贴以减轻受迁害困难的拆迁户的经济负担。

最新江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版本

最新江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版本

The greatest gift we receive from nature is lif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江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年的版本全省水田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36014元/亩,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等平均标准不低于24129元/亩,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12605元/亩,未利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7203元/亩。

征地补偿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也是为了维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由于社会条件在不断地变化,因此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断地调整的。

江西省政府根据年最新的社会情况结合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江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版本,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江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第十九条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

第二十六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房屋用于产权调换,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源,供被征收人选择,并按照房地产市场价结清差价。

就近地段的范围,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过程中确定。

第二十七条房屋征收部门对个人住宅征收补偿安置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赣府字〔2024〕69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吉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审批新干县等13个县(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吉府文〔2023〕21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吉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吉安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着力建设全省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吉泰走廊创新驱动引领区、现代农业和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具有庐陵文化特色的全域旅游集聚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吉安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7.366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8.861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5.34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72.92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34亿立方米。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2024年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过渡费范本(二篇)

2024年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过渡费范本(二篇)

2024年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过渡费范本拆迁人:(简称甲方)被拆迁人:(简称乙方)甲方经批准,在贵阳市地区进行项目建设,修建。

甲方遵照_____《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取得字号《拆迁许可证》。

双方按照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协商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二、根据,甲方按元/平方米对乙方进行货币补偿。

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腾空房屋交付甲方,甲方应一次性付清乙方货币补偿款元,由乙方自行解决安置用房。

三、甲方以路(街、巷)号幢单元楼座间(成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与乙方进行产权调换,附调换房屋平面图。

甲方按价元/平方米与乙方房屋价元/平方米结算,方补给方人民币_____元。

甲方将调换的房屋交付乙方,同时结清房屋差价。

甲方应负责办理调换房屋产权证交乙方,办证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应支付乙方设施拆迁补偿费:1、煤气元2、_____电表元3、电话元4、有线电视元5、_____水表元6、电热元五、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承租人)次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费、合法待工人员补助费。

1、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元;2、甲方支付承租人人民币_____元。

六、甲方调换给乙方的房屋,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并执行国家保修规定,按规定实施物业管理。

七、甲方在建设期间为乙方在区街(巷)号提供间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周转过渡,过渡期为个月。

乙方同意在建设期间自行周转过渡,过渡期为个月,甲方按乙方原房屋建筑面积,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工元。

八、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办法:1、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搬迁,甲方可根据_____《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先予执行。

2、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安置乙方房屋应按《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增发乙方过渡费。

3、本协议签订后建设项目性质经批准改变,甲方应在____日内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改变后的建设项目性质与甲方协商变更本合同的相关约定。

农村拆迁方案

农村拆迁方案
3.监督管理:加强对拆迁过程的监督,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4.法律服务: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咨询,维护其合法权益。
5.资金保障:确保拆迁补偿资金到位,及时发放给被拆迁人。
七、时间安排
1.发布拆迁公告:XX年XX月XX日
2.调查登记完成:XX年XX月XX日
3.公示补偿方案:XX年XX月XX日
4.签订拆迁协议:XX年XX月XX日
3.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三、拆迁范围及对象
1.拆迁范围:本项目拆迁范围包括XX村、XX村、XX村等三个村。
2.拆迁对象:拆迁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四、拆迁政策及补偿标准
1.拆迁政策: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拆迁政策。
2.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按照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成新率等因素,给予合理补偿。
(2)附属设施补偿:包括水、电、气、通讯等设施,按照实际损失给予合理补偿。
(3)搬迁补助:对被拆迁人一次性给予搬迁补助。
(4)临时安置补助:对被拆迁人在过渡期内给予临时安置补助。
(5)其他补偿: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对被拆迁人给予其他合理补偿。
三、拆迁范围与对象
1.拆迁范围:包括XX村、XX村、XX村在内的三个村庄,具体范围以项目规划红线为准。
2.拆迁对象: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合法使用的土地。
四、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
1.拆迁政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的拆迁政策。
2.补偿标准:
-房屋补偿:根据房屋的结构、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参照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4.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化解拆迁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农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13]18号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农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13]18号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农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农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13〕18号)井开区管委会,吉州区、青原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吉安市中心城区农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7月9日吉安市中心城区农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心城区农民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行为,加强吉安市中心城区农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吉发[2012]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民自建房是指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符合农民建房条件的农户,利用集体土地,按照农民建房布点规划和自建房修建性详细规划,统一规划建设不超过三层的低层住宅。

第三条中心城区农民自建房规划范围具体为:(1)河西片区:东分别至吉兴大道-经四路-站前大道-高铁站西侧控制线-经四路-经三路;南至禾河;西至樟吉-大广高速公路;北至翠屏路。

(2)河东片区:东至规划的博新路(东环线);南至赣江;西至梅林大道-京九铁路;北至河东经济开发区现状的工业园区。

共计约71.90平方公里(详见附图)。

中心城区其他区域为禁止农民自建房规划范围(以下简称禁建区),包括中心城区农民居住(安置)社区建房规划范围(共计约59.96平方公里、详见附图)和中心城区已建成区范围(共计约 58.74平方公里、详见附图)。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011)-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011)-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011)正文:----------------------------------------------------------------------------------------------------------------------------------------------------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1997年12月27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2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0年11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1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收土地的程序第三章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收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征收土地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征收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和省有关基本农田保护的规定。

耕地被征收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第四条征收土地应当按照国家《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和指令性计划管理。

第五条征收土地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的原则,实行由土地主管部门审查、人民政府审批的制度。

用地者不得直接与土地所有者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

第六条征收土地应当服从国家建设需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依法给予被征地单位合理补偿,妥善安置因征收土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

用地者除应支付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费外,还应当依法交纳征收土地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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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安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最新吉安拆
迁政策规定方案
吉安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最新吉安拆迁政策规定方案
2017年最新吉安市房屋拆迁补偿相关细则相信很多吉安市的朋友非常关心,下面小编就吉安市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罗列出来,供大家参考。

吉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吉安市农村房屋拆迁需要掌握哪些知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给大家准备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安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吉安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吉安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
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吉安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吉安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吉安市拆迁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

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

具体
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吉安市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

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吉安市拆迁货币补偿方式: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

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

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两个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2、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

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

在这里我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1、宅基地补偿费;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3、安置费和搬迁费;4、困难补助和奖励;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农用地征收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

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

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

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

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

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

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

以石家庄市为例,石家庄市政府以石函办(2007)27号文件
出具《石家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其他市县也均有此规定。

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

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

吉安市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
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几年政府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项利国利民政策,其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有本质区别。

城中村改造拆迁是由政府倡导、开发商投资、村民自主拆迁一种三方结合方式,其拆迁主体是村集体组织自行自主拆迁。

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拆迁,其拆迁主体具有本质的区别。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项目,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补偿方案确定。

但大体上分那么以下几个项目:
一、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

当然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

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

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

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三、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

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

四、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很对营运性行房屋进行的补
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

五、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

六、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

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

七、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

综上叙述,因城中村改造实行“一村一策”,各村补偿的项目并不一定按上述项目进行补偿,究其主因是各村经济发展状况不同。

作者主要参照大部分城中村改造的补偿项目进行简述。

但最近因城中村改造拆迁的矛盾不断加剧,原因是各村之间拆迁补偿数额差距较大,造成民愤极大。

为此,作者建议:在根据国家实行同地同价的基础因村而异,综合制定出合理的补偿方案,各村之间不能悬殊较大,更不能相互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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