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征收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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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拆迁审批流程

工程项目拆迁审批流程

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迁入、分户,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房屋出租、交换、抵押,水、电、气、电视、通讯线路安装等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做好拆迁区域和安置区域的总体规划。

(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二)做好资金保障。

(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三)拆迁工作人员对拆迁范围内有关地籍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宗地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居住单位、个人基本情况、土地房屋权属情况、宗地面积、房屋建构物面积、是否同意拆迁等,建立每宗地档案,绘制工作图。

拟写调查分析报告。

(在调查中有80%以上的被拆迁户同意拆迁,可以准备发布拆迁公告)。

(此项工作主要由国土部门负责、拆迁部门协助)(四)拟定拆迁方案。

根据拆迁区域情况的不同,制订适合本区域的拆迁方案(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

(五)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

任何单位需要拆迁房屋,应当向当地政府建设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1、拆迁申请;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5、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拆迁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状况,如房屋用途、产权归属、面积等;各种补偿、补助费用的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标准、房源及相关证明文件;临时过渡方式及期限等具体措施。

拆迁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后,以公示的形式告知被拆迁人,同时,拆迁人选出三家以上在建设部门备案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估价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后被拆迁人无异议,最后由拆迁部门确定聘用的估价机构。

房屋拆迁的流程

房屋拆迁的流程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房屋拆迁的流程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

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

2、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拆迁补偿协商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

分为两种情况:(1)、一种情况是,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另一种情况是,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进行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5、拆迁实施阶段:分以下几种情况(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棚户区改造拆迁流程

棚户区改造拆迁流程

棚户区改造拆迁流程
棚户区改造拆迁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几步:
1. 规划立项:由政府或开发商根据城市规划,确定改造地区范围、用途,制定改造计划,提交立项申请。

2. 调查评估:对改造地区进行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调查评估,了解改造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3. 征收拆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改造地区内的房屋、设施进行征收拆迁。

政府或开发商与居民进行协商,确定征收拆迁的方式和补偿方案,并正式签署协议。

4. 验房评估:在拆迁完成后,对拆迁房屋及设施进行验房并评估房屋价值,以确定补偿标准。

5. 补偿安置:按照协议所规定的补偿标准,向拆迁居民进行补偿,并提供安置方案。

6. 建设改造:进行土地整合、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建设等工作,完成棚户区改造。

7. 公示验收:完成棚户区改造后,对改造区域进行验收,并公示改造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8. 竣工交付:改造区域的房屋和基础设施经过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

街道房屋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房屋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房屋拆迁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壮大,一些老旧、危险的房屋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需要进行拆迁工作。

街道房屋拆迁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城市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形象,还关系到广大市民的生活安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工作目标1. 安全拆迁:确保拆迁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 规范拆迁:依法依规进行拆迁工作,保障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

3. 高效拆迁:合理安排拆迁工作时间,尽快完成拆迁任务,确保城市建设进度。

三、工作内容1. 制定拆迁计划:根据城市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拆迁范围、时间节点、拆迁程序等详细计划。

2. 宣传政策法规:通过各种渠道向拆迁对象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3. 协调沟通:与拆迁对象进行充分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4. 安排施工队伍:选择有资质、有经验的施工队伍,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进行。

5. 安置安全:对拆迁对象进行合理的安置,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四、工作流程1. 拆迁前期准备:确定拆迁范围、征收拆迁方案,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

2. 拆迁实施阶段:按照拆迁计划,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拆迁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

3. 安置后续工作:对拆迁对象进行合理的安置,提供相关帮助和服务。

4. 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拆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合法合规。

五、工作保障1. 资金保障:拆迁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要做好资金预算和使用,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法律保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拆迁工作,保障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

3. 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拆迁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六、工作评估1. 定期评估:对拆迁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 改进完善: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工作流程 )

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工作流程 )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工作方案)征地拆迁工作分为十个阶段:①征迁准备阶段②宣传发动阶段③勘察核实阶段④征地拆迁阶段⑤资金兑付阶段⑥拆迁安置阶段⑦进场施工阶段⑧服务招商阶段⑨竣工通车阶段⑩验收总结阶段。

一、征迁准备阶段1、委托文物、压矿、地灾、水保、环评、土地等相关咨询评估机构完成相应的报告书,并获取相关行政批文后,委托国土咨询评估机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土地预审呈报书,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在设计单位出征地红线图后,委托林业勘察单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报林业厅初审,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3、省政府印发永武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4、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全职的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立土地核查小组、房屋丈量小组、矛盾纠纷协调小组。

5、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

编制项目征地拆迁实施预案,为正式实施征地拆迁做好充分准备。

6、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二、宣传动员阶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

通过宣传发动,使沿线群众和征迁安置对象熟悉掌握永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政策、计划安排,争取公路沿线被征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参与、支持.三、勘察核实阶段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对征迁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进行丈量、清点、核实、登记、签认,为开展征迁补偿提供数据指标.1、与地方征迁办签订红线边沟开挖协议。

2、由设计单位依据红线图划定红线范围,进行红线放样,项目办、地方征迁办共同参与。

确定中线和边线、打桩、开挖边沟和边界保护。

3、勘测界定:土地勘测单位以施工图为依据,对项目征地进行勘测核对、绘制勘测界图、市县勘测定界报告书,正式确定公路用地范围。

4、实物指标调查,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同时,与设计单位、各地征迁部门、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被征户(单位)共同对红线内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四方共同签认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及时统计、核算、汇总并上报确认.征地拆迁调查资料应永久存档保存.四、征地拆迁阶段(一)签订协议1、与市(县)征地拆迁部门签订征迁协议及项目管理责任书、征迁管理资金管理协议.2、各地征迁部门以确认的实际核实面积和实物为依据,以村为单位分解到农户,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房屋、类别、面积、补偿资金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期间无争议和举报,各地征迁部门,村组分别与被占地的单位、个人签订征地和房屋征迁补偿协议。

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流程细项

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流程细项

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流程细项一、拆迁准备阶段1.成立拆迁工作组:由政府部门指派相关人员组成的专业工作组,负责协调、组织和推进拆迁工作。

2.征收范围规划:根据拆迁项目的规模和需求,确定拆迁范围,并制定拆迁计划。

4.资料清查: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土地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清查登记,确保拆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5.筹措拆迁资金:政府通过合法的渠道筹措拆迁资金,用于拆迁后的补偿和安置工作。

6.法律手续办理:申请相关法律手续,比如拆迁许可证等。

二、拆迁实施阶段1.拆迁通知:向被拆迁人发出正式的拆迁通知,告知他们拆迁的时间、方式和补偿方案等。

2.拆迁协商: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商议具体的拆迁补偿方案,确保双方达成一致。

3.拆迁手续办理:协助被拆迁人办理相关的手续,比如物业变更、相关证照补办等。

4.拆迁施工:组织专业施工队伍,按照拆迁计划进行拆迁工作,确保拆迁安全、顺利完成。

5.拆迁监督:对拆迁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拆迁过程合法、合规。

三、安置工作阶段1.安置方案制定:制定拆迁后的安置方案,包括新房的选购或租赁、安置资金的分配等。

2.安置方案宣传:对被拆迁人宣传安置方案,解答他们的疑问,并听取意见和建议。

3.安置资金发放:依照拆迁补偿协议,及时发放安置资金给被拆迁人,确保补偿的公平性。

4.新房选购与装修:被拆迁人按照安置方案,选择自己适合的新房,并进行装修和搬迁。

5.公共设施建设:根据拆迁后的规划,对新安置区进行公共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水电、绿化等。

6.后续服务:对被拆迁人进行后续服务,帮助他们适应新环境,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

四、验收和结算阶段1.安置区验收:对新安置区进行验收,检查公共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功能是否达到要求。

2.整体评估:对拆迁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对拆迁成本、被拆迁人满意度等进行评价。

3.结算工作:根据拆迁补偿协议和安置方案,进行最终的结算工作,包括资金结算和文件归档等。

五、监督和评估阶段1.监督机制建立:建立相应的拆迁安置监督机制,确保拆迁工作的透明、公正和合法。

2024年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方案范文一、背景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是城市更新和土地资源优化利用的重要环节,既关系到城市的发展进程,也直接影响到市民的切身利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已经成为了一个持续且重要的任务。

为了更好地推进2024年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是必要的。

二、目标1. 确定征收拆迁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2024年需要进行房屋征收拆迁的区域范围。

2. 保障被征收户的权益: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完善的政策和措施,保障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

3. 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资源优化利用:通过征收拆迁工作,推动城市的更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4. 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通过征收拆迁工作,调整城市空间布局,形成合理、高效的城市发展格局。

三、工作内容1. 制定详细的征收拆迁计划:根据市区的规划和发展需要,制定2024年度的房屋征收拆迁计划,明确征收拆迁的区域范围、时间节点、征收方式等。

2. 完善征收拆迁政策和措施:依法依规,制定并完善征收拆迁相关政策和措施,明确被征收户的权益保障和补偿标准。

3. 加强社会稳定工作:征收拆迁工作往往涉及到大量的市民利益,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合作性。

因此,我们将加强与社区、居民代表的沟通和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确保征收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4. 加强监督和评估:加强对征收拆迁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5.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向广大市民普及房屋征收拆迁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市民的了解和支持。

四、工作步骤1. 制定征收拆迁计划:开展市区房屋征收拆迁相关调研,确定2024年度的征收拆迁范围和计划。

2. 完善政策和措施:根据征收拆迁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征收拆迁政策和措施,明确被征收户的权益保障和补偿标准。

3. 落实权益保障和补偿标准:根据政策和措施,对被征收户的权益进行保障和补偿。

景德镇市土地储备中心拆迁工作流程

景德镇市土地储备中心拆迁工作流程

中心房屋征收工作管理措施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市土地储备中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行为,维护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旳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旳顺利进行,提高房屋征收管理水平,根据《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以及《景德镇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暂行措施》,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状况制定本措施,后来房屋征收工作原则上遵照本措施执行。

第二章房屋征收程序都市房屋房屋征收实行旳程序可以归纳为如下2个阶段:前期准备、房屋征收实行和赔偿。

一前期准备阶段前期准备工作是指从立项开始直至获得房屋征收许可证旳一系列报批手续,在办理各项前置审批手续旳同步围绕房屋征收自身所做旳准备工作。

重要包括:项目立项、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建设用地同意书、房屋征收摸底、总评估、申请房屋征收许可证、编制拆房屋征收方案。

1、项目立项持政府有关房屋征收项目旳有关会议纪要等精神文献、项目房屋征收红线图,发文至发改委申请立项。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持立项批文、政府会议纪要及地块图纸等文献,向规划局申请领取。

3、建设用地同意书向国土局规划运用科申请,所需材料有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图纸等材料。

4、房屋征收摸底由实行房屋征收旳中心征收拆迁办联合小区等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房屋构造、经营状况等状况进行调查登记立案。

5、确定征收赔偿方案在对被征收范围内房屋旳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以及租赁和用益物权等状况进行组织调查并经房屋评估企业进行价格总评估后,确定赔偿方案并报市政府同意,同步向被征收人公开。

6、依法召开听证会假如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有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赔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规定旳,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

7、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房屋征收决定旳必经程序,对征收项目潜在旳矛盾和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

8、资金证明根据《景德镇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暂行措施》规定,需贯彻房屋征收与赔偿费用足额到位并专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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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区二期拆迁房屋征收与补偿
工作流程
一、房屋征收程序
(一)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该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区发展改革局核发);
2.该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区国土资源局核发);
3.该项目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确定规划红线。

(区规划局核发);
4.该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核发);
5.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证明文件(区财政局出具)。

(二)依据以上有关规划,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确定征收范围后,发布冻结通告,送达相关部门。

(三)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
与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

(四)对房屋调查登记并依法处理未经登记的建筑物
1.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组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金城街道、新华社区,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同时组织国土、规划、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对非法建筑物进行认定、公示。

2.评估机构的选定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发布评估通知,同时提供评估机构名录(范围:市建委提供的专家库内),由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

征收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书。

3.依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出具房地产评估报告。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和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

(五)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审核及修改;
3.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向区政府报送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

(六)组织对征收补偿方案论证
区人民政府组织房屋征收、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信访、政府法制等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机型充分论证和修改。

(七)公示征收补偿方案
1.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
2.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做好意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3.征求意见期满后,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向政府提交征求意见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4.公示征求意见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以政府名义公示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八)依法召开听证会
1.旧城区改建项目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和《办法》规定的,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召开听证会;
2.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区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十)发布房屋征收决定
1.征收令下达前,征收补偿资金必须足额到达账户,专款专用。

2.征收方案公示无异议后,区人民政府下达征收令,同时公示评估结果。

3.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向被征收人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房屋补偿程序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核算征收房屋补偿费等;
2.协商搬迁期限、过度期限等具体补偿与安置事项;
3.依据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与被征收人签订书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
4.先补偿后搬迁;
5.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完成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事项;
6.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事项,并及时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交付被征收房屋。

三、房屋拆除程序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签订详细的拆除合同,对建筑物实施拆除;
2.施工单位采取围挡作业等安全措施,对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建筑物拆除任务;
3.拆除建筑物的清运工作
依据拆除合同,完成好拆除建筑物的垃圾清运工作。

四、达不成补偿协议纠纷的处理程序
(一)作出补偿决定
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1.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报请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2.经政府法制部门把关后,区人民政府研究作出补偿决定。

(二)发布补偿决定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及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补偿决定。

(三)申请强制执行
1.非诉讼案件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在接到补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补偿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起诉讼,又再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区人民政府应当自被执行人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⑴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代区人民政府起草《强制执
行申请书》;
⑵经政府法制部门把关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⑶区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提交征收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实行产权调换的,提供安置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面积等资料。

五、达成补偿协议后纠纷的处理程序
1.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或被征收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对补偿协议纠纷案件的判决书生效后,被征收人拒绝履行的,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程序
(一)建立房屋征收补偿专项档案
1.房屋征收项目完成后15日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移交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资料;
2.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归集征收补偿协议等文件、资料,按规范化标准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二)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信息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信息。

(三)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
1.房屋征收项目完成后20日内,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
向审计机关提交房屋征收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等文件、资料;
2审计机关对征收补偿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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