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实施方案
镇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

镇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依法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第三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四条镇人民政府是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二、征收范围和对象第五条征收范围包括:(一)征收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二)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三)征收土地上的青苗、树木等地上附着物。
第六条征收对象包括:(一)土地使用权人;(二)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人;(三)青苗、树木等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三、征收补偿第七条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市场价格适时调整。
第八条征收补偿包括:(一)土地征收补偿费;(二)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征收补偿费;(三)青苗、树木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费;(四)其他应当给予的补偿。
第九条征收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征收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并予以公告。
四、安置第十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应当优先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第十一条安置方式包括:(一)提供安置房;(二)提供安置用地;(三)货币安置;(四)其他安置方式。
第十二条安置房或者安置用地的面积、位置、用途等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征收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并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货币安置的金额按照征收补偿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程序(一)发布征收公告;(二)开展征收补偿安置调查;(三)公布征收补偿标准;(四)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五)实施征收补偿安置;(六)结算、交付征收补偿费;(七)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被征收人支付征收补偿费。
六、法律责任第十六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实施方案

XX房屋征收项目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为了加快XX房屋征收项目拆迁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就XX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征收范围本项目东至XX,西至XX,北至XX,南至XXX,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合XXX亩)。
二、征收依据本次房屋征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广州市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征收主体及实施单位征收主体:XXX征收实施单位:XXXX四、实施时间房屋征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意见征求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期限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
(二)征收补偿签约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开始宣传动员,筹集征收补偿资金、设立专用账户,发布征收决定并公告,选定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公示,协商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发放各类补偿(补助)、奖励等费用,组织开展搬迁、拆除工作。
(三)司法程序阶段:20XX年XX月XX日开始,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征收主体,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广州市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补偿决定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并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征收实施单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相关部门或被征收人提起的诉讼,按照有关程序,依法作出裁决。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一、前言。
房屋征收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目的,对民用房屋实行征收的行为。
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政府需要制定并实施合理的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本文旨在就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说明,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指导。
二、征收范围。
1. 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目的所需征收的民用房屋。
2. 征收范围应当明确界定,不得随意扩大征收范围,确保征收行为合法合规。
三、征收程序。
1. 征收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包括公告征收、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协商、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等环节。
2. 征收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征收方案、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应当向被征收人充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补偿标准。
1. 征收补偿标准应当合理公正,包括房屋补偿、过渡期生活补助、搬迁安置补助等内容。
2. 征收补偿标准应当与被征收房屋市场价值相符,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安置措施。
1. 被征收人应当享有合理的安置权益,包括优先选房、租金补贴、就业安置等措施。
2. 安置措施应当与被征收人的实际需求相结合,确保被征收人的生活不受负面影响。
六、监督管理。
1. 征收安置补偿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征收行为合法合规。
2. 对于征收安置补偿实施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结语。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城市建设的公平公正。
因此,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
2023年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存本付息实施方案

2023年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存本付息实施方案____年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存本付息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成为保障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之一。
为确保____年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有效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确保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能够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时足额地存放并付息,同时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资金滥用和挪用,维护社会稳定。
二、项目范围和资金来源1. 项目范围:本方案适用于____年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本付息工作。
2. 资金来源:____年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拨款、土地征收补偿款、土地出让收入等。
三、资金存放和管理1. 资金存放:(1)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的资金存管账户,用于存放____年土地征收补偿资金。
资金存入存管账户应当及时、准确,明确资金来源和用途。
(2)资金存放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与其他资金分开存放,避免混淆或滥用。
(3)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存管账户的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定期对存管账户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资金管理:(1)各级政府要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流程。
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防止权力滥用和挪用资金。
(2)制定明确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督机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四、资金付息1. 资金付息标准:(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____年土地征收补偿资金应当按照一定利率进行付息。
具体利率由各级政府根据市场情况和财政状况确定。
(2)利息的计算方法为按年计息,按季付息。
2. 资金付息方式:(1)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付息方式可选择银行定期存款、国债等安全性较高的金融产品。
(2)在选择付息方式时,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增值。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模板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3〕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因XXX地块项目收储需要,需征收XXX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811公顷(1.2165亩),其中XXX村耕地0.0003公顷,农村宅基地0.0808公顷。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X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XXX号)文件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备注: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按XXX号文件第六条进行结算。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实行包干补偿与按实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实行包干补偿,现按丽政办—1—发XXX号文件执行,即按照耕地23.25000万元/公顷标准补偿给包干统筹,据实补偿给相应的所有权人(XXX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0700万元人民币。
以上合计,征收补偿费金额为人民币8.88745万元(大写:捌万捌仟捌佰柒拾肆元伍角)。
3.社保安置。
本次征地中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 / 人。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市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安置方式1.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参照《XXX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XXX号)文件执行。
2.本次安置按照(货币安置、公寓安置、产权调换)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XXX征收地块。
3.住宅搬迁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参照《XXX市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业停产损失补助费、房屋改变用途补助标准以及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公寓安置廉购价、优惠价标准的通知》(XXX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发。
4.相关签约时间另行通告。
四、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XXX市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2—。
2024年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2024年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引言: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过程中,房屋征收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
然而,由于房屋征收涉及到市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合理制定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以确保受影响的居民得到公平合理的安置和补偿。
随着2024年的到来,本文将就2024年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论述,以期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一、背景分析及政策目标在2024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规划的调整,房屋征收将不可避免地进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征收必须依法进行,并且对受影响的居民进行合理的安置和补偿。
2024年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目标是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征收范围和程序1. 征收范围:2024年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将针对被征收房屋的规模和范围进行详细规划。
征收范围应遵循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保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城市功能的优化和提升。
2. 征收程序:征收程序包括:(1) 公告程序:政府部门应提前公开征收计划,包括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内容,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2) 协商程序:征收部门应与受影响的居民进行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考虑他们的合法权益。
(3) 征收决定程序:征收部门应依法制定征收决定,并及时通知受影响的居民。
(4) 补偿支付程序:征收部门应根据征收决定,及时支付合理的补偿款项。
三、安置方案1. 安置原则:安置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安置方案应公平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
(2) 优先保障:老年、残疾、低收入等特殊群体应得到优先保障。
(3) 综合布局:安置点应尽量与原居住地接近,或者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
2. 安置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安置方式:(1) 新房置换:将被征收的房屋与政府提供的新房进行置换。
(2) 金钱补偿: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货币形式予以补偿,居民可以自行购买新房。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1篇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共利益的需要,对部分土地进行征收成为必然。
为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目标1. 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合理补偿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经济损失。
3. 完善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安置措施,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征收范围及对象1. 征收范围:本次征收土地的具体范围以征收公告为准。
2. 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他合法权益人。
四、补偿标准及方式1. 土地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2. 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费: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进行补偿。
4.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发放。
5.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异地安置等。
五、安置措施1. 货币补偿: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款,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2. 产权调换:提供符合条件的安置房,与被征收人进行产权调换。
3. 异地安置:为被征收人在其他地区提供安置房,确保其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4. 临时安置:在征收过渡期内,为被征收人提供临时住房或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六、优惠政策1.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给予税费减免。
2.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给予就业、创业扶持。
3.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提供社会保障。
4.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子女提供教育资源。
七、实施步骤1. 发布征收公告,告知被征收人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措施等。
2. 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调查、登记。
3. 开展征收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4. 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5. 实施征收,支付补偿款,落实安置措施。
2024年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

2024年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2024年土地征收补偿方案2024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征收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为了确保土地征收的公平合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土地安置补偿方案。
一、政策背景1. 增加城市用地供应:城市化进程中,城市面积的扩大需要更多的用地来满足需求,土地征收是必不可少的措施。
2. 保障农民利益:农民是土地征收的直接受益者,他们应该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以保障他们的生计和基本权益。
3. 推动城市发展:土地征收是城市发展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可以促进城市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征收原则1. 公平合理:征收土地的程序应公开透明,征收补偿的标准应公平合理,确保被征收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2. 依法征收:征收土地应依法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操作,保障所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3. 综合补偿:对被征收农民应进行综合性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生活补偿等方面,确保他们的生计和生活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三、补偿标准1. 土地补偿:根据征收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地利用状况、市场价格等因素,以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为依据,对土地进行补偿,确保被征收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利益。
2. 安置补偿:对被征收农民的安置进行全面考虑,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提供工作机会,帮助他们稳定生活,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机会,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3. 生活补偿:对被征收农民的生活补偿应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等方面。
提供必要的住房、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等,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四、补偿程序1. 征收公告:在征收土地前,应公开发布征收公告,明确征收范围、征收理由和相关政策。
2. 协商补偿: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农民进行协商,确定补偿标准和方式,并签订补偿协议,保障双方利益。
3. 补偿支付:征收部门应按照补偿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补偿款项,并确保补偿款项真实有效。
4. 安置工作:征收部门应落实土地安置计划,提供合适的安置区域和条件,确保被征收农民的安置得到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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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房屋征收项目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为了加快XX房屋征收项目拆迁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就XX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征收范围本项目东至XX,西至XX,北至XX,南至XXX,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合XXX亩)。
二、征收依据本次房屋征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广州市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征收主体及实施单位征收主体:XXX征收实施单位:XXXX四、实施时间房屋征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意见征求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期限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
(二)征收补偿签约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开始宣传动员,筹集征收补偿资金、设立专用账户,发布征收决定并公告,选定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公示,协商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发放各类补偿(补助)、奖励等费用,组织开展搬迁、拆除工作。
(三)司法程序阶段:20XX年XX月XX日开始,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征收主体,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广州市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补偿决定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并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征收实施单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相关部门或被征收人提起的诉讼,按照有关程序,依法作出裁决。
五、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一)房屋面积和性质的认定1.国有土地上房屋面积和性质的认定(1)被征收房屋面积和性质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其建筑面积、性质和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认定。
(2)《房屋所有权证》以外增加面积的部分,凡能够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准修建手续、放线记录的,按批准的面积认定。
(3)在1997年4月1日前已建成的无产权资料房屋,按查核该地区该时期的测绘地形图并确认的或由房屋鉴定单位提供依据进行面积认定。
(4)其他房屋一律按违法建筑认定。
2.集体土地上房屋面积和性质的认定(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农村居民住宅用地标准,依法核定《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合法审批手续)中载明的宅基地面积。
(2)在2007年6月30日前已建成的无产权资料房屋,按查核该地区该时期的测绘地形图并确认的或由房屋鉴定单位提供依据进行面积认定(3)其他房屋一律按违法建筑认定。
(二)房屋价值的确定1.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价值,按照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相关规定,以认定的补偿建筑面积进行评估确定。
2.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价值,按照《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等相关标准,以认定的补偿建筑面积进行评估确定。
(三)房屋征收补偿及安置办法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进行依法征收。
房屋征收补偿以认定的补偿建筑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1)补偿建筑面积的确定:以《房屋所有权证》中证载面积,按照1:1的标准确定补偿建筑面积。
彩钢房、活动板房、简易房屋不予实物补偿。
(2)实物安置的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分为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源,供被征收人选择。
(3)货币补偿确定:根据确定的补偿面积,按照评估价分两期进行货币补偿,签约后先拨付60%的货币补偿资金,剩余40%的货币补偿资金在交房后全部付清,被征收人领取补偿款后自行安置。
2.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1)补偿建筑面积的确定:被征收人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自主选择其中一种:一是依照《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合法审批手续)中载明的宅基地面积按照1:1的比例确定补偿建筑面积;二是按照有效建筑面积确定补偿建筑面积(原则上最大补偿面积不能超过280平方米),按照1:1的标准确定补偿建筑面积。
彩钢房、活动板房、简易房屋不予实物补偿。
(2)实物安置的确定:根据确定的补偿建筑面积进行实物安置(每户补偿房屋面积不超过280平方米,户数确定以户口本为准)。
选择就地安置的每户原则上不超过1套住房。
选择异地安置的,如选择的安置房面积超过兑换面积,超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按安置楼成本价补交差价,超过20平方米的按市场价补交差价。
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不足280平方米的,可根据被征收房屋权利人意愿按280平方米予以安置,不足部分由被征收房屋权利人按安置房的建安成本价购买。
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超过28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建筑面积不予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可给予货币补偿,该部分货币补偿可折算成股份参与集体物业收益分红。
(3)货币补偿的确定:根据确定的补偿面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加区位补偿价给予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所占土地不再核定留用地指标。
(4)集体土地上农民的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由国土部门按当年城区土地征收标准依法征收。
3.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超出认定的补偿面积的自建房面积一律不予补偿,给予适当补助。
4.其他性质房屋补偿(1)直管公房:采取产权调换方式,公房院内违规插建的房屋不予补偿。
(2)单位产权房屋:行政事业单位产权房屋一律不予补偿。
企业产权房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产权房屋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有关程序和办法进行补偿;私营企业产权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证载面积,以评估价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租住单位产权房屋的住户,由原产权单位自行安置。
(3)村集体所有房屋:以《集体土地使用证》载明的面积,按照《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给予货币补偿。
(4)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征收主体,按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经证据保全后进行依法拆除。
5.附属设施补偿、临时安置费和搬家补助费按照《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等相关标准执行。
(四)奖励办法被征收人按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或交房的,给予以下奖励:1.签约奖: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每户奖励20000元。
同时,被征收人配合征收而且选择实物安置方式的优先安置房屋,优先选择楼层和房号,同一天征收的以抓阄的方式安置,征收一户公示一户。
2.搬迁奖和交房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在签订协议后15日内完成交房的每户奖励10000元;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签订协议后15日内完成拆迁的每户奖励10000元。
3.异地安置奖:被征收人自行选择片区规划区以外的异地安置房源,每户奖励10000元。
4.货币安置奖: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的每户奖励20000元。
以上奖励可以累计计算。
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一律不予奖励。
公产、单位产权以及村集体所有房屋不享受以上奖励政策。
六、其他(一)凡列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依照《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其补偿价值后,被征收人按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一并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二)被征收人应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按时搬迁,交房时须签订《交房验收单》,注明交房日期,并结清住房相关费用。
被征收人房屋发生的水、电、煤、暖、有线电视及其它相关费用时,由被征收人自行结清。
(三)对征收范围内在征收公告发布前无合法手续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一律无偿征收,自行拆除。
(四)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对抢修、抢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也不予补助。
(五)对在征收范围内涉及电力、通讯、给排水及地下敷设的电缆、管道、广告牌、宣传牌等设施由归属部门自行改迁,费用自理。
(六)国土、规划、房管、公安、工商、国税、地税等有关部门,停止办理征收范围内的分户迁入、户主更名、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登记等一切手续。
七、安置房差价结算办法(一)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认定的补偿建筑面积,差额部分按安置楼成本价格进行货币结算。
(二)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认定的补偿建筑面积的就近上靠安置房,按以下标准补交差价:在20平方米以内的,按每平方米成本价补交差价;20平方米以上的,按该片区房屋市场价补交差价。
(三)临时安置费、搬家补助费、附属设施补偿及奖励费可以抵顶安置房差价。
八、安置方式及安置房建设管理(一)该项目安置方式分为货币安置和实物安置两种,选择货币安置的,按评估价和评估程序全额兑付资金,完成安置;选择实物安置的,安置于紫荆路农牧局家属院片区或由政府在其他片区回购的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
(二)安置房户型以设计标准为准,采取集中建设、集中安置的办法。
(三)安置房建成后必须符合以下标准:⑴安置房内墙粉刷增白,地板砖贴面,卫生间及厨房墙砖、地砖贴面,门窗安装齐全(进户门为防盗门)、照明灯具、厨房及卫生间达到入住标准。
⑵户内完成通水、通电、通暖、通气,上述费用计入工程成本。
(四)安置房建设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五)由住建、国土部门协调为被征收户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如原有《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证载面积大于安置房屋面积的,免费办理不动产证;如原有《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证载面积小于安置房屋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有关政策缴纳相关办证费用。
九、组织领导XX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指挥。
十、法律责任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