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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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2022年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一、土地补偿费(2022年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2022年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2022年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2022年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01•【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及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现已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位置:椰林镇城东村、城南村、勤丰村,四至范围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权属和现状:椰林镇城东村委会第十九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006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椰林镇城南村委会第三、四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133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椰林镇勤丰村委会第一至第二十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1300公顷(其中农用地0.1274公顷,建设用地0.0026公顷)。

三、征收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陵水县南门岭大道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三期))。

四、征地补偿标准:(二)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陵水黎族自治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陵府办〔2023〕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安置方式:以货币方式支付安置补助费,实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

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13〕21号)执行。

七、房屋、简易建筑物补偿: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陵府办规〔2023〕5号)执行。

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九、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

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属地乡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2023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3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3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一、背景介绍2023年,我国将继续进行城镇化进程,因此需要进行大量的土地征收。

在征地过程中,必须合理、公正、透明地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工作,确保农民和受影响的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征地补偿标准1.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行,主要包括补偿款、生活补偿费和就业补偿费。

- 补偿款:按照土地的利用类型、地理位置、土地市场价值等因素确定。

- 生活补偿费:根据农村居民生活成本、社会福利和劳动能力等指标进行合理补偿。

- 就业补偿费:针对失地农民和受影响的居民,根据其就业能力、年龄等情况给予合适的补偿。

2. 征地补偿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开发者的配置资金和借款。

三、土地征收安置方案1. 农民征地补偿安置- 政府将根据征地涉及范围,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安置制度,按照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将失地农民进行集中安置,使他们能够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或转向其他合理的产业就业。

- 针对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养老问题,政府将对达到退休年龄的失地农民提供相应的养老保障,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下降。

2. 城市居民征地补偿安置- 城市居民因征地而受到影响的,政府将根据受影响程度进行补偿,确保他们在居住、就业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保护。

- 对于需要拆迁的居民,政府将与他们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提前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确保他们在征地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四、征地补偿与土地规划1. 征地补偿要与土地规划相结合,确保征地和安置工作与城市发展规划的协调一致。

- 在土地征收前,政府应进行详细的规划与评估,确保征地活动对城市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 在土地征收后,政府应与开发商、企业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征地补偿和城市发展的双赢。

2. 在土地确权、执法和监督方面,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和制度,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督,防止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发生,保证受影响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征地公示与争议解决1. 征地公示应在征地前充分进行,公示范围应包括征地区域内的所有受影响人员,并提供公示的途径,使受影响人员可以对征地补偿方案提出质疑和异议,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4年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024年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024年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协议。

第二章征地范围和用途1. 征地范围:本次征地的范围为成都市某区域内的农村集体土地。

2. 用途:征地后土地将用于城市建设项目,具体用途为xxx (例如:住宅小区、商业中心等)。

第三章征地补偿1.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征收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征地面积、土地等级、土地性质等因素确定补偿金额;2)过渡期生活困难补助金:对于因征地而丧失土地经营收入的农民,按照一定比例发放过渡期生活困难补助金;3)失地农民安置补助金:对于失去耕地的农民,提供一定数量的安置用房或购房补贴,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等。

2. 补偿支付方式:征地补偿款将由政府一次性支付给征地农民,不得以任何名义扣款或拖欠。

第四章安置措施1. 农民房屋征收:政府将按照一定比例或价格对征地农民的住房进行征收,对于无法安置的农民,提供一定数量的安置用房或购房补贴。

2. 就业安置:政府将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就业机会,对于无法在征地区域就业的农民,提供一定的就业创业支持。

3. 教育安置:政府将提供相应的教育资源,确保失地农民子女享受良好的教育机会。

4. 医疗安置:政府将提供相应的医疗资源,确保失地农民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

第五章权益保障1. 法律保障:政府将依法保障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信息公开:政府将及时公开征地计划、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相关信息,确保征地农民的知情权。

3. 反映投诉渠道:政府将建立健全征地农民反映投诉渠道,及时处理解决农民的合理诉求。

第六章协议履行1. 合同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履行监督:政府将加强对本协议的履行监督,确保协议的全面有效执行。

3. 争议解决:对于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提交相关法律机构解决。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1篇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共利益的需要,对部分土地进行征收成为必然。

为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目标1. 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合理补偿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经济损失。

3. 完善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安置措施,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征收范围及对象1. 征收范围:本次征收土地的具体范围以征收公告为准。

2. 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他合法权益人。

四、补偿标准及方式1. 土地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2. 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费: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进行补偿。

4.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发放。

5.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异地安置等。

五、安置措施1. 货币补偿: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款,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2. 产权调换:提供符合条件的安置房,与被征收人进行产权调换。

3. 异地安置:为被征收人在其他地区提供安置房,确保其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4. 临时安置:在征收过渡期内,为被征收人提供临时住房或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六、优惠政策1.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给予税费减免。

2.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给予就业、创业扶持。

3.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提供社会保障。

4.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子女提供教育资源。

七、实施步骤1. 发布征收公告,告知被征收人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措施等。

2. 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调查、登记。

3. 开展征收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4. 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5. 实施征收,支付补偿款,落实安置措施。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4年10月16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4年10月16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4年10月16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10.16•【字号】•【施行日期】2024.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陵水县椰林镇、三才镇、文罗镇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件,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陵水县椰林镇雷丰村委会第四、五村民小组,三才镇大园村委会高坡顶第十五、十六村民小组和文罗镇文新村委会、文新村委会老林、龙门第一、二、三村民小组、文英村委会竹葵、常树园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5.9495顷(89.2425亩),其中:农用地5.9495公顷(不涉及耕地)。

三、征收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本次土地征收目的为建设陵水县文罗物流园城郊大仓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的规定执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椰林镇和三才镇103546元/亩、文罗镇92673元/亩,其中,椰林镇和三才镇土地补偿费标准:45020元/亩,安置补助费标准:58526元/亩;文罗镇土地补偿费标准:44130元/亩,安置补助费标准:48543元/亩。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陵府办〔2023〕56号)的规定执行。

2024年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

2024年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

2024年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2024年土地征收补偿方案2024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征收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为了确保土地征收的公平合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土地安置补偿方案。

一、政策背景1. 增加城市用地供应:城市化进程中,城市面积的扩大需要更多的用地来满足需求,土地征收是必不可少的措施。

2. 保障农民利益:农民是土地征收的直接受益者,他们应该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以保障他们的生计和基本权益。

3. 推动城市发展:土地征收是城市发展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可以促进城市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征收原则1. 公平合理:征收土地的程序应公开透明,征收补偿的标准应公平合理,确保被征收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2. 依法征收:征收土地应依法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操作,保障所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3. 综合补偿:对被征收农民应进行综合性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生活补偿等方面,确保他们的生计和生活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三、补偿标准1. 土地补偿:根据征收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地利用状况、市场价格等因素,以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为依据,对土地进行补偿,确保被征收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利益。

2. 安置补偿:对被征收农民的安置进行全面考虑,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提供工作机会,帮助他们稳定生活,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机会,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3. 生活补偿:对被征收农民的生活补偿应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等方面。

提供必要的住房、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等,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四、补偿程序1. 征收公告:在征收土地前,应公开发布征收公告,明确征收范围、征收理由和相关政策。

2. 协商补偿: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农民进行协商,确定补偿标准和方式,并签订补偿协议,保障双方利益。

3. 补偿支付:征收部门应按照补偿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补偿款项,并确保补偿款项真实有效。

4. 安置工作:征收部门应落实土地安置计划,提供合适的安置区域和条件,确保被征收农民的安置得到妥善安排。

上海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上海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上海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1篇上海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前言为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征收范围及对象1. 征收范围:上海市××区××路××号至××号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2. 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内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所有权人。

三、征收补偿标准1. 房屋价值补偿: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 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

3. 临时安置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元的临时安置补偿。

4. 搬迁奖励:在规定搬迁期内完成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四、征收补偿安置程序1. 发布征收公告:市、区政府在征收范围内发布征收公告,告知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标准等信息。

2. 房屋调查: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核实被征收人的身份及房屋情况。

3. 评估机构选定: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

4. 评估报告出具:评估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评估报告。

5. 征求意见:征收部门将评估报告送达被征收人,征求其意见。

6. 补偿决定:征收部门根据评估报告及被征收人意见,作出补偿决定。

7. 签订补偿协议: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8. 搬迁及验收: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征收部门进行验收。

9. 补偿款支付:征收部门按照补偿协议支付补偿款。

10. 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部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五、争议解决1. 征收补偿争议: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搬迁争议:被征收人在搬迁过程中与征收部门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征收部门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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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实施XX市增城区石滩镇建设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文化发展,拟征收郑田村经济联合社、郑田村伍二、伍一、四二、四一、西二、西一、下东、上东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4951公顷(具体范围以被征地单位确认的征地红线图为准),为切实做好安置补偿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具体征地安置补偿情况如下:
一、征收集体土地情况
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495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4951公顷(耕地0.4779公顷、园地0.0005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67公顷)。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
(二)青苗补偿费22.2795万元由XX市增城区石滩镇郑田村经济联合社、郑田村伍二、伍一、四二、四一、西二、西一、下东、上东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二、安置措施情况
为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在保证货币安置落实的同时,给上述被征地农民落实培训就业等社会保障措施,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由于该用地属于本批次石滩镇郑田村4.9507公顷用地的留用地,根据有关规定,不需预留经济发展用地,不实际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不计提养老保障资金,详见省的留用地安置政策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XX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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