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答案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1、下列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表述,正确的是()A 经济法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B 经济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C 经济法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D 经济法调整民间经济关系答案:C解析:经济法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并非所有经济关系,也不只是平等主体或民间的经济关系。
2、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B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C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答案:B解析: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A、C 选项属于法律,D 选项属于法典。
3、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修理一台精密设备的合同,在此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A 乙方修理的该设备B 甲乙双方C 乙方承接修理设备的劳务行为D 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答案:C解析: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在本题中,客体是乙方承接修理设备的劳务行为。
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正确的是()A 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B 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也可以以劳务出资C 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不得以商誉出资D 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也可以以信用出资答案:A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5、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 发起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5%B 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5%C 发起人应当在股款缴足之日起 30 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D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答案:A解析:发起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5%是募集设立的规定,发起设立没有这个要求。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卖方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买方销售商品,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商品销售、加工生产和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中,采取虚假宣传、不正当销售方式或其他方法,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卖方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买方销售商品。
根据常识和经验来看,市场价是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当商品供给充足时,商品价格会相对较低。
那么卖方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商品,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卖方低价销售商品的目的和动机。
如果卖方低价销售商品是为了提升市场份额、增加销量、降低库存等正当经营目的,那么这种行为不应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因为竞争市场中,经营者通过降低价格来吸引消费者,增加市场份额是一种自由竞争的表现,是符合市场规律的行为。
然而,如果卖方低价销售商品的目的是为了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通过垄断市场、挤压竞争对手等手段来实施价格倾销,那么这种行为可以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因为这种行为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给其他经营者造成不公平竞争的损害。
综上所述,卖方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买方销售商品,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根据卖方的行为动机和目的来判断。
如果其行为是出于正当经营目的,那么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果其行为是为了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那么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实际判定中,还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市场份额、销售数量、销售时间等因素,以综合判断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参考(范文模版)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参考(范文模版)第一篇: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参考(范文模版)案例分析题答案 1:(1)答:该商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行为,包括:①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2该商场设立的最高奖的奖金有超过5000元。
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应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监督部门责令其停止该违法行为,并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1):(1)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商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①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②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③该商场设立奖金有超过5000元的。
(2)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商业毁谤等3、甲厂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案中,经营者采用以盗窃的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根据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甲厂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乙厂造成损害,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该市邮电局的行为不合法,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该市邮电局在为用户安装电话时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电话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的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5、(1)不合法,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该10大商场的行为构成了对该企业的商业诽谤,同时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的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3)同案例26、(1)商务部(2)经营者对商务部反垄断主管机构做出的最终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精品)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非常经典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法学基础理论1、2000年5月广州A公司与北京的B公司签定购买500件西装的合同。
合同规定该货应于6月15日前运至北京。
合同签订后,广州A公司积极组织货源,于5月30日组织好货源之后,将货物存放于该合同仓库内,A公司将该货物全部向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保。
不幸,该货于6月2日由于意外火灾致全部损失。
原定于6月5日与铁路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被迫中止。
A公司与B公司双方又同意将原合同的交货时间更改为7月15日。
问:该案例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是什么?2、甲、乙1989年结婚,于1990年生一女。
甲在某工厂工作,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1991年甲不幸去世。
留下5000元存折一本。
分析法律关系构成和法律事实。
3、康宝消毒柜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并获得外观主设计专利权。
1995年,甲、乙两厂生产的消毒碗柜的外观设计与康宝消毒碗柜的相似。
康宝消毒碗柜公司则向法院起诉甲、乙两厂,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分析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
经济法基础理论1、问:以下关系哪些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司登记产生的登记关系、税务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产生的征税关系、某甲公民向某公民乙借款 1 万元所产生的借贷关系、企业内部的经营承包关系、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在权问题产生的所有权关系、王某因房屋买卖登记与房管部门发生的房屋登记关系、某公民甲因王某是否侵犯名誉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人身权关系。
2、1993年3 月,某县石料厂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办环球建材公司,经批准后,石料厂派出本厂副厂长为该公司负责人,并进行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开业前后,石料厂实际没有投入资金。
环球建材公司与外单位签订了许多合同,收取合同对方的预付款周转资金。
经营不到 2 年就因困难难以清偿债务而歇业,许多债权单位起诉,要求环球建材公司承担经济责任。
问:(1)环球建材公司能否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什么?(2)石料厂应当承担环球建材公司的债务吗?3、李经理某日上午日程安排如下:8:00~8:30 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布置工作8:30~9:30代表公司与服装厂签订购买服装的合同9:30~11:00到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党委扩大会议问:上述活动中哪项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其主体、客体和内容如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甲厂是一个经济实力较强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而乙厂却濒临倒闭。
经济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解析

经济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其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少通过?A. 1/2以上B. 2/3以上C. 3/4以上D.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答案:B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决议一般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下列哪项不属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A. 公平竞争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C.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D. 强制执行原则答案:D解析: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强制执行原则不属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以下题目依此类推,共10题)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属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A. 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B. 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C. 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D. 市场主体的内部管理答案:A, B, C解析:经济法主要调整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以及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
(以下题目依此类推,共5题)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经济法中的“经济”是指国民经济的总和。
()答案:错误解析:经济法中的“经济”是指经济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国民经济的总和。
(以下题目依此类推,共10题)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案:经济法与民法的主要区别在于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法律手段等方面。
经济法主要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公共关系,强调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调控;而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私法关系,强调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
2. 简述反垄断法的作用。
答案:反垄断法的主要作用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案例分析题(共25分)案例:某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限制竞争对手的市场准入,导致竞争对手无法正常参与市场竞争。
请分析该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反垄断法,并说明理由。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学》期末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6..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学》期末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6)案例分析题1. 陈某系某上市公司经理。
由于该公司上年度业绩优良,估计公司年报公布后,本公司股票的市价将会有较大的上涨,陈某便将此情况告诉了其妻弟夏某,夏某据此消息购买了该公司股票5万股。
该公司年报公布后其股票果然上涨,夏某抛出股票获利7万元。
试分析:(1)陈某将本公司的业绩告诉其妻弟夏某的做法是什么行为?(2)对夏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答:(1)陈某在公司公布上年度报告之前将该公司的情况告知其妻弟,是泄露公司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
内幕交易,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泄露该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行为。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本案中,该上市公司上年度业绩优良,预计年报公布后其股票市价会有较大上涨,又因该信息尚未公开,故该信息为内幕信息。
同时,陈某系上市公司的经理,属于知悉公司内幕的知情人员。
陈某利用其特殊地位将公司经营的内幕信息泄露给夏某,属于泄露公司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
(2)主管机关应没收夏某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获得的利益,并对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非法买卖的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2. 甲、乙、丙、丁、戊欲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服装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著,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扩股,而乙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
试分析:(1)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2)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答:(1)《公司法》第51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第5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经济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及答案在经济活动中,法律的作用不可忽视。
经济法案例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身权益,规范经济行为。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几个经济法案例,并给出相应的答案。
案例一,小明在网上购买了一件商品,但收到的货物与网页描述不符。
他想要退货并要求退款,但卖家拒绝退款。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退货、退款的权利。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宣传描述不符,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并要求退款。
如果卖家拒绝退款,消费者可以向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二,某公司在招聘广告中明确要求应聘者年龄在25岁以下,这是否合法?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得因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年龄等原因拒绝招用劳动者。
因此,公司在招聘广告中明确要求应聘者年龄在25岁以下是违法的。
应聘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某企业未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可以采取哪些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劳动报酬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企业未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可以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甚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四,某商家在销售商品时使用虚假标识,欺骗消费者。
消费者可以采取哪些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商家在销售商品时使用虚假标识,欺骗消费者。
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家使用虚假标识,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经济活动中,法律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了解并运用好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规范经济行为。
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经济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经济法制环境。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法案例分析成为了法学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对经济法案例的分析,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的适用和实际操作,提高他们的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下面,我们将就几个经济法案例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的答案,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例一,小明在网上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但在收货后发现产品与网页上描述不符,且存在质量问题。
小明要求退货并要求商家进行赔偿,商家拒绝,并称其网页上已经明确标注“商品出售均不支持退货”。
小明是否有权要求退货和赔偿?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退货的权利。
商家在网页上标注“商品出售均不支持退货”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消费者仍然有权要求退货。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小明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案例二,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向对方供应一定数量的原材料。
然而,由于市场行情变化,供应原材料的成本大幅上涨,导致供应公司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价格履行合同。
另一公司要求供应公司按照原合同履行供货义务,供应公司拒绝并提出调整价格的要求。
双方应如何处理?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市场行情变化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修改或者解除合同。
在本案例中,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导致供应公司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价格履行合同,另一公司应当理解供应公司的困难,并与其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可以重新商定价格,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修改,以便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
案例三,小张在某银行存款,存款期限为一年,银行承诺在存款到期时按照一定利率支付利息。
然而,存款到期时银行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小张要求银行支付利息并赔偿损失,银行拒绝并称其遭遇了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支付利息。
小张是否有权要求银行支付利息和赔偿损失?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存款保险条例》,银行应当依法支付存款人存款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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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答案
A卷
四、案例分析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20分,共计40分)
1.华联公司是一家股份制企业,本年度,会计部门发生了以下事项:(1)华联公司的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均有会计主管签字、盖章后报出。
(2)华联公司为促进销售,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规定销售人员自己联系销售渠道,自找客户,谁销售谁负责收款,工资与销售额挂钩。
(3)华联公司设置了大小两套账,大账对外,小账对内。
(4)华联公司从外地购买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正,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请指出该公司上述做法的错误并说明理由。
(20分)
答:对该公司上述做法存在的错误分析如下:
(1)华联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报送不符合有关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有总会计师签名盖章。
(5分)
(2)华联公司制定的关于“谁销售谁负责收款”的规定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造成了内控缺陷。
销售工作与收款工作是两个不相容职务,“谁销售谁负责收款”的规定不符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
(5分)
(3)华联公司设置大小两套账的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不依法设账,或私设会计账簿的”,均属于违法行为。
(5分)
(4)经办人员直接在原始凭证上进行更正的做法是错误的,应按规定将发票交原出具单位重开。
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的数量、单位或金额等关键项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5分)
2.某酒厂12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以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用于厂庆庆祝活动,每斤白酒含增值税售价117元;(2)自产啤酒10吨,每吨成本1000元,不含增值税售价1500元,无偿提供给某啤酒节。
税务机关核定的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为220元/吨;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0.5元/斤;酒类产品增值税税率17%;假设本月没有增值税进项税额。
要求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纳消费税额和增值税额。
(20分)
答:
(1)该企业本月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
①以自产粮食白酒用于厂庆活动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额=2000×117÷(1+17%)×20%+2000×0.5
=40000+1000
=41000(元) (5分)
(解题说明:白酒的消费税采用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的办法。
含税价需换算为不含税价再计税。
)
②以自产啤酒无偿提供给啤酒节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额=10×220
=2200(元)(5分)
(解题说明:啤酒的消费税采用从量计税的办法)
本月共应缴纳消费税额=41000+2200
=43200(元)
(2)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计算如下:
①以自产粮食白酒用于厂庆活动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额=2000×117÷(1+17%)×17%
=34000(元)(5分)
③以自产啤酒无偿提供给啤酒节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额=10×1500×17%
=2550(元)(5分)
本月共应缴纳增值税额=34000+2550
=36550(元)
(解题说明:白酒和啤酒的增值税均采用从价计税的办法。
含税价需换算为不含税价再计税。
)
B卷
四、案例分析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20分,共计40分。
)
1. 2013年8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利华公司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了解到一下情况:
(1)2012年5月人员徐某调离该公司,在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某的监督下,徐某将自己负责的会计账簿移交给会计人员刘某。
刘某在交接中因疏忽未发现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
徐某事后极力推诿责任。
(2)2012年7月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某调离该厂,该厂厂长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李某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某又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小李在该厂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由小李兼管债权债务的账目登记工作。
(3)2012年8月,张某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议,解聘了总会计师林某,并任命会计人员陈某担任该厂的总会计师。
请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下列问题题作出说明:
(1)徐某办理完会计交接后是否还应对原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10分)
(2)厂长张某任命自己的亲属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担任出纳并兼管债权债务的账目登记工作,有无违反会计法的规定?为什么?(10分)
答:
(1)徐某在办理完会计工作交接后还应对原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移交人员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0分)(2)厂长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李某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某
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小李在该厂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兼管债权债务的账目登记工作,违反了相关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10分)
2.某小汽车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小汽车的生产、销售。
2012年8月,甲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机器修理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税额8.5万元;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2)购入钢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万元,税额850万元。
(3)本月销售自产小汽车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0万元。
另外收取装卸费11.7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4)将自产A型小汽车10辆作为投资入股提供给其他单位,每辆成本15万元,同类车型每辆售价25万元(不含增值税)。
已知:小汽车的增值税税率为17%;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和成本利润率均为5%;运费的进项税抵扣率7%。
相关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
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如下数据:
<1> 该企业当期的销项税。
(5分)
<2> 该企业当期的进项税额。
(5分)
<3> 该企业当期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额。
(5分)
<4> 该企业当期应该缴纳的消费税额。
(5分)
答:
(1)该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
=(29250+11.7)÷(1+17%)×17%+10×25×17%
=4251.7+42.5
=4294.2(万元)(5分)
(解题说明:销售小汽车另收的装卸费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收入,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视为是含税收入,与取得的小汽车含税销售额一起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再计税。
将自产A型小汽车10辆作为投资入股提供给其他单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按同类产品的售价计算。
)
(2)该企业当期的进项税额
=8.5+2×7%+850
=858.64(万元)(5分)
(解题说明:购进机器修理用配件和购入钢材均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抵扣;支付的购货运费,取得了运费结算单据,按题中给定抵扣率7%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
(3)该企业当期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额
=4294.2-858.64
=3435.56(万元)(5分)
(解题说明:该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4)该企业当期应该缴纳的消费税额
=(29250+11.7)÷(1+17%)×5%+10×25×5%
=1250.5+12.5
=1263(万元)(5分)
(解题说明:销售小汽车另收的装卸费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收入,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额,并视为是含税收入,与取得的小汽车含税销售额一起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后再计税。
将自产A型小汽车10辆作为投资入股提供给其他单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要缴纳消费税,按同类产品的售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