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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章程模板

民营医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医疗市场发展需要,规范医院管理,保障医院健康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为依法设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医院以“患者至上,质量第一”为宗旨,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目标,致力于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本医院依法享有由投资者投入的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医院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医院名称、住所与经营范围第五条医院名称:xx医院第六条医院住所:[详细地址]第七条医院经营范围:[具体业务范围,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医院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第九条股东大会为本医院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医院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管理医院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维护投资者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注册资金与财务制度第十二条本医院注册资金为人民币[金额]万元。

第十三条医院财务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管理制度》。

第五章医疗服务与职业道德第十四条本医院从事医疗活动,执行医药卫生物价收费政策,严格遵守医疗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医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医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患者提供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与终止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本医院因解散、破产等原因终止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股东大会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中山市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中山市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中山市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城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其他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城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社会捐资兴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对社会开放的,且其总财产中非国有资产份额占三分之二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有或集体资产与医疗机构职工集资合办的,且其总资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占三分之二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中山市登记成立的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制定章程应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充。

说明1、宗旨应说明单位设立的目的,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宗旨内容总字数应在100字以内。

2、住所应符合有关要求,具体明确,并载明所处镇区,如中山市XX镇区XX路XX号。

3、举办者可以是个人或单位,应有2个以上个人或1个以上单位申请举办。

4、开办资金应不少于3万元,且必须达到本行(事)业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出资金额和所占比例。

5、业务范围应说明单位从事的活动范围,可根据领域类型制定,但必须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且必须载明:“依法依规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活动”。

业务范围内容总字数应在100字以内。

6、理事会成员应不少于3人,一般为3-25人,且为奇数。

7、行政负责人的职务名称与其组织形式相一致,可另填其他职务。

8、人数较多的应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为奇数,可设监事长1名。

人数较少的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名监事。

9、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一般为理事长或负责人。

10、其它填写说明:(1)“(XXXXXXXXXXX)”内容为说明文字,请在打印时删除。

非营利性医院章程

非营利性医院章程

非公立医院的现代医院管理章程一、总则(一)举办单位:XXX。

(二)医院性质: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医院名称:XXX医院;英文名称:XXX;英文缩写:XXX。

(四)医院地址:XXX。

医院网址为:XXX。

(五)医院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取执业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

(六)领导体制:医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七)功能定位:医院跨区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等功能的三级医院。

主要任务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医疗服务,解决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接受二级医院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

(八)医院宗旨:遵循《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充分发挥医院优势,不断创新医疗技术和管理方式,通过实施领先的发展战略构建科学的现代医院管理体系,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医院资产,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和保障需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一流的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医疗健康服务,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九)办医方向:以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优良的就医环境和优质的医疗服务,成为特色鲜明、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医疗健康服务提供机构,满足社会不同层次和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十)医院经营范围: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书为准,业务范围包括×××等。

医院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医院接受国家有关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一)创新发展目标:以提升内涵、强化特色、优化品牌为目标,深化改革,净化院风,创新引领,推动医院发展,成为本地区区域性医疗中心。

民营医院章程范本

民营医院章程范本

民营医院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医院的组织管理,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为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本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医疗卫生行业规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本医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确保医院管理的科学、民主和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设立董事会,为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负责决定医院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预算等重大事项。

第六条医院设立监事会,对医院的财务管理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七条医院设立院长,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院长由董事会任命,并向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感染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负责医院的专业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药品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十二条医院应积极开展医疗科研工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确保医院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医院成立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医院董事会所有。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

请注意,上述章程仅供参考,实际制定时应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进行具体调整和完善。

在正式实施前,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私人医院章程模板

私人医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私人医院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XX私人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是以非营利为目的,为公众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院名称:XX私人医院第四条医院住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第五条医院法定代表人:XX第六条医院宗旨: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服务为根本,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医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为医院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医院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财务预算等。

(二)理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医院的管理和运营。

(三)院长:由理事会提名,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任命,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院务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协助院长处理日常事务。

(五)各职能部门:包括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人事科、总务科等,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和日常工作。

第三章院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第八条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对医院全面负责。

第九条院长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二)制定医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三)提名副院长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四)主持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五)决定医院的人事任免;(六)其他应由院长行使的职权。

第十条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具体业务。

第四章医疗服务第十一条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标准和规范,提供各类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医院实行分级诊疗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考核。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实行独立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医院财务收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第十六条医院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医院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非企业医院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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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为:XXXX非企业医院(以下简称“医院”)。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社会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人民健康。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XX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XX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为:XXXX。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为:XX公司(以下简称“举办者”)。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医院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医院董事会成员;(三)有权查阅医院董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XX万元人民币,出资者为举办者,出资比例为100%。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为:(一)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等;(二)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等;(三)妇产科:妇科、产科等;(四)儿科:新生儿科、儿童内科等;(五)急诊科;(六)其他医疗服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单位设立董事会,负责医院重大决策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荐,由5至9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至2名。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总经理1名,负责医院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医院财务、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监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荐,由3至5人组成,其中监事长1名。

第四章职责与权利第十五条医院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人员的职责与权利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五章财务与会计第十七条医院财务收支应当合法、合规,接受国家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

非营利机构医院章程模板

非营利机构医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医院的组织和活动,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名称:[医院名称]。

第三条本医院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四条本医院宗旨:以公益为目的,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本医院住所:[具体地址]。

第六条本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监管,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七条本医院宗旨是:(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二)遵守医学伦理,维护患者权益,确保医疗安全;(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四)开展医学教育、科研、培训、国际合作等活动。

第八条本医院任务:(一)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二)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推动医学技术进步;(三)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四)培养医疗卫生人才,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五)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医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理事会;(二)院长;(三)监事会;(四)各科室、部门。

第十条理事会是本医院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医院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监督医院运营。

第十一条理事会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一)政府主管部门代表;(二)捐赠人代表;(三)医务人员代表;(四)社会公众代表;(五)医院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院长是本医院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医院发展规划,领导医院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本医院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医院财务、资产和经营管理。

第四章财务与资产第十四条本医院经费来源:(一)政府财政补助;(二)社会捐赠;(三)医疗服务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本医院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医院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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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明确医院性质、宗旨和任务,保障医院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名称为:(医院全称),以下简称“医院”。

第三条医院性质:(公立/民营)医院,属于非营利性/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四条医院宗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促进医学科学发展的原则,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五条医院任务:为人民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综合性服务,承担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等任务。

第二章宗旨和目标第六条医院宗旨:以人为本,追求卓越,创新服务,惠及民众。

第七条医院目标:1.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2.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团队,培养医学人才,推动医学科学进步;3. 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 优化医院环境,提升医院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院长:主持医院全面工作,对医院重大决策负责;2. 党组织:负责医院党的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3. 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医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4. 医疗业务部门: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5. 其他机构:根据医院发展需要设立的各类机构。

第九条医院院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任期:(年数)。

第四章医疗服务第十条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以下医疗服务:1. 预防保健: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健康检查等;2. 诊疗服务:开展各类疾病诊疗、手术、康复等;3. 急诊服务:实行24小时急诊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4. 康复服务:提供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等;5. 健康教育:普及医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

第十一条医院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五章教学与科研第十二条医院承担医学教育和科研任务,设立以下教学与科研机构:1. 医学教育机构:负责医学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2. 科研机构:负责医学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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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医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XXXXXX医院。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救死扶伤,为病人服务,“老年病临床医疗、康复、临终关怀、医养结合”。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XX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XXX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XXXXXXX 。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XX XX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 (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XX万元;出资者:XXX;金额:XX
万元,出资者:XX ;金额:10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老年病临床医疗、康复、临终关怀、医养结合”;
(二)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门诊);妇产科:妇科专业(门诊);耳鼻咽喉科(门诊);口腔科(门诊);急诊医学科(注:设急诊室);临终关怀科;
(三)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 6 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 3 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
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本单位院长对理事会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成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单位院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 4 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院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XXXXXX。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辑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 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
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2015年1月10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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