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生产安全,减少生产事故发生及事故的危害,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制定本应急管理制度。
二、组织体系1.公司应设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2.公司应急管理部门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
三、应急预案1.公司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2.应急预案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分级,并制定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应对措施。
3.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保持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四、应急设备1.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包括消防器材、急救设备等,以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应急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五、应急演练1.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2.应急演练应包括不同类型的事故场景,模拟真实情况,加强应急队伍的协作和配合能力。
六、培训与教育1.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新员工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通过相应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应定期参加应急演练和培训,不定期组织知识竞赛,提高应急知识的掌握和应用。
七、信息报告与告知1.生产事故发生时,公司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公司应向员工和相关方披露事故的真实情况、危害程度和应对措施,保障信息的公开透明。
八、考核和评估1.公司应定期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2.针对演练和事故处置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九、处罚与奖励1.对于因违反应急管理制度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2.对于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予以相应奖励和表彰。
十、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不定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施工、仓储、运输等环节。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企业应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强化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2. 责任落实,奖惩分明:企业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完善制度,持续改进:企业应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水平。
四、安全责任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 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五、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安全检查: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事故报告与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4.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企业应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5. 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企业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企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化工企业事故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化工企业事故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身体健康,规范事故管理工作,防范化工企业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化工企业事故管理制度是指对化工企业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规定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化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
第四条本制度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相一致,如有冲突,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准。
第二章事故预防第五条本企业事故预防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全员参与。
第六条本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事故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本企业应定期对设备、工艺和操作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第八条本企业应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本企业应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响应能力,并根据演练结果进行改进。
第十条本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发现和排查制度,及时发现、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章应急救援第十一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应急救援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级应急救援机构的行动程序、人员配备和装备要求。
第十三条本企业应适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熟悉救援预案的执行。
第十四条本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
第十五条本企业应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互助。
第十六条本企业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应对措施的宣传和指导工作。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七条本企业事故处理的原则是快速、准确、科学和公正。
第十八条本企业应建立事故快速报告机制,对发生的事故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配合调查和处理。
第十九条本企业应对事故进行科学的原因分析,查明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和改进。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工作(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仓库安全员和安全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在____小时内,分别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劳动、工会、检察部门。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仓库级负责组织。
3、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及时处理和解决工厂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有效杜绝复发事故,完善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和措施,统一划分事故种类、事故类别、事故级别,统一计算方法、事故调查、事故报告流程等,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全厂3、工作职责:3.1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出具考核意见。
3.2公司安全员对发生的工伤事故按照事业部安委办要求的事故报告流程进行上报。
3.3人事行政部负责工伤事故的对外申报和鉴定工作。
4、管控说明:4.1事故种类4.1.1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员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的影响,使人体组织突然受到损伤或使其某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致使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等。
4.1.2火灾事故:是指在企业生产区域内,凡发生着火,给企业财产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若发生着火但抢救及时,未造成财产大的损失或无人员伤亡,称为火灾未遂事故。
4.1.3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致使企业财产遭受损失或人员受到伤亡以及停产等。
4.1.4生产操作事故:是指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指标,岗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不当,指挥有误造成损失,生产被动减产或停产等。
4.1.5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4.1.6污染事故: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有害物质大量流失,严重污染大气或水源,致使经济损失严重,形成公害。
4.2事故类别4.2.1物体打击:包括落物、锤击、碎裂、砸伤等伤害。
4.2.2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撞、倾覆等。
4.2.3机械伤害:包括铰、辗、碰、割等。
4.2.4起重伤害:指起重设备有缺陷或操作过程中引起的伤害。
4.2.5触电:包括电击。
4.2.6灼烫:包括化学品灼烫伤。
4.2.7火灾:燃烧所致伤害。
4.2.8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上及平地坠入坑内。
4.2.9锅炉爆炸:包括物理和化学爆炸。
4.2.10容器爆炸:包括固定式、移动式容器。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13____),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3、定义3.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3.2伤亡事故是指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本单位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____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3.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3.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4、职责4.1总务部负责____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4.2总务部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4.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____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5、管理程序5.1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a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b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c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_工厂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_工厂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_工厂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厂事故、事件报告管理,使在本厂范围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达到快速、准确的逐级上报,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1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按下列情况分别上报。
1、发生死亡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在报告的同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死亡事故由局安全生产组每月统一上报。
二、事故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三、事故报告之后,要跟踪事故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到处理完毕。
最后,还要回头检查。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制定出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报告渠道畅通。
事故报告力求及时、准确。
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迟延不报的,由局安全生产组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21、目的为规范本厂事故、事件报告管理,使在本厂范围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达到快速、准确的逐级上报,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与适用本制度适用于采厂各部门。
3、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3.1 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3.2 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3 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3.4国家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3.5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定义4.1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或物质的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
焦化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焦化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焦化厂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可能包含的焦化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工、权责基础等。
2.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明确焦化厂安全生产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及权限制度。
3.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对象、方式和周期,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4. 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巡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落实。
5.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建立事故应急预案、逃生演练、事故报告等制度,提前制定处理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
6. 安全管理规程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范、安全工艺规程等,确保生产过程中安全操作。
7.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的维护、检修和更新制度,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8. 安全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明确安全事故的统计和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以上是一个可能包含的焦化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需要根据焦化厂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同时,还需根据焦化厂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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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分管范围、等级及事故的抢救、报告、责任和处理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类事故的管理。
2总则
2.1各类事故应认真贯彻“四不放过”原则,并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2各类事故应分级管理,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职、权范围内的事故负责。
2.3事故管理应总结经验教训,找出规律,确定防范措施,严加防范,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3事故分类
事故分工伤事故、生产(工艺)事故、爆炸事故、火灾事故、质量事故、设备
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七类。
3.1工伤事故是指作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的事故。
3.2生产(工艺)事故是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操作不当或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3.3爆炸事故是指由于化学或物理性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3.4火灾事故是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3.5质量事故是指产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且不能返工修复或返工后直接经济损失在800元以上,基建工程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造成进一步损失或使损失扩大,原料或产品等因管理、包装不良而变质的事故。
3.6设备事故是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3.7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发生生产事故或“三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员工、居民和行人受到危害或影响周围农业生产的事故。
4各类事故管理分工
公司内的各类事故,由总经理负责。
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建档和报告;生产部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管理,查处督促和档案管理;各部门应在每月2号前在“安全生产月报表”上填报事故并上报生产部。
4.1工伤事故、爆炸事故、火灾事故、生产(工艺)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由生产部负责分工管理。
4.2设备事故(含检修质量事故、设备制造质量事故)由设备负责分工管理。
4.3产品质量事故由技术质检部负责分工管理。
4.4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负责分工管理。
4.5微小事件由生产部按事故程序管理,但不纳入事故统计。
5事故等级
5.1各类事故实行统一等级划分,划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微小事故和微小事件五级。
5.2特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事故。
5.3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足2万元的事故。
5.4一般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8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事故。
5.5微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800元以下,100元以上的事故。
5.6微小事件:直接经济损失在100元以下的事件,或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未遂事件。
5.7虽未达到相关事故等级标准,但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经厂安委会研究,认为必须升级的,按升级后事故等级处理。
6事故损失计算
6.1各类事故损失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事故总损失。
6.1.1损失的概念。
6.1.1.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指原辅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医疗救护损失、厂房损失、设备损失、赔偿损失等。
6.1.1.2间接经济损失:指工作日损失、误工损失、产量损失、处理事故所耗的物品损失等。
6.1.13事故总损失:指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之和。
6.2损失计算
6.2.1事故报表中的损失金额以直接经济损失填报。
7事故抢救
7.1发生事故时,全厂员工应按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
7.2在重大事故抢救中,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清理现场应在上级安全部门、司法机关同意后进行。
7.3对有害物料大量外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防护器具,对烧伤、烫伤及中毒等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急救。
8事故的报告、责任和处理
8.1不论发生任何大小事故,各部门都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办理,要进行严肃、认真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
8.2事故报告
8.2.1各类事故发生后,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15分钟内向有关领导报告。
微小事故(件)报车间领导,一般事故报至厂级安全员,重大以上事故报至公司级领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外报警求援。
非机关上班时间,事故发现人应向值班干部报告,值班干部根据具体情况向各级领导转报,公司内报警程序:事故单位→生产部(白天)值班室(夜间)→值班室→事故单位领导→应急指挥部成员→发布警报。
8.2.2对必须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通报的事故,公司级领导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方法向相关部门报告。
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8.2.3发生事故的车间(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填写《事故登记表》或《微小事故登记表》,结案时间为:一般以下事故不超过五天,重大事故不超过十天。
8.2.4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若1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
8.3事故责任和处理。
8.3.1在处理事故时,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各级领导的责任者。
8.3.2企业安全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
正职分配
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
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8.3.3各专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分管厂级领导负责,管理部门已制定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
8.3.4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8.3.5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
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
8.3.6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并追究接收部门责任。
8.3.7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8.3.8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纪律教育,设施不按时检修,隐患不及时消除,劳动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8.3.9持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主要责任;无证上岗者发生事故,要追究部门领导、操作者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8.3.10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或玩忽职守,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触及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8.3.11学徙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8.3.12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的,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在调查处理事故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8.3.1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罚款、责任制考核,行政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3.14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和部门,厂部应予以表彰、奖励。
9事故审批
9.1微小事故(件)的处理由生产部审批。
9.2一般事故的处理由安委会副主任审批。
9.3重、特大及以上事故的处理由经理审批或授权审批。
9.4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由生产部报送《事故登记表》至人事部,由人事负责办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