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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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徽省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公示

2022安徽省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公示

2022安徽省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公示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1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现将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人选:段红、冯松宝、欧阳文竹、余晓宏;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人选:刘兆鹏、蔡雪洁、陈莉莉、朱曙辉、孙朋、杨小莹、曹倩倩;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人选:王翠、王徽、邓海娟、王成峰、刘娜、何景文、韩方凯、孙磊。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1.26•【字号】•【施行日期】2024.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各高校: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做好我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1.强化统筹部署。

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做好2024届就业工作部署安排,落实落细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加快推动各项促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要结合实际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主动研究,用足用好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支持本地企业吸纳更多毕业生就业,确保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2.强化协同联动。

省级教育、人社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组织、发改、财政、国资、工信等部门沟通衔接、分工合作、协同联动,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资源力量,凝聚促就业工作合力。

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群体,争取更多岗位、资金、服务等公共资源向高校毕业生倾斜。

要组织各级各类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深度参与,形成共同服务毕业生就业创业局面。

3.强化高校责任。

高校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同志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3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3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正文:----------------------------------------------------------------------------------------------------------------------------------------------------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实施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为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推动山东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事业单位引进、集聚一批青年优秀人才,现就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实施“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青优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数量(一)招聘范围。

“青优计划”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和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十强产业领域,以及乡村振兴战略、海洋强省战略等对人才的需求,面向全球TOP200高校(参照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排名)、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博士,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的青年学者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

省属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研究确定“青优计划”招聘数量,可不受编制、用编进人计划和岗位的限制。

已满编超编的事业单位引进“青优计划”人才,可申请使用省级高层次人才周转专户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待单位空出编制后改为使用本单位编制,周转编制收回。

二、人选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教育等公共服务事业;(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重庆大学'百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重庆大学'百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重庆大学“百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创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大力提升我校师资队伍水平,汇聚一批优秀学术人才,以此推动我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学校决定实施“百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百人计划”)。

第二条“百人计划”是指根据学校学科布局的需要,用五年的时间从国内外引进百名已在相关学术领域崭露头角,具有学术发展潜力和学术领军人物潜质的青年优秀人才。

第三条“百人计划”人选实行预聘制,预聘期最长为六年,经考评合格可终身聘用。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实施“百人计划”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据学校学科规划和队伍建设需要,确定招聘计划;(二)坚持高学术标准,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三)明确聘期目标和任务,实行聘约管理;(四)创新机制、科学评价、动态管理;(五)加大投入、政策倾斜,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学术环境。

第三章招聘计划第五条“百人计划”人选按照学科发展规划有计划进行招聘。

第六条招聘计划由学院和学部提出,经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小组审定。

第七条招聘计划由学校公开发布。

第四章聘用条件及程序第八条聘用基本条件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具备带动学科发展或独立发展一个学科方向的能力。

第九条聘用程序(一)应聘者根据学校招聘计划向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二)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初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邀请入选者来校面试。

在学部的参与下由学院组织入选者做学术报告和课程试讲,并经学院组织学术评议(包括海内外专家通信评审),初步议定工作任务、待遇和研究支持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及推荐意见;(三)学部组织专家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学术评议,审定学院提出的工作任务、待遇和研究支持条件,提出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做出详细的综合评价;(四)人事处汇总拟聘人选材料,报主管校长审批;(五)校长签发录用通知,进入签约及聘任程序。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1999.07.16•【文号】科发人教字[1999]0381号•【施行日期】1999.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科发人教字[1999]0381号)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现将《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二、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合同书三、中国科学院“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略)四、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略)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附件一:中国科学院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科发人教字[1999]0381号)知识创新工程启动以来,我院对人才的需求,在数量上要进一步扩大,在素质上要进一步提高。

为适应这一要求,院决定今后要充分利用“百人计划”在国内外的积极影响,多渠道招聘高素质人才。

为此,就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意见:一、引进国外杰出人才是今后院“百人计划”招聘的主要渠道。

此类人员的招聘以知识创新工程的试点单位(基地)为主,按照《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操作〔申报者需填报《中国科学院“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经财政部核准后,由财政部拨专款200万元/人予以支持,其中,基建经费27万元,科学事业费173万元。

二、从国内各有关单位(不包括院内单位)招聘优秀人才,是院“百人计划”招聘的另一主要渠道。

根据知识创新工程的需要,各研究所可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重点发展领域等方面,从院外(国内)招聘急需的杰出人才,按“百人计划”的管理办法运作〔申报者需填报《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经院审核批准后列入“百人计划”管理,由院专项拨款支持(院拨180万元,其中原则上不少于1/3的经费用于购置仪器设备,招聘单位匹配20万元)。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8.22•【字号】赣府厅明〔2022〕49号•【施行日期】2022.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局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一)扩大市场化就业规模。

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

持续推进“5020”“三请三回”“三企入赣”等行动,力争今年全省新引进百亿级项目10个,“5020”项目180个左右,扩容产业就业基本盘。

对平台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平台企业健康规范发展。

推动国资委监管企业系统梳理汇总今后3年岗位用人用工需求,科学统筹计划招聘招工,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比例不低于40%。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在本省行政区域注册的新吸纳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扩岗补助与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关于印发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工作计划>的通知浏览次数:14329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5月31日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工作计划引进和储备优秀青年人才,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现实选择,是提升整体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是改革人才队伍结构的有效途径,也是充分激发创造活力的内在要求。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长沙又好又快、率先发展,现就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集聚提升竞争发展优势,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着眼集聚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效益、提升优势,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力争从今年起三年内,面向国内“211工程”尤其“985工程”重点大学,特别是整体实力雄厚的综合性大学和专业特色鲜明的多学科型大学,引进和储备应届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生10000名,其中,党政人才3000人,专业技术人才4000人,企业(事业)经营管理人才3000人,使长沙成为现代化人才集聚中心和创业基地。

2009年力争引进和储备优秀青年人才3000人,其中党政人才1000人,专业技术人才1200人,企业(事业)经营管理人才800人。

2010年力争引进和储备优秀青年人才4000人,其中党政人才1000人,专业技术人才1600人,企业(事业)经营管理人才1400人。

2011年力争引进和储备优秀青年人才3000人,其中党政人才1000人,专业技术人才1200人,企业(事业)经营管理人才800人。

二、基本原则按需引进。

从长远着想,从实际出发,围绕我市人才队伍结构现状、用人单位需求意向和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引进和储备一批现在急需、长远必需的优秀青年人才,着力打造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优秀青年人才队伍。

关于做好“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A类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A类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A类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学部、研究院、中心):从2020年起,“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A类计划每年遴选4批,每季度一次。

首批遴选工作将在2020年3月进行,现将有关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1.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思想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

校内申请者,须为来校工作3个月以内的人员。

3.申请人须具有优良学术潜质、已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学术水平居于同龄人前列,研究领域属传统学科新方向、新兴交叉学科、生命医学、信息技术、大材料、基础学科、人文社科重点领域等。

二、遴选程序(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科研团队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西安交通大学“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思想品德考察表》、个人简历、3封国内外同行专家推荐信、3篇代表作、各阶段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等。

(二)团队推荐。

科研团队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和条件初审,并向学院推荐。

(三)学院评审。

分党委对申请人进行思想品德考察,按照《关于做好师德考核工作的说明》(西交人[2019]47号)文件规定组织师德考核;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学术评议,内容含教育工作背景,科研基础与水平、发展潜力、综合素质等;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将推荐人员申请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四)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

三、工作安排请各学院(学部、研究院、中心)将推荐人员有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0年2月28日前报人力资源部人才招聘办公室。

邮箱: xdk0520@。

人力资源部2020年1月12日附件:1. 《西安交通大学“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2. 《思想品德考察表》西安交通大学“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三、申报情况附件2:思想品德考察表用人单位可以采用电询、函调、走访、查询网上言论,与应聘者导师、同学、同事或推荐人等联系,与应聘者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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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中心):
为做好“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青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招聘
学院须按照以下程序组织招聘:
(一)个人申请。

应聘者向所在科研团队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西安交通大学“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思想品德考察表》、个人简历、3封国内外同行专家推荐信、3篇代表作、各阶段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等。

(二)团队推荐。

科研团队对应聘者进行考察和条件初审,并向学院推荐。

(三)学院评审。

分党委对应聘者进行思想品德考察,按照《关于做好师德考核工作的说明》(西交人[2019]47号)文件规定组织师德考核;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学术评议,内容含教育工作背景,科研基础与水平、发展潜力、综合素质等;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者报人力资源部。

(四)心理测试。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五)学校审核、评审。

学院将应聘者申请材料及评议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包括《西安交通大学“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思想品德考察表》、《西安交通大学“青年优
秀人才支持计划”学术评议投票单》。

B类、C类应聘者,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发录用通知;A类应聘者,学校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发录用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2月20日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
2. 《思想品德考察表》
3.《西安交通大学“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学术评议投票单》
附件1:
西安交通大学“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
三、申报情况
附件2:
思想品德考察表
用人单位可以采用电询、函调、走访、查询网上言论,与应聘者导师、同学、同事或推荐人等联系,与应聘者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

附件4:
西安交通大学“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学术评议投票单
专家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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