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机的维护保养与外委修复管理办法(暂行)
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

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外委的修理管理,提高外委修理质量,建立健全各级审批验收制度,规范管理程序,保障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外委修理情况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的机电设备修理范围:○1生产单位没有修理能力的机电设备(包括抢修、急修的设备)。
○2技改设备、属于年度大、中修计划内外委修理的机电设备。
○3机电设备的外委修理实行逐级审批制度。
不论修理金额大小,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委实施。
严禁不审批擅自进行外委修理行为。
○4公司对外委修理设备实行统一管理。
物资供应部为公司外委修理设备的执行部门,机动部为机电设备外委修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职责1、各厂(场)职责:2、负责填写本单位需外委修理的机电设备修理申请单。
3、负责编写日常外委检修设备技术协议。
4、监督检查外委修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责成外委修理单位整改。
5、参与外委修理设备的质量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机械动力部职责:1、负责对生产单位提出的外委修理申请的审核。
2、负责编写及签订外委修理施工技术协议。
3、负责外委修理设备的材料、质量、台帐建立管理。
4、负责组织外委修理设备的质量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物资供应部职责:1、负责联系机电设备外委厂家,洽谈合同事宜。
2、负责签订外委修理合同。
3、参与外委修理的质量验收。
4、财务部职责:○1依据外委修理合同、修理工程量签证、机电设备质量验收单支付维修费用。
○2机电设备外委修理费用列入相关单位的生产成本,为今后维修费用考核提供依据。
三、修理设备的申报、立项程序:1、各厂(部室)将需实施的外委修理设备申请表经本单位厂(场)长(或分管厂、场长)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报到机动部。
具体内容包括:修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原因、外委理由、工期要求。
2、机动部相关机电工程师对报上来的外委机电设备修理申请进行审核签字,并建立台账。
3、机动部分管经理签署审查意见后报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物供部落实外委修理。
电机外修管理制度

电机外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机外修管理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电机外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面向公司所有电机外修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机工程师、技术人员、现场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公司的电机外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对电机外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电机外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机外修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
第五条电机外修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外部维修单位的沟通和合作,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公司所有员工在进行电机外修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机外修工作。
第二章电机外修管理流程第八条电机外修管理部门应根据维修任务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维修计划,并书面通知维修单位。
第九条维修单位在接到维修通知后,应按照计划和要求进行维修工作,并及时报告维修进展情况。
第十条维修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的维修标准和要求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维修单位应将维修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问题及时报告给电机外修管理部门,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维修单位应在维修完成后将维修情况报告和维修记录归档,并提交给电机外修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电机外修管理部门应对维修工作进行验收,并对维修单位进行评价和检查。
第十四条维修单位在接到维修总结报告后,应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并向电机外修管理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第十五条电机外修管理部门应对维修总结报告和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并对维修单位进行绩效评估。
第十六条维修单位应定期对维修工作进行追踪和评估,不断提高维修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电机外修管理制度的执行第十七条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电机外修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电机外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责任和奖惩措施,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电机外修工作。
电动机委外修理管理规定

设备能源科低压电机外送修理管理规定一、电机外送修理程序1、检修电工应将需外送修理的电机集中到所属各区维修工段,并在每月20号之前将电机名称、型号、功率、数量汇总到维修工段负责人处。
2、在二日内维修工段负责人通知设备管理科(30KW及以上电机应通知生产副总)现场确认,确认后维修工段负责人在25号之前办理好委外电机修理申请单,并通知设备能源科办理出厂证,委外电机修理申请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设备能源科在得到生产副总许可后通知修理单位修理,以保证电机得到及时修复。
二、电机修复验收程序1、修复时间要求:修理单位应按设备能源科通知按时保质完成修理任务,无特别要求者,应在15天内完成送回。
2、验收责任落实:3、修理单位将电机修复送回厂后,通知设备能源科。
修理单位应对每台电机提供修理报告(可集成在一份报告中),内容包括电机型号、直流电阻、绝缘电阻、转动灵活程度、空载电流、振动等。
4、设备能源科在电机返厂当日联系维修工段负责人、各电工班长(30KW及以上电机应通知主管)共同确认。
电工班长及相关人员负责按电机检修验收标准进行检查与试运;维修工段负责人负责组织验收并对电机型号、功率、数量统计核实。
5、维修工段负责人对修后电机使用情况建立详细台帐,对存在修理质量问题的电机及时汇报生产副总、设备管理科、设备能源科。
三、电机检修验收标准1、电机外观完整,表面整体刷漆,风扇、风扇罩、接线盒及其固定螺丝齐全。
2、检修试验项目与标准3、绝缘电阻的测定低压电机使用500V兆欧表检查。
绝缘电阻不低于5MΩ;4、直流电阻的测定所测得各相绕组直流电阻值,相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且与该电机标准电阻值相差小于10%。
5、电机轴承油质检查打开电机油盖,检查油质好坏,轴承润滑的填充量为轴承与轴承室空间的1/2-1/3,高速电机略偏少,轴承完好、转动灵活。
6、电机空载试运声音、气味、振动、电流、温度均正常,任何一相空载电流,与三相电流平均值的偏差,均不得大于平均值的10%。
电气车间外委修理和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电气车间外委修理和修旧利废管理办法1. 前言为确保电气车间设备运行稳定、安全,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2. 外委修理管理2.1 选择合作单位电气车间在选择外委修理的单位时,应严格把关,确保其具备以下条件:•资质证书齐全,具备相应的经验和技能;•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质量;•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能够满足电气车间的需求;•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2.2 外委修理流程电气车间外委修理流程如下:•提出修理需求:将设备的故障描述以及维修需求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告知维修单位。
•签订合同:确认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标准、及双方责任。
•确认修理计划:维修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修理方案,并经双方确认后开始维修工作。
•维修完成:维修工作完成后,双方进行验证及验收,确保维修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结算款项:经双方确认维修完成后,完成结算工作。
2.3 外委修理过程中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办事;•维修过程中,应积极主动与现场人员沟通配合;•环保要求:维修相关危险废物应当集中存放,并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处理。
3. 修旧利废管理3.1 修旧利废收集修旧利废包括设备报废件、还原件、废旧设备等,应按照造成污染的程度进行分类,进行严格的分类收集。
3.2 修旧利废清理对于已经废弃的设备,应进行专业的清理和拆卸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处理;对于还可以继续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进行检测维修,争取再次利用。
3.3 修旧利废回收电气车间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对修旧利废的回收工作,切勿将废品私自拆卸或转让,对于涉及环保问题和人身安全问题应当积极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备,切实保障安全。
3.4 修旧利废处置修旧利废的处理应当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程序进行,不能进行随意处理,更不能弃置在背街小巷或是农村荒地。
应积极协调国家环保部门或委托专业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4. 总结本文简要介绍了电气车间外委修理和修旧利废管理的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注意事项。
电气设备外委维修管理规定

办法设备保全处湖云设〔2016〕1号湖南云峰电气自动化设备外委修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1 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电气自动化设备外委修理管理,理顺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职责,加大外委修理项目和费用的审核力度,加强维修过程监控和维修后的验收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外委修理费用,提高修理质量和效率,确保电气自动化设备可靠运行。
根据机电保全部下发的《电气自动化设备外围修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本管理暂行办法。
2 外委修理范围电气自动化设备的修理原则上由公司自主承担、区域互助解决,对专业性强、自身无力承担修理的设备和国家或行业规定需专业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检测、校验的设备可委托外委修理,主要包括以下三类:2.1 总降及外供电线路2.1.1 20kV及以上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和计量、保护校验;2.1.2 6/10kV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和计量、保护校验;2.1.3 外供电线路的修理。
2.2 大型及专业电气设备2.2.1 X荧光仪、变频器、直流调速器、窑胴扫、在线环保烟尘检测等设备技术服务和修理;2.2.2 电动机、余热发电机组、变压器等设备技术服务和修理;2.2.3 电动机、余热发电机组、变压器等设备离厂外委修理(修理费用纳入备件消耗);2.2.4 工业电脑、空调等设备外委修理;2.2.5 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空调等设备外委修理(修理费用纳入办公费用)。
2.3 专项设备检测及校验2.3.1 法定计量器具及仪器、仪表的校验;2.3.2 法定计量设备的定期检测和校验;2.3.3 需专业部门检测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3 外委修理分级管理原则按照“集团有优势集团做,区域有优势区域做”的原则,为发挥公司规模优势,降低修理费用,提高修理质量和效率,对外委修理实行分级管理。
3.1 总降及外供电线路修理每年度,公司申报外委修理项目,机电保全化部组织审核,公司审批后列入年度外委修理计划。
具体实施时,方案、费用和修理单位由机电保全部审核后执行。
电气车间外委修理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电气车间外委修理修旧利废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维护电气车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寿命,同时积极推动能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本《电气车间外委修理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电气车间设备的外委修理、旧设备的修复与利用、以及废弃设备的管理,保证电气车间设备的稳定运行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2. 外委修理设备管理2.1 外委修理流程1.提交维修申请:电气车间设备出现故障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交维修申请。
2.评估维修方案:主管部门会对维修申请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外委修理。
3.选择外委单位:主管部门会根据设备维修的要求和外委单位的技术能力、信誉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外委单位进行维修。
4.签订合同:确定外委单位后,签订维修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维修费用等事项。
5.维修过程管理:外委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维修标准和时间进行设备维修。
6.维修验收:外委维修完成后,主管部门对维修质量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2.2 外委单位评估1.技术能力评估:主管部门应对外委单位的技术实力进行评估,包括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维修设备的稳定性等指标。
2.信誉评估:主管部门可以参考外委单位的历史合作记录、客户评价等因素,评估外委单位的信誉水平。
3.成本评估:主管部门应综合考虑维修费用和外委单位服务质量等因素,评估外委单位的经济性。
3. 旧设备修复与利用管理3.1 旧设备评估1.评估旧设备状态:主管部门应对电气车间的旧设备进行评估,了解设备的使用寿命、损坏程度以及是否适合修复与利用。
2.判断修复可行性:主管部门基于评估结果,判断设备是否具备修复的可行性,包括修复所需的费用、修复后设备的性能是否能够满足要求等因素。
3.确定利用方式:如果设备不适合修复,主管部门可以考虑将其进行拆解、回收或进行二次利用。
3.2 修复与利用流程1.制定修复方案:根据旧设备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修复方案,包括使用何种材料、采用何种方法等。
2.实施修复工作:按照修复方案进行设备修复工作,确保修复质量和安全性。
6.16电机委外修理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电机外出维修管理工作,有效跟踪验证电机维修质量, 控制电机维修成本,特制定本电机委外修理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机委外修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 第一条 委外修理范围: 各事业部所用电机出现故障后,经事业部维修人员检修、确认无法自主修 理时,由企管中心企管部组织联系委外修理。 第二条 电机委外修理程序 1、各事业部使用的电机出现故障后,由事业部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检查、检 修后,判定故障本公司无法解决时,事业部设备主管须填写《电机外修报修单》, 经事业部制造部长签字确认、企管部设备专员现场落实审核后,方可外出修理。 未填写《电机外修报修单》的、未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视为严重失职。 2、确认需委外修理的,经企管部设备专员组织联系外修单位或安排到指定 修理单位进行修理后,由事业部设备主管负责办理出门手续,外出维修。 3、电机委外修理过程中,企管部设备专员负责到维修单位进行跟踪验证, 确认维修费用明细,并洽谈维修费用价格,杜绝小病大修行为。未实施跟踪验 证的,视为失职。 第三条 电机验收程序 电机委外修理后,由事业部设备主管负责接收,并组织验收电机修理质量, 确认合格后在修理费用明细单上签字确认。未组织验收的,未签字确认的,视 为严重失职。 四、失职责任处理 对违背以上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绩效考核,对属于失职、严重失职的,分别 予以缴纳帮扶基金 100 元、200 元处理,对违背以上管理要求其他条款的,予以 缴纳帮扶基金 50 元处理。
编制:企管中心企管部 审核:
审批: 年月日
使用部门 使用人员 故障描述 及判定结果
电机检修意见
电机外修报修单
设备型号 电机型号
维修人员: 日 期:
使用部门意见
设备主管: 日 期:
电气车间外委修理和修旧利废管理办法范文

电气车间外委修理和修旧利废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气车间外委修理和修旧利废管理行为, 防止事故和环境污染,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气车间的外委修理和修旧利废管理。
第三条电气车间外委修理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修旧利废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外委修理管理第四条电气车间外委修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时间限制进行, 必要时应进行技术交底。
第五条外委修理合同应明确责任人和工作内容, 保证修理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外委修理人员在进行修理时, 应按照相关要求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并注意安全操作。
第七条外委修理人员对电气设备或线路进行施工、测试等操作时, 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电气设备或线路, 如需拆卸应提前报告并得到相关批准。
第九条外委修理完成后, 应及时进行验收, 并填写验收记录。
第十条外委修理发生事故时, 应立即上报公司, 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修旧利废管理第十一条电气车间对修旧利废的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电气车间应建立修旧利废台账, 对修旧利废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对于可以修复利用的旧设备, 电气车间应优先进行修理, 减少资源浪费。
第十四条对于无法修复利用的旧设备, 电气车间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类、清理和处置。
第十五条对于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废弃物, 电气车间应分类收集, 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回收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不可回收的废弃物, 电气车间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避免环境污染。
第十七条电气车间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场地设施, 确保修旧利废的安全存放和管理。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八条电气车间应定期组织修旧利废管理培训, 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电气车间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电气车间应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 负责外委修理和修旧利废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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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分公司
电动机的维护与外
委修复管理办法
(暂行)
签发:
审核:
编制:
执行单位:亿利能源达拉特分公司
执行时间:2014年11月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分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目录
一、总则 (1)
二、电动机日常理 (1)
三、电动机外委理 (4)
四、附则 (7)
五、附件 (7)
电动机的维护保养与外委修理管理办法(暂行)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电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使设备维修走向正规化,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确保设备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转,提高电机设备的利用,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二、电动机日常管理
1、使用分厂定期进行加油润滑,设置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对电动机轴承. 电动机风扇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建立电动机轴承定期润滑台帐,及时更新。
2、各分厂巡检人员对电动机需进行日常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电动机风扇、地脚螺丝、轴承等(必要时更换),如发现电动机温度过高、声音异常、振动等异常现象,上报调度,通知电气人员和分厂技术人员检查,必要时更换电机处理。
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生产技术部将定期进行监督。
3、各使用分厂对电动机需要备注维修保养标识,报动力分厂存档一份。
根据生产情况停电维修保养,必要时动力分厂进行协调停电维修保养,做到协同检修。
4、动力分厂负责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台帐,对全厂电机分类,制定维修保养计划,注明上次维修保养时间和维修保养周期,及时更新。
5、维护保养周期初步规定为:二极电机8000小时,四极电机16000小时,六极电机 24000小时,八极电机32000小时对进行电机维护。
6、动力分厂负责对电动机进行试车前的检查、测量和空载调试,如在维保周期内,电动机出现异常现象,视情况提前进行维保。
使用分厂更换轴承时必须仔细检查轴承质量,严格按照《轴承装配标准》作业,使用同一品牌的润滑油。
7、动力分厂根据电石炉停车维修时间,对电动机解体清扫和清洗,去除电机内、外部的灰尘和污物,检查转子、定子的线圈、测绝缘,处理松动的线圈和槽楔以及各部的紧固零部件。
对绝缘不合格的电动机要进行烘干渍漆处理,加固检查接线板的接线螺丝及引线鼻子是否松动、烧伤,引线是否出现老化、龟裂、绕组绑扎等现象。
8、电动机分类 A类电动机设备:主要以200kW以上大中型电动机,以影响安全事故、造成全线供产失衡,且无备品备件重大电机设备(如:二期循环水泵、空气压缩机、套筒窑高温风机电机、双梁气烧石灰窑主引风机电机)。
B类电动机设备:主要以33KW以上电动机,以影响生产安全、造成单线停产重点设备(如:粗气风机、净气风机、转炉电机、窑尾除尘风机、转炉鼓风机、散点除尘风机、卷扬机等)。
C类电动机设备:主要以30KW以下生产辅助电机设备,作为装置和班组管理范畴(如:振动给料机、电动阀、仓壁振动器等)。
9、电机故障上报程序
A类电动机设备故障:电机所属分厂需第一时间通知调度,由调度通知动力分厂、生产技术部及公司分管领导。
B类电动机设备:电机所属分厂需及时通知调度,由调度通知动力分厂。
如需更换设备,通知生产技术部、公司领导。
C类电动机设备:电机所属分厂需通知调度,由调度通知动力分厂。
10、分厂电机日常管理考核
10.1、动力分厂电动机维修入库台账、电动机所属分厂轴承定期润滑台账、备用电机台账未登记进行考核,每次考核分厂一个不符合项,并要求按期整改,整改未完成的每次两个不符合项。
10.2、各分厂巡检人员对电动机进行日常检查没有记录进行考核,每次考核分厂一个不符合项,并要求按期整改,整改未完成的每次两个不符合项。
10.3、螺栓松动、轴承未定期加润滑油、联轴器轴心未对正振动、散热风扇叶轮跌落、滚动轴承运转中的声音异常、未及时清理电动机外壳污染物,不良环境电动机在运行未做防淋、防潮措施对电机使用的考核;每次考核分厂一个不符合项,并要求按期整改,整改未完成的每次两个不符合项。
10.4、接线板的接线螺丝及引线鼻子是否松动、烧伤,引线出现老化、龟裂等现象对动力分厂考核;每次考核分厂一个不符合项,并要求按期整改,整改未完成的每次两个不符合项。
三、电动机外委修理
1、电机外委修复管理规定
1.1、A类电动机维修: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动力分厂按照公司流程签署电动机设备维修合同,维修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电机维修,电机维修完毕到厂后,按照合同内容要求由动力分厂、生产技术部、电机使用分厂、维修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由动力分厂按照验收报告与维修单位按照公司流程进行结算。
1.2、B类电动机动维修:电动机设备根据我公司生产情况,由动力分厂、生产技术部专业人员与维修单位签署送修单,由维修单位按照送修单的内容,按时保质完成修理任务,修理任务完成后,动力分厂、生产技术部、使用分厂专业人员共同按照送修单内容进行验收,送修单作为结算依据。
1.3、C类电动机动维修由动力分厂、使用单位与维修单位签署送修单,由维修单位按照送修单的内容,按时保质完成修理任务,修理任务完成后,动力分厂、使用分厂专业人员共同按照送修单内容进行验收,正常情况下电动机修理单位应在15天内按时保质完成修理任务,送修单作为结算依据。
2、电机外委修复程序
2.1、各分厂在每周一下午,将本周内烧损电机集中送到电气检修间(一期空压制氮厂房),填写电动机维修登记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由动力分厂、所属分厂备档。
2.2、在两日内由动力分厂相关人员现场确认电动机是否需要外出
维修,确认后通知维修单位,填写电动机外出维修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物资放行通知单(电动机外送维修以OA形式发给使用分厂相关负责人)。
2.3、各分厂7.5kw以上电机损坏由维修单位对电机烧损原因进行初步认定,使用单位、动力分厂、生产技术部相关专业人员根据情况进行烧损原因认定,确认是否存在事故责任,如存在设备事故责任,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2.4、大中型250kW以上电动机修理需要按照公司流程签订修理合同。
3、电机外委修复返厂验收程序
3.1修理单位将电机修复回厂后,动力分厂通知生产技术部及电动机所属分厂相关责任人员共同监督,维修单位应对每台电机提供修理报告,内容包括:电机型号、绝缘电阻、转动灵活程度、空载电流、振动、烧损原因认定等,30kw以上电机提供现场维修以及更换零部件图片。
3.2、修复电动机按电机检修验收标准进行检查与试运,无异议后,由生产技术部、动力分厂和所属分厂相关责任人员共同填写电动机验收单(见附件三)。
3.3、台账建立分为三大类:动力分厂记录电机维修总台账,电机所属分厂记录电机润滑油、烧损时间、出入库情况台账,所属分厂备用电动机台账,修复电动机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出现修理质量问题,所属分厂及时汇报动力分厂后,由动力分厂通知维修单位(见附件四、
附件五、附件六)。
3.4、各分厂应严格执行各项验收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责任者,考核
4、电机维修厂家规定
4.1、15KW-30KW电机维修后质保期为三个月,30KW以上电机维修后质保期为半年以上,中高压电机维修后质保期在一年以上,如在质保期内因电机维修部分造成损坏,扣除该电机全部维修费用,并承担该电机拆除、安装所产生的费用。
4.2、电机维修单位必须按照电机绕阻绝缘规定使用匹配等级的绝缘材料,一经发现使用绝缘材料低于电机使用要求扣除相应维修费用。
5、对维修单位的考核
5.1、维修公司根据合同或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完成电动机修理,由动力分厂将电机型号、数量、延期时间等信息报送公司,对维修单位进行考核。
5.2、电动机维修后质保期内因电机维修部分造成损坏进行考核。
5.3、电机维修单位必须按照电机绕阻绝缘规定,使用绝缘材料低于电机使用要求进行考核。
5.4、电机外壳污染物、防锈防腐未处理,风扇、风扇罩不全,外壳、接线盒、螺丝固定不全,轴承传动有范卡现象进行考核
6、电机检修验收标准
6.1、电机外观清洁完整,表面整体刷漆,风扇、风扇罩、接线
盒及其固定螺丝齐全,轴承传动正常。
6.2、绝缘电阻的测定:低压电机使用500V兆欧表检查。
绝缘电阻不低于5MΩ。
6.3、电机空载试运声音、气味、振动、电流、温度均正常,任何一相空载电流,与三相电流平均值的偏差,均不得大于平均值的10%。
空载电流与额定电流的百分比见下表:
6.4以上有一条不合格,均视不合格,应拒绝验收。
7、电机修理费用结算管理
7.1、电机维修费用按照质保期设留10%质保金,如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
7.2、修理费用结算应附电动机验收单(附件三)、与修理单位核算费用。
7.3、修理费用结算票据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生产技术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暂行),具体执行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
五、附件
附件1《电动机维修登记表》
附件2《电动机外出维修登记表》
附件3《电动机维修验收单》
附件4《动力分厂电动机维修入库台账》
附件5《电动机所属分厂轴承定期润滑台账》附件6《所属分厂备用电动机台账》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电动机维修验收单年月日
附件4:
附件5: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