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单位流动人员转出登记表
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

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一)原单位同意调出函现以工作调动形式离开我单位,我单位同意同志兹有我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同志,身份证号:调出。
单位(公章)二〇一五年 8月 19日档案同意调出证明档案同意调出证明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为照顾____ ______关系,拟安排__ _____同志到工作,范文之证明:档案同意调出证明。
具体意见,请按下列第( 四 )项办理:一、如同意调出,请先将该同志全部档案材料、现实表现、同意调出函、婚姻及计生证明等材料发往我处,待研究后另行函告。
二、同意该同志委托我单位管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
如本人能服从分配,请办好调动手续,于月日前介绍来我单位报到。
三、呈报有关部门,暂不同意调入,现将档案材料退回,请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四、研究同意调出,现将该同志档案及有关材料转去你处,能否安排,请复函。
五、请你处将档案通过机要局转递我处,严禁交由本人自带。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发函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兹证明同志已于本公司解约,本公司同意其档案转出。
(原档案管理单位)年月日暂不办理同意调出函人员承诺书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人*****,身份证号码:******************,****年**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年**月起一直在********工作,现在由于工作原因,需要把户口迁往广州市花都区,不方便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函。
本人自愿承诺:一、本人无违反国家有关人才流动规定的情况;二、本人无刑事犯罪、经济纠纷等问题;三、对于办理过程中和入户广州后涉及到的身份认定、编制申请、工资定级调整、职称评定、工龄计算、市内市外再次调动、社会各项保险的享受、与档案有关的相关证明的出具等,本人将自觉按照广州市的相关办理规定进行申办。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

所在学校及专业
学历
全日制教育
在职教育
现工作单位名称
现工作单位机构类型
现工作单位所在地
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单位名称
从事职务
单位证明人
专业技术与职业(工种)资格情况
取得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名称
专业技术级别
或职业资格等级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与本人的关系
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档案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
性别
□男□女
出生日期
照片
曾用名
民族
籍贯
身份证
号码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未婚□已婚未育□已婚已育□离异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其他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单位电话
户籍地址
QQ号码
最高学历
□高中□中专□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教育经历
学习形式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委托登记表

委托时间: 姓名: 婚姻状况: 代理 人员 基本 情况 第一学历院校: 学习形式: 第二学历院校: 学习形式: 现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个人电话: 工作 经历 本人系□干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国企离职、□其他 现因工作需要,本人自愿委托人才中心管理本人的档案,并提供相关档案服务。 ◆现档案所在地: ◆委托前档案情况: ◆党组织关系所在地: ◆调档方式: 是否需将关系转入我中心: 人才中心开函,本人自行联系调档。 ,同意以单 否□ 邮箱: 学历: 学历: 专业: 毕业时间: 何年获何职称: 家庭电话: QQ: 年 月 日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籍贯: 专业: 毕业时间: 政治面貌: 编号
◆委托项目:档案管理□、职称评定□、党员关系□、就业推荐□ ◆是否单位委托:是□,本人现就业于 本人 委托 声明 位委托形式委托建筑人才中心管理档案、职称等一系列服务。 重要提示:档案相关证明原则上需档案转入满三个月后方可出具。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数档案 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 号文,对档案类别为干部身份人员,已简化转 正定级、工资核定相关手续,如有需要自行提供相关材料。 ◆个人委托声明: (需本人手写在下方,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属实, 人才中心告知: 若经到档后由人才中心工作人员核档后发现与本人所填写材料实际情况不符,人才中 心将予以退档。本人自愿委托人才市场保管
月
日
证明书之存档证明介绍信

存档证明介绍信【篇一: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委托存档单位员工档案调入接收范围:北京市户口1.由委托存档单位人事负责人持《存档卡》及拟调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原档案存放单位名称),或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人才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2.持《人才流动商调函》、《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员登记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
生育状况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在《流动人员登记表》相应位置盖章,存档人员填写《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员登记表》全部内容。
单位在表中单位委托存档意见处盖章,存档人员本人在本人存档意见处签字。
3.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并交回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存档通知。
4.存档费:每人每月10元所需材料:1.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2. 单位介绍信程序:持上述材料→ 开调令领取表格→ 取档案、填表、盖章→ 办理存档手续→ 交费→ 出存档通知单委托存档单位员工档案调出所需材料:1.本人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单位同意该同志调出,存档费截止日期),新单位商调函。
2.本人身份有效证件(非本人还需要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前台办理。
3.结算费用,办理党组织、户口等相关转出手续。
4.前往相应窗口办理档案转出。
单位存档办理失业手续: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同意调出介绍信。
3.《档案转移人员情况表》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如系单位委托存档,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委托存档单位出具的单位介绍信和《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证明书》。
提示:请在办理档案转出前,先到户籍所在区、县失业经办部门(职介中心失业经办窗口)咨询、确认档案能够接收,并在档案调出时提供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名称。
程序:持证件→ 结算存档费→ 办理调出登记→ 办理工资行政介绍信转出→ 密封档案转出篇二: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单位的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单位的管理办法一、委托存档单位应于签订协议之日向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备案公司印章,之后委托存档单位办理的一切事宜均以备案印章为准;二、签订存档协议的单位应确定一名人事负责人,确保与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正常的工作联系,如单位情况、人事负责人发生变化,请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进行变更;三、原则上委托市人才档案中心管理的聘用人员应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人事关系在北京地区单位;四、委托存档单位应积极配合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做好委托存档人员相关人事管理工作。
海淀区退休办理流程完整版——纯手打

海淀区退休办理流程完整版——纯手打可于将退休人员生日当月前2个月办理退休事宜。
以下以实际所办人员退休为案例。
(文中提到的表格全都在附件里附上)一、借阅档案(办理机构,退休人员单位委托存档处,海淀人才,北区二层)借阅档案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存档证/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2、《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办理退休借阅档案申请表》一式两份(这个表没有找到电子版,当时是去人才咨询借阅档案事宜时给的)3、委托存档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注意:10月生日可于8月开始办理,8月主要是申请借阅档案,有的档案是没有装订过的,提出借阅档案后,海淀人才会先进行档案装订,装订好后会通知去取,取完档案就可以进行退休手续的办理啦。
二、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预审(办理机构:海淀区行政事务管理科,北区一层)提交材料:1、退休人员档案2、《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一式三份3、退休人员户口本原件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对那位法人证书原件5、女同志提交劳动合同书原件,按非管理岗位办理退休的女职工还须提交本人退休申请。
此处注意,目前认定是否干部身份已经不看档案了,最主要是以退休前跟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为准,如果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岗位是明显的干部管理岗,可能在审核时是没法按照工人岗位办理退休的。
我们这次办理的员工是会计岗,劳动合同上岗位填写的是主管会计,就被要求更改劳动合同,并明确此岗位是非管理岗。
按照办事人员的说法,会计原则上都属于管理岗的,但如果公司说在我们公司这就是非管理岗也是可以的。
看来以后要想早退休还是早点找个非管理岗的工作吧或者跟公司签合同时签个非管理岗的合同,如果公司没意见的话,当然前提是不影响自己的收入及福利这些。
以下情况还须额外提交这些资料:1、高级职称人员提交高级职称证书原件、聘书原件,高级技师人员提交高级技师证书原件2、病退人员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三、退休预审(办理机构,海淀社保,南区一层)需提交的资料及表单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减少表只勾选四险险种,四险减少原因填写“中断预审”2、提前退休人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代办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登记表

(签协议)当月
(签协议)当月
(签协议)下月
于 18 日之后
(签协议)下月
(签协议)下月
(签协议)下下月
第五条:甲方应于每月底前应将下月划扣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北京银行京 卡(借记卡);北京银行于次月 15 日前分别划扣养老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乙方作为社保代办 机构,不掌握银行扣缴保险费的信息,甲方应到北京银行查询逐月扣缴社会保险费及余额情况。每 年 4 月北京市将调整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甲方应提前存入相应金额。 第六条: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划款的)银行帐号发生变更的,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经海淀区社保中心核准后予以变更。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办 理变更手续而发生缴费中断,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 七 条 :〈社保转出〉甲方可于每月 18 日前(含 18 日)持本协议到乙方办理当月社保转出登记手 续,经乙方和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后,本协议一并终止。如申办失业转街道:需另提交银行对帐单。 第八条:甲方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存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导致银行扣款不成功,视为甲方主动停 止缴费。甲方应按时查询已登记社保缴费账户内余额。如甲方连续欠费三个月致“中断”(养老失 业、医疗保险分别计算欠费月),社保中心在第四个应缴费月停止银行划扣此项保险费,同时本协 议自行终止。协议终止后,如甲方重新缴费,需另行签定协议。乙方无权代办各项保险的补缴手续 。 第 九 条 :〈养老失业保险〉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足额存款、导致银行扣款不成功而发生 缴费中断,产生下列后果由甲方承担:(一)甲方社会保险缴费年限间断,根据《关于对中断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社养发[2002]206 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不允许补缴; (二)由于甲方中断缴费影响其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标准的,社保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十 条 :〈医疗保险〉因“中断”重新签定代办协议后,医疗保险“生效时间”按初次参保对待: 区县社保中心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设定医疗等待期(政策规定的连续足额缴费 180 天 )。 第 十一 条:〈医疗保险〉甲方在连续三个应缴费之月中第一个和第二个月发生欠费的,区县社保中
夫妻两地分居证明(完整版)

夫妻两地分居证明夫妻两地分居证明1.单位书面申请本人及配偶的书面申请,申请署名必须手写3.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夫妻双方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民营科技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全家户口原件及复印件8.被调人在京接收函,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接收函模版 :接收函***为我单位员工,其办理夫妻两地分居后,档案及人事关系将由我单位接收.*****公司盖章9. 干部高京审批表两份,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三份10.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以下可随迁),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须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1.填写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一份,此表公司盖章后到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核实盖章1独生子女证 ,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3.户口在京一方档案中的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 , 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来复印件14.户口在京一方如果是”引进人才”进京的,提供档案中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如果是毕业生分配进京的,提供档案中全国决不能高等学校毕业生京业派遣报到证复印件15.在京一方到公司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16.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17.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第五篇: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落户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办理指南一、受理部门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企业服务部二、受理依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发【1997】106号)三、受理条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本人在京有常住户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人员,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人员。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委托存档单位的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单位的管理办法一、委托存档单位应于签订协议之日向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备案公司印章,之后委托存档单位办理的一切事宜均以备案印章为准;二、签订存档协议的单位应确定一名人事负责人,确保与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正常的工作联系,如单位情况、人事负责人发生变化,请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进行变更;三、原则上委托市人才档案中心管理的聘用人员应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人事关系在北京地区单位;四、委托存档单位应积极配合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做好委托存档人员相关人事管理工作。
其委托存档人员办理各项人事证明及其他事项时,该委托存档单位须为其出具盖有备案章的介绍信,并提供相关材料;五、委托存档单位解聘其委托存档人员时,应向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出具统一格式的书面通知和该人员聘用期内工作鉴定,督促本人于解聘之日起30日内持存档卡、身份证、原合同书及书面通知、鉴定材料到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办理转存或转出手续;委托存档单位应按协议规定的交费方式、交费标准交付委托存档人员的各项费用。
交费时需携带《委托存档凭证》及委托存档人员存档卡。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须知一、北京户籍人员存档条件1、存档人员年龄:原则上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2、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且档案在本市原单位或其他存档机构。
二、非北京户籍人员存档条件1、存档人员必须是委托存档单位所聘用的在册工作人员,原则上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2、存档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有干部身份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3、存档人员档案须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机构。
4、存档人员与委托存档单位结束聘用关系后,其人事档案按规定应转回原籍人才机构,不得在北京市范围内调转。
三、单位存档办理流程第一步:由委托存档单位人事负责人持《委托存档凭证》及拟调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原档案存放单位名称,非北京户籍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合同;第二步: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