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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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完善群众监督的措施

关于加强和完善群众监督的措施

关于加强和完善群众监督的措施
群众监督是一种由群众,主要是无党派人士自发进行的监督活动,旨
在督促政府和社会各方依法行事,把国家宪法和法律制度落实到位,把政
府公开承诺实现。

群众监督能够有效监督政府的运行,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增强政府的责任感,保护群众的利益。

为了加强和完善群众监督,可以提
出如下措施:
一是加强群众参与度。

要提高群众参与率,需要加强群众意识的提高
和组织水平的提升,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积极倡
导和引导群众参与,让群众发挥出应有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二是加强群众监督的可授权事项。

可授权事项是群众监督的基础,也
是群众监督的关键。

要实现可授权事项,要做好群众的知情权,给群众提
供可授权事项的相关资料和说明,从而提高群众的实际参与率和实际监督率。

三是完善群众监督的法律制度。

首先需要制定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
促进群众发挥其监督权利的相关规定,要求政府做好监督工作,为群众监
督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

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计划测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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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计划测试答案井井有条的“13社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双井实践1.错误单选双井“13社区”位于双井的中西部,是在原有的12个社区基础上新建的社区。

2.正确单选双井“13社区”是双进街道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一个成功实践。

3. ABCD 多选“13社区”的具体操作有哪些?( )。

A 党建引领聚合力B 创新媒介聚阵地C 多方动员聚能量D 品牌活动聚亮点4. ABC 多选在“13社区”里,居民可以做什么?( )。

A 通过关注微信,了解双井本地大事小情B 参加“过精彩假期,做美德少年”社会实践活动C 白领可以参加“井井有条公益跑”活动D 参加“粉丝节”活动5. ABCD 多选关于双井“13社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它已经成为地区众多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共商共治的综合平台B “13社区”建设的成功更加丰富了基层治理的手段C 它强化了党建的引领和党组织的引领作用D 它极大地凝聚了双井人的心提升城市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1. 错误判断城市精细化管理并不是中国城市发展进入新型城市化的特点之一。

2. 正确判断基层是人民群众生活休憩的家园,是城市治理的落脚点和最深厚的支撑。

3. C 单选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

A 读书B 写字C 绣花D 维修4. C 单选我们要持续用力、不断深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A 反应B 管理C 治理D 协调5. D 单选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

A 一B 二C 三D 四6. C 单选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A 物质B 精神C 美好D 和谐7. ABC 多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使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 )问题。

A 根本性B 全局性C 长期性D 专业性8. ABC 多选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完善治理体系,提高,增强治理效能的措施

完善治理体系,提高,增强治理效能的措施

完善治理体系,提高,增强治理效能的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提高是必然的趋势。

下面是一些措施,可以帮助提高治理效能:
一、改革政府管理机制
政府管理机制的改革将是提高治理效能的关键。

政府应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治理效能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该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推动数字化转型,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增强信息采集、分析和传播能力。

这样可以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和信息化治理。

三、推动法治建设
法治建设是提高治理效能的基础。

政府应该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法律意识的普及、完善法律制度,提高法律实施的效率和公正性。

加强法治建设可以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增强社会管理的规范性和协调性。

四、加强社会参与
社会参与是提高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

政府应该加强与民间组织和公民的沟通,听取社会的声音,增强社会的参与性和民主性。

这样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需求,提高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和质量。

五、加强人才培养
人才是提高治理效能的重要力量。

政府应该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增强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政府还应该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参与治理,提升治理水平和效能。

总之,完善治理体系、提高、增强治理效能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政府应该主动推动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同时加强社会参与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治理效能的长期提高。

保障群众权益的具体措施

保障群众权益的具体措施

保障群众权益的具体措施保障群众权益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任务,为了有效地保护和维护群众权益,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政府应该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民生领域的法律法规。

这不仅可以规范各方行为,也可以为群众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其次,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机构以及个人行为的监管,确保他们合法经营和合规运作,防止损害群众权益的行为。

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保证公平公正的司法程序。

第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政府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对群众权益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权益意识和保护意识。

此外,可以开展相关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教育,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群众权益。

第四,建立健全投诉反馈机制。

政府应该建立便捷的投诉渠道,让群众可以方便地提出投诉,及时反馈问题,避免问题积压和滋生。

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处理投诉,并对投诉问题进行跟踪和解决,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感。

第五,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应该加大对侵犯群众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处理侵权行为,并对违法者追究责任。

通过严厉的打击,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保障的社会环境。

第六,建立健全赔偿机制。

政府应该完善赔偿机制,对因政府行为或者他人行为造成损害的群众进行合理补偿。

同时,要求相应的企业和机构建立健全的保险制度,为群众提供有效的赔偿保障。

综上所述,保障群众权益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投诉反馈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建立健全赔偿机制等。

通过这些具体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护和维护群众的权益,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公平、有尊严的社会环境。

如何建立健全的社会治理体系

如何建立健全的社会治理体系

如何建立健全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的社会治理体系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如何建立健全的社会治理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

想要建立健全的社会治理体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建立社会共治机制建设一种公民地位平等、应对机制完备、协调有序、有效可行的社会治理模式,要求各方积极参与,实现社会治理的共治共建,确保社会各层面的稳定有序,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因此,建立社会共治机制,是建立健全的社会治理体系的关键。

建立社会共治机制不仅要发挥国家部门的职责,更需要社会各方各尽所能,合力构建一个公开、透明、有需求、更加有开放性的社会共同治理应用平台。

二、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社会治理是依法治理的重要环节之一,要加强对公共安全和治安管理体系的建设,落实好维护社会安全的各项法规和政策,完善制度规范,提高监管效能。

同时,应当加强对社会组织和服务管理,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构建一体化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并为其提供支持保障。

加强社区建设和服务,强化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建立起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全覆盖、全域性服务的社区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大数据应用,提高社区信息化服务水平。

三、提高立法和执法水平社会治理的成效,需要建立有效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

要提高立法和执法水平,确保社会治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国家法律具体落地施行并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要加强对国家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促进全民法治意识的提升。

四、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在建立健全的社会治理体系中,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至关重要。

应该大力推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应用,实现社会治理信息化和智能化,提升治理工作效能,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

结语建立健全的社会治理体系,对于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

未来,我们应继续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促进各方互动和社会协同发展,努力创造更美好的社会环境,提高社会治理的效能,不断推动社会民主法制化水平,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各项发展目标。

群众合法权益保护措施

群众合法权益保护措施

群众合法权益保护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群众的权益问题日益凸显,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当代社会面临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探讨一系列群众合法权益保护措施,通过深入分析,希望能为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执法能力、促进社会公正等方面提供思考和建议。

一、完善法律体系1. 制定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全面修订和制定涉及群众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应旨在明确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范畴和保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违法成本。

2. 加强对法律的宣传教育:法律是保护群众权益的有力工具,但其效果与人们对其了解程度息息相关。

建议加强对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让每个公民都能够明白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3. 加强法治意识和法治宣传:法治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养群众的法治意识。

这样可以让人们从根本上增强法律权益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执法能力1. 提高执法者素质:通过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的激励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制等措施,提高执法者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效能,确保执法公正、权威。

2. 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建议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严格落实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确保执法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同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察,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

3.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政府部门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建议政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确保公平正义。

三、促进社会公正1. 构建信任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的信任保障机制,加强社会各界之间的互信,确保公正的执行。

这一机制可以包括建设公正高效的仲裁机构和独立的司法体系,为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有力支持。

2. 建立舆论监督机制:舆论监督是推动社会公正的重要方式之一。

建议加强对舆论监督的引导和组织,保障群众发声渠道的畅通,增强社会监督的力度,及时揭露并纠正不公平现象。

3. 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管与引导:社会组织在维护群众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也需要加强监管与引导。

如何进行加强创新社会治理

如何进行加强创新社会治理

如何进行加强创新社会治理社会管理通常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包括其他社会力量在内的行为主体,在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德州建设,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并且通过健全网络,可以及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科学预测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做到未雨绸缪。

加强创新社会治理1.完善社会管理的格局,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形成和完善党委总揽全局、政府负责实施、社会各方协同、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家对新的社会管理格局的理解并不一致。

一些政府部门的同志认为,现在社会问题突出,加强社会管理主要是要强化政府的权力,否则政府在社会问题面前束手无策,软的措施不管用,硬的措施又不敢用。

而一些学者认为,我们国家现在的特点是强政府强市场弱社会,重要的是制衡权力、驾驭市场,通过发展社会组织来发育社会,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我国不能走把管理权力都集中到政府、政府包管一切社会事务的老路,也不可能走一些西方国家倡导的完全依赖民间组织发育社会的道路。

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管理体制的过程中,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加快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引导和强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建立一批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社会企业”,发展壮大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通过加强社区建设把社区改造成新的社会管理基础。

要特别注重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行业协会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

这些机构有自下而上的完备组织系统,有一支具有群众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工作经验的人才队伍,它们不仅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而且能够在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

2.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协调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以及特殊群体的特殊利益之间的关系。

“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

“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

“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我为群众办实事”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一项为民服务、解民忧、促民生的重要工作机制。

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不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的建设,旨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便利的公共服务。

本文将探讨该机制的背景、目标以及关键措施,并概述其在推动中国社会发展和改进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中国正面临着深层次的社会转型和发展压力,不同层次、不同地区的民生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党中央提出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的重要任务。

该机制的首要目标是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更优质的生活条件。

在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过程中,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关键措施。

首先,政府加强了民意调查和问题反馈机制,通过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此外,政府还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以保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同时,政府也加强了对政策和项目的督导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在中国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它推动了政府机构的转型和协同发展,使政府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政府部门通过加强内部合作、优化工作流程以及推行一站式综合服务,提高了为群众办事的效率和满意度。

其次,该机制也有助于建立和完善政府公信力和形象,通过解决民生问题和改善民众生活,提升了政府的行政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最后,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机制的构建还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和认同。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与挑战。

由于中国社会发展极为复杂多样,解决人民群众诉求和问题的难度不容小视。

同时,政府部门和干部在执行机制时还存在着一些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服务态度不尽如人意的问题。

为了克服这些困难与挑战,需要更加注重改进政府工作作风,优化机制运行机制,并加强社会参与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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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强调指出: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这些论述对于进一步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研究加快健全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为什么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改革大潮,也不断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发展。

但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全球化、多元文化交融以及信息化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结构形态、个体发展现状以及社会建设和管理情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员相对封闭固定、群体利益平均的模式被打破,代之而起的是人员流动性大大增加、户居分离,个体的社会属性不稳定,经济多元化,群体利益差距扩大、搏弈加剧,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呈现多样性、复杂化、强度大、易扩散的特点,而群众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更增加了解决的难度。

在这种情况下,依靠过去那种单位出面协调、集体进行商量甚至请德高望重老同志出来做工作的方式很难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

而水务工作作为政府为社会解决民生问题的一个平台,只能解决群众日常关注涉及到的问题,对许多并不属于法律调节范围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以及群众利益诉求也是无能为力的。

就大局而言,一方面,要继续扩大开放、深化改革,推动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另一方面必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问题、调节利益关系,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因而,迫切需要建立一种强有力的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机制,这种机制必须由党和政府主导,这是基于:其一、这是由党的性质所决定的。

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奋斗目标是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代表并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正是因为如此,才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

实践证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就能够引导群众凝聚力量,团结起来为共同的目标努力奋斗,这也是我们党书写光辉历史篇章的力量源泉。

其二、这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代表人民管理国家经济社会事务,理应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服务人民群众,政府工作也必须依靠群众、为了群众。

在制定政策、健全法制、进行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过程中,都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

在矛盾利益冲突中,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利益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其三、这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

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根本性要求是始终保持先进性,而先进性的标志之一,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现实当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还比较突出,不但数量大、影响面广,有的矛盾还很尖锐,如决策、政策制定不深入调研,广聚民意,脱离实际、闭门造车,背离群众利益,引发群众抵触情绪;有的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至上,克扣政策,直接侵害群众利益;有的不依法履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致使以权谋私乃至“三乱”问题滋生;还有诸如官僚主义、特权思想、作风粗暴、推诿扯皮等等,既损害群众利益,又败坏党和政府形象,这与先进性要求、与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背道而驰,必须通过进一步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建设来加以解决。

其四、这也是中国特色政治经济体制的不二选择。

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在政治格局中居于核心和领导地位,党除了国家民族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无论是利益格局剧变还是调整,只有党才能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其他任何组织都做不到这一点,而主导作用本身就是领导作用的体现。

在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的今天,利益格局处在不断的变化和调整之中,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群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等纠集、碰撞,只有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才能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局面中,权衡比较,从法规、政策、措施等多个层面上去把握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而一手抓好改革发展,一手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如何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健全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也就是要建立畅通的群众诉求渠道,使得群众意见建议和自身利益要求能透过合法的管道得到表达,并为党和政府所了解和掌握。

诉求管道的通畅,一方面可以舒缓群众的情绪,另一方面也为党和政府知民情、解民意提供第一手参考资料,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和群体性问题;二是要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

也就是对群众提出问题的解决机制,是对群众呼声的响应,这种响应包括多种形式,如个案性问题的解决、工作的改进、政策的调整等等,其结果一方面可以提升群众的向心力,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今后的社会管理中少走弯路。

表达机制和保障机制是相辅相成的,前者是基础,后者是保证,两者缺一不可。

(一)关于健全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健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要遵循便捷性、完整性、有效性的原则,便捷性是指诉求渠道的便捷通畅,低成本;完整性是指能够全面准确收集情况,即所谓兼听则明;有效性是指群众诉求能够到达相应的层面,并获得响应。

在表达渠道的方式上可以多种多样,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成果和大众化的方式,在保留原有信访主渠道的同时,创新融合,综合与专项并存,开辟出多样化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要继续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构建大信访格局。

长期以来,信访部门代表党和政府,在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可以说在一定的程度上消除了群众的怨气,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出现及表现形式的变化,信访工作也应该与时俱进,主动适应这种变化。

比如:信访工作如何改进运转机制、提升有效办结率和工作效率;信访如何与网络及媒体联结,实现信息化;如何与其他的诉求渠道相衔接,实现网络化;如何实行走出去、沉下去,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出击;如何整合分析信息,提前发出预警、提出建议等等,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的独特作用。

政府各部门和各群团组织都有其特定的职责和工作领域,涉及的人员群体对象范围也相对是固定的,具有政策业务熟悉、人员情况熟悉、联系沟通相对容易等比较优势。

要发挥这种优势,在部门、群团组织与特定的群体之间建立起相对固定和经常性、互动式的沟通管道,并作为大信访的一个组成部分,收集特定群体的意见建议、受理他们的诉求、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及时转达和反映。

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进行政策解读,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判读不正确而引发的上访,引导广大群众采取正确的方式,合理合法有序表达诉求并保证渠道畅通;要特别重视并充分利用网络、电子报刊、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信息表达作用,关注舆情、及时回应,并采取合法有效措施予以引导,防止幕后推手兴风作浪;要建立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和巡访制度。

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及领导干部要包干包点联系群众,带头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做出表率和示范;开展专职巡视(巡访)活动,动态性了解和收集有关反映,以更加准确地做出判断。

近年来,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行了不少的尝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如市委市政府开通“12345热线”、“市长热线”等,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热点、焦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肯定和好评;市纪委开通免费信箱、举报绿色通道,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和领导下访制度,大大方便了群众;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过程中,除了评议代表要深入基层走访外,还组织政府部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并督促整改;市政府纠风办与市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共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和诉求,都得到较好的解决。

(二)关于健全群众利益的维护保障机制健全群众利益维护保障机制要遵循及时性、针对性、权威性的原则,及时性是指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要及时做出反应,不能久拖不办或不了了之,从而激化情绪;针对性是指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要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追求解决一个,息访一片的效果;权威性是指提出的解决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的措施办法要有保证并切实可行,而不是临时应付。

为达到上述效果,必须从多层面、多方面来做出努力。

要建立权责对应的信访工作责任制。

信访工作责任制是维护群众信访权益的根本保证,也是群众诉求得到解决的必要保障。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主要是要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责任分工、部门协调、考核评估等制度,形成党政领导负责、信访部门牵头、部门分工协作的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同时强化信访工作问责制,明确信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做到对上访群众热情接待、坦诚相见,从登记、解答、处理到反馈和建档,整个过程都要进行规范管理和程序管理。

同时,为强化问题的及时解决,要赋予信访工作部门相应的权力,如督办权、协调权、考核权、建议权等,以协调、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合力解决信访问题,并予以考核评价,防止信访机构仅仅成为“收发室”“传声筒”。

要始终把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利用信访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及时促成矛盾化解,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要建立维护保障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在市场经济利益多元化、利益分配矛盾冲突增加的情况下,仅靠市场调节和化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挥党和政府主导的利益协调作用,充分利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来调节利益分配格局、进行利益约束、调整利益导向,促进社会财富和公共服务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充分考虑和维护广大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如使用税收杠杆、进行房地产调控、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工资协商和增长机制、工伤和劳动保护制度、价格调节和补贴制度等都是这方面的例证;要引导和鼓励通过诚实合法的途径获取正当利益,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大力倡导扶贫助弱的良好社会风尚。

要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和群众维权机制建设。

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充分发挥各种调解力量的优势和积极作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矛盾纠纷调处格局,建立起从矛盾纠纷预警、受理、交办、联办、督办、跟踪、回访各环节相衔接、规范有序、全程通畅的快速调处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升级特别是恶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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