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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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灾害事件的概念与背景突发灾害事件是指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等,对广东省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突发紧急情况。

为了提高广东省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广东省制定并完善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目标是实现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及时、科学、有序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并保障社会运行秩序的平稳恢复。

2.原则(1)科学性原则:依据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数据,采取科学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行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统一指挥原则:建立统一、垂直指挥体系,明晰指挥关系,确保决策迅速准确、指挥一致有力。

(3)分级负责原则:根据灾害性质和程度,明确不同层级的责任和职责,确保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

(4)协同配合原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能力。

(5)全民参与原则:加强公众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实现全民参与应急管理。

三、应急预案的组成与实施1.组成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主要包括:预案目录、灾害风险评估、预警与监测、组织指挥、应急资源、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社会组织参与等内容。

2.实施根据突发灾害事件的特点和情况,广东省将通过多种形式实施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包括召开紧急会议、发布预警通知、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行动、动员社会资源等。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应急措施的及时实施。

四、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1.应急响应根据灾害事件的程度和影响,广东省将依据应急响应级别进行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预警发布、应急组织动员、人员疏散、交通管控等。

2.处置措施(1)灾情评估与信息发布:及时对灾害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发布灾害警报和防护指导。

(2)救援与抢险:组织救援队伍和专业力量进行救援和抢险工作。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主要是为了应对广东省范围内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

本预案的制定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损失,保持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

应急响应等级:本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等级越高,响应速度越快,对事件的应对力度也越大。

具体等级定义如下:•Ⅰ级:对于影响广东省大局的特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对于可能影响广东省各地市或跨行政区突发事件;•Ⅲ级:对于可能影响广东省单一区域内的突发事件;•Ⅳ级:对于可能引发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或者个案的突发事件。

应急流程:1.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和信息;2.确认事件性质、范围和影响;3.启动应急应对机制;4.按照应急响应等级,组织力量开展应对措施;5.及时通报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6.评估应对效果并完善应急预案。

应急资源储备:广东省在各地市以及相关公共部门中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随时发动资源救援,为灾区人民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和救助有关财产损失。

应对措施:应急预案作为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指南,针对不同的事件类型,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措施:•公共安全警戒级别的提升和相应安全措施的加强;•紧急疏散和转移人群、转移危险物品等安全措施;•建立临时救援营地,提供必要的安置和救助措施;•向有关媒体及时发布警报、预警信息和应急处理指南;•启动应急物资救援预案,尽快投放物资到灾区;•组织专业的应急接管和处理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协调和处理;•展开灾情的调查和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完善预案。

应急演练:为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和实用性,本预案规定对所有重要单位和部门进行常态化和不定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资源协同能力,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到科学、合理、有序地应对。

广东省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也是重要的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在国内和国际上有着很重要的地位。

突发事件的发生不可避免,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工具。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机制,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

(2)成立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快速报告、迅速处置。

(2)优化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置效率,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

(3)加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应对能力。

三、组织管理1、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成员单位包括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等相关部门。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

3、各级交通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内部的应急处置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4、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水平。

中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背景为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中山市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目标本应急预案旨在规范中山市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对人民群众造成的伤害和财产损失,并保护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安全。

三、应急响应级别划分对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危害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级别:3.1 一级响应当突发事件发生时,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各市相关部门、单位和群众组织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此时,应急指挥部要按照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件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自然环境和公共财产。

3.2 二级响应若一级响应控制不住事件的发展,应该进一步提升到二级响应。

此时,应急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和协调,动员更多力量和资源,加强现场处置,建立保护措施,减少人员伤亡。

3.3 三级响应当突发事件造成重大影响、危害程度极大时,应进一步提升到三级响应。

此时,应急指挥部要迅速调动各级别力量和资源,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扑灭事故,保护人民群众和公共财产安全。

四、应急流程应急流程包括:事件发生预警、应急响应启动、组织指挥、信息发布、处置和善后等环节。

具体内容如下:1.事件发生预警–监测预警科技设备实时监听事件的发生;–发现一定规模以上的事件直接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响应启动–即时启动相应响应级别的预案;–召集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其他应急力量到应急指挥中心。

3.组织指挥–建立应急指挥体系和机制;–实施现场指挥、现场联络和现场协调等工作。

4.信息发布–对公众进行事故信息发布和提示;–对各参与应急处置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信息发布和指导。

5.处置和善后–实施现场处置措施;–建立伤员受援救治、财产保护等机制。

五、应急资源保障为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有效利用,建立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包括:1.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和库存体系;2.制定有关应急物资采购、存储、调配和使用的规定和制度;3.加强物资储备保障能力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突发事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风险评估和预警,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完善各项预防措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同时,常备不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依法管理。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高效运转。

加强部门间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三、组织管理1、成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

2、设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机构要明确职责,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5、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定期组织培训,确保应急队伍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实战经验。

6、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7、加强与国际、国内相关组织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卫生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广东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突发性台风、强热带风暴、冰雹、地震、暴雨洪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长时间干旱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广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按照《广东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要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快速处置,协同应对。

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储备。

一旦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广东省农业厅是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的成员单位。

省农业厅成立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由厅长任组长,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厅办公室、应急办、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局、农机化办、发展计划处、财务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科教处、种子总站、植保总站、土肥总站等处室(站)主要负责人组成。

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深圳市是中国广东省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经济特区之一。

由于其高度发达的经济、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人口密度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概率相对较高。

为了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深圳市制定和实施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制定目的应急预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前规划、组织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该预案的制定是为了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理能力,提高应急响应效率,确保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预案的组织与管理1.主体机构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主体机构为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该局是负责制定和监督应急预案的专门机构。

2.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技术和专业支持。

预案的修订频率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以保持预案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与级别1.事件分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可以将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同类别。

2.事件级别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其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大小,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不同级别。

一级事件是指影响范围较小、紧急程度较低的事件,而三级事件则是指影响范围广泛、紧急程度较高的事件。

五、应急响应措施1.预警与警示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警示通知,以便公众及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抢险和救援一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相关部门和救援力量应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抢险和救援工作。

例如,在自然灾害中,应派遣专业救援队伍和装备到灾区进行救援和救助。

3.社会保障和恢复在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应急预案还包括对受灾人员的社会保障和灾后恢复工作。

具体措施可以包括提供紧急临时住所、食品和饮水等生活物资,以及安排心理咨询和灾后重建等服务。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二〇一一年四月目录1 总则 (1)编制目的 (1)编制依据 (1)分类分级 (1)适用范围 (2)工作原则 (3)1.5.1以人为本、及时救援、减少危害 (3)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 (3)1.5.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 (3)1.5.4平战结合、反应灵敏、有效运行 (4)1.5.5整合资源、依靠科技、信息共享 (4)应急预案体系 (4)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10)应急领导机构 (10)2.1.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1)2.1.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2)2. 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14)应急咨询专家组 (17)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职责 (18)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 (22)应急协作职责 (22)3 预警与预防 (25)信息监测与报告 (25)3.1.1主要信息内容 (25)3.1.2信息渠道 (25)3.1.3信息报送 (26)预警预防 (26)预警分级 (27)3.3.1预警级别 (27)预警启动程序 (30)预警终止程序 (31)4应急响应 (33)分级响应 (33)4.1.1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3)4.1.2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34)应急响应处置 (35)4.2.1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应急处置 (35)4.2.2港口及航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6)4.2.3突发事件运输保障应急处置 (36)应急响应解除 (37)5后期处置 (38)善后处置 (38)5.1.1抚恤和补助 (38)5.1.2救援救助 (38)5.1.3奖励 (38)调查与评估 (38)补偿 (39)5.3.1省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的补偿 (39)5.3.2其他应急物资征用补偿 (39)恢复与重建 (40)6 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 (41)6.1.1交通运输行业应急抢险保通队伍 (41)6.1.2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41)6.1.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2)6.1.4地级以上交通运输局(委)联动协调 (42)物资设备保障 (42)6.2.1应急物资设备种类 (42)6.2.2应急物资设备储备体系 (43)6.2.3应急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44)通信与信息保障 (44)技术支撑 (45)6.4.1科技支撑 (45)6.4.2应急数据库 (45)资金保障 (45)7信息发布与宣传 (46)信息发布 (46)新闻发布与宣传 (46)8监督与管理 (47)培训 (47)预案演练 (47)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47)责任与奖惩 (48)9 预案管理 (49)10应急预案实施 (50)附件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程序 (51)1 先期处置 (51)2 分级响应 (51)3 组织指挥 (52)4 应急处置 (52)5 保障行动 (52)6 信息发布 (53)7 响应终止 (53)8 后期处置 (53)1 总则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组织调配运输力量,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的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备体系,全面提高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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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 1 编制目的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广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特别重大及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 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应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7)公开透明,正确引导。

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 6 应急预案体系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省总体应急预案是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省协助应对各类特别重大、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省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制订的应急预案。

(3)省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省部门应急预案是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省总体应急预案、省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单位)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订的应急预案。

(4)突发事件地方应急预案。

具体包括: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订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基层组织制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

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应急预案。

(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

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制订的应急预案。

各类应急预案要根据省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本预案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应急预案制订部门(单位)必要时要制订预案操作手册。

2 组织体系2. 1 领导机构省人民政府是全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在省长的领导下,由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相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研究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派出省政府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省人民政府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作为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2. 2 办事机构省府办公厅内设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省应急指挥中心牌子,以下简称省政府应急办),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协助处置特别重大和牵头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 3 工作机构省应急委下设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委员会,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等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按照省应急委的部署和要求,落实本系统内各项应急措施。

有关部门(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 4 地方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本级应急委日常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需要设立或确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2. 5 专家组各级应急委及其成员单位、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

3 运行机制3. 1 预防与预警3. 1. 1 预防各地城乡规划要符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需要,并将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纳入本级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强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抓好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为重点的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关键基础设施设计单位要科学选址、优化布局,增强防灾抗灾能力;运营与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

省府办公厅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召开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3. 1. 2 监测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信息,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及次生、衍生事件和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

3. 1. 3 预警确定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发布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宣传车等,采用公开播送、派发传单、逐户通知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省通信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电信运营商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等途径,全力快速协助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采取预警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方面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预警措施。

解除预警警报。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危险(危害)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 2 应急处置与救援3. 2. 1 信息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

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两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省人民政府,并向相关市人民政府通报。

3. 2. 2 先期处置事发部门(单位)要立即组织本部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事发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动应急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3. 2. 3 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派出或者指定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 2. 4 区域合作省人民政府指导、鼓励各地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与联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省人民政府加强与毗邻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应急管理交流合作,不断完善粤港、粤澳、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应急管理联动机制,为应对区域性突发事件提供合作与联动保障。

3. 2. 5 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要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 3 恢复与重建3. 3. 1 善后处置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订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

协调保险监管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3. 3. 2 调查评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订改进措施,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3. 3. 3 恢复重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立即组织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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