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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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对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的事件。

为了保障广东省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广东省制定了全面、系统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本文将列举几个重要的方面,详细描述广东省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应急组织机构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定了应急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以确保各级机构之间的紧密协调合作。

根据事件的不同程度和性质,省、市、县三级政府都设有应急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指挥、调度、救援、物资保障和信息通信等工作。

2. 应急防控措施广东省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

比如,在自然灾害方面,针对台风、暴雨等天气灾害,预案明确了各级政府应该采取的措施,包括撤离人群、转移危险物资、加强巡查等。

在公共卫生事件方面,预案规定了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隔离、检疫等应急措施。

3. 紧急救援机制广东省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设立了紧急救援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做出反应。

预案规定了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培训要求,要求各级应急机构都要建立起完善的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医疗救援队、专业抢险队等。

并且,预案还对救援过程中的协调指挥、装备使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4. 信息发布渠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准确、及时的信息发布对于舆论引导和群众稳定至关重要。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信息发布渠道和要求。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有效的信息通信系统,确保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

同时,预案还规定了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5. 各方配合机制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强调了各方的配合机制。

除了政府部门的协作外,预案还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应急工作。

预案规定了各级政府与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并倡导建立应急资源共享的机制,提高应急工作的综合效能。

6. 常态化应急管理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还强调了常态化应急管理的重要性。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灾害事件的概念与背景突发灾害事件是指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等,对广东省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突发紧急情况。

为了提高广东省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广东省制定并完善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目标是实现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及时、科学、有序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并保障社会运行秩序的平稳恢复。

2.原则(1)科学性原则:依据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数据,采取科学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行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统一指挥原则:建立统一、垂直指挥体系,明晰指挥关系,确保决策迅速准确、指挥一致有力。

(3)分级负责原则:根据灾害性质和程度,明确不同层级的责任和职责,确保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

(4)协同配合原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能力。

(5)全民参与原则:加强公众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实现全民参与应急管理。

三、应急预案的组成与实施1.组成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主要包括:预案目录、灾害风险评估、预警与监测、组织指挥、应急资源、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社会组织参与等内容。

2.实施根据突发灾害事件的特点和情况,广东省将通过多种形式实施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包括召开紧急会议、发布预警通知、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行动、动员社会资源等。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应急措施的及时实施。

四、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1.应急响应根据灾害事件的程度和影响,广东省将依据应急响应级别进行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预警发布、应急组织动员、人员疏散、交通管控等。

2.处置措施(1)灾情评估与信息发布:及时对灾害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发布灾害警报和防护指导。

(2)救援与抢险:组织救援队伍和专业力量进行救援和抢险工作。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主要是为了应对广东省范围内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

本预案的制定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损失,保持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

应急响应等级:本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等级越高,响应速度越快,对事件的应对力度也越大。

具体等级定义如下:•Ⅰ级:对于影响广东省大局的特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对于可能影响广东省各地市或跨行政区突发事件;•Ⅲ级:对于可能影响广东省单一区域内的突发事件;•Ⅳ级:对于可能引发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或者个案的突发事件。

应急流程:1.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和信息;2.确认事件性质、范围和影响;3.启动应急应对机制;4.按照应急响应等级,组织力量开展应对措施;5.及时通报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6.评估应对效果并完善应急预案。

应急资源储备:广东省在各地市以及相关公共部门中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随时发动资源救援,为灾区人民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和救助有关财产损失。

应对措施:应急预案作为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指南,针对不同的事件类型,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措施:•公共安全警戒级别的提升和相应安全措施的加强;•紧急疏散和转移人群、转移危险物品等安全措施;•建立临时救援营地,提供必要的安置和救助措施;•向有关媒体及时发布警报、预警信息和应急处理指南;•启动应急物资救援预案,尽快投放物资到灾区;•组织专业的应急接管和处理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协调和处理;•展开灾情的调查和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完善预案。

应急演练:为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和实用性,本预案规定对所有重要单位和部门进行常态化和不定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资源协同能力,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到科学、合理、有序地应对。

广东省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也是重要的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在国内和国际上有着很重要的地位。

突发事件的发生不可避免,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工具。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广东省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广东省制定了一套总体应急预案。

本文将对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详细论述。

一、背景介绍广东省是我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同时也面临着各种突发事件的风险。

突发事件可能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意外事故等。

因此,广东省建立了一套总体应急预案,旨在提前制定科学有效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

二、组织架构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实施主体为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下设多个应急救援指挥部。

各地级市和县级行政区也设立了相应的应急救援指挥部。

同时,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承担各自职责,形成了一个协同高效的组织架构。

三、预案内容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涵盖了防范预防、应急响应、救援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各个阶段。

以下是其中的主要内容:1. 灾害风险评估与预警广东省建立了全面、科学的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系统,通过监测、预警等手段提前发现突发事件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 应急资源保障广东省在各地设有多个应急储备物资库,储备了充足的食品、饮水、救灾物资等应急资源,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提供支援。

3. 应急指挥系统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了一套科学灵活的指挥系统,包括指挥中心、调度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等。

通过合理分工、互相协作,迅速、有序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4. 信息管理与发布广东省建立了全省范围内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收集、整合、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同时,还加强舆情监测,有效引导公众的情绪和行为。

5. 社会参与与应急演练广东省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开展定期的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管理法规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严格遵循国家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这些法规为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指导。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是指在突然发生且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自然灾害、重大事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

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广东省制定了全面、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本文将对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体概述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定的。

该预案的目的是统一指导、科学规划、协调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预案编制基础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基础主要包括:1. 国家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2. 广东省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如《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3. 广东省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发生频率及应对经验。

三、预案体系及框架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架构、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应急支持、信息通信、国际合作、综合保障等几个主要部分。

下面将对其中的几个部分进行详细阐述。

1. 组织架构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织架构包括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组等几个层级。

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和决策,指挥部负责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工作组则负责具体的应急工作。

2. 应急响应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设立了多个应急响应级别,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来确定不同的响应级别。

不同级别的响应要求包括预警发布、人员转移、救援行动、资源调配等。

3. 应急指挥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指挥体系和指挥程序。

指挥体系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各部门的指挥员,指挥程序则包括信息收集、指挥调度、情报研判等环节。

4. 应急支持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了应急支持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包括应急设施建设、物资储备、医疗救援、后勤保障等,以确保应急行动的顺利进行。

5. 信息通信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强调了信息通信的重要性。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 1 编制目的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广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特别重大及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 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word版)

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word版)

(完整正式规范)编制人: 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 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文是指根据预测危(wei)险源、危(wei)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本文档可直接下载后修改使用。

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 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制定本预案。

1.3 合用范围本预案合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1)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 或者危及10 人以上、30 人以下生命安全, 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中毒(重伤) ,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 万元以上、l 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 超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或者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

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省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 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 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机制。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引言突发事件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具有突然性、突破正常发展轨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事故和灾害事件。

为了更好地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广东省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广东省制定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分类与应急级别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对社会的影响程度,我们将突发事件分为五个级别,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不同级别的突发事件在应急响应上有不同的要求和措施。

三、应急响应程序1.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应急级别,广东省将实行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和三级应急响应。

2. 应急响应流程(1)接报和研判: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应立即接报,并根据事件的情况进行研判,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2)发布警戒指令: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相关部门发布相应的警戒指令,通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准备应急措施。

(3)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警戒指令,组织协调各类资源,制定应急行动方案,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应急处置:根据应急行动方案,有序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救援、抢险、疏散等。

(5)评估总结:在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应急响应工作进行评估总结,为今后的突发事件处置提供经验和教训。

四、应急资源保障1. 人力资源广东省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人才库,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资源广东省将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包括食品、水、医疗物资、通讯设备等。

3. 技术资源广东省将积极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提高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应急指挥水平。

五、公众应急教育与培训广东省将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教育与培训,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和应急意识。

同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公众引导和疏导工作。

六、网络防控和舆情应对针对网络安全和舆情影响,广东省将加强网络防控的能力建设,及时回应和应对网络上的谣言和不实信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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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 1 编制目的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广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精品文档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特别重大及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 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精品文档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应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7)公开透明,正确引导。

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 6 应急预案体系精品文档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省总体应急预案是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省协助应对各类特别重大、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省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制订的应急预案。

(3)省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省部门应急预案是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省总体应急预案、省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单位)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订的应急预案。

(4)突发事件地方应急预案。

具体包括: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订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基层组织制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

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应急预案。

(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

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制订的应急预案。

各类应急预案要根据省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本预案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应急预案制订部门(单位)必要时要制订预案操作手册。

2 组织体系精品文档2. 1 领导机构省人民政府是全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在省长的领导下,由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相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研究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派出省政府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省人民政府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作为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2. 2 办事机构省府办公厅内设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省应急指挥中心牌子,以下简称省政府应急办),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协助处置特别重大和牵头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 3 工作机构省应急委下设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委员会,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等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按照省应急委的部署和要求,落实本系统内各项应急措施。

有关部门(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 4 地方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精品文档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本级应急委日常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需要设立或确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2. 5 专家组各级应急委及其成员单位、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

3 运行机制3. 1 预防与预警3. 1. 1 预防各地城乡规划要符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需要,并将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纳入本级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强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抓好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为重点的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关键基础设施设计单位要科学选址、优化布局,增强防灾抗灾能力;运营与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精品文档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

省府办公厅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召开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3. 1. 2 监测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信息,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及次生、衍生事件和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

3. 1. 3 预警确定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发布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宣传车等,采用公开播送、派发传单、逐户通知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省通信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电信运营商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等途径,全力快速协助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精品文档采取预警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方面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预警措施。

解除预警警报。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危险(危害)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 2 应急处置与救援3. 2. 1 信息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

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两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省人民政府,并向相关市人民政府通报。

3. 2. 2 先期处置事发部门(单位)要立即组织本部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事发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动应急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3. 2. 3 现场处置精品文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派出或者指定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 2. 4 区域合作省人民政府指导、鼓励各地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与联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省人民政府加强与毗邻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应急管理交流合作,不断完善粤港、粤澳、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应急管理联动机制,为应对区域性突发事件提供合作与联动保障。

3. 2. 5 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要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 3 恢复与重建3. 3. 1 善后处置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订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精品文档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

协调保险监管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3. 3. 2 调查评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订改进措施,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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