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正式版
监理安全制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及工程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监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从事监理活动时,涉及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监理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监理”的原则。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监理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监理单位是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监理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加强对监理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投入,保障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监理单位的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当明确自身在监理安全工作中的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共同维护监理项目的安全。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条新入职的监理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监理安全管理制度;2. 工程安全生产常识;3. 安全操作规程;4. 应急救援知识;5.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十一条在岗监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2. 新的安全技术、新工艺、新材料;3.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4. 安全操作技能提升。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监理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监理工作的安全。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3.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完好情况;4.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5.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监理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监理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监理部门全体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责任到人、安全到位”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安全可靠进行。
第四条监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障监理施工过程中人员和工程的安全。
第五条监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第六条监理部门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第七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得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第八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行为的人员进行惩罚。
第九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于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安全风险等信息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条监理部门应当积极宣传安全文明施工的理念,倡导员工文明礼貌、文明施工,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十一条监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全面负责监理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交流,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及相关数据,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安全会议,总结和分析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向监理部门领导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范本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发展,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管理,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和临时工地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管理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责任,形成监管与责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具备合格的安全监理人员和设备,确保安全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安全监理资质与职责第六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一)取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监理资质证书;(二)具备完备的安全监理人员队伍,其中,主要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中级以上的安全工程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三)配备符合安全监理要求的安全监测设备;(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五)具备健全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第七条安全监理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一)参与施工现场的整体规划和设计,对施工图纸进行安全性评审;(二)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四)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预防事故的发生;(五)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六)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和纠纷;(七)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报告,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八)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措施。
第三章安全监理程序与要求第八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确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二)施工中,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三)施工后,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总结和评估,形成安全监理报告。
安全监理工作管理办法

安全监理工作管理办法1.总则1.1 本办法规定公司承监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职责、管理方法和内容。
1.2 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输变电工程,其它工程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2.1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项目部工作手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分包管理业务指导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2 应用文件——公司《危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制度》——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及监理业务指导书3.定义3.1 风险:某一特定危害可能造成损失或损害的潜在性变成现实的机会,通常表现为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3.2 风险评估:辨识危害引发特定事件的可能性、暴露和结果的严重度,并将现有风险水平与规定的标准、目标风险水平进行比较,确定风险是否可以容忍的全过程。
4.职责4.1 监理项目部职责在项目总监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保证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完整性4.2 监理管理部职责督促项目总监组织监理项目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并对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指导。
4.3 安质管理部职责对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式等。
5.管理内容与方法5.1 安全监理工作原则5.1.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重点防范基建人身伤亡事故发生5.1.2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在项目现场的具体实施,审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识别、评价及其控制措施是否满足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要求5.2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5.2.1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5.2.1.1 项目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项目部以电网建设施工作业指导书为主线,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开展项目作业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形成《项目风险评估表》,并删选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等级评估为“高”及以上的风险,形成《重大安全风险评估表》,制定预控措施,报监理项目审核、业主审批。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范本(2篇)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二、监理部门的职责和义务1. 监理部门应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详细的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
2. 监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监理部门应与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监理部门应监督施工单位的合法用工,确保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并给予必要的安全保障。
三、施工单位的职责和义务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4. 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消防设备,并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5. 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门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并配合监理部门的工作。
四、安全监督和检查1. 监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
2. 监理部门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责成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3. 监理部门持续跟踪施工现场的安全改造和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记录员工参加培训的情况。
3. 监理部门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安全知识的传达和培训的有效性。
六、安全防护设备和消防设备1. 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是建设项目中确保施工过程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更好地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制定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对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及管理原则1. 安全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2. 安全监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监理人员,具备相关安全技术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安全管理工具。
3. 安全监理机构应依法行使职权,采取现场巡查、专项检查、合同约定检查等方式进行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4. 安全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通报监理情况,提供安全解决方案和意见,并跟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5. 安全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安全监理工作成果和建议,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职责与措施1. 材料设备管理(1)检查施工场所的材料设备堆放是否合理,是否有损坏、老化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2)监督材料设备的使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材料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的管理制度,并进行督促和检查。
2.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监督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3)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和人员,以备随时查阅。
3.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1)定期组织检查,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2)对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及时停工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要求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安全。
(3)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加强安全风险的防控措施。
4.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和规范的行为,如乱堆乱放、乱砍乱伐、乱挖乱填等。
监理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监理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监理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保障现场施工安全,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做好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证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编制本办法。
本办法是依据国家各项安全标准、规范、制度;中化太仓化工产业园区各项管理制度等的基础上编制,是针对本工程具体情况实施的补充项,适用于中化蓝天霍尼韦尔新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HFC-245fa项目之原料罐区、氯乙烯罐区、产品灌装站、废水处理站四个分项目;随工程进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补充、修改,未涉及到之处按照园区各管理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即日起实施。
一、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1、查人员动态:主要是查现场施工人员对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真正做到了安全健康;及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行为及习惯性违章的发生。
2、查管理、查制度:主要是查施工单位班前会、安全学习情况;施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贯彻、执行情况。
安全规程、规定,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文件;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日常活动(做到有内容,有针对性,有记录);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做到人人有签字,有整改措施,有台帐;要求各道工序都应有风险辨识,有安全措施,有安全交底记录。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保护劳动者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稳定、有序进行。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应依法设立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设置专业的安全监理人员,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
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应当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现场所在地政府等进行良好的协调合作,共同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的名称为《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第七条本办法由建设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机构第八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专业的安全监理人员,人员数量和素质满足需求;(三)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设备和资金;(四)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
第九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并定期向建设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监理工作的公正、专业、高效进行。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组织和实施安全监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发现的安全隐患、事故和违法行为进行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的培训,提高安全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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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正式版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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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市建委及轨道建设管理公司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规范施工安全监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监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2)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施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3)《工程监理合同》;(4)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5)施工图纸;(6)施工组织设计。
二、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和要求为了适应和满足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安全监理工作的领导,明确监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成立以总监为组长,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为付组长,各标段驻地工程师为成员的安全组织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各标段驻地工程师或于兼职安全员在总监办安全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标段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所有监理人员根据在工作中所负职责对安全施工负相应的安全责任的全员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监理组织体系。
1.1 总监1、总监是安全施工监理第一责任者,负全面领导责任。
2、组织对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拟开工项目进行开工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标段有权拒绝签发开工令。
4、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组织审查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性、可行性。
6、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的施工作业场所、设备、机具等到,有权发《安全监理指令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改进;对逾期不改进的,有权责令停工。
7、组织或参与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各种隐患,督促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项目管理处。
8、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向项目管理处及相关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报告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态势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核实事故报告并上报项目管理处。
10、督促和协调安全生产及处理其他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11、建立健全第五总监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12、组织制定第五总监办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办法。
13、签发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文件。
14、组织召开安全专题监理会议。
15、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如实的向项管处和本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16、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责令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
1.2 总监代表1、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予的工作。
2、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
3、审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对其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并督促落实。
4、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活动。
5、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3 安全工程师1、在总监、总代表的直接领导下,在总监办分管安全管理工作。
2、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和安全管理办法。
3、编写安全月报、安全总结。
4、参加项管处和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
5、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巡检,发现问题,通过驻地负责人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6、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参与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并提出建议。
8、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
9、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专业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10、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1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12、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
13、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14、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京建法[2004]243号文件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4 驻地负责人1、负责本标段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2、各驻地监理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专管或兼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各监理工程师在进行“三控”、“四管”、“一协调”工作过程中全面监管安全生产工作。
3、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暂时停工,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及驻现场的业主代表。
4、对承包单位在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进行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包括安全工作。
5、在承包单位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劳动纪律教育时实行监理,检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6、组织本标段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7、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政府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定。
8、定期组织召开本标段安全监理会议。
9、组织一般、较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10、负责建立、管理本标段内的重大危险源台帐和清单,并根据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相关状态变化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台帐及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每月更新一次。
11、负责在本标段内与重大危险源相关作业(活动)开始前对施工单位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各项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材料、机具、设备情况;人员培训和技术交底进行情况;现场监测、数据分析信息管理和预警、报警体系建立情况;应急预案落实培训演练情况。
1、5 驻地监理员或专兼职安全员⑴在安全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施工监理能力。
⑵在工程施工中要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施工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通过旁站、巡视、检查等多种手段对安全进行管理,以从中发现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验证整改效果。
⑶对施工单位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实施监理。
⑷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交底以及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⑸负责组织本标段内的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本标段内的安全周报、月报的编制,向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提供基础资料。
⑹负责组织督促本标段内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在安装完成后,使用之前的验收,并向主管单位进行备案,并要求施工单位将验收资料和备案手续报监理备案。
⑺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⑻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⑼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危险源控制工作和工程监控量测及数据分析工作并对监控量测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并据此来判断系统整体稳定与控制效果。
⑽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⑾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⑿组织和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⒀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情况、驻地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及时上报总监办,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⒁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防汛、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⒂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⒃根据本标段分项工程施工特点负责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⒄负责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⒅负责在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监理书面交底,书面交底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留档备查。
⒆负责本标段内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1、6综合管理工程师1、负责与安全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登记、分发、传阅,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2、并建立安全监理档案。
3、负责为总监办安全工程师及驻地工程师提供编制月报周报的基础性资料。
三、安全监理的工作目标3.1 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及坍方事故的发生,现场施工人员年重伤员伤率不大于0.05%,不发生拆迁工程事故。
3.2 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
3.3 杜绝设备事故,确保设备完好率在100%。
3.4 确保地上、地下各种管线、不断不裂,地面、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稳定,确保变形、沉降均控制在设计及规范允许范围内。
3.5 减少和杜绝一般事故的发生,以及职业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6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环保等各项工作,力创市级文明工地。
四、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一)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总监办制定安全管理体制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
建立健全监理内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备案。
3、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4、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报监理备案。
5、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工艺操作规程。
6、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针对现场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安全措施。
7、审查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或者审查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监理意见。
8、督促承包单位编制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防汛预案、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并报监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