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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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失信违约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内容

客户失信违约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内容

客户失信违约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内容合同双方
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目的
2.1. 明确失信违约行为的定义
2.2. 规定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标准
2.3. 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失信违约行为的定义
3.1.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2. 提供虚假信息或数据
3.3. 拖延或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3.4. 未经授权擅自变更合同条款
违约责任
4.1. 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4.2. 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
4.3. 违约金的设定及支付方式
责任追究程序
5.1. 提出违约投诉的流程
5.2. 违约行为的调查和证据收集
5.3. 违约处理的决定和通知
争议解决
6.1. 争议的协商和调解
6.2. 提起诉讼的条件和程序
6.3. 选择的法院和法律适用
合同的修改与解除
7.1. 合同修改的程序和要求
7.2.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
7.3. 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措施
保密条款
8.1. 保密义务的范围
8.2. 保密信息的处理和泄露的后果附则
9.1. 合同的有效性和生效日期
9.2. 双方签字确认和日期
9.3. 其他未尽事宜的处理办法。

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1(2).doc

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1(2).doc

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1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为了防范和控制在合同签订及履行的过程中发生失信违法行为,避免公司的经营受到损失,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失信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经营过程中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追究一、对方失信违法行为可能表现形式: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公司利益的2、以虚假的担保订立合同,骗取公司货物及财产的3、物资采购中,对方提供的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4、产品销售中,对方不按约定支付货款的5、对方违约后,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6、有证据证明,对方在经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可能丧失履行合同及债务的能力7、其他的失信违约行为二、对对方失信违法行为可以采取的措施对于对方的失信违约行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采取下列措施:1、取消赊账条件,并要求对方提供必要的担保2、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没收定金3、中止合同的履行,停止供货资格4、诉诸法律等其他措施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追究三、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1、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的2、委托代理人超越委托权限签订合同并违约造成公司损失的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勾结,共同骗取公司款物的4、提供给对方产品合格率未达标的5、拖欠对方货款的6、其他失信违法行为行为四、对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纠正措施1、对于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说明理由2、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对方损失的扩大,并依法赔偿对方损失3、撤消过错当事人的职务或开除,并赔偿公司的损失4、依法追究过错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失信违法行为导致的合同纠纷处理五、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必须及时处理和解决,避免损失的扩大。

处理合同的纠纷,应该注意一下几点:1、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供必要的材料2、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3、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4、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的副本或正本复印件,自发出或收到之起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7、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8、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

企业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一、背景介绍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单位,它的行为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然而,一些企业存在着失信违法行为,给社会和其他企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并完善企业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维护市场秩序:建立企业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有效遏制企业的不诚信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对企业失信违法行为的追究,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提高消费者对市场的信任度。

3.提高企业自律意识:企业面临追究责任的风险,将更加重视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和诚信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4.促进企业建立良好信誉:企业信誉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产,制度的实施将促使企业建立良好的信誉,受益于市场竞争。

5.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企业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可以推动行业规范的发展,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三、违法行为的界定在企业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中,需要明确违法行为的界定,以便进行相应的追究和处罚。

常见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虚假广告宣传 2. 欺诈消费者 3. 不正当竞争行为 4. 侵犯知识产权 5. 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6. 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等四、责任追究的程序企业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以保证公正、公平的处理。

一般情况下,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举报投诉:任何经营者和消费者有权对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相关机构应及时受理并调查核实。

2. 证据收集:相关机构对举报投诉涉及的企业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了解情况。

3. 违法行为认定:依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失信违法行为进行认定,确保对企业的处罚是合法合规的。

4. 处罚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决定,并向企业通报。

5. 处罚执行:对处罚决定进行执法执行,确保企业按照要求进行相应的纠正和改正。

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制度范文

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制度范文

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制度范文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制度,推动诚信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制度是指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丧失商业信用或其他信用,由有关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的制度。

第三条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促使失信主体能够主动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德建设,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念。

第四条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惩戒与帮教相结合、公正严明、法治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采集与共享第五条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失信信息采集、共享和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地搜集失信主体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失信信息的采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文书信息;(二)行政处罚记录;(三)经济纠纷案件信息;(四)社会公益诉讼信息;(五)行业协会和商会的失信记录;(六)金融信贷记录;(七)失信主体自愿申报的失信信息;(八)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信息。

第七条失信信息采集应遵循合法、公正、保护个人隐私的原则,严禁泄露、篡改或滥用失信信息。

第八条失信信息采集机构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失信信息报告,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失信评价与分类第九条失信主体的评价应综合考虑其商业信用、社会公德等方面。

第十条失信主体的评价应及时更新,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准确。

第十一条根据失信主体的情况,将其分为A、B、C三个等级,具体分类标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规定。

第十二条 A类失信主体为严重失信行为,应采取限制措施和名单公示。

第十三条 B类失信主体为一般失信行为,应采取警示教育措施,并限制其部分权益。

第十四条 C类失信主体为轻微失信行为,应采取警示教育措施。

第十五条失信主体的分类应建立举证制度,让失信主体有权知悉自己失信等级以及相关依据,并可以提供证据进行申诉和申请复核。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失信违法行为问题愈发严重。

不少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主体的失信行为已经对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态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为了构建公正、透明、法治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纷纷建立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定义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是指,针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失信违法行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据刑法、行政法、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其中,失信行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承诺不履行或者未能履行相关义务;违法行为则是指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意义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的实行,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正竞争,减少不良企业、个人的不当行为;有利于提高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和市场信誉,促进经济环境的良好发展;有利于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规范和法治建设,形成更加稳定、可持续、高效的经济发展环境。

主要内容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包含多个方面,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信用管理针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个人信用评价、黑名单公示等机制,对失信者进行信用管理。

其中,企业信用评价主要包括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记录管理、信用考核、信用承诺等方面;个人信用评价则包括个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的诚信档案建设、互联网信用记录整合等方面。

黑名单公示则是指政府部门公布失信者的名单,对其予以警示和限制。

违法行为惩罚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行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罚。

具体惩罚措施包括罚款、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

其中,罚款是指对企业和个人违法行为的处罚,赋予其缴纳一定的罚款数额的责任;行政处罚则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政府部门行使行政权力,对违法行为者进行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则是指企业和个人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可能涉及刑事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惩罚措施。

民事赔偿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行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民事赔偿。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正式)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6253-94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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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1.1取消赊销条件;1.2停止供货;1.3取消供货资格;1.4诉诸法律。

2、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表现形式:2.1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2.2产品合格率未达标;2.3拖欠货款;2.4其他。

纠正措施: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撤销过错当事人的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合同纠纷处理3.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供材料。

3.2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3.3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

3.4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企业质量体系管理制度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质量体系管理制度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质量体系管理制度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追求高质量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目标,同时,企业也承担着社会责任,应遵守合法法规、诚实守信。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企业以牟利为先,忽视了质量体系管理制度的遵守,导致失信和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企业质量体系管理制度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应运而生。

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质量竞争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

众所周知,质量体系管理制度是企业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包括质量方针、目标、流程、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然而,一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缩短生产周期或者追求短期利润,往往忽视了质量体系管理制度的执行与完善,甚至采取失信违法行为来获利。

二、质量体系管理制度失信违法行为的类型质量体系管理制度失信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欺骗消费者:通过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性能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购买低质量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2. 潜规则和偷工减料:企业违规采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或者采用不合规的工艺步骤,以降低成本或提高生产效率。

3.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违规:企业不按照质量体系文件执行流程和程序,导致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出现质量问题。

4. 串通欺诈:企业与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共谋,以欺诈或不合规的方式降低产品质量。

5. 不良记录隐瞒:企业故意隐瞒过去的质量问题或违法行为,逃避法律责任和监管。

三、为了追究企业质量体系管理制度失信违法行为的责任,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消费者权益,应制定相应的追究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违规行为的定义和界定:明确各种失信违法行为的具体界定,以便于对涉及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监督和处罚。

2. 责任主体与权责分明:明确失信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包括企业管理层、相关部门及人员等,明确责任划分,避免责任推卸。

3. 追究措施:依法对失信违法企业采取相应的追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撤销资质、暂停生产许可等。

政务 失信 惩戒 制度

政务 失信 惩戒 制度

政务失信惩戒制度是指针对政府部门或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失信行为的情况,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和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促使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恪守职责,提高政务诚信水平,保障公众利益。

政务失信惩戒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失信记录: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失信行为应当被记录下来,形成失信档案。

这些档案可以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违背承诺、滥用职权等失信行为。

2. 惩戒措施:对于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失信行为,应当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严重情况下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3. 公示曝光: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失信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开,通过媒体等渠道进行曝光。

这样可以增加舆论监督,形成对失信行为的社会压力。

4. 整改和复查: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在受到惩戒后,应当进行整改,并接受复查。

只有经过整改并证明恢复诚信后,才能恢复正常职责。

政务失信惩戒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同时,也能够有效遏制腐败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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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防范经营风险,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为了维护企业声誉;为了教育惩戒失信企业或人员。

一、经营活动中,拖欠款、物;产品质量不达标;以欺骗手段谋取款、物等均属失信行为。

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超越法人代表授权范围对外签订合同也属失信行为。

二、经济纠纷的处理
1.发生经济纠纷,合同承办人员应即时通过所在部门领导或直接报告董事长,同时通报信用管理办公室,如实提供纠纷情况及与之相关的材料。

2.合同承办人应提出解决该项经济纠纷的建议措施。

3.据情选择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承办该项合同的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好信用管理办公室。

4.必须在法定的时效内提出诉讼请求。

5.发现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报经董事长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6.解决经济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信用管理办公室应自发出或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呈报董事长,告知相关经营公司。

7.在处理经济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8.经济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9.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三、若失信的对方当事人是买方,则在判定对方失信之时起立即停止供货。

四、公司业务人员超越授权权限或擅自以本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造成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除据情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行政直至法律责任外,其直接领导人应承担领导责任。

五、本企业一旦发生业务人员有失信行为,相关部门(必要时由信用管理办公室代表公司)应及时向合同对方当事人赔礼道歉,说明原因,表明履行合同的诚意并征求对方当事人意见,同时依法承担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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