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23•【字号】鲁政办字〔2023〕146号•【施行日期】2023.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4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23日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现就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走在前、开新局”战略指引和实践要求,坚持党管人才,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全面建设“技能山东”,构筑技能人才培育聚集的“新高地”。
到“十四五”末,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超过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超过35%;到2030年,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万人;到2035年,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200万人以上。
二、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2.实施“技能兴鲁”百万工匠培育行动。
深化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逐步扩大高级工以上政府补贴性技能人才培训规模。
突出产业链、新兴产业需求,动态调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
推广求学圆梦行动,促进技能人才知识更新。
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社会力量综合优势,到2030年培育百万名以上“技能兴鲁”新工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分工负责)3.培育塑造高技能领军人才。
厦门市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0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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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厦门市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05〕21号)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增强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目标1、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人才是兴国之本、富民之基、发展之源。
高层次人才集中代表一个地区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是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的战略资源。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凝聚人才,培养人才,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必将提高城市竞争力,对我市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强做大经济特区,发挥在全省发展格局中的龙头带动作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重要推动作用。
2、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
构建一个体系,突出两个重点,围绕三个环节,造就高层次人才队伍。
即构建一个促进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和快速成长的支持和培育体系。
突出提升人才综合素质能力,突出增强高层次人才队伍活力。
紧紧围绕注重实践的培养环节、讲求实效的引进环节和人尽其才的使用环节。
造就一支执政为民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一批优秀企业家,一大批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实施高层次人才整体性开发计划,着眼于吸引、遴选和造就各领域的领军人物和核心人才;着眼于培养、支持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重点高层次人才;着眼于培养数量充足的、在各行业发挥骨干作用的优秀人才。
到2010年,高层次人才队伍新增1.6万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14%,结构进一步优化,分布趋于合理,部分行业、领域形成人才优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人才充足。
关于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为了加大绿林酒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人才队伍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和水平,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转变观念,增强人才意识。
人才是一种资源,更是一种财富,企业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事业的氛围。
对各类人才做到责、权、利相统一,言、行、心相一致,真正信任他们、爱护他们、关心他们,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充满激励的机制,才能使企业吸引、留住更多优秀人才,把优秀人堵聚集到企业的发展上来,给人才有充分发挥的用武之地,形成自己的人才骨干队伍,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制定优惠措施,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通过专业岗位公开招聘,把高素质的人才引进来。
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和需要,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引才观念,多渠道、多方位地促进企业引进人才和智力资源。
对已引进的人才,要多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以情感留人,以事业留人,确保引得进,留得住。
二是要完善人才奖励机制。
对专业技术人员攻克技术难关、完成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出新工艺新产品等,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物资和精神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重奖,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探索建立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元化分配机制,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四是对高级管理人才实行年薪制,对中高级技术人员实行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险”保险,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留住人才的心。
三、加强培训,提高现有人才的素质和水平。
一是要制定科学的培训目的,采取灵活形式和多种途径,努力为人才提供学习培训的良好条件;二是鼓励人才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深造,每两年轮训一次;有重点有目标地选拔技术骨干到相关大专院校脱产学习,使他们的知识不断更新提高,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
员工管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员工管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扬州市委文件扬发〔2011〕3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驻扬各单位:《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4月21日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高层次人才是推动扬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主要包括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为进壹步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速集聚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建设,现就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壹、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把人才优先发展作为强市之基、竞争之本、转型之要,强力推动人才创新,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服务的政策体系,加大人才投入、创新人才机制、优化人才环境,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和支撑“三个扬州”建设。
2.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石油化工、汽车船舶、机械装备、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智能电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以及城市建设、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重点引进壹批具有较强创业创新能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转化重大成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重点培养壹批主导产业发展紧缺的技术精尖、技能娴熟的高技能人才,着力打造壹支结构合理、活力充沛、持续创新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二、完善引进使用政策,集聚创业创新领军人才3.深入推进“绿扬金凤计划”。
符合“绿扬金凤计划”申报条件,经评审认定为创业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资助;经评审认定为创新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资助;资助经费由市、县(市、区)财政按各50%的比例承担。
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XX会和《XXX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阜发[20XX]X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提高人才创新能力和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建设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强化观念创新、政策创新和机制创新,尽快建立有利于人才集聚、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人才全面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为推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到2010年底,我局各类人才总量达到XXX人,其中大学以上学历的人才XXX人,基本建成一支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人才队伍。
二、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建设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1、党政人才队伍。
围绕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建设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党政人才队伍。
坚持考试录用公务员制度,严把“入口”关,吸收一大批大学本科学历以上的高知识层次年轻人才充实到我局各机关岗位上来。
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广泛吸引省内外优秀人才,促进我局与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人才交流,消除我局党政机关与各种不同所有制、各种不同类型经济社会组织之间的人才壁垒。
认真制定好新的《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五年规划》,加强党政领导人才的培养,选拔一批学历高、懂经济、懂外语、熟悉业务、有专业技术特长和管理经验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充实我局的党政领导班子。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19•【字号】深发[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08年9月19日深发〔2008〕10号)高层次专业人才是推动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主要包括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为推动深圳新一轮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把深圳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现就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党管人才的有效途径,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坚持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优化高层次专业人才吸引、培养、使用、激励、服务的政策体系,以国家级领军人才为龙头、地方级领军人才为骨干、后备级人才为基础,分步骤、有重点地建设高层次专业人才梯队,营造高层次专业人才安心生活、称心工作、专心发展、潜心提升的适宜环境,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提供核心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通过从海内外大力引进和本土自主培养等途径,积聚一批领军作用突出的国家级领军人才、一批专业地位突出的地方级领军人才、一批在专业技术技能方面崭露头角和发展潜力巨大的后备级人才,形成结构合理、活力充沛、择优汰庸、持续创新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梯队。
二、创新引进使用政策,积聚创新型高层次专业人才(三)开辟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
高层次专业人才来深工作可特事快办,实施无障碍引进。
进入已满编事业单位的可申请专项编制,需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而暂无空缺职位的,可申请特设岗位破格聘任。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建设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建设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当前,我院正处于贯彻落实发展新思路的关键时期,切实抓好人才建设是实现学院更好更快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人才建设工作,经学院党委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2004年以来我院人才建设工作回顾2004年,学院党委制定了《2004—2010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将加快人才建设步伐作为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之一。
六年来,学院党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重视专业技术人才建设,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人才建设体制机制,人才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为学院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稳步增长,高层次、高学历人才比例进一步提高2004年以来,学院加强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由419人增长至528人,增长26%,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由28.2%提高为40.3%。
高学历人才比例大幅度提升,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由72人增长至235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从17.3%提高到44.5%。
学院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稳步增长,涌现出了一批在国内中医药界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现有省管专家5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名,全国名老中医药师承专家24名,首批全国骨伤名师2名,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名,贵州省名中医22名,省级教学名师6名,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1名,省青年科技奖1名,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2个。
(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入,各类人才立足岗位干事创业的本领不断增强2004年以来,学院党委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先后开展了两轮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在处级岗位任职的干部平均年龄由2004年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前的48.6岁降低到46.5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处级干部总数的比例由2004年的53%提高到77%。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12.18•【字号】浙委办[2004]75号•【施行日期】2004.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04]75号2004年12月18日)一、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人才观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和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紧紧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突出培养造就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型、复合型、国际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这个重点,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25万人;在重点学科和优势产业领域中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全面优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等方面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基本形成一支数量可观、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加快培养造就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
深入推进“新世纪151人才工程”。
进一步完善选拔和管理办法,落实加强综合素质培养的措施,优化队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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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科技进步是增强综合实力的决定性因素,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最宝贵的资源。
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是我省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大而急迫的战略任务。
我省是人口大省,但人才资源,尤其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资源,远远不能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全面实施“科教兴豫”战略,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加强科技创新,实观我省跨世纪发展目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引进我省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十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培养造就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l、继续开展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实施“555”人才培养工程。
到2005年,在我省高新技术、创新技术开发、基础应用研究方百及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优势学科领域,选拔培养出50名45岁以下、研究成果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保持学科优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00名45岁以下、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各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的优秀人才;5000名35岁以下,在各自学科、专业、工程、项目中起骨干核心作用,有培养发展前途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2、积极推进博士后工作。
争取用5年时间,使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数量达到lo个左右,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数量达到20个左右。
大力支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扩大招收规模,吸引海内外博士来豫做博士后研究。
3、积极创建博士点。
加大博士生导师培养力度,对博士生导师人选,要在项目、课题经费上给予重点倾斜。
每年重点支持一批优势学科、重点专业的项目和课题,有计划地使一些优势学科、重点专业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
每年选拔20一30名省内比较年轻、有发展潜力且政治素质好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根据项目需要到国外进行中长期定向培训。
各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要注意选拔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业务骨干到国内重点院校、科研院所进修深造。
继续开展并扩大“河甫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河南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的评审工作,每年重点资助50名左右相关学科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5、在我省高校实施基础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集中建设和改造一批综合性、高水平的
基础教学实验室。
建立河南省博士项目库,重点扶持有我省自主知识产权的、市场前景广阔的“博士项目”。
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首席研究员岗位,重大科研项目逐步实行课题制,促使一批有一定学术造诣的技术和学科带头人独立开展工作。
二、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6、我省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产业、重点技术领域和重点学科要采取积极措施,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重点引进院士、博士生导师、博士,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复合型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和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管理人才,不断壮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7、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
积极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学人员、华侨、华人中以及外国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来豫工作或以多种方式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帮动解决生产、科研和管理中的技术难题。
逐步增加对我省引智项目的补贴资金。
8、海外留学人员和华侨、华人中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来我省工作,可以定居,也可采取聘用、兼职服务、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等多种形式参加我省经济建设。
9、建立吸引人才“绿色通道”。
对调入我省的院士、博士生导师、博士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简化调入手续,随到随办,不受编制约限制,其家属、子女的户籍关系可同时随迁,并妥善解决其家属工作安置和子女就学问题。
10、建立特聘教授、特聘专家制度。
逐步在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实行特聘教授、特聘专家制度,采取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优教优酬、动态管理的办法,面向国内外选聘人才,促进河南经济和社会发展。
11、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事业单位引进院士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科研启动经费。
博士后流动站超计划招收博士后研究启动经费,省财政补助50%。
对省选拔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根据项目需要到国外进行定向培训,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三、切实提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待遇12、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78号)精神,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
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
采取一地一策、一厂一校一策的方法,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灵活多样的优惠政策,以多种方式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允许事业单位经批准聘用个别拔尖人才,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13、在豫工作的两院院士年薪不低于12万元。
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
次的人员和博士生导师,经有关部门批准,可给予5—8万元年岗位津贴;在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博士,根据本人能力、岗位和绩效,可给予3—6万元年岗位津贴。
对特聘教授实行岗位津贴,在聘期内的岗位津贴每年12万元,同时享受所在高校提供的保险、福利待遇。
对特聘专家,薪酬由单位自定。
对来豫工作的外国专家,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年薪一般不低于10万元。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63号)精神,对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除执行国家现行的工资政策之外,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的,每月另给相当其工资5倍的职务(岗位)津贴;做出重大贡献的,可给予不超过本人工资10倍的职务(岗位)津贴;到银行、保险、证券业工作的,津贴由用人单位确定。
对引进的院士,可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一l 2万元,博士生导师一次性给予安家费5—7万元,博士、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一次性给予安家费4—6万元,并根据项目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资金。
有条件的单位,标准可进一步堤高。
l4、博士和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需专业技术岗位单列,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申报年限可适当放宽。
15、用人单位应为院士配备助手和工作用车,提供专门办公室和实验室。
对院士或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高级专家和博士生导师实行休假制度、优诊制度,定期体检,提供良好的医疗保健和治病就医条件。
四、对有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重奖
16、省政府设立“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对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为我省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者予以重奖,同时授予荣誉证书。
引进的院士做出突出贡献的,由省政府予以重奖。
继续开展“科技功臣”评选活动,对在各领域、各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授予河南省“科技功臣”称号,并每人奖励10万元。
设立“黄河友谊奖”,对来豫工作且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给予lO一15万元的奖励,由省人民政府须发证书。
奖励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7、积极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其科技人员研究开发高新技术,转化科研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对于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中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的奖励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要把有关政策用足用好,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五、充分发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中的作用
18、对在豫院士和参政议政能力强、有较高社会威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要给他们
创造参政议政的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科教兴豫”战略中的智力优势。
注意选拔具有较高学历、年纪较轻、综合素质较高的科技人才担任领导职务,以提高领导班子的科技素质。
19、坚持领导干部联系高级专家制度,各级领导要关心、爱护知识分子,注意发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决策咨询、人才培养、科技攻关、工程论证等方面的作用,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及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0、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进步工作组织领导的通知》(豫发〔1999〕18号)精神,从“科教兴豫”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积权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制定措施,加大投入,切实抓紧抓好。
21、加强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组织、人事、财政、科技、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保证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地发展。
22、加大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社会地位。
在省级新闻媒体中刊载、报道高层次科技人才的主要工作业绩。
在河南科技馆内增设在豫院士、海内外豫籍院士和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科技功臣”荣誉馆,向全社会宣传他们的业绩。
23、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注意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教育,从政治上关心、爱护他们的成长进步。
组织高级中青年专家进行国情、省情考察,增强其“科教兴豫”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