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七章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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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经济法概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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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案例结论
案例二
通过窃取商业秘密获取竞争优势
总结词
某公司通过窃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获取竞争优势。
详细描述
某公司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并在自己的产品中加以应用,从而获得了竞争优势。
案例分析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需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详细描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法律关系主体
详细描述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关系主体主要包括经营者、消费者和政府监管部门。经营者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消费者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对象之一,政府监管部门则负责监督和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特点
详细描述:反垄断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其调整对象是市场竞争关系及其行为,二是其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其法律手段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等。
反垄断法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概述
详细描述: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实施反垄断法,可以有效地防止和限制垄断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机构与程序
程序与救济途径
总结词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过程中,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救济途径。当事人可以向政府监管部门举报或投诉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监管部门经过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救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等。此外,一些国家还设立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措施,对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制裁。

经济法与反垄断法

经济法与反垄断法

经济法与反垄断法经济法是指为规范和保护经济活动而制定的法律规定的总称。

而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正当性。

本文将就经济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在保护市场竞争中的作用。

一、经济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经济法是一个涵盖范围广泛的领域,包括了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等等。

而反垄断法是在经济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专门法律。

反垄断法是为了阻止垄断行为的产生,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正当性,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而设立的。

垄断行为指的是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或少数几个供应商,可以通过操纵价格和其他方式来控制市场。

所以可以说,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公平交易秩序的重要手段。

二、反垄断法的作用1. 保护市场竞争反垄断法的核心目标是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正当性。

通过对垄断行为的限制和打击,能够维护市场竞争的机制,防止市场被少数供应商垄断,确保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

2. 维护消费者权益反垄断法不仅仅是为了保护竞争者的利益,更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垄断行为会导致商品价格的高涨和质量的下降,损害消费者利益。

通过反垄断法的实施,可以确保消费者能够以合理价格购买到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

3. 促进经济发展反垄断法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保护市场竞争,还能够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垄断行为会抑制创新和技术进步,限制市场的发展空间。

通过反垄断法的限制和打击,能够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并推动经济的良性发展。

三、反垄断法的实施方式1. 竞争审查竞争审查是反垄断法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对垄断行为的事前审查,能够预防潜在的垄断行为的发生。

竞争审查可以通过对企业的合并和收购行为进行审查,对市场潜在的垄断行为进行监管。

2. 制裁与罚款对于已经存在的垄断行为,反垄断法可以通过对垄断企业的制裁和罚款来进行惩罚。

制裁和罚款是对垄断行为的一种强有力的打击手段,能够有效地遏制垄断行为的发生,并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3. 建立监管机构为了更好地实施反垄断法,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是非常重要的。

垄断法概述

垄断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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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零件选材及加工工艺分析
第一节 零件的失效形式和选材原则 第二节 零件毛坯的选择 第三节 零件热处理的技术条件和工序位置 第四节 典型零件材料和毛坯的选择及加工工
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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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零件的失效形式和选材原 则
一、机械零件的失效形式 所谓失效. 是指零件在使用过程中. 由于尺寸、形状或材料的
(4)垄断是一种具有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的经济行为 根据世界各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垄断行为一
般是要受到反垄断法的明文禁止。因而,反垄断法上的垄断 行为,应当具有违法性,也即违反了反垄断法的有关法律规 定。但是,如果根据某一时期的实际经济情况对某一种行业 或产品产销,由国家垄断经营更有利于保护国家或社会公共 利益,则可适用反垄断除外制度,而不将其列入违法性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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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零件的失效形式和选材原则
引起零件失效的原因很多. 涉及零件的结构设计、材料的选 择与使用、加工制造、装配及维护保养等方面. 而合理选用 材料就是从材料应用上去防止或延缓失效的发生.
二、选材的基本原则 (一) 材料的使用性能应满足零件的使用要求 使用性能是指零件在正常使用状态下. 材料应具备的性能.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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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反垄断法的界定
3.垄断的基本特征 根据世界各国反垄断法对垄断形式的规定,我们可以总结出
垄断这种经济现象所具有的几个基本特征: (1)垄断是一种排斥和控制正常竞争活动的经济力量 所谓排斥,是指在一定的交易领域内,垄断者使其他企业和
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难以正常进行,从而把它们从市场上驱 逐出去的行为。所谓控制,是指垄断者对其他企业和经济组 织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约束,剥夺它们在经济活动中的自由 竞争的行为。垄断的排斥和控制力量,给竞争者进入市场造 成困难,所以垄断必然会削弱竞争的活力和效率。

漆多俊 经济法课件 反垄断法

漆多俊 经济法课件 反垄断法

第二编市场规制法第七章反垄断法第一节反垄断法概述一、垄断与反垄断法的含义(一)垄断的含义●作为一种结构状态,垄断是指经济力高度集中,是企业的资本、生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份额的大规模化。

作为垄断行为,主要是指形成垄断状态或谋求形成垄断状态的各种行为,以及凭借垄断结构状态(垄断地位)所实施的各种限制竞争的行为,还包括几家企业通过协议等方式联合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反垄断法的含义●反垄断法是调整国家在反对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反垄断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以国家(反垄断主管机关)为一方主体,同实施垄断和限制性行为的经营者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这是一种国家调节、管理同被调节、被管理的关系。

不同国家对反垄断法有不同的称谓:在美国一般称为反托拉斯法;德国立法称为反限制竞争法,又称卡特尔法;日本立法叫禁止私人垄断法;还有叫公平交易法。

二、反垄断法的产生和发展(一)反垄断法在美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生与发展●美国:现代反垄断法最早产生于美国。

美国国会于 1890 年通过了《谢尔曼法》,它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反托拉斯法,也是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同时也标志着现代经济法的诞生。

美国国会又于 1914 年制定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日本:日本于 1947 年制定了《禁止私人垄断法》;20世纪70年代以后对其进行了几次修改。

●德国:1957 年,联邦德国颁布了《反限制竞争法》,也称《反卡特尔法》。

●英国:在英国,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混合在一起,统称为竞争法。

英国第一部现代竞争法是1948年颁布的《垄断与限制性行为(调查与控制)法》。

1998年通过的《竞争法》和2002年通过的《企业法》,标志着英国的竞争立法才实现现代化。

(二)我国反垄断法的制定●198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提出要“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

这是我国最早关于反垄断的规范性文件。

●1993年全国人大正式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级会计师教材经济法考点:反垄断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教材经济法考点:反垄断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教材经济法考点:反垄断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教材经济法考点:反垄断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考试进入倒计时啦!你准备好了吗?下面,就和店铺一起来看一看中级会计师教材经济法考点:反垄断法律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考点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认定市场支配地位需考虑的因素;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1)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2)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3)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4)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5)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1)垄断高价和垄断低价;(2)拒绝交易;(3)独家交易;(4)搭售;(5)差别待遇;(6)掠夺性定价。

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属于理由正当:①销售鲜活商品;②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③季节性降价;④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考点2】垄断协议1、横向垄断协议(1)固定价格。

(2)划分市场。

(3)联合抵制。

(4)不当技术联合。

2、纵向垄断协议(1)固定转售价格。

(2)限定转售最低价格。

3、垄断协议行为的豁免(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统一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考点3】经营者集中行为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收购、委托经营、联营或其他方式,集合经营者经济力,提高市场地位的行为,包括经营者合并和经营者控制。

1、申报实体条件(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反垄断法概述_经济法_[共2页]

反垄断法概述_经济法_[共2页]

108也分别就3种模式进行过不同程度的尝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竞争立法在我国已经是分立式立法模式。

3.竞争法的体系竞争法的体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对所有竞争法律规范进行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

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竞争立法来看,较为完善的现代竞争法体系应包括禁止垄断行为,禁止限制竞争行为,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竞争管理制度,确定规制竞争活动的程序制度等内容。

(1)竞争规制实体法。

法学理论上,根据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

竞争规制实体法包括反垄断实体法、反不正当竞争实体法、竞争管理实体法。

反垄断实体法是指通过规范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来调整企业和企业联合组织相互间竞争关系的实体法律规范的总和。

反垄断实体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反垄断法的宗旨、原则与调整范围,确认垄断与非垄断的标准,明确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和构成要件,确定非法垄断与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反垄断法适用的除外制度等。

反不正当竞争实体法是指通过控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来调整竞争关系的各种实体法律规范的总称。

反不正当竞争实体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确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宗旨、原则和范围,确认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的标准,明确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和构成要件,确立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等。

竞争管理实体法是指规定国家管理机关与市场主体在竞争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的实体法规范的总称。

竞争管理实体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确立竞争监督管理体制,赋予竞争管理部门管理职权,明确各级各地竞争管理部门的职责与分工;规定竞争监督管理的对象、范围及方式;明确竞争管理的具体法律依据;确认市场主体在竞争管理体制中的义务及应享有的权利;规定违反竞争管理法的法律责任等。

(2)竞争规制程序法。

程序法是规定为保证权利得以实现和职权得以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每章分数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每章分数

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章分数一、综述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是会计专业的重要考试之一,对会计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有着较高的要求。

其中,对各章节的重点掌握程度也有着明确的评分标准。

本文将就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章分数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便考生更好地了解各章节的重要性和备考重点。

二、《中级会计经济法》各章分数分布1.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第一章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的基本概念、法律规则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一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5左右。

2. 第二章:《物权法》第二章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包括不动产权、动产权、担保物权等。

在考试中,第二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8左右。

3. 第三章:《合同法》第三章主要内容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三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10左右。

4. 第四章:《侵权法》第四章主要内容是侵权法的基本原则和侵权责任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四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10左右。

5. 第五章:《企业法》第五章主要内容是企业的概念、设立、组织形式和公司治理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五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12左右。

6. 第六章:《合伙企业法》第六章主要内容是关于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合伙协议和合伙企业的财产关系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六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8左右。

7. 第七章:《公司法》第七章主要内容是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公司的组织机构和公司治理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七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12左右。

8. 第八章:《证券法》第八章主要内容是关于证券法的基本规定、证券市场的组织形式和证券交易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八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10左右。

9. 第九章:《知识产权法》第九章主要内容是关于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九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8左右。

10. 第十章:《反垄断法》第十章主要内容是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反垄断行为和反垄断执法等内容。

经济法解读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

经济法解读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

经济法解读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反垄断法是一系列经济法律规定的总称,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公平交易环境以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作为反垄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细则对于具体案件的处理和法律适用提供了具体指导。

本文将就经济法解读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进行探讨。

一、反垄断法的背景和意义反垄断法是由国家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而制定和实施的专门法律。

其背后的目标是打破市场垄断,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促进市场的公平有效运转。

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则是对该法律进行更为具体的解释和细化,为相关机构和企业提供操作指南。

二、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和原则反垄断法主要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禁止垄断集中的规定。

在实施细则中,这些规定被细化为具体的行为禁止和法律适用条件。

例如,垄断协议中禁止的价格限制、限定销售区域、限定客户范围等具体行为,在实施细则中可以找到具体的解释和界定。

反垄断法的原则主要包括公正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公共利益原则。

公正公平原则要求市场参与者之间要遵守公平竞争的规则,禁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效率原则要求市场资源的配置要高效和合理,并通过竞争的方式达到最优化。

公共利益原则要求反垄断法的实施要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市场发展的需要。

三、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的重要性和作用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是对法律的细化和解释,其重要性和作用不可忽视。

首先,实施细则为相关机构提供了对违法行为的判定标准和识别方法,便于迅速处理垄断行为。

其次,实施细则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避免了企业因为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犹豫和困扰。

最后,实施细则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法律保障,保护了市场交易的合法权益。

四、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尽管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在保护市场竞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实施细则的制定需要及时跟进市场变化和新型垄断行为的出现,保持法律规定与市场实际的契合度。

其次,实施细则的解释和适用需要更具灵活性,以尽量避免对合法竞争行为的过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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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转售价格 • 是指在同一产业链中上一环节经营者,利用其市 场支配地位,通过协议确定下一环节经营者销售 价格的行为,包括限制最低价格和限制最高价格 • 独家交易 • 是指在同一产业链中上一环节经营者与下一环节 经营者之间,用其一方或双方各自的市场支配地 位,通过协议约定对方在特定地区不与第三方发 生与对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交易的行为
合理原则
• 是指判断经营者实施的垄断协议行为,要 在具体分析经营者行为的目的、行为方式 及行为后果的基础上,作出经营者行为是 否违法的判断。 • 其适用更为公正和准确,适用范围越来越 大。 • 垄断协议的豁免----我国采取了垄断协议豁 免的方式 • 是指经营者之间的协议、决议或者其他协 同行为在某些方面的有益作用大于其所造 成的限制竞争的后果,允许以特定程序使 其免受反垄断法制裁的法律制度。
三、反垄断法的特征
• 政策性。 • 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 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 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反垄断 法》第4条 • 程序依赖性。 • 国际趋同性。 • 理论性、专业性和技术性。
四、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
• • • • 垄断协议(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行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拥有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 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 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的经营 者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如搭售、差别待遇。 • 经者集中营 • 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其他经营者的股 份、资产以及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其他 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 定性影响的情形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概述 反垄断法的实体制度 反垄断法的实施
反垄断法概述
一、垄断 (一)经济学上垄断的定义
垄断是指少数企业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对市进行控制, 并在一定领域内是指限制竞争的一种市场状态。 • 一般认为,依其集中度,市场结构有四种类型:完全 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寡占和垄断(独占)。 • 经济学意义上的垄断有三层涵义: • 最狭义的垄断,指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即独占
• 可豁免的垄断协议:合理化卡特尔、标准化卡特 尔、专业化卡特尔、公共利益卡特尔、中小企业 卡特尔、结构危机卡特尔、进出口卡特尔等。 • 反垄断法第15条 • 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 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 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 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 争力的; • 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 共利益的; • 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 明显过剩的; • 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 垄断协议的法律责任 •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 我国规定了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 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 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 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 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 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 销登记。
(一)概念
垄断协议是指以排除、限制竞争为目的,或者具 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或后果的明示或默示的协 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二)特征
• 实施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 和经营者团体
• 垄断协议是通过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一致的行 为达成的 • 垄断协议表现为经营者共同实施的行为 • 垄断协议具有限制、排除竞争的效果 • 垄断协议需要有特定的市场条件 (三)类型 (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 • 在产业链上不同关系主体间的联合: • 横向垄断协议 经营者为了限制竞争,共同获取垄断利润,和与 自己存在竞争关系的、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其 他经营者订立联合限制竞争协议。这种处于产业 链同一环节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所为的联合 限制竞争行为即是横向垄断协议。
(三)适用原则
• 本身违法原则
• 是指只要经营者实施了特定垄断协议,无 须再考虑该协议可能存在的其他因素,而 直接认定该协议具有违法性。 • 本身违法原则主要适用于对市场竞争产生 严重影响,且难以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 任何积极价值的垄断协议。 • 本身违法原则简化了反垄断执法与司法的 程序,节约了社会成本,但忽略了经济生 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可能会损害反垄断 执法的公平与正义。
• 特许协议 • 是指经营者将其已投入流通的产品和服务 的商标、企业形象标示、经营方式、专用 技术等整体或部分有偿地准许其他经营者 在特定地区使用的协议。
• 反垄断法第13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 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 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 新产品; • 联合抵制交易; •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 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 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 地位的行为。 • 我国反垄断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 形: • 经营者合并; • 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 经营者的控制权; • 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 权或者能够为) • 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决议或其 他协同一致的方式确定、维持或者改变价格的行为。 • 固定价格对竞争的损害非常严重,各国对其处罚也 非常严厉。 • 固定价格一般都适用本身违法原则。 • 划分市场(横向分割市场行为) • 划分市场是指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 议、决议或其他协同一致的方式限定商品的生产数 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 场的行为。
• 相关市场的相关性是指与经营者的产品和服 务存在相互竞争关系的特性,具体表现为在 产品和服务种类上的相关性、空间上的相关 性和时间上的相关性。 • 种类上的相关市场 • 又称为产品市场,是指能够与经营者的产品 和服务发生竞争关系的、同类和替代的产品 和服务的市场,包括同类产品和服务市场、 替代产品和服务的市场。
2、市场支配地位 •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 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 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 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 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依据 • 需要运用复杂的经济学特别是产业组织理 论和方法,需要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和周 密的数据分析 • 重点观测、分析经营者的市场份额、主要 的价格行为和非价格行为,有助于判断经 营者的市场地位。 • 认定市场支配地位,一般以市场份额为主, 兼顾市场行为及其他因素。
• 狭义的垄断,是指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 • 广义的垄断,包括垄断竞争、寡占和独占在内 的市场结构,指市场主体的垄断行为。
(二)法学意义上的垄断 • 以经济学意义上的垄断为基础。 • 垄断是指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滥用已 经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或者通过协议、 合并或其他方式谋求或谋求市场支配地位, 借以排除或限制竞争,牟取超额利益,依 法应予规制的行为。 • 垄断的客观方面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结构 • 垄断的主体是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 • 垄断的主观方面是牟取超额利益 • 垄断的后果是排除或限制竞争 • 垄断具有违法性
二、反垄断法 概念 反垄断法是反对限制、排除竞争、维护自由竞争 和公平竞争以保障经济活力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立法体例: • 松散式的立法体例。美国 • 单独立法。德国、日本。 • 合并立法。加拿大、法国。 反垄断法的地位
• 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主要集中 在对知识产权的专有、行使过程中发生的 社会关系调整的不同划分上。 • 反垄断法与企业法之间的关系,则主要集 中在对企业合并的反垄断规制过程中发生 的社会关系调整的不同划分上
• 我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 成下列垄断协议: •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 我国反垄断法第17条禁止下列行为: • 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 品; • 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 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 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 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 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 理的交易条件;
• 第五十条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一)相关市场和市场支配地位 1、相关市场 相关产品市场是指同类产品或具有替代关 系的产品的范围 相关地理市场是指在同类产品或者其他替 代关系很强的产品之间相互竞争的地理范 围 相关市场: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就特定商品 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 纵向垄断协议 •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处于同一产业链上下环 节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所为的联合限 制竞争行为。 • 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固定转售价格,限定 最高转售价格,限定转售价格区间,限定 交易相对人的定价权,默示限定转售价格 等; • 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排他性交易行为 (独家交易),选择性交易行为(特许协 议)等。
• 联合抵制 • 是指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 决议或其他协同一致的方式拒绝与特定交易相 对人交易的行为。
• 不当技术联合(限制技术进步行为) • 不当技术联合,是指经营者以排除或限制 竞争为目的,制定技术标准,限制购买新 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 产品等行为。 • 横向限制产量行为 • 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合 谋限定商品的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 • 串通投标行为 • 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之间或 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以不正当 的手段排挤、限制竞争,危害其他招投标 活动参与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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