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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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异同?相同点:都是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审判案件的法院都必须对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使错误的判决,裁定得到纠正,以保证准确的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惩罚。区别在:(1)审理对象不同(2)有权提起的主体不同(3)提起的条件不同(4)有无法定期限限制不同(5)审判法院的级别不同(6)审判案件期限不同(7)有无加刑期限制的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的任务与意义:1)审判监督程序是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准确适用刑罚的法律保证。2)审判监督程序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依法实行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有效措施。3)审判监督程序有利于落实党的政策,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原判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2)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

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和第二审程序的抗诉的区别:都是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的抗诉,但是,两者并不同。1)抗诉的对象不同。2)抗诉的权限不同)3)接受抗诉的审判机关不同4)抗诉期限不同5)抗诉的作用和后果不同。

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开庭审判的再审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以外,应当制作再审裁定书。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应当根据原则的审级加以确定。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审时,应当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律公开进行。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再审案件,应对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死刑立即执行者除外。人民检察院都必须派员出席法庭,支持抗诉或发表意见,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附带民事部分可以调解结案。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抗诉

哪些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雪花膏。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的死刑判决。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裁定。

执行的意义:1)使被判刑的罪犯受到实际的惩罚,判决无罪和免除刑事处罚的在押被告人得到释放,最终完成刑事诉讼任务。2)可以切实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司法工作的严肃性。3)可以威慑不稳定分子,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守法,激发他们同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预防犯罪减少犯罪。

判处死刑立即即行的判决的执行程序:1)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2)执行死刑的法院和时限3)对有法定应当停止执行死刑的判决的情形的处理4)执行死刑的指挥和监督5)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可以同其近亲属会见6)执行死刑的方法和场所7)执行死刑应对罪犯验明正身并作必要的讯问。8)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9)执行死刑后应由法医查验罪犯是否死亡。10)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还应办理以下事项:在场书记员应当制作笔录。将执行死刑情况及时上报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对于死刑罪犯身边的遗物,遗款,应由羁押的看守所清点后,交其家属领取,并将收条移送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存卷。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针和原则

教育,感化,挽救,重小在挽救,目的也是挽救。为实现挽救的目的,必须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之所以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国家和人民对未成年人寄予厚望。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有许多不同于成年人的特征,如未成年人正处在成长发育时期,在许多方面都尚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的能力,容易受外界的影响,可塑性较大等。所以,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对象。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还应实行保密和分别看管的原则。

审判组织

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由专门的法庭,即使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立法庭负责进行,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的审判长应当收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审判员担任。依法由独立法庭审判时,审判员的条件也同样应当符合主审要求,参加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一般应由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工作的人员担任。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合议庭,应当有女审判员或者女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应当是: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犯罪进不满18岁的;共同犯罪案件中,1/2以上的被告人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是否由专门法庭受理,要由法院院长或者得设有专门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庭庭长决定。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1)应当主动与公诉人联系,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心理状态和在侦查,起诉过程的表现。(2)法庭向未成年被告人送达起诉副本时;应当向未成年被告人讲明被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条款,帮助解决辩护人问题,保证未成年被告人能依法获得辩护。(3)法庭应当通知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开庭审判时到庭。

3、开庭审判

宣布开庭后,法庭审查详细告知未成年被告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辩护、发问,提出的新的证据,申请重新勘验,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并确保其行命名上述权利。

对于到庭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要告知其在法庭上享有申请回避,发问、辩护等诉讼权利。法庭调查时,要仔细核实未成年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要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同时,还应当查明未成年人被告人作案后,客观原因。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审判员应当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注意缓和法庭气氛,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讯问。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刑具,对未成年被告人不得进行训斥、讽刺和威胁,在法庭上就坐着回答。

休庭时间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者得其他近亲属等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会见了时审判员或者司法警察应当在场。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行召开群众大会。宣告判决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向其送达判决书副本。宣告有罪判决时,审判人员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认罪服法、接受改造、悔过自新的教育,同时应当明确告知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应讲明允许上诉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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