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 思考题
审判监督程序题库1-0-8

审判监督程序题库1-0-8问题:[单选]甲因犯抢劫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甲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缓判决。
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A.最高人民法院自行对该案重新审理,依法改判B.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C.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D.省检察院对该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本题考查提起再审的主体和理由。
选项A、B说法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3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本案死缓判决是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那么生效判决就是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依法应由上级检察院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其抗诉,省检察院不能就该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问题:[单选]A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
该案经B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某甲不服,提起申诉。
如果判决确有错误,下列哪一司法机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A.A市检察院B.A市中级人民法院C.B省检察院D.B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题考查提起再审的主体和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从检察权的配置论审判监督的难点

从检察权的配置论审判监督的难点前言在法治社会中,审判监督是保障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制度。
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在审判监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检察机关的检察权配置是审判监督的前提和保障,正确配置检察权能够为审判监督提供充分保障,而错误的配置则会导致审判监督失灵。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审判监督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本文将就此展开探讨。
一、检察权配置的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机关组织法》,检察机关的检察权包括:对刑事案件的侦查监督权、对公诉活动的监督权、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权、对执行活动的监督权。
其中,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权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重要内容。
在具体实践中,检察机关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等方式行使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权。
然而,就目前的检察权配置情况而言,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在具体实践中,检察机关的检察权并不受理所有案件,而是有选择的行使。
这就导致了一些案件的审判结果未能得到及时监督和纠正。
其次,在一些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利益等方面的案件中,检察机关的检察权受到限制,这也影响了审判监督的全面实施。
因此,对检察权的合理配置和完善有着重要意义。
二、审判监督的难点在实践中,审判监督还存在着许多难点和问题。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审判监督的主体多元化在我国,审判监督主体包括了检察机关、上级人民法院和社会公众等多个方面。
但是,这些审判监督主体间的功能、职责、权限等都有所不同,这就导致了审判监督的主体多元化问题。
不同的审判监督主体之间,往往会出现意见分歧、职权摩擦等问题,影响了审判监督的顺利实施。
2. 审判监督的力量分散在实践中,审判监督的力量被分散到了不同的审判监督主体中。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合作互动,导致审判监督效果不佳的情况。
3. 审判监督保障措施不足在实践中,审判监督的保障措施存在一定的不足。
例如,人员、经费等各方面资源不足,影响了审判监督的全面实施。
4. 审判监督的工作机制待完善在实践中,审判监督的工作机制也存在一些问题。
审判监督程序同步练习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审判监督程序同步练习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3. 名词解释题 4. 判断题 5. 简答题 6. 论述题7.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内容中属于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不同点的是A.有无法定期限限制B.保证法院裁判正确C.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D.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审判监督程序2.当事人对于已经生效裁判提出申诉后,原裁判A.应当停止执行B.应当变更执行C.不能停止执行D.可以停止执行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审判监督程序3.对生效判决的申诉A.只能在判决生效后二年内提出B.没有期限的限制C.只能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D.只能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提出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审判监督程序4.是指判决、裁定中认定的作案动机、目的、后果等情节有严重失误。
A.主要事实不清B.认定事实上的错误C.缺乏充分证据D.重大情节不清或失实正确答案:D 涉及知识点:审判监督程序5.对已经生效的判决,如果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下列哪些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重新审判?A.贪污行为B.盗窃行为C.一般违法行为D.违反行政纪律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审判监督程序6.判监督中,生效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有错误,不包括A.量刑畸轻畸重B.判决和裁定所认定的事实不清或不符合实际情况C.认定案情的主要证据不确实、不充分D.发现新证据并足以影响原判决的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审判监督程序7.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讨论决定是否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A.最高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法院C.审判委员会D.司法部门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审判监督程序名词解释题每小题3分8.审判监督正确答案:审判监督泛指人民群众、人民代表机构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自己对于审判工作的监督。
【法考】审判监督程序——真题与解析

第陆拾肆期审判监督程序——真题与解析|「12-02-34」(单选题)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指令下级法院再审B.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由原审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审理C.不论是否属于由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逮捕由检察院决定D.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参考答案】B【考点】审判监督程序【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审判监督程序中的“应当”和“可以”。
选项A,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4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法院并非必须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只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而非“应当”指定下级法院再审。
选项A错误。
选项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选项B正确。
选项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6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可知,再审中强制措施的采用究竟由谁决定,取决于再审是谁启动的。
选项C错误。
选项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6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不能用“应当”而是“可以”。
选项D错误。
综上,本题选B。
|「14-02-75」(多选题)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才能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申诉B.原审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C.对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后可能改判无罪的案件,可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D.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一般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参考答案】BCD【考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重新审判的程序【解析】A项,考查申诉主体。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程序的思考与重构发展与协调

公司诉讼理由是什么?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程序的思考与重构张二春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错误通过再次审理,进行纠正、补救的程序。
是两审终审制以外的一种特殊补救程序,为确保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规范和完善,再审诉讼程序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中央提出“以人为本”,要解决“打官司难”、“申诉难”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响应以上号召,也多次进行审监工作研讨会,提出贯彻司法为民的思想,重构再审之诉。
我国现在尚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就意味着我国的经济文化还不够发达,要经历长期发展过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受经济的制约。
在经济文化不断发展的时期,引起社会需求过程中,有关社会秩序相当复杂,不稳定,尤其受到民族文化的制约,对于社会秩序和社会规范的指导和倡导,如果采取形而上学的态度不顾中国国情,照搬照抄,就行不通。
因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国民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我们的法制工作不能作不符合实际的飞越。
因此,审时度势,加强审判监督,规范再审诉讼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选择。
在我们认识到加强和规范审判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后,进一步具体地考虑树立再审诉讼的现代理念就成为当务之急。
从我国当前政治理念看,以人为本,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是主旋律,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也应当秉承以人为本的思想,为主旋律服务。
坚持“公正与效率”的需求与相对滞后的司法功能之间的矛盾,通过加强和完善审判监督或再审诉讼程序,逐步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问题。
加强和完善审判监督应当在具体程序的设计上侧重考虑以下几点:一、规范、完善再审的法定事由。
严格规范再审事由既有利于当事人行使再审诉权,也有利于法院严格把握提起再审条件,进而起到既纠正错误裁判,又注重维护生效裁判稳定性的作用。
对再审事由的规定分为两类:1、是原裁判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损害了程序上的公正性。
2、是原裁判实体上确有错误,损害了当事人的实体法上的权益。
试论审判监督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与研究报告

试论审判监督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陈思颖摘要: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予以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对该案重新审判所应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审判监督程序既是一“人为制度”,就难以摆脱人类制度固有的局限性。
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应当比较完美地实现法的安定性与法的真实性之间的统一,再审是对既判力的挑战,也是对诉讼中不诚实信用行为的惩罚。
对于审判监督程序目前存在混乱的现状及其根源进行探讨,建议应首先确定权利义务相对应的申请再审权及构建以公正、效率、效益为价值目标的科学的审判监督和诉权保障机制, 改革和完善申请再审程序,完善再审的启动程序,科学构建起再审的事由,实行审级监督。
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审判监督程序显出了与社会政治、经济状况不太相适应,出现了一些弊端。
审判监督程序并不是每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一种特殊程序。
在我国,审判监督程序亦被称为“再审程序”。
再审程序具有四个特征:事后性、法定性、权力性、补救性。
当前,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和其他国内外诸多社会舆论对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很多批评建议,希望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能够尽快得到修正与完善。
对于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取消审判监督程序,取消二审终审制,设立三审终审制;第二种观点:在我国继续保留两审终审外加再审程序的诉讼模式,并积极推进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也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加大了理论的研究力度,并着手制定相关的司法解释。
改进完善审判监督制度是树立司法权威的需要,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需要,是提高司法效率的需要。
因此,笔者对于审判监督程序目前存在混乱的现状及其根源进行探讨,建议应首先确定权利义务相对应的申请再审权及构建以公正、效率、效益为价值目标的科学的审判监督和诉权保障机制, 改革和完善申请再审程序,完善再审的启动程序,科学构建起再审的事由,实行审级监督。
审判监督程序题库_1

审判监督程序题库_1问题1:[单选]甲因犯抢劫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甲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缓判决。
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A. 最高人民法院自行对该案重新审理,依法改判B. 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C.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D. 省检察院对该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问题2:[单选]A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
该案经B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某甲不服,提起申诉。
如果判决确有错误,下列哪一司法机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A市检察院B. A市中级人民法院C. B省检察院D. B省高级人民法院问题 3 :[单选]某故意杀人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真凶出现并供述了杀人的全过程,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A.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B. 本案审判监督程序应该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C.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D.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问题 4 :[单选]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发现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1刑5 年的第二审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该检察分院应按下列哪一程序处理?()A. 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B. 向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C. 报请市检察院,由市检察院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D. 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问题 5 :[单选]李某因受贿罪被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3 年,被告人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有期徒刑 2 年。
随后,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哪种表述是错误的?()A.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重新审理B.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C.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D. 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 3 个月之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 6 个月问题 6 :[多选]被告人王某,16 岁,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判决生效后王某被送往当地未成年管教所服刑。
(完整word版)对审判监督程序几个问题的思考(一)

对审判监督程序几个问题的思考(一)判监督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当事人基于法定的事实和理由认为有错误,人民检察院发现存在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而由人民法院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律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案件的必经审级,它是审判工作中一项重要的补救制度,是最终的司法救济。
但由于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欠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影响法院公正司法。
笔者根据从事审判监督工作的体会,就如何完善审判监督制度谈点看法。
一、确立当事人诉权为主导的理念,限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启动再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应称其为再审程序更确切些。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颁布以前,传统的做法是只能由法院提起再审,当事人只能申诉,是否启动再审程序,由法院决定,在这个意义上称之为“审判监督”。
而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再审的途径有三种:1、法院提起;2、检察院抗诉;3、当事人申请再审。
它是1991年修订民事诉讼法时一项重大补充。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诉权及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权、人民检察院的检察监督权均可启动再审程序。
后两种途径在目前的中国走起来更为便捷,因此当事人通过不断上访人大、上级法院及向检察机关申诉来启动再审程序,这些存有许多负面效应。
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违背了民诉法“不告不理”的原则,是对当事人民事处分权的侵犯;它破坏了法院中立的立场,有损法院公正形象;它导致诉审合一,背离了诉审分离的原则。
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程序也存有许多弊端:1、我国的检察机关虽是法律的监督机关,但其本身却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的抗诉范围只有四种情形,但实践中往往随意性大,使一些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如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等,被提起抗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讼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法律也没有规定法院对不符合抗诉范围条件的应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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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上级人民检察院对( d )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A.同级 B. 各级C.上级D.下级♦2.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 d )个月内结审,需要延长审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A.1 B.4 C.2 D.3♦3.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 b )进行审理。
♦A.应由原终审的合议庭B.应另行组成合议庭♦C.可由原审理该案的合议庭D.应由审理案件的法院的审判委员会♦4.对因被告人一方提出申诉而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后作出裁判时( c )。
♦A.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B.应当减轻被告人的刑罚♦C.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D.应当加重被告人的刑罚♦5.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当提交处理的组织是( c )。
♦A.审判监督庭B.合议庭C.审判委员会D.院长办公会♦6.上级人民法院对( b )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再审。
♦A.平级B.下级C.上级D.本级♦7.下列程序中,审判监督程序属于( b )。
♦A.普通程序B.特殊程序C.一般程序D.重新审判程序♦8.下列内容中属于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不同点的是(a )。
♦A.裁判是否发生法律效力♦B.保证法院裁判正确♦C.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D.依照法定程序进行♦9.下列内容中属于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法定的理由是( c )。
♦A.犯罪人申诉B.被害人申诉♦C.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和运用法律上确有错误D.舆论反映♦10.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直接决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对象只能是( c )。
♦A.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B,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C.本院所作的生效裁判D.本院所作的未生效裁判♦11.A地区所辖县人民法院的一起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有权提审的法院是( c )。
♦A.B地区中级人民法院B.C地区中级人民法院.♦C.A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上级法院♦D.与A地区最相邻近的D地区中级法院♦12.A地区所属甲县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是( d )。
♦A.甲县人民检察院B.与甲县平级的乙县人民检察院♦C.与A地区检察院相毗邻的B地区检察院D.A地区检察院♦13.A地区人民检察院发现A地区甲县人民法院的一起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接受其抗诉的法院应当是( d )。
♦A.甲县人民法院B,A地区中院的上一级法院♦C.A地区所属的乙县法院D.A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 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人有( abc )。
♦A.被害人B.当事人的近亲属C.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D.为了正义而意在对法院生效裁判进行监督的任何公民♦E.被告人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有( )。
♦A.当事人的申诉B.人大代表所提议案♦C.有关单位或个人认为法院生效裁判有错误而提出要求对案件复查纠正的意见♦D.公、检、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或定期不定期的复查案件中,发现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有错误需予纠正的♦E.当事人近亲属的申诉♦3.对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进行重新审判的情形包括( )。
♦A.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B.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认定的事实错误C.原裁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D.本案原被告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现E.被告人濒临死亡的♦4.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案理。
♦A.一律按二审程序B.提审的按二审程序C.抗诉的按二审程序♦D.指令再审的按一审程序E.一律按照二审程序♦5.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 )个月内作出审查处理的决定,最迟不得超过( )个月。
♦A.3 B.6 C.9 D.12 E.2♦6.提起审判监督的方式有( )。
♦A.各级法院自行提起B.检察院抗诉C.上级法院提审♦ D. —上级法院指令再审E.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指定重新审判♦7.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特点有( )。
♦A.处理的对象是已生效的裁判B.原裁判确有错误♦C.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有其特殊性♦D.重新审判的法院及程序也有特殊性E.审判结果不受加刑的限制♦8.审判监督泛指对审判工作实行监督,监督主体包括( )。
♦A.人民群众B.人民代表机构C.人民法院D.人民检察院♦9.依法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有( )。
♦A.各级人大常委会B.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C.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D.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E.与法院同级或上级的党的委员会♦10.有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重新审理的法院有( )。
♦A.最高人民法院B.高级人民法院♦C.中级人民法院D.基层人民法院E.军事法院♦11.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相同点有( )。
♦A.目的都是为了保证裁判的正确性B.都要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C.都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D.都有法定期限限制♦E.都是为了纠正原判的错误♦12.原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情形有( )。
♦A.适用法律不当B.定性定罪错误♦C.量刑过轻过重D.不符合有关领导意图E.与现行政策矛盾♦三、名词解释♦1.审判监督程序2.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4.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提审♦5.指令再审♦四、简答题♦1.审判监督程序与审判监督的区别?♦2.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与二审程序中的上诉的区别?♦3.申诉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情形有哪些?♦4.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哪些案件必须开庭、哪些案件可以不开庭?♦5.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开庭审理案件前,应进行哪些准备工作?♦6.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审理后,应如何处理?♦五、论述题1.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2.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3.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与二审程序抗诉的区别有哪些?♦六、案例分析题♦被告人高某,男,26岁,农民。
♦被告人高某于1998年6至8月间在110国道呼和浩特段四次持械拦路抢劫,共劫得现金11000余元,手机一部。
后在亲友的劝说下投案。
该管辖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于同年9月27日以抢劫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5年。
审判后,高某不服,以自己有投案情节且积极退赃为由提出』:诉。
二审人民法院据此对该案进行审理。
审理期间,原一审法院向二审法院提出,本院院长发现该案一审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所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此案改判,判决书转发。
二审法院接此报告后,即停止对该案的审判,并将所有案卷材料退回一审法院。
同年10月26日,原一审法院仍以抢劫罪改判高某有期徒刑8年。
审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
问:此案的审理程序有无问题,为什么?♦审判监督程序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D 2.D 3.B 4.C 5.C 6.B 7.B 8.A 9.C 10.C 11.C 12.D 13.D♦二、多项选择题♦1.ABC 2.ABCDE 3.ABC 4.BC 5.AB 6.ABCD 7.ABCDE 8.ABCDE 9.BCD 10.ABCDE 11.ABC 12.ABC♦六、案例分析题♦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的规定,此案在审理程序中存有以下问题:♦第一,此案在二审期间,一审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欲以改判是违反法定程序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是以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为前提的,此案中,一审判决因为被告人上诉而不生效;二审裁判尚未作出,不具备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而且,在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所作裁判的案件进行审理期间,一审法院是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否则,至少从逻辑上就无法解释。
此时,一审法院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将所发现判决的错误向二审法院反映并提出意见,至于二审法院是否采纳则由其自己决定。
即使二审法院所作裁判不符合一审法院所提之意,其也不能对上级法院所作裁判径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一审法院院长个人并不能独立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4条之规定,法院院长发现本院所作裁判有错误,必须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才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说,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是本院院长的提交权与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决定权二者结合的结果。
院长个人是不能独自对本院所作裁判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即使是错误的裁判并已生效。
♦第三,二审法院将案卷材料退回一审法院是错误的,一审法院在二审期间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本身就是错误的,二审法院不但没有阻止,反而应其所求,将案件停止审理并退回一审法院,无疑于助纣为虐,因为,没有二审法院的退回,一审就不可能一错再错,正是二审法院的退回助长了一审法院的错误。
事实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对原判事实清楚,只是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二审法院应当直接改判。
如此,二审法院的退回就更显得无力。
♦第四,检察机关没有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
就此案而言,一审法院的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及后来的改判;二审法院的停止审理改退卷均是明显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程序规定的,但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却未予监督纠正,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