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1
药品监督案例分析题(一)简化稿

案例分析竞答题一、药品生产1、2010年5月,XX市食药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该市xxx保健食品厂在违法生产药品“三黄片”。
经查实:该保健食品厂2010年4月15日以来,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冒用其他厂家“三黄片”批准文号,共计生产药品1000箱,每箱100盒,以每盒1.2元的价格售出400箱。
该厂直接负责人王xx称用于制作“三黄片”的原料为玉米粉,经检验,情况属实。
请问,应如何处罚?A、应依据“国务院503号令”第三条给予处罚;B、应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给予处罚;C、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给予处罚后,移交司法机关按《刑法》第140条生产伪劣产品罪给予处罚。
D、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给予处罚后,移交司法机关按《刑法》第141条生产假药罪给予处罚;参考答案:B点评:1.该题的考查点是对“无证生产药品”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2.易混淆点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关系。
即是否触犯刑律的问题。
这里有两个构成要件:第一,情节轻重。
即是否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第二,数额限制。
根据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单位(个人)非法经营数额50万(5万)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1万)以上的”。
所以该题中:依据“国务院503号令”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
本案在《药品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所以不适用503号令,排除A。
因其违法所得为48000元,即10万元以下,不构成《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伪劣产品罪,排除C。
因该企业制造假药为三黄片,成分为玉米粉,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所以不构成《刑法》第141条规定的生产假药罪,排除D。
所以,本题应选B2.XX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2010年5月11日到期,应申领新证。
该企业至今仍未提出换证申请,并在2010年1月至今,一直生产一种未获得国家批准文号的“注射用头孢哌酮钠注射液”。
案例分析题1

案例分析题三鹿集团为何因“奶粉事件”而破产?一、辉煌的历史。
三鹿集团前身是1956年2月16日成立的“幸福乳业生产合作社”,经过几代人半个世纪的奋斗,三鹿在同行业中创造了多项奇迹和“五个率先”:1983年,率先研制、生产母乳化奶粉(婴儿配方奶粉);1986年,率先创造并推广“奶牛下乡、牛奶进城”的城乡联合模式;1993年,率先实施品牌运营及集团化战略运作;1995年,率先在中央电视台一频道黄金时段播放广告;1996年,率先在同行业导人CI系统。
2007年4月《经济日报》的一篇题为《三鹿:奋发向上的企业文化》文章提到:成立50 多年来,三鹿企业文化不断传承、不断丰富,形成了以人为本、勤俭奉公、务实创新和团队协作、诚信经营为主的企业文化。
多年来,三鹿还有一个现象颇引人关注,那就是三鹿从不跟风、不炒作,诚信经营,坚持务实的发展模式。
三鹿人认为,“诚信对于企业,就如同生命对于个人,没有了诚信,肯定不能获得长远发展”。
“诚实守信,换位思考”是三鹿经营的基本准则。
三鹿对消费者、奶农、经销商和员工都严格恪守诚信这一基本准则。
三鹿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轻工业十佳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等省以上荣誉称号二百余项。
三鹿奶粉产销量连续14年实现全国第一,酸牛奶进入全国第二名,液体奶进入全国前四名。
三鹿奶粉、液态奶被确定为国家免检产品,并双双再次荣获“中国名牌产品”荣誉称号。
2005年8月,“三鹿”品牌被世界品牌实验室评为中国500个最具价值品牌之一,2007年被商务部评为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
“三鹿”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产品畅销全国3l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006年位居国际知名杂志《福布斯》评选的“中国顶尖企业百强”乳品行业第一位。
经中国品牌资产评价中心评定,三鹿品牌价值达149.07亿元。
2008年8月,由《华夏时报》主办,品牌中国产业联盟与新浪网、CCTV、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几十家媒体鼎力支持的“30年,谁在改变我们的生活”大型品牌发布会上,三鹿奶粉荣获“30年改变中国人生活的中国品牌”。
案例分析题1

案例分析题(共18分,每题6分)第1例某外贸公司以承兑交单90天(D/A90天)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发票总额100万美元,保险费率为%。
那么,该公保险费=100*90/360*%=万美元第2例田某为其妻子钱某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田某为受益人。
半年后田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10万元保险金,钱某的父母提出,田某已与钱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
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①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要求投保人必须具有投保利益,而发生保险事故时,或发生保险事故给付时,则不追究具有保险利益。
原因在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同时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
②保险金应为受益人田某。
第3例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别处。
后王某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并指定其妹妹为受益人。
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
现王某的妻子与王妹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
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根据受益权的特点,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时,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保险金,并作为遗产处理。
在本案例中,受益人王妹在被保险人王某中毒死亡前半月已经病故。
因此,保险金只能由王某的法定继承人即其妻儿作为遗产领取。
第4例某车主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保额为40万元。
在保险期内先后发生数次保险事故,第一次车辆受损15万元,第二20万元,第三次受损8万元,第四次受损45万元,第五次受损6万元。
在前三次保险事故发生并获得赔偿后,投保人补充到了40万元的保额。
问保险人应如何赔偿因为机动车辆保险的历次赔偿金额不累加,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才终止。
在本案中,保险人在第一次事故后赔偿15万元,在第二次事故后赔偿20万元。
这两次的赔偿金额均未达到保险金额不进行累加,所以在第三次事故后赔偿8万元。
但第四次保险事故损失45万元,超出了保险金额,保险人赔偿40万元后保险合同终止。
案例分析题(1)

1、国连锁经营协会此前发布的《中国便利店发展报告(2014)》显示,从2013年起,便利店业态开始逆势增长,进入二次扩张时期。
报告指出,2013年,中国零售业继续遭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百货店整体增速为9.6%,大型综合超市和超市增速为7.8%,而便利店行业的主要代表企业的销售额增速则为18.2%,远高于其他业态。
同时新进业者以二、三线城市为中心开始加速布局。
各企业扎堆进入便利店领域是市场需要。
重视社区、重视贴近消费者的终端是零售行业的趋势。
虽然中国便利店是市场在数量和密度上达到一定的高度,但便利店市场还没达到饱和状态,也远远达不到成熟状态,据中国连锁经营发布的“中国城市便利店指数”显示,上海是我国便利店竞争最为激烈的市场,平均每3000人拥有一家便利店。
但由于我国便利店渠道的区域分布极不平衡,从我国便利店的整体水平来看,饱和度仍旧处于较低水平,大部分城市每5000人以上才拥有一家便利店,有的城市则达到2万甚至3万人才拥有一家便利店。
时代在变,商业模式也需要不断变化,便利店从“杂货店”到”“杂货+快餐”,再到“杂货+快餐+社区服务”的O2O模式,一定会是未来的主流模式。
思考题|:请谈谈便利店的特点个未来发展趋势是什么?无印良品中国门店如何做到平均15.9个月收回趋势2、良品海外店铺有348家,已逼近日本本土的425家,海外销售额占33%。
目前中国大陆39个城市的134家无印良品店,平均15.9个月收回投资。
无印良品是如何做到的?独一无二的产品定位,无印良品和优衣库的定位有何不同?答:优衣库定位是服装店,无印良品是生活杂货店;优衣库希望为全世界男女老少提供衣服,无印良品则做减法,不为流行左右,只是不断创造出标准的“MUJI”商品。
坚持自产自销的SPA模式。
从生产到销售完全是自品牌,使无印良品的毛利率非常高。
没有核心技术、核心生产能力的品牌算不得好品牌,无印良品都是自己生产核心产品,所以才有强大的竞争力。
经典管理学案例分析题15例

经典管理学案例分析题15例管理学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1某建筑公司,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当地知名的建筑龙头企业。
总结企业成功的经验,许多管理人员归结为天时、地利、人和,如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与当地政府、银行的良好关系,几十年形成的固定客户和良好的信誉,良好的员工素质等等。
在2008年北京奥运景气鼓舞下,公司确立了打破地区界限,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知名建筑企业的远景和使命。
当企业树立这样的远景和使命并为之努力时,发现曾经作为优势的“天时、地利、人和”似乎不在。
例如,就在前不久,日本一家建筑企业在与公司谈判时,让公司在两天内给出一个项目的报价。
由于公司没有既懂建筑专业又精通日语的人员,没有能够及时报价,很遗憾地没有抓住公司项目。
请分析该公司的内外部环境,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1)天、地、人是对公司内外部环境的概括描述。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公司过去的成功来自天时、地利、人和,构成了公司的竞争优势。
当公司重新确立了“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的建筑企业”时,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在政府、银行关系方面、在地理方面、在人员素质要求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所谓的天、地、人已经不再成为优势。
(2)因此公司要真正认清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确定公司的使命和愿景,并围绕天、地、人等制定相应措施。
具体措施应围绕培育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方面:具有建立电子商务网络和系统的技能;迅速把新产品投入市场的能力;更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生产制造高质量产品的技能;开发产品特性方面的创新能力;对市场变化作出快速反应;准确迅速满足顾客定单的系统;整和各种技术创造新产品的技能等方面。
案例分析题2某地方生产传统工艺品的企业,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逐渐发展壮大起来。
销售额和出口额近十年来平均增长15%以上。
员工也有原来的不足200人增加到了2000多人。
企业还是采用过去的类似直线型的组织结构,企业一把手王厂长既管销售,又管生产,是一个多面全能型的管理者。
最近企业发生了一些事情,让王厂长应接不暇。
案例分析题12例

案例分析题第1题背景资料某城市道路改造工程,随路施工的综合管线有0.4MPa的DNS00中压燃气、DN1000给水管并排铺设在道路下,燃气管道与给水管材均为钢管,实施双管合槽施工。
热力隧道工程采用暗挖工艺施工。
承包方A公司将工程的其中一段热力隧道工程分包给B公司,并签了分包合同。
1.B公司发现土层松散,有不稳定迹象,但认为根据已有经验和这个土层的段落较短,出于省事省钱的动机,不仅没有进行超前注浆加固等加固措施,反而加大了开挖的循环进尺,试图“速战速决,冲过去”,丝毫未理睬承包方A公司派驻B方现场监督检查人员的劝阻。
结果发生隧道塌方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
2.事故调查组在核查B公司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时发现,B公司根本不具备安全施工的条件。
问题:1.燃气管与给水管的水平净距以及燃气管顶与路面的距离有何要求?2.试述燃气管道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的压力、稳定时间及合格标准。
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A公司在哪些方面有责任?4.B公司对事故应该怎么负责?【正确答案】:试题解析:1.燃气管与给水管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5m,燃气管顶的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0.9m。
2.燃气管道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输气压力的1.5倍,但钢管不得低于0.3MPa,本工程的管道强度试验压力0.6MPa,稳压1h,全部接口均无漏气现象为合格。
管道严密性试验压力为0.46MPa,持续时间不小于24h,实际压力降不超过允许值为合格。
3.A公司没有认真审核B公司施工资质,便与之签了分包合同,这是A公司对这起事故首先应负的安全控制失责的责任;其次,A公司虽然采取了派人进驻B公司施工现场,并对B公司的违规操作提出了劝阻意见和正确做法,但未采取坚决制止的手段,导致事故未能避免。
这是A公司安全控制不力的又一方面应负的责任。
A公司还应统计分包方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和按分包合同处理分包方的伤亡事故。
4.B公司不具备安全资质,又不听A公司人员的劝阻,坚持违规操作,造成事故,完全应该负起“分包方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以及“分包方未服从承包人的管理”的责任。
案例分析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案例分析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6. 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每题5分。
1.A货主委托B货代公司出运一批货物,从青岛到新加坡。
B货代公司代表A货主向C船公司订舱,货物装船后,B货代公司从C船公司处取得提单。
C船公司要求B货代公司暂扣提单,直到A货主把过去拖欠该船公司的运费付清以后再放单。
随后A货主向海事法院起诉B货代公司违反代理义务,擅自扣留提单而造成其无法按时结汇产生的损失。
根据上述案例,请分析:(1)B 货代公司对A货主的损失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2)C船公司本身是否有权暂扣提单?为什么?正确答案:(1)B货代公司对A货主的损失承担责任。
理由如下:此案中,B 货代公司是接受A货主的委托,其是A货主的代理人,应按A货主的指示完成委托事宜,不应听从C船公司的要求而扣留提单,从而损害货主利益。
B货代公司其行为违反了代理的职责,因此应当对货主A的损失承担责任。
(2)C船公司无权扣留提单。
理由如下: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提单作为货物的收据,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或货物装船后有法定签单义务。
此案中,A货主过去拖欠C 船公司的运费与本次运输合同不是同一个债权债务关系,故C船公司无权扣留提单。
涉及知识点:案例分析2.天津市BZ公司以CIF价向冰岛出口食品2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
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
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验发现下列情况(1)该批货物共有2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4个批号涉及300箱内含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2)收货人只实收1997箱,短少3箱;(3)有25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75千克。
试分析以上情况,进口人应分别向谁索赔,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沙门氏细菌超标说明出口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货物,该部分损失应向出口商索赔;(2)由于承运人签发的是清洁提单,所以发现箱数与提单上不符,进口人应向承运人索赔;(3)因为投保的是一切险及战争险,一切险包括一般附加险,也就包括了短量险,所以进口人应向保险公司索赔。
案例分析题库汇总 (1)

案例1:林某是一家高科技企业的年轻的客户经理,有着双学位的学历背景和较好的客户资源,但是个性较强的林某,常常是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钉子户”,果不其然在公司新的绩效考核方法推行的过程中,林某又一次“撞到枪口上”。
林某所在的公司所推行新的考核办法是根据每个员工本月工作的工时和工作完成度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挂钩,效益工资和员工创造出的相关效益挂钩。
因为该公司有良好的信息化基础,工时是根据员工每日在信息化系统上填写的工作安排和其直接上级对员工工作安排工时的核定来累计的,员工的工作完成度也是上级领导对员工本月任务完成情况的客观反映。
上月月末,该公司绩效考核专员根据信息化系统所提供的数据,发现林某上月的工时离标准工时差距很大而且林某的工作完成度也偏低,经过相关工资计算公式的演算,林某这个月的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要扣掉几百元钱。
拿到工资后的林某,面对工资数额的减少,非常激动,提出了如下几点质疑:1.工作安排不写不仅是他的错,因为上级朱某没有及时下达任务;2.没有完成相关的经济目标责任也不应该全由他承担,因为这和整个公司的团队实力有关;3.和他同一岗位的同事相比,他认为自己的成绩比别人好,而拿到手上的工资却比同事低的多,这太不公平。
带着一身的怨气,林某走进了一向以严明著称的公司董事长赵某办公室……诊断分析这是一个典型的因为绩效评估结果而造成的纠纷,这个纠纷涉及的三个当事人分别是:林某——绩效评估的对象;朱某——绩效评估者;赵某——绩效评判者。
简言之就是运动员、裁判和运动会主席之间的故事。
我们先从三者的心理分析入手:林某:考核不公正。
林某对于考核不公正的看法产生于对于考核过程的责任归属有异议,对于考核结果横向比较的内部公平性赶到不满。
朱某:考核真无奈。
朱某对于林某一向抱有“惜才”的心理,对于林某平时的一些表现,也仅仅是“点到为止”。
对于根据系统计算出的考核结果,朱某也非常吃惊,并且面对这样的结果朱某感到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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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1、消费者徐某,于2000年3月5日在某商场以2000元价格购买彩电一台,双方约定包修期为三年。
2003年3月1日,由于该电视不能正常使用,徐某将电视机交由该商场修理,至2003年4月8日仍未修复。
徐某要求退货,商场以保证能修复为由未能同意退货,至2003年6月10日商场将彩电修复,并将彩电送到徐某家中,徐某拒收,仍要求退货,商场要求徐某交纳500元折旧费后才能退货。
问⑴徐某的行为有哪些不妥;⑵徐某的退货要求是否正当?如正当,商场应如何退货?请说明理由。
答:(1)徐某在4月8日要求商场退货,其要求无法律依据。
根据《实施<消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未在三十日内修复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2)徐某在6月10日提出的退货要求是正当的,根据《实施<消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未在九十日内修复的,应当根据消费者要求,负责退货,一次性将2000元货款退清,不得收取折旧费。
2、某工商所在巡查中查获陈某无照开设理发店,因无照经营时间短,该工商所决定免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告诫一次,并在《行政告诫书》上载明:一、警告;二、限于收到本告诫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营业执照。
问:该所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答:该所的做法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告诫试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该《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告诫文书中不得含有行政处罚内容,而"警告"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3、某鼎立工具有限公司生产"鼎立"牌电动工具,于1996年5月8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
1997年3月5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同年4月1日,公司在电动工具产品上标"鼎立襖plain""牌,6月10日被工商局查获作了处罚。
问:(一)该公司使用"鼎立襖plain"商标是否合法?为什么?(二)该行为属什么性质?答:(一)不合法,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不等于可核准注册的商标。
(二)属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4、王某系A市人,5月8日出差到B市,在B市某市场购买到某品牌衣服一件,5月15日回到A市,发现该衣服有假冒嫌疑,遂于同日书面向A市工商局提起申诉。
问:⑴A市工商局是否有管辖权?说明理由⑵A市工商局按程序该如何处理?答:(1)A市工商局无管辖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申诉案件,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因商场在B市,应由B市工商局管辖。
(2)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十六条规定,A 市工商局应在5日内书面通知王某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其向B市工商局申诉5、西洋印刷厂以前一直使用“天仙”商标,从2003年5月起擅自在自己生产的扑克上使用江苏某扑克牌厂的“大哥大”注册商标,现场查获印有“大哥大”商标的扑克牌5000付及模具一套,问该厂的行为属什么性质,该如何处理?答: (一)、该厂的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立即停止使用"大哥大"商标;没收并销毁印有"大哥大"商标的扑克牌5000付及模具一付;处以违法经营额3倍以下或10万元以下的罚款。
6、某市啤酒厂于2003年2月在当地报纸、电视台先后刊播了“收集该厂生产的清纯牌啤酒瓶盖的有奖擂台赛”的广告,并在广告中对有奖擂台赛的有关事宜做了详细的说明。
具体是,此次有奖擂台赛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收集该厂生产的清纯牌啤酒瓶盖阶段,第二阶段为报名阶段,要求是收集200个以上印有清纯牌字样的瓶盖者,方可报名参赛,第三个阶段为比赛阶段,具体是以参赛者收集的瓶盖的多少来决定名次,对不同的名次给予不同的奖励。
此次有奖擂台赛共设四个等级的奖励,一等奖1名,奖现金8888元,二等奖两名,奖现金6666元,三等奖10名,各奖现金1000元,四等奖500名,各奖现金50元。
问:⑴该厂的有奖擂台赛合法吗?⑵如果违法,如何定性处理?答:①不合法。
②因为该厂进行的有奖擂台赛,其实质是抽奖式有奖销售,由于该活动的最高奖超过了5000元,违反了《反法》第十三条第2款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此,可以根据《反法》的规定予以定性处罚。
7、某工商所干部王某在巡查A市场时,发现市场内个体户李某没有悬挂进场交易证,所售商品没有明码标价。
王某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查扣了李某的所有商品。
次日,李某向工商局投诉王某的行为不合法,要求归还所查扣的商品。
问:⑴李某是否违法,应处以何种处罚?依据是什么?⑵王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怎么做才合法?⑶工商局该如何处理?1.李某违法。
可以处以50-1000以下的罚款,依据是《商品交易市场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2.王某的行为违法。
具体应:A执行公务应两人以上;B检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C 查扣财物须经局长批准;D查扣商品应填写查扣财物清单,并经李某签字后留存一份。
3.工商局就归还查扣商品。
8、2003年3月13日至5月18日,某市信用社向辖区内的120户农户发放农业贷款5万元,其中除向少数农户直接给付现金2000元以外,其余贷款均是办妥贷款手续后,由信用社出具一份贷款凭证,限定他们持凭证到市农贸市场门市部购买化肥。
问:该信用社的行为合法吗?如何定性处理?答:该信用社的行为违法,是典型的限制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信用社利用发放农资贷款的权力,限定农户到指定地点购买化肥,在客观上就排除了货款农户到其他销售化肥经营处购买化肥的可能性。
这样造成其他化肥经营者与其指定化肥经营者之间产生不公平竞争。
所以该信用社应受到处罚。
9、某工商所接到举报,反映辖区内的茶叶市场经营户赵某克扣茶农斤两,该所立即对赵某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扣缴了其用于收购茶叶的台秤,经调查后因情节轻微,决定给予口头行政告诫一次。
过三天后,在赵某要求下归还台秤。
问:该所的做法存在什么问题?为什么?答:该所的做法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告诫试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该《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实施行政告诫过程中不得采取强制措施,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已经采取强制措施并需作行政告诫的,应当在强制措施终止后才能下达行政告诫书。
因此,该所作出行政告诫在前,解除强制措施在后的做法是不妥的。
10、2002年3月,某工商所接群众举报,称张某无照从事服装生产经营,遂派出市场巡查人员前往查处。
经查张某不能当场出示营业执照,但事后张某提供了一份2000年6月经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上无2001年度的验照标志。
经查证,张某无正当理由未办理2001年度的验照手续,某工商所以无照经营对张某予以立案查处,并对张某处以罚款的处理。
请问该工商所的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答:某工商所的处罚不合法。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收缴营业执照。
"某工商所应先履行其职责,将张某持有的未经验照的营业执照予以收缴,并予以注销;如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无法收缴的,应根据《条例》的规定,吊销张某持有的营业执照。
执照被注销或吊销后,张某如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才能以无照经营查处11、1993年12月,上海A公司与中国B贸易公司(境外企业)签定了成品外销合同一份,由A公司负责出口“双牛”牌圆领文化衫。
尔后,A公司又与浙江正大针织服装厂签订“双牛”牌文化衫的购销合同。
1994年2月针织服装厂如期交货,但包装均印有上海丝绸进出口公司名称及公司商标,标明产地为上海。
后因故未出口。
1995年1月,A公司将货物销售给中国对外贸易开发公司时,经上海丝绸进出口公司鉴定,属假冒“双牛”的商品。
上海市某区工商局认定A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2项规定的行为,并作出对A公司罚款15万元的决定;同时,决定A公司赔偿上海丝绸厂10万元的损失。
A公司在法定期间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履行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
问:(1)在本案中,谁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区工商局的处理决定?(2)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上海丝绸进出口公司认为A公司逃避执行,他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答:(1)上海市某区工商局、上海丝绸进出口公司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
(2)上海丝绸进出口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2、叶某是某市经工商机关注册登记的经营副食品的个体户。
1999年1月,在该市的新汽车站附近未经工商登记又开了一家副食店,自称是原店的分店,后被工商部门查获。
问:(1)叶某的行为是何种违法行为?(2)工商部门可依据什么法规对其进行处罚?答(1)擅自改变经营场所(2)工商部门可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进行处罚。
13、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某报纸上刊登的产品广告中,声称“KSG系列设备拥有两项国家专利”,而没有说明专利种类和专利号。
经向当事人了解,该公司在中国专利局已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专利号。
但该公司在广告中却只笼统的宣传“拥有两项国家专利”,并未说明是实用新型专利。
问:此广告是否违法?如构成违法,应如何处罚?答:根据《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该公司在发布广告时,并未标明专利号,也未说明该两项专利为何种专利,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依据《广告法》第四十条规定,可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4、甲厂1990年在其生产经营的皮鞋注册了“铁蹄”商标,但该厂在使用时一直未标明注册商标。
1995年乙厂未办理任何手续也在其生产的皮鞋上使用“铁蹄”商标,并打上注册标记。
当地工商局认为乙厂的行为属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对该厂作出没收非法收入2万元的处罚决定,但乙厂不服,理由是:(1)、甲厂在使用“铁蹄”商标时,未标明注册标记,已符合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应予撤销。
(2)、乙厂生产的皮鞋质量优于甲厂,因此未影响“铁蹄”商标的声誉。
问:(一)厂的行为属什么行为?其所提理能否成立?为什么?(二)地工商局的定性与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答: (一)、乙厂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乙厂所提理由不能成立。
理由:①未标明注册标记,并不表明甲厂停止使用该注册商标。
认定商标侵权,不以商标注册人是否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标明注册标记为依据。
②商品质量的好坏,不能作为认定是否侵权的条件。
(二)、工商局的定性错误。
乙厂行为不是冒充注册商标而是商标侵权行为。
处理也欠妥,法律并没有赋予工商部门在处理商标侵权行为时可以"没收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