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样表.doc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样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企业名称填报时间有关说明1、本表供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申请暂定资质证书和已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资质核级、升级、延续时,网上下载本表,并填写打印。
2、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资质类相关申请,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
3、办理申请时,将本表及相关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装订成册,携带资料原件报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窗口。
4、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地填报本表。
对填写本表时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除省属企业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开发资质申请、延续、升级时,不再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 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总经理办公电话手机号经办人办公电话手机号邮箱地址企业成立时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批准时间开户银行帐号注册资本(万元)投资者名称及出资额序号投资者出资额(万元)19 开发经营情况年度建设情况年年年年年备注开发建设情况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万元施工房屋面积万㎡竣工房屋面积万㎡工程质量情况合格品率优良品率是否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已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情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万㎡完成投资万元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质量销售情况备注合格品率优良品率是否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企业在建开发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万㎡投资万元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备注总规模在建规模总投资完成投资企业人员情况企业在册职工总数人有职称的专业人员人有职称专业人员职称专业高级中级初级建筑结构财务经济统计其他相关专业小计有关业务负责人情况类别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职务专业职称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况姓名国籍中国照片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称职务任职时间身份证号码办公室电话手机工作简历本人签章年月日企业总经理简况姓名国籍照片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称职务任职时间身份证号码办公室电话手机工作简历本人签章年月日注企业总经理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不再填写此表。
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

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文号:苏建房[2001]250号颁布日期:2001-08-06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0]第77号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经营业务。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市、县(市)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第六条申请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亿元以上;(四)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亿5千万元以上;(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第七条申请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上一年房屋建设面积竣工8万平方米以上;(四)近3年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亿5千万元以上或者上一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8000万元以上;(五)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级资质申请报告示范文本(定稿2013-8-12)

长沙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指南一、审核依据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3年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2、《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2006年4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3、《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建房[2012]58号)4、《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湘建房[2011]196号)二、审核对象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申请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三、审核条件(一)注册资金要求(二)年限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时间”以原资质证书上“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时间”顺推至今。
1、职称证书范围:国家、省、市各级人事、建设部门(含外省、市)颁发的符合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各类职称证书;有资质的大型国有企业颁发的符合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职称证书;住建部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
另: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列为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统计负责人必须由统计专业人员、房地产行业信息系统填报员担任。
2、需要提供人员缴纳社保的详单(内容包括:缴费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险种、缴费起止日期等内容),企业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办暂定资质提供当月社保缴纳凭证)。
1、“近三年”指自申报日逆推3年。
2、竣工面积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需加盖备案机关备案专用章。
3、施工面积以施工许可证为准。
4、母公司控股超过50%后子公司开发的项目,其业绩可以按照母公司控股比例(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文件为准)计入母公司业绩。
发生在控股行为之前的子公司业绩不得计入。
该子公司在核定资质时,已计入母公司的业绩不再重复计算。
5、完成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以企业所在地统计部门出具的统计报告为准。
如无当年度统计报告,确有在某月内投资较大的,由市州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在核查相关税票、发票金额等投资证明材料后确认,计入当年企业投资额(二级及申报二级以上资质需报送证明材料)。
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二)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三)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四)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五)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六)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申办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所需资料(一)申请;(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两份);(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交复印件);(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原件,交复印件);(七)《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交复印件);(八)《公司章程》(核原件,交复印件);(九)有职称的各类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统计以及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7人以上,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面)和资格证书复印件(资格证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同一面上)、劳动合同复印件(核原件,交复印件)及社保复印件(核原件,交复印件);(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执行情况报告(核原件,交复印件);(十一)企业资产负债表;(十二)法人委托书(法人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资质时);(十三)XX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十四)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注:上述资料均为A4复印纸并加盖企业公章。
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与房地产科核准原件后列目录装订成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除外)。
申请XX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我司于XX年XX月XX日向贵局申报批准了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经过XX年的努力,现已完成了开发XX项目(含项目规模完成投资、开工、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情况、销售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审核表

关于对湖北奇飞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武穴广泽置业有限
公司等二十六家开发企业资质的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事项 备注
1 湖北奇飞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申报暂定 开发资质
2 武穴广泽置业有限公司
3 湖北宇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 罗田县金池置业有限公司
5 黄冈市乾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6 红安县新红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报暂定
开发资质
7 湖北红城市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8 湖北红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 湖北万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
黄冈市兴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
湖北凯顺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变更 原地址:湖北省团风县团风镇广场路
现地址:团风县淋
山河镇淋山河大道山河新居小区
12 湖北唐萃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变更原法人:詹国庆现法人:熊飞
13 黄冈市海翔置业有限公司
原法人:蒋利敏
现法人:杨奎14 蕲春中江置业有限公司
原法人:傅炜城
现法人:占龙凤
15 浠水万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级延续
证件遗失
正副本遗失[2009]J40227
16 团风创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报四级
17 罗田县开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18 湖北君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级延续
19 湖北鼎辉洋实业有限公司
20 湖北申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级延续
21 黄冈市宏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 湖北君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暂定延续
23 浠水万景东坡外滩置业有限公司
24 麻城市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降四级业绩不够
25 黄冈市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6 湖北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级及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三级及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 号第八条、第九条)。
2.条件: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 号)和省建设厅相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申报条件为:(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自有流动资金不低于800 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 年以上;(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 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2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 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级资质申报条件为:(1)注册资本州属和延吉市企业不低于500 万,其他县(市)不低于300 万,自有流动资金有相应金额;(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 年以上;(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8 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 人;(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暂定级资质申报条件为:标准不低于四级资质标准,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计入该公司人员的基数。
上述人员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兼职。
3.审批程序:(1)申办企业向注册所在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也可网上下载)。
房地产开发商资质评定标准

房地产开发商企业资质认定标准(一)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诚信承诺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诚信承诺书尊敬的相关部门:我代表_____房地产开发企业,郑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以确保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承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一、企业基本信息承诺我们承诺所提供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等基本信息真实无误。
企业的股权结构清晰明确,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假陈述。
二、专业技术人员承诺企业所申报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师、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其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
这些人员均为我企业正式聘用,不存在挂靠、兼职等违规行为。
我们承诺在资质申报后,仍将按照相关规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在岗,为项目开发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三、开发业绩承诺对于过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我们如实提供项目的名称、地址、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销售情况等信息。
所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销售合同、业主满意度调查等证明材料真实可靠,不存在伪造或篡改的情况。
并且,我们承诺未来的开发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和按时交付。
四、财务状况承诺企业提交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资料均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
我们不存在虚报资产、隐瞒负债、做假账等违规行为,保证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五、守法经营承诺自企业成立以来,我们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等。
在开发经营过程中,不存在未批先建、违规预售、拖欠工程款、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我们积极履行纳税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质量安全承诺我们深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郑重承诺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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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申报表
企业名称:
填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有关说明
1、本表供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申
请《暂定资质证书》和已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核升资质等级时领取填报。
2、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
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见表后附件)申请企业资质。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为合作开发项目的,在相关指标统计
中,只能计入自己的投入、分成部分。
4、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本表,
字迹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改、修改。
5、对于填报本表时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
处理。
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由建设部统一制发。
开发经营情况
4
企业已完成的开发建设项目
5
企业在建开发建设项目
6
企业人员情况
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况
企业(总)经理简况
注:企业(总)经理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不再填写此表。
企业在册有职称专业人员名单
附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摘录)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第六条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第九条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第十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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