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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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23-图文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23-图文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23-图文2023年1月1日实施《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232023年1月1日实施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2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23]102号)的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4系统基本要求;5设计基本参数;6系统组件;7喷头布置;8管道;9水力计算;10供水;11操作与控制;12局部应用系统。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净空高度为12m~18m民用建筑高大净空场所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湿式系统保护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的设置要求;家用喷头、扩大覆盖面积喷头和特殊应用喷头的设置要求以及系统采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消防专用管的设置要求和部分术语等;2、调整仓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喷头布置参数和局部应用系统的设置要求等;3、删除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的设置要求;4、修改现行规范中不便操作的一些条款,协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

1总则1.0.1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应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

1.0.5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和使用功能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要求(规范要求讲解)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要求(规范要求讲解)
开式系统即采用开式喷头(喷头上 未设置感温闭锁装置)的自动喷灭 火系统,如水幕喷头,水雾喷头等。
1、各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
(1)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2.1.2条第1款
该系统采用的是闭式喷头,喷头处 的感温闭锁装置玻璃泡或易熔合金元件, 只有在预定的温度环境下才会爆破,开 启喷水。因此,在发生火灾时,这种喷 头灭火系统只有处于火焰之中或临近火 源的喷头才会开启灭火。
2、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 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 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
湿式系统
自 动
闭式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
干式系统
予作用系统 重复启闭予作用系统
喷 水
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


雨淋系统 防火分隔

水幕系统
统 开式自动喷
防护冷却
水灭火系统 水喷雾系统
细水雾喷头在一定压力下,能将喷头出口 处雾滴粒径控制在0.1mm以下(水喷雾的水滴 粒径在0.3-0.8mm),两者要求压力也不同, 水喷雾压力要求在0.2MPa-0.35MPa,而细水雾 压力要求在1.21-3.45MPa之间。
(8)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 统 第2.1.5条第4.2.7条
从系统上来分,可分为先喷水后 喷泡沫或先喷泡后喷水两种。
2、充实了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系统与组件选型、设计基本参数、喷头 布置、管道及供水设施的配置等相关章 节的技术内容。
原规范将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 划分为三级四类即轻、中、严重(严重I, 严重II),2005年新规范将危险级调正 为四级八类,即轻、中(中I,中II), 严重(严I,严II),仓库(仓库I,仓库 II,仓库III),仓库类型从原来的两种 增加到七种,(详第5.0.5-5.0.7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重点、难点、考点条文解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重点、难点、考点条文解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重点、难点、考点条文解析术语和符号【2.1.2】【2.1.3】【2.1.4】条文1.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3.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消防水源【4.1.5】【4.1.6】条文1.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

2.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4.2.2】条文用作两路消防供水的市政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市政给水厂应至少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2.市政给水管网应为环状管网;3.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说明 1.目的是保证供水的安全可靠性;环状供水管道都是满足两路供水要求的,一路供水管道时是枝状供水。

2.就是你的消火栓系统有两条市政给水干管(每条一个引入管),不能是一条两个引入管。

稳压泵【5.3.2】条文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应≥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2.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应根据管道材质、接口形式等确定,当没有管网泄漏量数据时,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宜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1%~3%计,且不宜小于1L/s;【5.3.3】【5.3.4】条文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1)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系统自动启动和管网充满水的要求;2)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自动启泵压力设置点处的压力在准工作状态时大于系统设置自动启泵压力值,且增加值宜为0.07MPa~0.10MPa;3)稳压泵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在准工作状态时静水压力应>0.15MPa。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测 和保养,确保其长期 稳定运行
对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和维护,确保其无漏 水现象
对控制设备进行定期 检查和维护,确保其 正常工作
05 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
CHAPTER
设计问题
01
02
03
04
设计不规范
部分设计人员对规范理解不透 彻,导致设计不符合要求。
喷头布置不当
喷头数量不足或布置位置不合 理,影响灭火效果。
案例三:某博物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排除
总结词
快速响应、专业维修
详细描述
某博物馆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出现故障时,及时联系专业的 维修人员进行排查和修复。维修人员根据故障现象,快速准 确地定位问题所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确保系统恢复 正常运行。
谢谢
THANKS
考虑控制和报警系统的电源供应和备用电源设计,保证 系统在断电或其他故障情况下的正常运行。
选择合适的传感器和报警器,实现火灾的快速检测和报 警。
设计合适的系统调试和维护程序,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 性和可靠性。
04 安装和维护规范
CHAPTER
安装和维护规范 安装流程和注意事项
安装流程 确定安装位置和布局 准备安装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调试和验收要求
安装和维护规范 安装流程和注意事项
调试要求
1
2
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各部件正常工作
3
对喷头进行喷水测试,检查其响应时间和喷水效 果
安装和维护规范 安装流程和注意事项
• 对控制设备进行功能测试,确保其能够正确控制喷水灭火 系统
安装和维护规范 安装流程和注意事项
验收要求
检查系统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消防规范
管网设计不合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城市消防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城市消防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 总则1.1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4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应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

1.5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或建筑内场所变更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

当不适用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sprinkler systems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2.1.2 闭式系统close-type sprinkler system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3 开式系统open-type sprinkler system采用开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4湿式系统wet pipe sprinkler system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2.1.5 干式系统dry pipe sprinkler system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

2.1.6预作用系统preaction sprinkler system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充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关联锁控制预作用装置和启动消防水泵,向配水管道供水的闭式系统。

2.1.7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recycling preaction sprinkler system能在扑灭火灾后自动关阀、复燃时再次开阀喷水的预作用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范讲解)分解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范讲解)分解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详喷规前言) 1、按设计系统的工作步骤重新编 排了章节顺序 原规范为十一章 145 条和 4 个附录, 其中强制性条文有 73 条占总条文数 的50%。 2005 年新修订规范为十二章 157 条 和4个附录,其中强制性条文由73条 减为13条 ,有利于设计和操作。
2005 年新规范增加的一章是 第十二章局部应用系统,它适用 于室内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 8m 的民用建筑中局部设置且保护区 域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1000m2 的 湿式系统。
6、水泵接合器 第10章第4节
第10.4.1条 系统应设水泵接合器,其数 量应按系统的设计流量确定,每个水 泵接合器的流量宜按10-15 L/s计算。 第 10.4.2 条 当水泵接合器的供水能力 不能满足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的流量 和压力时,应采用增压措施。
喷洒图.doc
1、供水泵 2、闸阀 3、止回阀 4、水泵接合器 5、接力水箱 6、闸阀(常开) 7、闸阀(常闭) 8、接力水泵 (固定或移动)
(7)水喷雾灭火系统
该系统采用开式水喷雾喷头,它是在 一定水压下将水流分解成细小水雾滴进 行灭火或防护冷却的一种固定式灭火系 统,由于技术比较成熟,性能又安全、 可靠、适用面又很广,我国在 95 年已专 门颁布了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 计规范》GB50219-95。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近期又推出了“细水 雾灭火系统”北京市于 2003 年 9 月 25 日发布了 北京市地方性标准《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 工验收规范》,已于 2003 年 12 月 1 日开始实施。 细水雾喷头在一定压力下,能将喷头出口 处雾滴粒径控制在0.1mm以下(水喷雾的水滴 粒径在0.3-0.8mm),两者要求压力也不同, 水喷雾压力要求在0.2MPa-0.35MPa,而细水雾 压力要求在1.21-3.45MPa之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一、前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建筑物防火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进行灭火,有效地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因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针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规范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以期提高建筑物防火安全水平。

二、设计原则。

1. 安全性原则。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以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系统应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启动,有效地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2. 可靠性原则。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具有高度的可靠性,能够在各种恶劣环境下正常工作。

系统的各个部件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稳定性,确保系统长期有效运行。

3. 经济性原则。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兼顾经济性,尽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系统的性价比。

同时,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成本也应考虑在内,以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三、设计要求。

1. 水源供应。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水源供应的可靠性和充足性。

系统应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获得足够的水源,确保灭火效果。

2. 喷头布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布局应合理,能够覆盖建筑物的各个区域。

喷头的安装位置应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火灾风险,确保系统能够有效地进行灭火。

3. 管道设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保证管道的质量和安全性。

管道的铺设应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和布局,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4. 控制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系统应具有高度的智能化和自动化,能够根据火灾情况自动启动。

控制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确保系统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5. 灭火剂选择。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灭火剂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火灾风险进行合理的选择。

灭火剂的性能和适用范围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确保系统能够有效进行灭火。

四、设计流程。

1. 方案设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首先进行方案设计,包括水源供应、喷头布局、管道设计、控制系统设计等内容。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完整版内容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完整版内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一种重要的消防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类建筑物、工厂和公共场所。

它可以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响应,并喷射水雾进行灭火,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火势,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以下是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的完整版内容。

一、设计标准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筑设计规范以及消防行业标准,设计符合要求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所在区域和火灾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设计标准,确保系统能够满足灭火需求。

二、系统组成1. 系统包括喷头、供水系统、泵组、控制器、电源等关键组件,各个组件的选型和布置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喷头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结构和使用情况进行选择,并保证喷头的布置密度和位置合理,确保有效的灭火喷射范围。

3. 供水系统应包括供水管网、水箱、水泵等组成,水源需充足可靠,供水管网应满足系统的流量和压力需求。

4. 控制器应能够自动监测火灾状况并触发喷水装置,可靠地控制系统的启动和停止,同时具备自动报警功能。

5. 系统的电源应稳定可靠,备用电源应满足长时间供电需求,确保系统在停电等情况下能正常运行。

三、设计要求1. 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布置、楼层高度和隔墙隔板等因素,合理确定喷头的布置密度和位置,并根据不同区域的火灾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2. 喷头的选择要考虑喷射雾滴粒径、喷射角度和灭火效果,喷头间距应适当,保证火源周围有足够的喷射覆盖范围。

3. 供水系统的设计要考虑供水能力、调压和稳压措施,水源应保证供水充足,水泵选型应确保能满足消防流量和压力要求。

4. 控制器的设计要能够与火灾报警系统、烟感传感器等设备联动,实现自动监测和触发喷水装置的功能。

5. 系统的电源应满足稳定、不间断的供电需求,备用电源的选型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系统在停电等情况下正常运行。

四、安装和维护要求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消防工程公司进行,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完整版内容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完整版内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起到了预防和控制火灾的重要作用,为了确保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我们有必要提供一份完整版的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

以下是该规范的内容:1. 概述1.1 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目的是确保系统具备快速、准确地探测火灾并进行有效灭火的能力。

同时,规范也旨在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可维护性,以满足建筑物和设备的灭火要求。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和设备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如工厂、办公楼、商场、仓库等。

1.3 引用标准规范中涉及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设计要求2.1 火灾探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可靠的火灾探测技术,如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等,以确保及早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信号。

2.2 灭火装置灭火装置应包括喷水头、喷水管道、水泵等设备。

设计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灭火装置,并确保其有效性、可靠性和适用性。

2.3 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应能够自动控制水源的供应、灭火装置的启动和停止,并具备灵活的操作方式,如远程控制或自动控制。

2.4 水源和供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应充足,并保证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水源供应应稳定可靠,对水压、流量等参数应进行合理设计。

2.5 储水设施如无特殊情况,应设置储水设施以备火灾需要。

储水设施的容量和设置位置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规划。

3. 设计步骤3.1 系统需求分析设计师应与建筑物或设备的业主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具体需求和特殊要求,进行系统需求分析。

3.2 灭火区划分根据建筑物或设备的功能和布局,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灭火区域,并确定每个灭火区域的灭火需求。

3.3 火灾风险评估对每个灭火区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包括火灾可能性、火势大小、火灾扩散速度等,以确定所需的灭火装置和探测设备。

3.4 系统设计根据需求分析、区域划分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备选型、管道布置、控制系统设计等。

3.5 施工和调试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系统的施工和安装,同时进行系统的调试和功能测试,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一种常见的灭火设备,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快速启动并喷洒大量的水,迅速扑灭火焰。

为了确保灭火系统的运行效果和安全性,设计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系列规范。

下面是关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一些要点。

1. 系统设计要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仔细研究并遵守国家和地方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和安装的相关规范和要求,以确保系统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2. 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用途而定。

不同建筑物的火灾风险不同,因此灭火系统的设计也应该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用途来确定。

例如,高层建筑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需要具备更高的喷水压力和喷水量,以确保水能够达到火源。

3. 确定灭火系统的最佳布置。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合理确定灭火系统的喷头布置和管道布线。

喷头的布置要能够覆盖到建筑物的各个部分,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喷水。

管道布线要尽量减少压力损失,确保水能够顺利流动到喷头。

4. 确保水源充足并稳定。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对供水系统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评估,确保水源的供应量充足,水压稳定。

如果供水系统不足,可能导致灭火系统无法正常喷水,从而无法有效灭火。

5. 选择合适的喷头和泵站。

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建筑物对灭火系统的需求,需要选择合适的喷头和泵站。

喷头的选择要考虑到喷水角度、喷水距离和流量等因素,确保喷头能够有效喷水并覆盖到火源。

泵站的选择要考虑到供水压力和流量的要求,以确保泵站能够提供足够的水压和流量。

6. 定期维护和检修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一种关键的安全设备,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定期检查喷头是否损坏或堵塞,泵站和管道是否泄漏或堵塞,以及水源是否正常等。

7. 灭火系统的设计要考虑到建筑物内的其他设备和设施。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建筑物内的其他设备和设施,如电气设备、通风系统等。

设计时需要避免灭火系统对其他设备和设施的影响,确保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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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讲义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68号“关于发布国家关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l,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

原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北京市消防局、上海市消防局、四川省消防局、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大连市消防局、深圳市消防局、建设部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化工部第一设计院、天津大学、深圳市捷星消防工程公司等单位共同修订。

本规范的修订,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科研成果、设计和使用现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高校等部门的意见,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和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1992至1999年,美国在7年间连续3次修订NFPA一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标准)。

自1992年开始修订、至1994年完成的NFPA一13标准(1994)版本,增补了与近期新技术有关的内容。

随后出版的NFPA一13标准(1996)和(1999)版本,进一步完善了涉及近期新技术的规定内容,使之更加详细、充实。

我国自80年代中期开始跟踪并研究该领域新技术,为此次修订规范打下了基础。

本规范修订本,共分十一章和五个附录。

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符号,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系统选型、设计基本参数、系统组件、喷头布置、管道、水力计算、供水、操作与控制等。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按设计系统的工作步骤重新编排了章节顺序;2.充实了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系统与组件选型、设计基本参数、喷头布置、管道及供水设施的配置等相关章节的技术内容;3.补充了新型系统和新型洒水喷头、及各类仓库设置该系统的技术要求;4.特别强调合理的系统选型和配置,对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整体性能的重要作用。

本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数量较多的原因:1.本规范此次修订,增补的内容较多,对系统设计参数的规定,明显缩小了与发达国家标准的差距,对设计质量的要求较高;2.本规范中的规定,均是用于表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所需采取的技术措施,不仅具有保证系统可靠性与有效性的作用,而且密切相关、相互制约,并对系统的整体性能具有牵一线动全局的影响。

3.对竣工后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我国尚无直接进行其性能检验的成熟技术,同时也无法进行仿真性的模拟试验,因此只能依靠设计施工中采取的技术措施,保证系统的性能。

4.强制性条文的用词,仍执行“本规范用词说明”,用词“宜”,表示允许稍有选择。

对本规范存在的不妥之处,欢迎提出意见,并将在局部修订时予以解决。

1 总则制订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其设计标准,可以弓I用美国NFPA—13标准的下列表述来说明,即:“提供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最低限度要求”。

本规范根据上述设计标准,提出所应遵循的规定条文和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本规范的适用与不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晶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适用与不适用范围:凡可用水扑救火灾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均可安装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此类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洒水将导致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凡自动灭火设施,其成功扑救火灾的充分必要条件,包括启动时间、正常运行和灭火能力。

当采用新技术时,应满足先进性、适用性与成熟性的要求。

当采用包括设计方法在内的新技术,以及替代本规范规定的其他技术措施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论证。

美国NFPA—13标准的规定为,“不限制采用替代措施,但不得降低系统的可靠性,并应得到权威机构的批准”。

工程设计中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授权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

当不适应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2 基本概念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一个专业术语,特指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的自动灭火系统。

按规定技术要求组合后的系统,应能在初期火灾阶段自动启动喷水,灭火或控制火势的发展蔓延。

因此,此类系统的功能是扑救初期火灾,其性能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目前国际上应用范围最广、用量最大、灭火成功率最高、且造价最为低廉的固定灭火设施,并被公认是最为有效的建筑火灾自救设施。

1965年美国的统计资料表明:在当时的技术状况下,包括不同火灾危险性的各类民用与工业建筑在内,25年间共8万多次喷淋系统自救灭火的案例中,系统控灭火的成功率达到96%以上。

在灭火失败的案例中,属于设备失修和误关闭控制阀门等人为因素导致系统失效的占一半以上,上述统计资料充分证明该系统扑救火灾的可靠性与有效性。

美国费城第一子午广场大厦火灾,是一起典型的火灾案例,充分说明了此类系统的自救灭火能力。

该大厦共38层,自30层向上的楼层安装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大厦22层在当地时间晚8时许起火,消防队于8点30分左右投入灭火,但未能有效遏制火势,并付出牺牲2名消防员的沉重代价,当火势蔓延至27层时,消防队员被迫撤离。

此后,大火继续自由蔓延,直到次日早7点许大火烧至30层时,驱动了该楼层的10只喷头,遏制了火势的蔓延,并最终在与水枪射流的夹击下扑灭了这场大火。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生产与应用技术虽然已于20世纪,50年代趋于成熟,但仍然存在尚未解决的技术难点。

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该系统的技术领域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包括:1.闭式喷头热敏性能的定量分析理论与方法,提出了响应时间指数(RTl)概念、建立了标准试验方法,并开发了快速响应喷头。

2.喷头下喷水量穿透力的研究,使系统在高堆垛高货架仓库中的应用技术迅速发展,相继开发出大水滴喷头、ESFR喷头和ELO喷头等新型喷头,按照系统的组成与技术特点,可划分为湿式、干式、预作用式和雨淋式四种类型。

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被称为闭式系统。

雨淋系统与水幕系统采用开式喷头,可称为开式系统。

水幕系统与雨淋系统的组成虽很相似,但水幕系统不是灭火设施,而是防火设施。

水喷雾系统的组成同样和雨淋系统极为相似,二者虽仅采用的喷头不同,但在灭火机理与保护对象方面,二者存在着性质上的不同,因此水喷雾系统不属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范畴,是另外一种类型的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

2.2湿式系统准工作(或称“戒备”、“警戒”)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湿式系统由闭式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组、供水设施、稳压设施、末端试水装置及连接管道等组成。

连接管道包括短立管、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以及水泵的吸水管和供水管等。

湿式报警阀组由水流控制阀、湿式报警阀、延迟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以及压力表、过滤器、试验阀以及安全阀(或称泄压阀)等组成。

水流指示器与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输入火灾报警器。

系统的供水泵应自动启动。

依靠闭式喷头受热时可自动开启喷水的技术特点,系统可自动控制喷头的开放时间和对火灾部位的局部范围洒水灭火,并在灭火过程中,根据开放喷头的灭火效果,自动控制开放喷头的数量,达到控制喷水面积的目的。

一次灭火过程中保持喷水强度的系统最大喷水范围,体现系统的最大灭火能力。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于扑救初期火灾。

系统有限的喷水强度和喷水面积,不能控制进入猛烈燃烧阶段的火灾。

综上所述,系统控火灭火的有效性,取决于闭式喷头的开放时间和投入的灭火能力。

灭火能力体现在两个方面,即:抑制燃烧的喷水强度和覆盖起火范围的喷水面积。

所以,系统的设计,首先应保证闭式喷头响应火灾的灵敏性,使之在初期火灾阶段被热烟气流驱动,在此基础上应保证喷头开放后立即持续喷水和在喷水范围内保持足够的喷水强度。

此类系统的一大弱点,是喷水容易受障碍物的阻挡而不能顺利到达起火部位,因此必须在同时考虑喷水彳艮难避免受阻的因素后,确定系统的最大喷水范围,即作用面积。

闭式喷头在初期火灾适时开放,并且系统的洒水完全覆盖起火范围,喷水强度大于灭火需求的水量时,系统没有理由不能灭火。

当系统的喷水因“受阻”而不能送达燃烧面时,将影响灭火能果。

2.3干式系统。

警戒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

在干式系统中,传递火警信号的介质,由有压水转换为压缩空气,因此可消除环境温度对管道内充水的影响。

系统启动时必须经过管道排气充水过程后,才能开始喷水。

在干式系统延迟喷水的时间内,火灾将得以继续蔓延,使灭火难度增大,因此导致其灭火效能低于湿式系统。

通过控制干式系统配水管道的排气充水时间,可以把握闭式喷头开放后的延迟喷水时间。

干式系统应配置干式报警阀组和保持配水管道内充气压力的补气装置(通常为空气压缩机及其压力控制装置)。

干式报警阀的加速器,用于保证干式报警阀的快速开启,为了尽快排尽配水管道内的压缩空气,配水管道应设置快速排气阀,并应在快速排气阀的入口,设置警戒状态时封闭管道的电动阀。

2.4预作用系统准工作(警戒)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雨淋报警阀和供水设施后,转换为湿式系统的闭式系统。

此类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组合而成,采用闭式喷头与预作用报警阀组,阀组中配置雨淋报警阀。

利用火灾探测器的灵敏性优于闭式喷头的特点,使雨淋报警阀和供水泵可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动作后启动,并在闭式喷头动作前完成配水管道充水的预作用过程,因此可同时消除湿式与干式系统的缺陷。

雨淋报警阀虽有三种控制开启的方式,但预作用系统应首选自动启动方式,目的是为了满足“管道尽快充水和喷头开放后立即喷水”的要求。

利用“火灾探测器动作”和“闭式喷头开放”两个条件之间的“与门”或“或门”关系启动的系统,是另一类兼备“预作用系统”与“干式系统”特点的系统,实际是“预作用系统”与“干式系统.”的组合系统。

设计时应按其不利条件、即不能避免滞后喷水的干式系统对待。

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属于预作用系统的升级产品。

其特点是能在扑灭火灾后自动关闭报警阀、复燃时再次开阀喷水。

和预作用系统比较,探测器与报警阀有所改进,探测器可输出灭火信号,报警阀可按指令信号关闭和再次开启,可有效降低不必要的水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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