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业: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0-10-26
ST大水:五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2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ST大水公告编号:2010-05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监事会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0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监事陈卫山先生全权委托监事王全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智高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经审议,对公司2009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1、公司2009年度报告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事宜;3、公司2009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情况,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本年度按规定提取应收款项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有关规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会就审计报告涉及无法发表意见事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经对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相关说明进行审议,形成监事会意见如下:董事会说明中审计报告涉及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其形成原因的说明真实、客观、公正,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所作出的说明,通过实施重组是解决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切实有效的途径。
600231 凌钢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股票简称:凌钢股份债券简称:11凌钢债编号:临2013-018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中心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3年6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振勇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1、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因董事苏辉先生已被任命为凌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导致公司关联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免去其董事职务,并提名补选沈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至2014年10月18日。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汪琦先生、张先治先生、戚向东先生对上述变更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变更董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同意将变更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向四家经销性子公司委派董事的议案。
委派公司总经理沈洵先生、公司总会计师何志国先生、公司销售公司经理刘威先生为凌钢(大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沈阳凌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凌钢锦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北京凌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董事。
委派沈洵先生为上述四家经销性子公司董事长候选人。
苏辉先生、李胜运先生不再担任凌钢(大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董事。
苏辉先生、杨志远先生不再担任沈阳凌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董事。
苏辉先生、祁海成先生不再担任凌钢锦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董事。
苏辉先生、柴树风先生不再担任北京凌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董事。
集团公司关于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集团公司关于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各矿、处、厂、公司、中心、院、队、项目部:为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特作如下决定:一、安全目标(一)杜绝较大生产性责任事故,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杜绝自燃发火事故。
(二)集团公司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杜绝重大非死亡事故。
(三)集团公司千人重伤率控制在0.35以下,地面单位杜绝重伤及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
(四)集团公司瓦斯抽采率55%,瓦斯抽采量3.5亿立方米,抽采钻孔量318万米,开采保护层面积300万平方米。
新庄孜、谢一、潘一、潘三和丁集矿实现瓦斯高值零超限,控制3%以下瓦斯超限不超过20次;其他矿、矿建项目部实现瓦斯零超限。
(五)集团公司达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
二、强化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瓦斯治本措施(六)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要求,以防突工作为核心,深化瓦斯治理工作。
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9号令)和集团公司《关于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通知》(集政〔2009〕88号)。
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卸压消突措施,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采取区域预抽消突措施,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2.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优化系统,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可靠。
3.各矿、矿建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经集团公司核准的“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做到抽、掘、采平衡,实现抽采达标。
重视防突规划工作。
严格执行《淮南矿业集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补充规定》;强化瓦斯抽采,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淮南矿业集团区域性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规定》。
重视石门(井筒)揭煤工作。
严格执行《淮南矿业集团井巷揭煤管理规定》。
重视突出危险采煤工作面瓦斯治理工程。
严格执行《关于突出危险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瓦斯治理验收的通知》。
600758辽宁能源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公告编号:2021-016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李长贵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周明弘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当选后,任期至2023年5月18日,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总经理李长贵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总经理职务。
经董事长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聘任周明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聘任李秀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本届高管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拟聘任人员简历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12日附:拟聘任人员简历周明弘,男,1968年12月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2016.08--2016.10,任辽宁省铁煤集团晓南矿矿长;2016.10--2019.01,任辽宁省铁煤集团晓南矿党委委员、矿长;2019.01--2019.01,任辽宁省能源集团铁煤集团大隆矿党委委员、矿长;2019.01--2019.02,任辽宁省能源集团铁法能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主任(正处级);2019.02--2019.04,任辽宁省能源集团铁法能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任;2019.04--2020.01,任辽宁省能源集团铁法能源公司金碳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2020.01--2020.06,任辽宁省能源集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部长;2020.06--2020.10,任辽宁省能源集团阜新矿业集团党委委员、常委、董事、副总经理;2020.10--2021.08,任辽宁省能源集团阜新矿业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露天煤业:签订《生产剥离外委、煤炭短途运输及燃油采购合同》的补充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生产剥离外委、煤炭短途运输及燃油采购合同》的补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7月18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了《关于签订生产剥离外委、煤炭短途运输及燃油采购合同》等议案,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201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公告中披露了有关签订上述合同的事项,现就该事项作进一步的补充公告如下:一、合同概述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3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扎矿”)分别需要委托霍林郭勒东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星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露天煤矿的剥离工程和煤炭短途运输工程提供服务,以及子公司扎矿采购柴油(供矿山设备车使用)等。
该合同均不涉及关联交易,服务单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合同具体内容(一)公司北露天矿2013年生产剥离外委合同霍林郭勒东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霍林郭勒谌录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承担公司北露天矿一标段、二标段生产剥离土岩采运工程。
上述工程预算总价共计15,413.80 万元(含税)。
(二)扎矿2013年生产剥离外委合同西乌珠穆沁旗星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扎鲁特旗富华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扎鲁特旗久兴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霍林郭勒市天元矿建有限责任公司、霍林郭勒市利宏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霍林郭勒市满都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承担扎矿一标段(东段及南帮东段)、二标段至六标段的剥离工程。
上述六个标段工程预算总价共计61,561.19 万元(含税)。
(三)公司南露天矿、北露天矿煤炭运输合同霍林郭勒星火运输有限公司承担公司南、北露天矿部分煤炭短途运输工程,工程预算总价14,809.5万元(含税)。
兴业矿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公告编号:2013-22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九时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人,独立董事朱广彬先生、曾华春先生及董事张旭东先生因出差在外,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自我评价。
通过自查和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作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经确定为9.58元/股。
2020-09-15 盘江股份 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编号:临2020-04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国晶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解散贵州盘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能满足职业卫生服务检测资质申办条件,且自成立以来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为了压缩管理层级,实现瘦身发展。
会议同意解散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依法办理清算注销等有关工作。
二、关于向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临2020-043)马依西一井项目是公司规划建设的重点煤矿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为加快推进马依西一井项目建设,满足项目建设资本金要求,会议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对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增加投资33,079.5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三、关于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并调整股权比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5名董事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临2020-044)。
由于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黔公司”)发展规划已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化解风险、维护股东利益,会议同意首黔公司按照各股东实际出资到位情况,将注册资本由20亿元减少至10.72亿元,并相应调整股权比例。
600396 金山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公告编号:临2013-016号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以邮件、传真及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3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公司实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董事李增昉先生因公出差,通讯不便,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表决。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关于董事辞职暨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李增昉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丙信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总经理金玉军先生提名,聘任李丙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时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公司解聘邱国民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明确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议案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已经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延长12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2013年4月12日,即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发行底价仍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确定的发行底价,即经除权、除息后为6.36元/股,该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订)――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
《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订)――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目录第一章收益途径评估方法 (1)第一节现金流量法 (1)第二节收益法 (5)第三节收益权益法 (8)第四节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 (11)第五节约当投资-现金流量法 (14)第二章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参数及选取 (16)第一节资源储量和可采储量 (16)第二节生产能力与服务年限 (20)第三节产品方案与采选(冶)技术指标 (25)第四节销售收入 (27)第五节投资 (29)第六节成本费用 (35)第七节税金及附加 (41)第八节折现率与折现系数 (43)第九节采矿权权益系数 (44)评估基准日选取 (45)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矿业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下同)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矿业权所包括的矿产资源储量在未来开发预期收益的现值来确定被评估矿业权价值的一类评估方法。
收益途径是被较广泛采用的矿业权价值评估途径,易于为买卖双方所接受。
该途径评估方法是基于人们根据对矿业权价值的认识,通过将地质的、采矿的、选矿的和经济的等知识、经验和实践的综合运用,对矿业权价值做出评价和估算。
因此,合理地确定技术、经济等评估参数,是该途径评估方法应用的关键。
采用收益途径进行矿业权评估时,需要具备的前提条件和遵循的假设条件:一、前提条件1.评估对象未来的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2.获得评估对象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3.评估对象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二、假设条件1.产销均衡原则,即生产的产品当期全部实现销售;2.评估设定的市场条件固定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即矿业权评估时的市场环境、价格水平、矿山勘查和开发利用技术水平等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水平和设定的生产力为基点。
设定的生产力水平(以下相同)与评估目的相关,对于以收取矿业权价款为目的的出让评估以及以公平交易为目的的转让评估指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对某些评估目的,如矿业权抵押贷款、上市或一般卖方的出价决策咨询,可以指矿业权人真实、实际的生产力水平。
红筹10号文解读
红筹10号文解读红筹2010-03-22 11:53:46 阅读43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红筹10号文解读---20100322目录于宁:“10号文”的曲折 (1)10号文和75号文对红筹架构的适用 (3)花旗风投被指以规避商务部10号文为名设局侵权 (6)坎坷红筹路:详解海外借壳上市 (14)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一——辽宁忠旺香港IPO.. 17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二——中国秦发香港IPO.. 24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三——英利能源纽交所IPO.. 29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四——天工国际香港IPO.. 35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五——SOHO中国 (39)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六——瑞金矿业香港IPO.. 44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七——兴发铝业香港IPO.. 51规避“10号文”红筹系列八:银泰百货(转) 56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九——保利协鑫香港IPO.. 62于宁:“10号文”的曲折2006年9月8日,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证监会、外管局六个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第10号)生效,这就是此后对外资并购和红筹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10号文”。
“10号文”主要在两个方面对外资并购作出了规定:一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例如,增加了关联并购的概念和反垄断审查的要求。
二是对外资并购完成的方式,特别是对以股权为收购对价、通过SPV(特殊目的公司)进行跨境换股等技术手段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其中第二方面原本是为了开放外资并购的“正门”,堵塞“旁门左道”的良法。
然而在具体执行效果上恰恰相反,正门紧闭,捷径歧出,最终对于“小红筹”模式产生了摧毁性的影响。
“出台两年来,还没有一家境内企业经商务部批准完成了标准意义上的跨境换股,从而实现红筹结构的搭建。
”一位长期从事跨境投融资法律业务的资深律师说。
与此同时,“协议控制”、“代持股份”等未经监管部门正式认可的做法广泛的被采用,形成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中普遍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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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0032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树东,公司现有董事12名,12名董事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对公司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收购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露天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和负债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需要对公司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公告编号为2010034号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的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该调整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提名宋宏坤同志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宋宏坤同志为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
(拟聘任审计负责人简历见附件)
董事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生产能力,公司拟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租赁大型生产设备及其它固定资产用以满足公司煤炭生产需要。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公告编号为2010033号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王树东先生、王冲先生、刘毅勇先生、刘政权先生、李云峰先生、李永先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
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有表决权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宋宏坤个人简历
宋宏坤女士出生于1968年11月,汉族,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1990年12月参加工作, 2003年1月起任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主任,2010年3月起任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主管,专职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