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doc资料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出卖人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1.2 买受人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第二条房屋基本状况2.1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坐落于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路_______号,房屋结构_______,房屋建筑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
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面积等详见附件一。
2.2 房屋用途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__。
乙方购买该房屋后,如需改变用途,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3.1 房屋总价款双方确认,该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3.2 付款方式及进度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定金支付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
2.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首付款支付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房屋预告登记。
3.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第四条交付及验收4.1 交付时间甲方承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实际交付时间以《房屋交接单》为准。
4.2 交付条件1.该房屋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竣工验收资料。
2.该房屋的水、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设备已安装齐全,能够正常使用。
3.该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绿化等配套设施已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完毕,能够正常使用。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______________(商品房的所有权人/代理人),乙方愿意购买甲方所拥有的______________(商品房的地址、房号),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买卖该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
2. 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
3.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
5. 房屋权属证明,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交付。
1. 房屋交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
2. 房屋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
3. 房屋交付标准,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价格及支付方式。
1. 房屋总价,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的______________%作为定金,定金支付后,甲方应立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 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的______________%作为首付款。
4. 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的______________%作为尾款。
5. 房屋过户时,乙方应支付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过户费用。
第四条房屋权属及过户。
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后,立即办理房屋权属过户手续,乙方应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doc 30页)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doc 30页)合同编号:编号:浙F1-2008-1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建设厅和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象山县万象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新丰路276号法定代表人:王正国联系电话: 65728968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2252800678 企业资质证书号:浙房开1116号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邮政编码:×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种类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象山丹西街道丹南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东南、编号为25-001-131-0001 的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篇1)甲方(卖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位于_________(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商铺具体状况如下:(1)产权证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 。
(2)商铺座落在_________,结构为砖混_________;(3)商铺产权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_________,租期截止为_________,租金为_________,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以上系甲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优先购买权等)。
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甲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
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___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转让包干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给定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将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妥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余款_________元一并付清。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XXXX甲方(出卖人):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X乙方(买受人):XXX地址: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一、商品房基本情况1. 房屋坐落:XXXXXXXXXXXX(以下简称该房屋)。
该房屋用途为XX,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2. 房屋面积:该房屋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套内面积为XX平方米。
该面积仅供参考,具体面积以房管部门实测为准。
3. 房屋价格:该房屋单价为人民币XX元/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XX元。
该价格包含固定装修费用,固定装修按照市场价评估,实际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付款方式:乙方选择一次性付款,应在签订本协议后XX日内付清全部房款。
如未按时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 房屋交付期限:甲方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如遇特殊原因,甲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房屋的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应当保证所售房屋无产权纠纷、无权利纠纷,并保证所售房屋的权属状况合法有效。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等手续,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房款,并按照约定使用房屋。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产权纠纷,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如遇特殊原因,应当提前告知乙方,并保证房屋的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购房合同、发票、产权证等。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5篇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5篇篇1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卖方):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标的物及价款1.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浙江省的商品房(以下简称“标的物”)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的具体信息如下:(1)房屋地址:__________(2)房屋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3)房屋结构:__________(4)房屋装修情况:__________2. 乙方同意以现金或贷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1)购房款总额:__________元(2)首付款:__________元,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
(3)贷款部分:剩余购房款,贷款期限为_____年,贷款利率为_____%。
二、房屋交付及验收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月内,将标的物交付给乙方。
交付时,甲方应提供房屋的钥匙、相关配套设施及物品清单。
2. 乙方应在收到房屋后_____个月内对房屋进行验收。
验收时,乙方应仔细检查房屋的结构、装修及配套设施是否完好,并签署验收报告。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
三、违约责任及赔偿1. 甲方如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自违约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已支付购房款的万分之_____。
2. 乙方如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购房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自违约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支付购房款的万分之_____。
3.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约定事项1.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_____方承担。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双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商品房基本情况1.商品房基本情况商品房名称:(以下简称商品房)商品房地址:商品房房屋类型:商品房房屋面积:2.商品房价格商品房房屋总价:人民币(¥)3.付款方式1.乙方向甲方收取房屋首期款,甲方应该在合同签署之日起7日内支付首期款的20%(含人民币(¥)的),即人民币(¥)元。
2.乙方向甲方收取房屋购房款余款,甲方应该在乙方发放房屋交付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全额支付该款项。
4.乙方交房时间乙方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2年内交付商品房。
乙方须在交付房屋30日前发放房屋交付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5.商品房权属及权利状况商品房产权证编号:商品房房产证面积:该商品房权利状况:6.商品房附属设施商品房附有的设计装修方案:7.其他附加条件1.甲方承诺购房资金全部来源合法。
2.乙方承诺售房所得全部合法。
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各方签字、盖章后均有效。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按申请仲裁解决。
合同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经签订后不得随意更改。
2.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内容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双方都签字、盖章之后方可生效。
3.除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外,本合同生效后不得解除。
合同附则1.本合同附有商品房的规划设计图、商品房质量验收标准、商品房交付标准、商品房装修标准、商品房服务及售后保障标准等具体内容。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地点:。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1. 合同背景本合同由购房人(以下简称“甲方”)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位于浙江省的商品房达成以下协议。
2. 商品房的基本信息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商品房的相关信息出售给甲方:房屋地址:房屋面积:户型:所在楼层:装修标准:附属设施:交房时间:房屋单价:房屋总价:首付款金额:贷款银行及贷款合同编号(如适用):「注意:上述信息仅为示范,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 购房款支付方式3.1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购房款:首付款金额支付方式:首付款金额:(具体金额)首付款支付日期:(具体日期)首付款支付方式:(例如银行转账、现金等)贷款金额支付方式(如适用):贷款金额:(具体金额)贷款金额支付日期:(具体日期)贷款金额支付方式:(例如银行转账、现金等)3.2 乙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开具发票的完税证明。
4. 房屋交付及验收4.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通知甲方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房屋交付,甲方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验收房屋。
双方确认房屋交付的日期为________(具体日期)。
4.2 乙方确认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的基本设施、装修等与合同约定一致。
4.3 若甲方在房屋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仍存在不明显的瑕疵问题,乙方应负责修复和整改。
4.4 若甲方在房屋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发现重大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问题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
5. 违约责任5.1 若甲方违约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乙方有权按照约定解除合同,并有权扣除甲方首付款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5.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每日违约金的方式进行赔偿。
5.3 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如有违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争议解决6.1 甲方和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合同执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说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标签:房产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说明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1、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合同当事人以特定商品房为买卖标的物,约定相关权利义务的协议。
2、为什么要制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订立遵循当事人意思自由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就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及结算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自由协商达成协议。
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完全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自由协商、签订,订立后的合同按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即可。
但是,商品房是一种特殊商品,建设周期长,涉及政策多,有些当事人特别是购房人对相关专业知识、法规政策不甚了解,有鉴于此,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在1995年就制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以国家版的示范文本为基础,省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制订了适用于本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于2000年作了修改。
今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各方面提出的建议,省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原文本又进行了修改,形成现在的文本。
3、示范文本说明与合同解释。
为了便于当事人使用本示范文本,我们对有关条款内容和专业用词的含义作了说明。
当事人认为条文内容或用词容易产生歧义的,可以修改。
对未涉及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可以补充。
在签订合同以后,未被修改的示范文本内容就转化为合同内容,此后,当事人若理解不一,属于民事争议范围,行政机关无权再作解释。
二、双方当事人、委托代理机构1、出卖方和委托代理机构。
商品房合同双方当事人,指出卖人和买受人。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一、出卖人的基本情况: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二、买受人的基本情况: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三、商品房信息:1.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2. 房屋结构:____________3.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4.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5. 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四、房屋交付及交付时间:1. 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将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
2. 交付时应当出具产权证、购房合同、钥匙等相关资料。
五、商品房价格及支付方式:1. 商品房总价为____元,买受人应当支付首付款____元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
2. 买受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前支付剩余房款。
六、过户手续及费用:1. 房屋过户手续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过户税款、公证费用等。
2. 过户时间为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完成。
七、违约责任:1. 若出卖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商品房,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房款或其他费用,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为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双方当事人签字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条款。
祝愿双方合作愉快,交易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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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编号:浙F1-2008-1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建设厅和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象山县万象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新丰路276号法定代表人:王正国联系电话: 65728968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2252800678 企业资质证书号:浙房开1116号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邮政编码:×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种类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象山丹西街道丹南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东南、编号为 25-001-131-0001 的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载明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的批准文件或合同是象国用2008第80289号。
该地块总土地面积为27326.35 m2。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万华康庭。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2008-0240029号,施工许可证号为330225************ 。
第一条协议补充条款。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的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象山县建设局,预售许可证号为 2008008 。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单元号房。
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该商品房位于第层。
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商业用地为2008年6月16日至2048年1月4日,住宅用地为2008年 6月 16日至2078年 1月 4日。
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中高层住宅,属框架结构,层高 2.9米。
该商品房有阳台个,其建筑样式(封闭式、非封闭式或其他)为封闭式。
该商品房相关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说明:外墙采用聚苯颗粒保温砂浆、屋面采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窗户采用双层中空玻璃塑钢窗。
外墙、屋面保温保修期五年。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名称及建筑面积说明见本合同附件二)。
除上述商品房买卖外,有出售(或赠送、出租等)车位、车库、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与、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本合同附件三。
第三条协议补充条款1、买受人在购买上述房屋的同时,认购位于地下一层□地面□地下二层□(编号:,具体详见附件一附图)的停车位。
2、买受人在购买上述房屋的同时,认购位于幢楼内(编号:,具体详见附件一附图)的自行车库;该自行车库建筑面积为:㎡。
第四条建筑区划内相关物业归属的约定在该商品房所在的建筑区划内,出卖人建设物业服务用房633.69 平方米,坐落9#1单元102室和202室及2号商铺北侧(具体物业服务用房以实测面积为准,位置以施工图及房屋交付后相关部门确认为准),其中物业管理用房297.68m2,物业经营用房336.01m2,属于业主共有。
下列物业属于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其他道路、绿地、场所、设施、房屋,属于业主共有。
1、汽车位。
2、除法律规定外,其余小区设施、设备、自行车库和其他配套建筑、设备设施(不包括在合同标的物范围内),小区内的会所(不包括按比例配置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
城镇公共道路、城镇公共绿地,及依照有关规定、合同约定需要移交政府相关单位管理的物业,不属前款约定范围。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1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货币单位人民币):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价款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价款×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元。
4、×。
按照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规定,需要交纳新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期交纳标准为×元/平方米(以相关部门确定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公布的标准为准)。
该款项未包含在本条约定的总价款中,由出卖人统一代交,在物业交付时向买受人收取。
第五条协议补充条款1、本套房同时所购停车位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个;2、本套房同时所购买的自行车库金额(人民币)为大写:元整;3、合计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为准。
1、当事人选择【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作为计价方式时,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①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3、双方自行约定。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在年月日前付清100%房价款,即买受人实际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买受人选择银行按揭贷款,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付清首付约 %,即房款(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余款(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即日起办理银行按揭,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2 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①逾期不超过 30 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②逾期超过 3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5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5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①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按揭问题处理(1)若办理银行按揭,买受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按揭资料给出卖人,逾期不提供的或买受人未按出卖人通知在规定期限内去银行办理按揭手续的,视同买受人逾期付款处理。
(2)如果国家调整按揭政策或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按揭贷款不能获得批准或者不能足额获得批准的,买受人应在收到银行发出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自行向出卖人付清所有未付余款,否则视为买受人付款违约。
(3)上述买受人被视为付款违约处理方式按第八条第一种方式处理。
第九条交付期限及条件出卖人应当在 2010 年 4月 30 日前,将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2、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3、用水、用电、用气、道路,具备商品房正常开通使用的基本条件;4、×。
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3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因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行为(但出卖人违法违章原因除外)。
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30 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 3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购房款的 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5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①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设计单位同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导致下列情形(一般为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等)之一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