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的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规定范本

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根据《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目的和任务第三条消防监督检查的目的是确保建筑物、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和使用情况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消防监督检查的任务包括:(一)检查被检查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二)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三)指导被检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四)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第五条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确定检查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和重要性,确定消防监督检查的计划。
(二)通知被检查单位:在检查前向被检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检查的目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实施检查: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四)整理清单并形成报告:整理消防监督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形成检查报告。
(五)整改督促:将检查报告送达给被检查单位,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
(六)跟踪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记录相关情况。
(七)评价考核: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进行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要求包括以下方面:(一)依法依规进行检查,保证检查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二)检查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检查的准确性和专业性;(三)检查过程中,应与被检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四)检查结果要主动向被检查单位公布,并接受相关投诉和举报;(五)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并形成相应的处置文书;(六)定期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
第四章监督检查的权力和责任第七条消防监督检查机关对被检查单位有以下权力:(一)进入被检查单位的场所,查看和检查相关的消防设施设备和使用情况;(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复制或拍摄;(三)要求被检查单位配合现场检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规定1.引言消防安全是现代社会中重要的公共安全领域,为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需要加强对火灾风险的监督检查。
为此,制定本规定,明确消防监督检查的管理要求。
2.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适用于各类建筑、单位和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等。
3.基本原则(1)法定性原则:消防监督检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超越法定职责和权限。
(2)综合性原则:消防监督检查应以全面、系统的方法进行,充分考虑各类风险。
(3)公正公平原则:消防监督检查应公正、公平、透明,不得徇私舞弊。
4.监督检查的组织和责任(1)消防监督检查由地方政府消防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
(2)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3)各级消防机构应定期组织消防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监督检查的内容(1)监督检查应包括建筑物消防设施、人员疏散逃生通道、消防应急救援设备等方面的检查。
(2)监督检查应按照检查标准和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的有效性、消防通道的畅通程度等。
6.监督检查的程序(1)消防监督检查应事先通知被检查单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无预警检查。
(2)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检查。
(3)检查人员应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7.监督检查的结果和处理(1)监督检查的结果应当及时向被检查单位通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对于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督促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3)对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8.监督检查的督办和监督(1)对监督检查的结果进行督办,督促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
(2)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监督,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公平。
9.法律责任(1)对于违反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规章制度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规章制度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监督检查是指消防部门对各类建筑物、场所的消防安全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核查、监督和评估的工作。
第三条消防监督检查的目的是发现消防安全隐患,促使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风险得到控制和减少。
第四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2. 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3. 涉及火灾危险的场所、装置和设备。
第五条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和风险等级划分不同的检查频次,具体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第六条定期检查指按照一定时间间隔进行的检查,一般包括季度检查、半年检查、年度检查等。
定期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 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运行情况;2. 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的畅通情况;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4. 消防演练情况的落实;5. 其他重要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第七条不定期检查是指根据特定情况、重大活动或事件等需要,随时进行的检查。
不定期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 重大活动、演出和展览等会场的消防安全检查;2. 突发事件后的现场调查和整改检查;3. 对疑似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的临时检查;4. 火灾事故后的现场检查和整改复查。
第八条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消防监督检查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培训的消防监督员进行,消防监督员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消防监督检查程序,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超越职权。
第十条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事先通知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应当配合消防监督员的检查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
第十一条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通报,要求尽快整改,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是指对各类建筑物和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下面是具体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一、定期消防安全检查1. 各建筑物和场所应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性、使用情况和维修保养情况等。
2.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疏散门窗的可靠性、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等。
3. 检查由消防部门组织,并要求相关单位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
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1. 每年定期进行一次专项消防安全检查,对特定行业、特定区域或特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2. 检查内容包括火源控制情况、电气线路安全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等。
3. 检查由专业消防机构组织,并要求相关单位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
三、随机消防安全检查1. 消防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随机消防安全检查,对任何建筑物和场所进行抽查。
2. 抽查的方式可以是例行抽查或根据线索抽查,以发现隐患并及时整改。
3. 抽查结果需要向相关单位和消防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发现的问题。
四、消防安全检查报告1. 检查完成后,要向相关单位提供一份消防安全检查报告,详细描述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2. 相关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消防部门提供整改报告。
3. 消防部门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整改,可以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以上就是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主要内容,通过严格的检查机制和完善的报告制度,可以有效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保障消防安全。
所有相关单位和员工都应认真遵守,并积极配合消防检查工作的进行。
消防大队检查制度范文模板

消防大队检查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大队检查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单位和场所,包括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居民家庭等。
第三条消防大队检查制度的目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消防大队检查制度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消防大队检查工作在消防救援部门的领导下,由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消防大队设立检查小组,负责具体检查工作。
检查小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消防大队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第八条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消防水源、消防泵房、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消防报警系统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第九条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是否定期开展。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单位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消防档案是否完整。
第十一条火灾预防:检查单位是否制定火灾预防措施,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检查单位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是否健全,应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四、检查程序第十三条消防大队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确保被检查单位配合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检查小组应根据检查内容,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提问测试等方式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应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六条被检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消防大队。
第十七条消防大队应定期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复查,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五、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消防大队进行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检查工作。
消防检查、管理制度

消防检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检查1. 定期检查(1)学校应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②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③ 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④ 消防标志是否清晰可见;⑤ 消防预案是否完善可行;⑥ 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2)消防检查应由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2. 专项检查(1)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消防检查,如:① 电气线路安全检查;② 燃气设施安全检查;③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安全检查;④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查;⑤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检查等。
(2)专项检查应由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3. 日常检查(1)学校应加强日常消防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日常检查应由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三、消防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责任制(1)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
(2)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学校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学校应设置专人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学校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4. 消防应急预案(1)学校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处置程序。
(2)学校应定期组织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5. 火灾隐患整改(1)学校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学校应建立火灾隐患档案,对已整改的火灾隐患进行跟踪管理。
修订后《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全文
修订后《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全文修订后《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全文下面是关于修订后《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全文内容,本文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挑选的,仅供大家参考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
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1. 引言消防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方面,消防安全检查是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有效手段。
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制定本《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单位和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检查管理。
3. 责任与义务a. 主管部门责任1.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并予以发布;2.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消防安全检查的计划并进行指导;3.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单位和建筑物进行定期或突击消防安全检查;4.主管部门依法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处罚和整改指导。
b. 检查人员责任1.检查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2.检查人员要做到公正、客观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3.检查人员要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4.检查人员要积极指导被检查单位和建筑物进行整改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c. 被检查单位和建筑物责任1.被检查单位和建筑物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标准进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2.被检查单位和建筑物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其有效性;3.被检查单位和建筑物要按照检查结果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4.被检查单位和建筑物要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4. 检查内容和方式a. 检查内容1.检查单位和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和有效;2.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和易于疏散;3.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4.检查灭火器、消防栓和喷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5.检查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灯具是否正常使用;6.检查火灾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整改。
b. 检查方式1.定期检查:主管部门根据消防安全状况制定检查计划,对各类单位和建筑物进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2.突击检查: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特定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重点单位和建筑物进行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3.自查报告:被检查单位和建筑物可以自行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结果。
5. 处罚与整改a. 处罚措施1.对于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建筑物,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2.对于一般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建筑物,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3.对于轻微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建筑物,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口头警告。
政府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求
政府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求消防安全是一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政府部门在推动多种消防安全措施的同时,也对各个单位和机构提出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求。
本文将对政府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求进行探讨。
一、消防设施的配备和维护政府部门对于各种单位和机构的消防设施配备和维护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首先,每个建筑物必须按照国家规范安装火灾报警器和灭火器,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其次,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政府还要求单位和机构建立健全的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有效使用。
二、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政府部门要求各个单位和机构定期进行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这包括对电气设备、燃气管道、防火门窗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同时,政府鼓励单位和机构建立消防隐患台账,记录隐患的整改情况,并定期向政府部门进行报告。
三、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为了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对火灾的能力,政府部门要求各个单位和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这包括对员工进行火灾逃生演练、灭火器使用技能培训等。
单位和机构还需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并进行定期考核。
四、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编制政府部门要求各个单位和机构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以检验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演练内容包括火灾报警、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等。
同时,政府部门要求各个单位和机构编制消防应急预案,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五、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政府部门要求各个单位和机构加强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这包括制作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定期在单位内部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等。
通过宣传和教育,增强员工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总结政府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求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消防设施的配备和维护、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编制,以及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等方面的要求,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检查的目的和范围1.1 目的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稳定发展。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场所,包括办公区、生产区、仓库、食堂、宿舍等。
二、消防安全检查的组织和职责2.1 组织公司成立消防安全检查小组,负责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2.2 职责2.2.1 消防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工作。
2.2.2 各部门负责配合消防安全检查小组进行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2.2.3 员工有责任参与消防安全检查,并配合检查小组的工作。
三、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程序3.1 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3.1.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1.2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1.3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设置有障碍物。
3.1.4 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现象。
3.1.5 员工是否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是否进行过消防演练。
3.2 消防安全检查的程序3.2.1 制定消防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等。
3.2.2 组织实施检查,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3.2.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3.2.4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四、消防安全隐患整改4.1 隐患整改的程序4.1.1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明确整改责任人。
4.1.2 对整改责任人进行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4.1.3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4.1.4 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其责任。
4.2 隐患整改的要求4.2.1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的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客人、酒店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各类火灾,特制定本规定。
二、规定内容
1.保安部、工程部、质管部是酒店消防安全的检查部门,以上部门必须设专职消防安全检查员,负责每日对酒店的重要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填写相应检查日报表。
2.检查范围:
(1)保安部:保安部是消防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保安部负责检查全酒店的消防设备及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安全通道、烟感器、自喷淋、防火卷帘门等,以及所有能够引起火灾的的区域及因素,包括地毯、垃圾、电源电线、各类明火、火种等以及电气焊、明火作业等是否有相应许可证和配备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性,杜绝各类火灾隐患;
(2)工程部:负责检查酒店所有区域的设备设施的电源电线、配电箱以及明火使用等;负责检查各部位电线老化、超负荷情况;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检查有无因电气或明火引起的火灾隐患;
(3)质管部:负责检查酒店所有区域消防设备设施外表的完好程度以及卫生情况,同时对保安部和工程部的检查进行核查,杜绝各类火灾隐患。
3.酒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保安部设定同时负责在重点部位设置到位卡,检查部门在对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除填写检查表外,还要在到位卡上写明检查的时间备查。
4.除以上部门负责对酒店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外,酒店其它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部门经理要亲自抓安全,全权负责。
各部门要抽出1—2名兼职人员,每天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本部门的消防设施及有无安全隐患。
5.各部门消防安全检查的范围:
(1)客房部:检查客房区域的地毯、公共区域垃圾桶以及客人在房间内抽烟的烟蒂或使用电炉等电器,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隐患;
(2)餐饮部:检查餐厅中的明火如酒精炉、烟蒂,厨房中的排油烟罩、烟道、柴油罐和煤气罐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隐患;
(3)康乐部:检查康乐区域的明火如蜡烛、烟蒂、垃圾,重点是迪厅、夜总会灯光暗的情况下客人因醉酒而出现的乱扔烟蒂现象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隐患;
(4)总务部:检查员工餐厅的排油烟罩和烟道,员工宿舍的垃圾、烟蒂及擅自使用电炉等电器或动用明火现象,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隐患;
(5)仓管部:检查所有仓库有无火种及火灾隐患,重点是设在客房楼座内的库房(楼顶库和地下库),必须保证每天到位检查两次,保证客房楼的安全;检查存放易燃易爆品的仓库如化工库、煤气库、柴油库等,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隐患;
(6)企化部:由于美工室的易燃品较多,应重点检查垃圾、易燃材料、电源电线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隐患
(7)其它部门:检查本部门区域的电源、充电器关闭,班后垃圾情况以及有无其它火灾隐患。
6.各部门均要设计专门的消防安全检查表,每天分班前、班中、
班后三个不同时间段进行检查,部门经理每天要对本部门当天的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复核并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7.保安部要对各部门的专(兼)职消防安全检查员进行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8.各部门专(兼)职消防安全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设备设施出现问题,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保安部,由保安部负责处理。
9.保安部、工程部、质管部每日的《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检查表》要交稽查部进行审核,稽查部根据三部门上交的表格以及设在各重点部位的到位卡进行核查。
10.酒店其它部门的每日《消防安全检查表》均要上交至保安部,由保安部进行核查。
三、考核
1.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每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凡无故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一律给予责任部门重大警告处分,同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重大过失处分。
2.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必须认真仔细,不能放过任何部位,凡因检查不仔细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律给予责任人开除处分同时给予责任部门最差部门处分。
3.如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一律给予责任人停职检查处分,同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4.如出现未及时上交检查表的现象,每次给予责任部门100分处罚。
5.稽查部、保安部每日应对各部门消防安全检查以及表格执行情况在例会上汇报,对不负责任的部门(个人)决不迁就,严格按照
以上规定处理。
6.其它违反本规定者,一律按照酒店《处罚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企管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同时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导,随时抽查,保证各部门检查到位。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ОО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