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附例题)
商业、现金、销售折扣与折让和销售退回的区别及分录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的区别做分录如下:(1) 商业折扣是指对商品价目单中所列的商品价格,根据批发、零售、特约经销等不同销售对象,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
商业折扣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5%、10%、15%等。
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才是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
商业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为扩大销路,增加销量。
一般情况下,商业折扣都直接从商品价目单价格中扣减,购买单位应付的货款和销售单位所应收的货款,都根据直接扣减商业折扣以后的价格来计算。
因此,商业折扣对企业的会计记录没有影响。
【例1】某企业销售某型号电视机,产品价目单上的电视机单价为每台2500元,购买500台,规定给予10%的商业折扣,则该企业销售甲产品的实际销售单价=2500-2500×10%=2250(元),共计1 125 000元。
在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下,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也是根据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开具的,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1 316 250贷:主营业务收入1 125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1 250(2)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客户的折扣优惠。
现金折扣对于销售企业来说,称为销货折扣;对于购货企业来说,称为购货折扣。
现金折扣一般表示为“2/10,1/20,n/30”等。
2/10表示如果客户在1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2%的折扣;1/20表示如果客户在2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1%的折扣;n/30表示如果客户在30天内付款,则无折扣。
现金折扣使得企业应收账款的实收数额,随着客户付款的时间不同而有所差异。
这样,就产生了应收账款的现金折扣计价核算问题。
应收账款入账价值应将未扣减现金折扣前的实际售价(即总价)作为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把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视为销货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在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即不把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从应收账款中扣除,现金折扣不影响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账务处理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账务处理在商业活动中,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现象很多。
如何正确的处理这些账务是非重要的,本文旨在为企业如何规范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管理提供参考。
一、现金折扣与销售折让1、定义1)现金折扣:公司为鼓励客户尽早付款而对销售货款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
现金折扣一般用[2/10,l/20,n/30]表示,其含义是:1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第11天至第20天内付款给予1%的折扣,第20天之后付款没有折扣,最迟的付款期限为30天。
2)销售折让:公司因售出商品的设计、质量存在缺陷、达不到验收技术标准等原因而对客户在产品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2、账务处理及涉税安排1)现金折扣:按照“总价法”核算,即销售产品时的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发票开具均不考虑现金折扣,如客户在折扣期内付款享受现金折扣时,现金折扣记入财务费用。
2)销售折让:已经确认收入的,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应收账款,公司凭客户提交的客户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销售折让部分的增值税;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定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应收账款。
增值税发票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开具。
二、折扣销售与返利1、定义1)返利(特指递延返利)指公司为了刺激销售,提高签约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当代理商在一定市场、一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指定的销售额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的行为,一般根据当年销售额确定下年返利。
2)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是指因签约代理商单次购买数量很大或处于对特定代理商的特殊考虑(如重点利润来源、重点渠道客户、重点市场区域等)而对下一年度的返利额度提前返还。
2、账务处理1)递延返利台帐登记,从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开始,逐笔登记每笔订单的返利金额,及时反映签约代理商的返利进度和返利余额情况;折扣销售(即当期返利)在台帐登记时与递延返利区别对待,不递减签约代理商年度销售返利金额,需具体记录每笔合同的合同金额,折扣金额,应收金额(折扣后合同金额)。
折扣折让例题答案

折扣折让例题答案【例1】甲小企业在11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元。
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小企业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额,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小企业应做如下的会计分录:(1)11月1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5850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2)如果乙公司在11月10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50000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1000(50000×2%)元,实际付款57500(58500-1000)元。
借:银行存款57500财务费用1000贷:应收账款58500(3)如果乙公司在11月19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50000元的1%享受现金折扣500(50000×1%)元,实际付款58000(58500-500)元。
借:银行存款58000财务费用500(4)如果乙公司在11月底才付清货款,则按全额付款。
借:银行存款58500贷:应收账款58500【例2】甲小企业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80000元,增值税额为13600元。
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
假定甲小企业已确认销售收入,款项尚未收到,发生的销售折让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额,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小企业应做如下的会计分录:(1)销售实现时借:应收账款93600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2)发生销售折让时借:主营业务收入(8万*5%)4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贷:应收账款4680(3)实际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88920。
几种会计折扣方式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几种会计折扣方式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企业在销售中发生的折扣,按照折扣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实物折扣,对采用这三种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亦各不相同。
一、三种折扣方式的会计处理(一)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商业折扣是销售方为鼓励购买方多购货物,对购货数量超过限定数额所给予的价格优惠,这种折扣方式通常用百分数表示。
商业折扣可直接从货物金额上扣除,以扣除折扣后的净额作为实际售价,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例1:某洗衣机厂A型洗衣机不含税单价为700元/台,生产成本为600元/台,若一次性购买30台以上,可享受8%的商业折扣。
某百货公司一次性购买A型洗衣机50台,货款已付,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洗衣机厂的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37674贷:产品销售收入322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474借:产品销售成本30000贷:产成品30000产品销售收入是由折扣后的单价644元[700×(1-8%)]乘以销售数量50台计算而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由销售额32200元乘以税率17%计算而得的。
(二)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现金折扣是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时期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的一种优惠方式,这种折扣条件通常用分数表示,即2/10、1/20、N/30,意指1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优惠,20天内付款给予1%的折扣优惠,30天内付款不给予折扣优惠。
对采用这种方式销售货物,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即总价法和净价法。
但不论采用何种方法,税法规定因销售折扣发生在销售货物之后,属融资性理财费用,故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在我国目前的会计实务中一般采用总价法,即将未减除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计入相应的收入类科目,将销售方给予购买方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而购买方享受的现金折扣,作冲减财务费用处理。
例2:某木材厂售给某家俱厂木材一批,不含税售价为80000元,成本为71000元,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家俱厂在20日内付款,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木材厂将木材交付家俱厂并办妥托收手续时,会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93600贷:产品销售收入8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在20天内收到货款时,作如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92800财务费用800贷:应收账款93600如果家俱厂在30天内付款,则木才厂在收到货款时,作如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93600贷:应收账款93600(三)采用实物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实物折扣是在销售货物的过程中,当购买方所购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时,销售方即配送或赠送一定数量的货物。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一般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1.发出货物时,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贷:库存商品2.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注意 1】(1)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预收款销售商品在发货时确认收入。
(2)安装检验属于重要组成部分的商品销售,应在安装检验合格后确认收入;安装检验不属于重要组成部分的商品销售,应在发货时确认收入。
(3)销售方将提货单已交付购买方,购买方尚未提货,销售方可以确认收入。
存货属于购买方。
情形处理原则分录1.商业折扣(为促销给予的价格扣除)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和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扣除商业折扣)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现金折扣(为鼓励债务人提前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应收账款和销项税额。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不扣除现金折扣)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付款的债务扣除)时计入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贷:应收账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额:现金折扣=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折扣比例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额:现金折扣=(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额)×现金折扣比例3.销售折让(因商品质量不合格给予的价格减让)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后的销售折让应直接冲减发生当期的销售收入,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除外(冲减上年度销售收入)。
【在日后事项中讲解】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4.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应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的。
收到预收款项时,作为负债入账。
收到货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发出货物,确认收入时:借:预收账款银行存款(总价款+销项税额-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例题计算分析题】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 800 000 元,增值税额为 136 000 元。
折扣、折让实例详解

许多⼈对各类折扣、折让、回扣、佣⾦及返利等词意类似容易混淆的概念和实务处理模糊不清。
下⾯笔者以案例的形式对各种不同的折扣、折让进⾏了归纳和整理,以加深理解这些概念。
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是企业为了促进销售或为了⿎励购货⽅及时结清货款⽽给予购货⽅的折扣优惠。
销售折扣实际上是价格上的减让,折扣的程度就是折扣率,折扣的多少就是折扣额。
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折扣。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称折扣销售,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为了促进销售,将货物按照⼀定折扣率(或折扣额)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
例如:某时装公司为了减少库存积压,将原定价为800元/套(不含税价,以下均为不含税价)的西服按照⼋折的折扣率销售给某百货公司10套,即按640元/套的价格进⾏销售。
这就是⼀种典型的商业折扣(或称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上的折扣或折让,如果销货⽅将⾃产、委托加⼯和购买的货物⽤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假如上述案例中,时装公司将按⼋折折扣优惠的⽅式改为买⼗套西服送两件单价为100元的衬衫,则百货公司在购买10套西服时,时装公司同时向百货公司赠送了20件衬衫,上述情形仅需按照8000元计算销售,衬衫属于“捆绑销售”不属于视同销售范畴,因此仅应该按照实际收款⾦额8000元计算销售收⼊。
上述案例在开具发票时,应先按照销售西服10件计8000元,销售衬衫20件计2000元分别填列发票,然后在下⼀栏按照衬衫销售额开具红字2000元,最后填列销售净额8000元。
这样2000元折扣就符合税法“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要求。
2.现⾦折扣 现⾦折扣是销售单位为了⿎励债务⼈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付款,⽽向债务⼈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为了⿎励客户提前付款,可能与债务⼈达成协议,债务⼈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例的折扣,付款时间越早,折扣越⼤。
所以,现⾦折扣实际上相当于企业为了尽快向债务⼈收回债权⽽发⽣的融资费⽤,折扣额即相当于为收回债权⽽⽀付的利息,应计⼊财务费⽤。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方法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方法一、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商业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为扩大销路,增加销量。
一般情况下,商业折扣都直接从商品价目单价格中扣减,购买单位应付的货款和销售单位所应收的货款,都根据直接扣减商业折扣以后的价格来计算。
因此,商业折扣对企业的会计记录没有影响。
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
由此可见,商业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实务中,商业折扣有两种做法,一是折扣销售,即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发票,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二是销售折扣,即将未折扣前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同一份发票上。
这两种做法均符合现行流转税、所得税处理及会计处理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
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
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票,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
这种造成增值税计算征收混乱的做法是税法所不允许的。
另外,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推荐)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账务处理

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户,这个折扣就叫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通常明列出来,以百分数如5%、10%的形式表示,买方只需按照标明价格的百分比付款即可。
合理会计处理方法,即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入帐。
例子:A企业某商品的报价单价格为100元,为了促销,A企业对大客户给予10%的商业折扣,实际销售金额为9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情况一、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直接为90元(或两行开具,一行写售价100元,另一行写折扣10元),那么会计记账为:借:应收账款等 105.3贷:主营业务收入 9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情况二、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为100元,又另开具10元的折扣发票,那么会计记账为:借:应收账款等 105.3经营费用 1.7贷:主营业务收入 9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需要注意的是,不管销售方发票如何开具,销售方又如何入账,购货方均按净额即实际应支付的款额入账。
借:存货等 9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3贷:应付账款等 105.3的一种折扣优待,即从应支付的货款总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
现金折扣通常以分数形式反映,如2/10(说明10天内付款可得到2%的折扣)、1/20等。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处理。
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例子: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规定的现金折扣是2/10,1/20,n/30,产品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
1、销售成立时借:应收账款 117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2、如果上述货款在10天内(或在20天内)付款,那么因享受折扣而少付的2%或1%的金额就应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借:银行存款 11466(或11583)财务费用 234(或117)(11700*0.02或11700*0.01)贷:应收账款 117003、如果上述货款在30天内付款借:银行存款 11700贷:应收账款 11700如上例会计分录所示,企业不仅给予客户货款以现金折扣,而且还给予客户增值税销项税额以现金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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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附例题)
企业销售商品满足确认收入条件确认收入时,应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
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应注意区分下列因素:
商业折扣
现金折扣
销售折让
商品在规格、型号、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
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其不构成商品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因此,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金额应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
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时不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
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还应注意销售方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折扣金额不同。
【提示】如果不考虑增值税可以直接按确认收入的金额乘以折扣率来确认现金折扣金额。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4年4月1日,该企业向某客户销售商品20000件,单位售价为20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为10元,给予客户10%的商业折扣,当日发出商品,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销售合同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客户于4月15日付款时享有的现金折扣为( )元。
A.4680
B.3600
C.4212
D.4000
【答案】B
【解析】销售商品确认的收入=20000×20×(1-10%)=360000(元);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则4月15日付款享有的现金折扣=360000×1%=3600(元)。
【例题·单选题】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后,对于客户实际享受的现金折扣,应当( )。
A.确认当期财务费用
B.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C.确认当期管理费用
D.确认当期主营业务成本
【答案】A
【解析】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后,对于客户实际享受的现金折扣应当确认为当期财务费用。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2017年8月1日赊销一批商品,售价为120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
客户于2017年8月15日付清货款,该企业实际收款金额为( )元。
A.118800
B.137592
C.138996
D.140400
【答案】C
【解析】应收账款确认金额=120000×(1+17%)=140400(元);8月15日付款应当享受的现金折扣为1%,则该企业实际收款金额=120000×(1+17%)×(1-1%)=138996(元)。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现金折扣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销售企业在确认销售收入时将现金折扣抵减收入
B.销售企业在取得价款时将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
C.购买企业在购入商品时将现金折扣直接抵减应确认的应付账款
D.购买企业在偿付应付账款时将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
【答案】BD
【解析】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选项A错误;销售企业在取得价款时将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选项B正确;购买企业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认应付账款,选项C错误;购买企业实际支付价款时将发生的现金折扣直接冲减财务费用,选项D正确。
(三)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不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销售折让如果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净额确认。
基本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扣除折让后的净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提示】商品已发出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当将库存商品结转至“发出商品”科目中。
2.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基本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举例】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
该批商品成本为80万元。
乙公司收到商品后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要求甲公司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
乙公司提出的要求符合合同规定,甲公司同意并办妥了相关手续,向乙公司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
(1)假定此前甲公司已经确认了销售收入。
(2)假定此前甲公司未确认销售收入。
【答案】
(1)实现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80 贷:库存商品80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85
贷:应收账款 5.85 实际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111.15 贷:应收账款111.15
(2)发出商品时(假定满足纳税义务):
借:发出商品80 贷:库存商品80 借:应收账款1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应收账款 94.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85
贷:主营业务收入95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80 贷:发出商品80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1月销售商品发生商业折扣38万元、现金折扣22万元、销售折让10万元。
该企业上述业务计入当月财务费用的金额为( )万元。
A.22
B.32
C.48
D.60
【答案】A
【解析】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三者的处理中,只有现金折扣在财务费用科目中体现。
【例题·判断题】企业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 )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