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一、规范要求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当建筑物配电系统符合下列情况时,宜设置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应动作于信号或切断电源:(1)配电线路绝缘损坏时,可能出现接地故障;(2)接地故障产生的接地电弧,可能引起火灾危险。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4)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防范电气火灾,下列民用建筑物的配电线路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特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2)除住宅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一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宜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4、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对于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营业厅,除消防设备及应急照明外,配电干线回路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该条为该规范的强条)5、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特级、一级防火金融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1)金融设施专用空调电源干线、动力末端配电箱、照明与插座末端配电箱;(2)弱电机房、值班室、商场、厨房及餐厅、观影设施、娱乐设施、展览设施等区域的照明与插座配电箱。
二级防火金融建筑的金融设施专用空调电源干线、动力末端配电箱、照明与插座末端配电箱,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金融设施电源室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宜具有温度探测功能。
二、设置的规定1、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发生电气火灾危险性、保护对象等级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说明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说明一、引言电气火灾是指由于电气设备的缺陷、过载、短路等故障引发的火灾。
由于电气火灾具有发生突然、蔓延速度快、破坏力大等特点,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提高电气火灾的预警能力,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设计一个可靠有效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至关重要。
二、设计目标1.实时监测:能够对电气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快速发现故障或风险。
2.综合预警:综合利用传感器、摄像头、温度传感器等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实现对电气火灾的准确预警和及时处置。
3.灵敏度高:有较高的灵敏度和准确度,能迅速发现异常情况。
4.可靠稳定:系统具有高可靠性和稳定性,能够长期稳定运行,不受外界干扰。
5.智能化管理:实现对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的智能化管理,包括设备状态监测、远程报警和数据存储。
三、系统组成1.传感器:通过安装在电气设备上的传感器实时采集电流、电压、温度等数据,并将数据传输到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
2.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负责接收传感器传输过来的数据,并进行处理和分析,根据设定的预警参数进行警报。
3.报警系统:根据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的分析结果进行声光报警,及时提醒相关人员。
4.数据存储和管理: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存储和管理,方便后期分析和处理。
5.远程监控和管理:通过互联网或局域网实现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远程管理和监控。
四、系统设计1.传感器选择:根据监测需求选择适合的传感器,包括电流传感器、电压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
2.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采用嵌入式系统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处理,通过编程实现对数据的分析和判断。
3.报警系统:通过声音报警和灯光闪烁实现报警功能,可以设置多级报警,根据不同的预警级别进行不同的报警方式。
4.数据存储和管理:选择高可靠性的存储设备,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存储和备份,实现数据的长期保存。
5.远程监控和管理:通过网络连接实现对监控系统的远程管理和监控,包括对设备状态的监测、报警系统的激活和数据的查看和分析。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二)202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二)引言概述: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设备,用于监测和控制电气系统中的火灾风险。
本文将介绍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以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正文:一、系统设计要求1.1 回路设计: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用途,确定合适的回路数量和布局。
1.2 报警器位置:根据火灾风险区域和设备分布情况,合理安装火灾报警器。
1.3 供电要求:保证系统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采取备份供电和过载保护措施。
1.4 数据传输:选择可靠的数据传输方式,如有线或无线传输,以确保实时监测和报警。
二、设备选型和安装2.1 火灾报警器:选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火灾报警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类型和品牌。
2.2 火灾探测器:根据场景需求选择烟雾、温度、气体等类型的火灾探测器,并确保其正确安装和灵敏度调整。
2.3 控制面板:选择功能全面、操作简便的控制面板,能实时显示和记录火灾信息,并能进行远程控制和监控。
2.4 电源和电缆:使用符合规范的电源和电缆,合理布线和接地,以减少火灾风险和电气故障。
2.5 防护装置:设置防护措施,阻止非授权人员对系统设备进行破坏或错误操作。
三、系统维护和检修3.1 定期巡检:制定巡检计划,定期检查系统设备和连接,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准确报警。
3.2 故障排查: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报警,并记录相关信息,以便后续分析和改进。
3.3 维护记录:建立系统设备的维护记录,包括巡检、维修和更换情况,以备参考和查证。
3.4 保养清洁:定期对火灾探测器进行清洁和保养,确保其敏感度和可靠性。
3.5 固件升级:及时更新系统固件和软件,以提高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四、培训和演练4.1 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和处理火灾事件的能力。
4.2 演练活动: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活动,检验系统的响应时间和报警准确性,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改进意见。
4.3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的处理流程、应急联络人员和疏散路径等,并做好改进和更新。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及设计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及设计—刖言电气火灾报警系统随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完善和工程应用的不断普及而得到改进,与此同时人们对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的应用又在提出新的要求,不断推进着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技术应用的发展,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规范工程建设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等各项技术活动,制定本规程。
二术语1.电气火灾监控远程服务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网络接入模块、通信网络组成的远程监控建筑电气火灾安全状态的系统。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当被保护线路中的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它由电气火灾监控主机、电气火灾监控器及传感器组成。
3、电气火灾监控主机(以下简称主机)接收和监控现场电气火灾监控器报警信号的装置。
4、电气火灾监控器(以下简称监控器)接收电气火灾探测器信号,并具有现场报警功能的监控装置。
5、剩余电流传感器测量被保护线路的剩余电流值变化的传感器,一般为剩余电流互感器。
6、电流传感器测量被保护线路中各线缆电流值变化的传感器。
7、系统总线(以下简称总线)主机与各电气火灾监控器之间传输数字信号的物理传输介质。
8、通信网络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与电气火灾监控远程服务系统通信的有线传输网络。
9、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块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与电气火灾监控远程服务系统之间通信的协议处理与转换模块。
10、监控节点设置在配电箱(柜)内的现场监控器件的设置位置。
IL设置场所(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应根据保护对象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确定。
(2K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中规定保护对象为特级、一级和二级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4)其它场所有条件的可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三系统设计1.保护对象选择(1)规范要求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和发生电气火灾危险性确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保护对象。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2023最新版)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⒈系统概述⑴系统简介:介绍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和工作原理。
⑵系统组成:详细系统所包括的设备和组件。
⑶系统工作流程:描述系统的工作流程和各个环节的功能。
⑷系统性能指标:定义系统的关键性能指标和标准。
⒉设计与工程⑴系统设计原则: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包括可靠性、易用性、可扩展性等。
⑵系统拓扑结构:描述系统的整体拓扑结构和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关系。
⑶设备选择:介绍选择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和标准。
⑷设备布置:详细描述各个设备的布置位置和安装要求。
⑸系统接口:定义系统与其他设备或系统之间的接口标准。
⒊功能需求⑴火灾监测功能:说明系统中的火灾监测设备和技术,并描述其功能和工作原理。
⑵报警与通知功能:介绍系统中的报警和通知设备,包括声光报警器、短信通知等。
⑶数据记录与存储功能:详细说明系统中的数据记录和存储方式,包括传感器数据、报警记录等。
⑷远程监控与控制功能:描述系统支持的远程监控和控制方法,包括方式App、网页平台等。
⑸故障诊断与维护功能:说明系统支持的故障诊断和维护功能,包括故障报警、远程维修等。
⒋安全与保密要求⑴系统安全性:详细说明系统的安全性要求和防护措施,包括防止非法访问、数据加密等。
⑵数据保密性:描述系统中的数据保密要求和措施,包括数据传输加密、访问权限控制等。
⒌测试与验收⑴系统测试计划:制定系统测试计划,包括测试内容、方法和标准。
⑵测试环境与设备:定义系统测试所需的环境和设备要求。
⑶验收标准:明确系统验收的标准和流程。
⑷验收文件:系统验收所需的文件和材料。
⒍维护与保养⑴维护计划:制定系统的维护计划和周期,包括设备巡检、故障排除等。
⑵维护记录:详细记录系统的维护情况,包括维修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
⑶紧急故障处理流程:确定系统发生紧急故障时的处理流程和。
⒎文档及附件⑴本文档涉及附件:列出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名称和说明。
⑵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列出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并提供相应的注释。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1.设备说明本规格书适用于崇凭铁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制造、敷设、实验、开通、验收,并作为投标人制定技术建议书的依据。
本技术规格书未明确,但与设计、制造、装配、试验、运输、包装、保管、安装、运行和维护有关的技术要求,按本文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
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并应对质量负全部责任。
如未对本技术规格书提出偏差,将认为卖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和标准的要求。
本技术规格书所引用的标准若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按本技术规格书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供买方确认。
2. 系统参数导体对地或金属屏蔽之间的额定工频电压(U0):8.7kV;系统标称电压(U): 10kV;系统最高电压(Um): 15kV;系统接地方式:中性点经小电阻接地控制电压:各种电气设备的回路电压,采用如下标准值:(1)控制回路:AC220V、DC110V/ DC220V(2)保护回路:AC220V、DC110V/ DC220V(3)信号及显示回路:AC220V、DC24V在上述标准值的 80%~115% 的范围内,各种电气设备应能保证可靠动作。
(4)所用交流自用电电压:AC220/380V、50Hz防雷和接地:防雷和接地(电气设备), 要求严格做好防雷接地保护系统,保证所有电器设备在重雷区(Td>60)不被雷击损坏。
3. 系统组成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安装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的电气火灾监控主机、安装在检测对象上的电气火灾探测器、数据集中器及现场总线、专用软件等部分组成。
4. 系统监测对象(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为了预防电气设备由于过热、剩余电流而引起火灾而设置的实时监测、预警、报警和管理的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三部分组合而成)主要解决的是对电气火灾的预防和控制。
隔离故障线路,重要性质负荷线路报警等。
实时提供火灾监控探测器对配电线路、配电设备和大型用电设备所监测的数据采集和传输。
电气火灾监控器安装位置1、高压电缆、绕组、母线排、变压器高低压侧、隔离开关、开关柜、环网柜、互感器、电抗器、刀闸、断路器等高电压大电流设备的接头、触点、触壁、进出线等部位。
2.应在电力总配电箱进线处设置监控器:3.建筑物内人员密集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配电箱进线处设置监控器;4.配电室重要负荷(消防、安防、大型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等)低压出线回路设置监控器等;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1.明确保护对象的配电系统组成和接地型式;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信号采集由无线的传感器和接收器定期发射和接收信号、实时记录数据,当温度超过设定温度,系统会以短信通知、语音报警等多种方式通知。
3.系统应有自动和远程手动两种触发装置:4.系统功能主要以监控对象的报警为主。
如确实需要触发控制时应以手动触发为主;5.系统容量应留有一定的裕量。
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温度报警配电线路和大型用电设备除有漏电监控报警外,还应根据负荷运行情况和线路敷设的环境因素,设温度监测报警,如在电气竖井内设置温度监控器动态检测电缆和插接式母线温升情况。
配电设备的温度报警主要对干式变压器设置高温报警.以上报警信号送至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选用温度报警方式时,应根据线路和设备所提供的耐热特性及允许温升的资料设定温度报警参数.其值一般规定为小于允许耐热温度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备性能要求1.可探测泄漏电流信号:2.可探测电气联接点处温度信号:3.报警电流值应可调;4.具有自动巡检功能;5.具有发出声光报警.准确报出探测点地址,并监视探测点的变化.打印故障报表功能:6.储存各种故障及操作试验信号,信号储存时间不应少于12个月:7.系统监控主机应有良好的兼容性。
电气火灾监控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规范电气火灾监控规范是指电气设备和系统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以确保电气火灾监控工作的正常进行,有效预防和控制电气火灾的发生,并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安全和财产利益。
以下是电气火灾监控规范的一些重要内容:1. 电气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确保设备和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2. 电气设备和系统的检测、监控和报警装置必须齐全,能够对电气故障和火灾进行及时监测和警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 电气设备和系统的供电线路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线路的容量和负荷必须匹配,不得超负荷运行,且要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
4. 电气设备和系统必须设置过载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和短路保护装置,确保在故障发生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防止电流超过额定值引起火灾。
5. 电气设备和系统故障报警装置必须连通消防监控中心,一旦发生故障或火灾,能够及时发送报警信号以便进行紧急处理。
6.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布线必须合理,要避免线缆的交叉和挤压,减少电气短路等故障的发生,同时要配备适当的敷地和避雷装置。
7. 电气设备和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紧固螺栓的检查、接触器和继电器的检修、线路的绝缘性测试等,以确保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8. 电气设备和系统的使用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电气火灾的危害和预防措施,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紧急处理措施,以保障人员的安全。
9. 电气设备和系统的重要部位必须安装监控摄像头,以实现对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防止人为破坏和火灾的发生。
10. 电气设备和系统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且不得用于存放杂物,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的疏散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电气火灾监控规范是保障电气设备和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通过遵守规范的要求,能够及时发现故障和火灾的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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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
什么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想必大部分电气设计人员都非常清楚了。
但是如果说到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可能很多电气设计人员都是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于刚刚接触电气设计行业的新手更是一问三不知了。
我们都知道“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又称“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或“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能准确监测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发现电气火灾的火灾隐患,及时报警并提醒相关人员消除这些隐患,并通过远程控制切断负荷电源。
有效地避免或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工作原理是通过传感器对电气设备的重要参数进行监测,如电流大小、温度变化、电压稳定性等,以及对设备周围环境的状态进行监测,如是否存在易燃物品、是否有过量负荷等情况。
这些数据会被传输到控制器中,经过处理后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如果存在,则会立即触发报警器,并将预警信号发送至管理人员的手机或者电脑上,方便管理人员及时做出反应。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许多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大型工厂、高层建筑、公共场所等重要场所。
那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具体如何设置?设置要求是什么呢?下面本文详细地给大家介绍一下,看完文章希望能给广大电气设计人员一些参考。
0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要求:
一、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发生电气火灾危险性、保护对象等级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监控装置组成:
1、电气火灾临控设备
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则器
三、应根据工程规模和需要检测电气火灾部位,确定采用独立式探测器或非独立式探测器。
四、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回路,独立式电气火灾临控探测器可接入火灾报警器。
五、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可不设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
0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位置:
一、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应以低压配电系统未端探测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配电柜进线或出线端。
在供电末端负载和漏电流很小,且其上一级的负载条件和正常泄漏电流仍符合设置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时,可以在其上一级供电处设置。
二、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则器应安装在TN-C-S系统或局部T系统的场所。
三、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报警值必须与探测电气线路相适宜,探测器报警的泄漏电流不应小于被保护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泄漏电流最大值的2倍。
四、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则器额定电流、额定电压等指标应满足被保护线路的要求。
五、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用于报警,不宜自动切断保护对象的供电电源。
六、选择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时,应考虑供电系统固有的剩余电流,并选择参数合适的探测器,尽量使每只探则器充分发挥作用,减少构成监控系统的探则器数量。
七、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部位参见表1。
03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设置要求: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设置
一、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场所;在有消防控制室且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时,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可以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
二、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可以接入设置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集中显示;但该类信息的显示应与火灾报警信息和可燃气体报警信息显示有明显区别。
三、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安装设置应参照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要求。
※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一、在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息可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显示,但其报警信息显示应与火灾报警信息显示有明显区别。
二、在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配接火灾声光警报器使用,在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自动启动火灾声光警报器。
0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方式:
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二、探测器安装应充分考虑供电方式、供电电压、系统接地形式及监控方式。
三、探测器与裸带电导体应保证安全距离,金属外壳的探测器应有安全接地。
四、禁止在不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安装探测器。
五、探测器的安装不应破坏被监控线路的完整性,不应增加线路接点。
六、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负载侧的N线(即穿过探测器的工作零线)只能作为该电路供电的中性线,不得与其他回路共用,并且不能重复接地(即不能与PE线相联)。
七、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安装必须满足剩余电流探测精度的安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