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拔与管理条例-厦门大学国际处
国外汉学研究

国外汉学研究讲稿上编概述对外汉语专业系列教材中没有《国外汉学研究》。
本课程应改为“国外汉语研究”。
一、汉学定义汉学(Sinology)或中国学(Chinese Studies)是指外国人研究中国文化、历史、语言、文学、社会、宗教、经济、科技等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的学问。
德国汉学家傅海波对“汉学”下的定义:“汉学是运用语言学方法,从中文史料来研究中国、中国历史和文明”。
如果说中国文化是源,那么汉学就是流。
汉学是中外文化的混血儿,属于跨文化研究。
从传统汉学到中国学的转型。
传统的,注重纯文字的考证和翻译以及对人文科学的关怀;现代的,注重政治和意识形态以及自然科学的研究。
“汉学”有宽窄两义。
广义上,它可以指“一切非本土的研究中国的学问”。
狭义上,则于以现代方法来考释中国古代文化特别是经典文献的学问。
(刘东《“国学”与“汉学”》,葛兆光主编《清华汉学研究》第三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汉学”的另一种意义经学史上有汉学和宋学两个阶段,一般说来汉学讲求训诂名物、五行谶纬,宋学讲求心性哲学,着重纲常伦理(范文澜《中国经学史的演变》,《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
二、汉学研究的意义汉学已经是外国人的研究成果,而汉学研究则是研究的研究。
汉学是国学的一面镜子,有借鉴意义。
任继愈先生说:“西方学者接受近现代科学方法的训练,又由于他们置身局外,在庐山以外看庐山,有些问题国内学者司空见惯,习而不察,外国学者往往探骊得珠。
如语言学、民俗学、考古学、人类学、社会学诸多领域,时时迸发出耀眼的火花。
”总的来说是开阔眼界。
汉语是世界的,汉语研究也是世界的。
就汉语研究来说,汉学主要有以下借鉴意义:1、理论背景。
国内的普通语言学理论基本上是从西方全盘移植的。
理论探索一直是国内汉语研究的软肋。
蒋绍愚先生、王宁先生多次大声疾呼加强理论研究。
自己不动手去探究理论,遇到语言现象便到外国学者的理论中寻求解释。
规律的探究应该是很值得的鼓励的。
厦门大学与德国特里尔大学合办的孔子学院隆重举行揭牌仪式

刻的印象。 德国当地媒体对特里尔孔子学院的启动进行 了热情洋溢的报道 , 称该 院将是又一座 架设在 中德两种文化、 两种文明和两个 民族之间的理解之桥 , 为马克思故乡这个特殊的城
市平添一道人文风景。另外不断有媒体来到新落成的孔子学院办公室预约采访 , 德方院 长梁镛教授和中方院长杨晓清教授就孔子学院的筹备情况和未来的工作设想作了详细介
厦 门大 学 与德 国特 里 尔 大学 合 办 的 孑 子学 院 隆重举 行 揭 牌 仪 式 L
1 , 3 厦门大学与德国特里尔大学合办的孔子学院正式揭牌成立 , 前 庆典仪式在风景秀
丽的特里尔科技园区隆重举行 。来 自政府 、 教育和工商各界人 士近百余人 出席 了庆典。 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亲 自率团出席仪式并致词 。驻德 国使馆教育公参姜锋、 特里尔大学 校长施万克麦茨格尔( . cw nm ze)莱法州教育部部长阿能 ( .M he ) 特里 P Sh ek e r 、 g D .A nn 、 尔市市长延森 ( . esn 等嘉宾到会祝贺, K Jne ) 驻德国使馆教育公参姜锋代表马灿荣大使和 孔子学院总部总干事许琳致词。德新社、 德国西南电视台、 德国之声、 莱茵时报、 特里尔 日 报等十数家媒体也都到场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 特里尔大学孔子学院是莱法州和德国西南地区目前唯一一所孔子学院。以实力雄厚 . 的特里尔大学汉学系为依托 , 该院将在汉语推广 、 中德文化 、 教育交流等方面为特里尔大 学、 特里尔市和莱法州搭建一个对华交流的有效平台, 并惠及邻州萨尔州和近在咫尺 的邻 国卢森 堡 。 特里尔大学孔子学院得到了所在州、 市两级政府和当地经济界 的大力支持 , 而莱法州 福建省、 特里尔大学 一 厦门大学和即将缔结 的特里尔市 一 门市之间的三重伙伴关 系 厦
2010孔子学院外方院长高级研修班纪实

关键词
外 文 化 交 流
孔 子 学院 中长期规 划 办 学经验
孔子 学 院竞争 力 可持 续发 展 中
为增 强孔 子学 院外 方院长 的政策 决策 能力 , 升 领导 力 , 高办 学质 量 和水 平 , 孔 提 提 为 子学 院的可持 续发展 奠定基 础 , 由国家 汉 办/ L 学 院总 部 主办 , 门大 学汉 语 国 际推 广 :子 f 厦 南方 基地 承办 的第二 期孔子 学 院外方 院长 高级研 修班 于 2 1 00年 8月 81至 8月 1 3 8日在 厦 门大学举 办 。8月 9日, 门大学海 外教 育学 院院 长 、 方基 地 主 任郑 通 涛教授 主持本 厦 南 次研 修班 开幕 式 , 门大学 副校 长邬大 光 教授 致 开幕 词 。来 自美 国 、 国 、 兰 、 罗斯 、 厦 英 波 俄 新加 坡 、 洛 伐克 、 里兰 卡 、 吉克斯 坦 、 国等 五大 洲 的 6 斯 斯 塔 泰 6位孔 子 学 院外 方 院长 齐 聚
厦 门大学进 行 了为期一 周 的研 修 , 此次研 修班 旨在从 中外合 作 的角 度为 来 自全 球 各 所孔
子学院的外方院长提供研习交流的契机 , 从宏观层面共同探讨孔子学院的建设规划 , 以期 促 进孔 子学 院 的长足发 展 。从 2 0 0 4年 至 今 , 中外 双方 的共 同努 力 下 , 在 已建立 了遍 布 于 全 世界 的三 百多所孔 子学 院 , 三百 多个 孔 子课 堂 , 子学 院 采 取 中外 合作 办 学 的模 式 , 孔 每 个 学 院设立 中外方 院长 各一名 共 同管理 孑 子学 院 。 L 结 合孔 子学 院的发 展特点 , 次研 修 班 主要 采用 专题 报告 与互 动研讨 、 此 案例 讨论 与经 验 分享 、 文化 体验与 现场参 观相 结合 的方式 就孔 子学 院的 长期建 设进 行宏 观层次 的探讨 , 其 主题包 括 中外文化 、 中国外交 、 中国对外 开放 和 经 济政 策 、 国法 律 、 国教育 、 子 学 中 中 孔 院市场开 拓及 经费筹 措 、 子学 院办学 经验 、 孔 孔子 学 院宏 观政 策八 大板 块 。
大学本科生校际协议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校际协议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规定随着学校与国(境)外高校交流项目不断拓展和派出交流学习人数日益增加,为规范校际协议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仅适用于XX大学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相关大学签订校际合作交流协议,经学校同意派出学习的在校注册本科学生,简称协议交流生。
一、协议交流生的选拔1.选派对象涉及多个学院的交流项目,由教务处根据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当年落实的协议学校交流生名额,以及校际合作交流协议要求,负责组织各学院进行、选拔。
具体派出工作由教务处、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和学生处统安排办理;2.选派对象仅涉及单一学院的交流项目,由该学院负责组织选拔工作,并报教务处、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学生处备案。
具体派出工作由该学院根据协议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会同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统办理;3.交流生的、选拔过程应按照相应协议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学校(院)对当年各项目选派方案预先公告;学生按方案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学院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奖惩情况等进行审核;学校(院)对确定派出名单进行公示;4.学生须在学院、教务处、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的指导下办理对外联系事务,并与学校签订协议。
凡自行与对方学校联系的视为个人行为,不列入协议交流生计划。
二、协议交流生的相关手续1.报名选拔阶段,学生本人填写“XX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交学院审核。
经过院、校两级选拔、审批、公示,确定派出交流名单;2.学生按照有关要求准备各类材料交学院,学院交由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与对方学校联系;3.学生收到对方学校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后,在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指导下,由学生本人办理护照、申领签证(或入境)手续等;4.学生出国(境)前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署“XX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协议”,并按照协议书有关条款,办理好相关手续;5.学生经所在学院指导,明确本人在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的目的和课业框架要求;6.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后,按协议规定返校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学生所在学院对其课业及学分进行认定,并交教务处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外派出国教师赴任须知

①护照首页 ②签证页 ③单位职称证明 ④意外保险单 ⑤个人信息登记表 ⑥国内帐户信息 ➢ 提交方式:将材料电子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给主管工资的工作人员、或 者复印后快件邮寄。
•
• 工资发放
•
工资可以人民币或美元形式汇至教师提供的国内账户。
汇报工作: 1.定期〔6个月〕向使〔领〕馆汇报工作。到访、邮件、 等方式 2.每学期向国家汉办提交工作一份总结。
请假告知:
教师任期内回国休假、探亲或到第三国休假旅游,须告知驻 外使领馆告知。
九、教师请假应办那些手续?
• 教师任期内因探亲、开会、就医等回国,须向孔子学院院 长〔或中方院长〕提交书面申请,由孔子学院院长报请国 家汉办/孔子学院批准后,可以休假。
• 休假完毕,按时返回国外教学岗位。
• 教师回国后,因疾病或其他事情不能返回国外教学岗位的 ,需要及时通过孔子学院负责人向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提 出申请,获得批复后,完毕教师国外教学任务。
•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任。
十、任期期满后,怎样办理离任手续?
• 填报?出国教师离任鉴定登记表?,交我驻外使领馆前签署的意见。 • 回国机票购置:教师个人先垫付票款,回国后报销。 • 购置回国机票时,一定要向国外售票处索要收据和发票,否那么不予报
➢ 国外工作量:一般为12—20学时/周 因工作需要坐班的,坐班时间以孔子学院具体要求为准。
四、国家公派长期出国教师享受哪些待遇?
• 1.教师工资按照财教字[2021]194号文?国家公派出国教师 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执行。
• 2.教师工资以人民币的方式支付,兑美元汇率为1:6.5
• 3.一次性安置费标准:3000美元/人。〔用于办理居留、 注册等各种手续,购置家具家电、教学设备等〕
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管理暂行规定

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管理暂行规定随着我校对外交流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国际化程度的逐渐提高,我校派往国(境)外交流的学生人数将不断增加。
为增强在校学生学习积极性,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境)外学习、交流、研修、实习,执行国家在友好邻邦的国际汉语推广,提高我校学生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学生跨文化交往和沟通能力,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推动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事业的发展,规范国际交流生(含赴港澳台地区的学生)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遴选资格与条件1.选派学生必须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成绩良好,无任何不及格课程和不良记录。
2.选派的本科生应是我校在读的大二或者大三学生,在校表现良好,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英语专业四级者优先,且外语水平符合在国(境)外学习、交流、研修、实习、以及开展国际汉语推广工作的要求。
3.选派学生家庭必须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或其他可保障的经济来源,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在国(境)外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及其它杂费。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能力。
第二条操作程序1.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按照有关厅发文件精神和学校研究通过的决定,负责将国(境)外大学合作交流项目的内容细项及相关事宜通知各有关教学单位,由各相关院系负责学生动员宣传,组织学生报名工作,国教院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举办项目推介宣传会。
2.符合遴选资格与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XX学院大学生赴国外或港澳台学习交流申请表》。
各院系收到学生提交的申请,应签署意见集中报送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提交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3.学校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按要求指导和帮助学生准备入学申请材料;将入选学生的文件邮寄给国(境)外合作院校机构进行审核,国(境)外合作院校机构审核学生材料,并将学生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邮寄给我校;负责指导并办理学生出国(境)的材料准备和各项手续的报批以及各项派遣事宜的落实安排工作。
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

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
为适应孔子学院开展汉语和中国文化教学的需要,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保证孔子学院健康发展,现就孔子学院教师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提出以下要求。
一、岗位职责要求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和总部有关规定。
2.遵守孔子学院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努力树立孔子学院教师的良好形象。
3.遵守孔子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孔子学院院长的领导。
4.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承担孔子学院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5.按照学院要求,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开展的汉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及其它相关工作。
二、任职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志愿者教师应符合中国国家汉办关于志愿者任职资格的要求。
3.语言教师普通话要达到国家二级甲等或相当于二级甲等的水平。
4.具备所在国通用语言的知识与技能。
5.具有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课程设置、教学评估、教师培训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6.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并服务于教学的能力。
7.了解和掌握中国文化基本知识和当代中国概况,具有良好的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能力。
8.身心健康,诚实、正直,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交往能力。
9.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
国家汉办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管理办法(暂行)

国家汉办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管理办法(暂行)为加强孔子学院建设,不断提高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和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孔子学院章程》和《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须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了解驻在国国情,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熟悉汉语教学工作;具有合格的领导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熟悉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35—55周岁,身心健康;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3、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1年;4、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二、推荐候选人1、各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需要根据岗位需要,按照上述条件,及时推荐院长候选人。
应优先推荐曾经担任中方院长和已回国优秀教师。
鼓励各院校在全校、全国乃至国际范围内推选。
2、中方院长任期一般为4年,其中试用期1年。
院长如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结束任期,一般应提前6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中方合作院校正式来函说明,报总部批准。
3、中方院长的推选、考试和培训工作提前一年完成。
各院校须每年根据总部要求的时间将下年内轮换岗位的候选人名单报至总部。
如合作院校不能及时推荐合适人选,总部将统一协调选派。
三、选拔、培训和派出管理1、总部定期组织中方院长选拔考试。
2、考试合格者,需参加总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后方可派出。
培训期限一般为3—6个月。
3、中方院长派驻外国期间,以总部管理为主,派出院校也应对其热情关心,及时解决后顾之忧。
四、经费中方院长候选人参加选拔考试及培训所需差旅费,原则上由各院校从本校孔子学院建设管理经费中列支。
候选人考试和培训费用,由总部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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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厦门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拔与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方院长的选拔工作对加强厦门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建设,不断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至关重要。
为确保厦门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充分发挥综合文化交流平台的作用以及孔子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参照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颁发的《孔子学院章程》、《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职责(试行)》(汉办[2012]4号)以及《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管理办法(暂行)》(汉办[2012]112号),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中方院长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第二条中方院长任职条件(均须具备,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对年龄或行政经历的要求):
(一)年龄35-55周岁,身心健康、品德优良。
(二)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
(三)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对外交流拓展和行政工作能力,具有副教
授及以上职称,熟悉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曾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者优先考虑)。
(四)具有海外学习、工作或国际交流工作经历(具有海外对外汉语教学经验者优
先);具有良好的沟通及交往能力。
(五)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
英语或驻在国语言水平较高,
普通话标准。
第三条中方院长岗位职责:
(一)遵守《孔子学院章程》,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和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服从孔
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厦门大学的管理。
与外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
平等相待,友好合作,尊重所在地风俗习惯,不强加于人,自觉抵制和
反对任何损害中外友好合作的言行。
(二)与外方共同研究制定孔子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预算和决算等,
经孔子学院理事会通过后,及时上报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厦门大学
孔子学院办公室。
(三)促成双方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会前提出理事会议程建议,会
后与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共同整理《会议纪要》,并提交孔子学院总
部/国家汉办。
(四)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参与人事、财务等管理,对中
方资金年度需求和使用提出建议。
(五)与外方院长共同开展汉语教学需求调研、课程设计、教学组织、师资培
训和教材状况调查研究等,根据需要兼任部分汉语教学任务。
协调外方
保证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加强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业社团、媒体等的联
系和交流,积极开展中国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共同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并组织落实。
(七)负责具体管理中方教师和志愿者,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工作和
生活上的困难,协助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厦门大学做好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申报、选派、测评、考核等。
培养本土汉语教师队伍。
(八)与我驻外使(领)馆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报告重大事项,争
取支持和帮助。
(九)协助厦门大学开展招生宣传及两校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组织夏(冬)
令营、大学文化日等活动。
(十)离任前一个月,须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
提交离任报告,与继任院长在孔子学院当面完成工作交接,交接时间为3周。
同时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外方院长和继任院长提交移交工作的书面报告。
第三章中方院长选拔程序及办法
第四条公布职务:孔子学院办公室汇总我校各孔子学院需求,报组织部审定,由人事处发布,面向全球公开招聘和选拔。
第五条个人报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孔子学
院中方院长报名推荐表》,向人事处报名。
第六条资格审查:我校孔子学院办公室组织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资格审查小组参照本条例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第七条专家面试:孔子学院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统一面试。
第八条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第九条上报推荐:我校将综合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最终报至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审批。
第十条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考核及培训:中方院长候选人必须参加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中方院长选拔考试及面试。
成绩合格者,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并通过结业考核。
培训期限一般为1至3个月。
第四章中方院长的管理
第十一条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书记、副校长、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国际处、汉语国际推广南方基地/孔子学院办公室及海外教育学院的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厦门大学汉语国际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包
括中方院长选拔和管理在内的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由孔子学院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实施。
第十二条中方院长任期4年,2年为一个聘期。
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我校将对其进行考核,并将根据考核情况和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的意见决定是否留任。
任职2年后实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
经商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外方合作院校,对考核不合格者厦门大学有权终止聘任合同,被终止合同的中方院长须按照厦门大学规定的期限做好离岗和交接手续。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任期内擅自离岗或未按照合同要求按时离岗者,须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中方院长在任期间,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厦门大学共同负责管理,以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管理为主。
中方院长任期内须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我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报告学院运行情况和重大事项,包括提交重要活动及事件的文字、图片或视频资料,并每季度提交一次工作小结,每年提出全年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
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申请重大项目时,须及时向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备案。
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天及以上时,须提前2周报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批准。
第十四条学校将热情关心中方院长的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后顾之忧。
我校教职员工担任中方院长回国后,回原单位工作。
第五章中方院长有关待遇
第十五条中方院长任职期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提供相关待遇。
根据中方院长国内职称及赴任地区的差别等,中方院长的待遇主要包括:1、工资、岗位津贴、艰苦地区津贴、交通补贴、留任补贴、配偶补贴、年终奖金(上述累计约每月3300多美元(副教授)/约每月3600美元(教授));2、一次性安置费和出国补贴(3000多美元);3、房租、医疗费和国际旅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第十六条本校人员担任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将同时享受下列待遇:1、保留校内原有党政级别及工资津贴;2、中方院长聘期内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但派出期间仍按其在职岗位标准发放工资及津贴。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下一聘期一般不再续聘;3、中方院长任期满4年返回校内工作岗位后,在第一个聘期内可适当放宽考核要求;4、本校人员担任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工作经历将作为高聘学校有关管理岗位或晋升职称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国内的校外人员应聘我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受聘后,其人事关系仍留在原单位。
受聘人员应与我校签订聘任合同,且保证在受聘期间全职到岗工作。
受聘人员任期内除享受国家汉办的中方院长待遇外,我校将为其提供每年6万元的补贴。
第十八条国外应聘人员(包括海外华人,但不包括国外外籍人士)应聘我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受聘后与我校签订聘任合同,且保证在受聘期间全职到岗工作。
受聘人员除享受国家汉办提供的相关待遇外,我校不再为其发放工资或补贴。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条例由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和孔子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条例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厦门大学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