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妇女教育及其转向
明清时期的妇女教育

明清时期的妇女教育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自古以来就注重儒学教育,而妇女教育在古代是相对较少的。
明清时期作为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时期,妇女教育也在这个时期逐渐得到了重视和发展。
妇女教育的起源在古代中国,从小就看重教育,但是大家都知道,受教育的当时主要是男性。
在这个时期,妇女教育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唐朝,这一时期的女性地位相对较高,很少受到束缚,也有部分女性受到了教育。
唐代女士闻人氏、韦后、芝士等都有相当高的文化修养,亦有出现骑马击球的女侠传说。
但是这些教育的范围和深度非常有限,大多只停留在识字、会算这些基础知识层面。
妇女教育的进一步发展进入了明朝和清朝,封建主义的社会制度逐渐成形,男女的社会地位差距逐渐拉开,女性受教育的机会更加减少。
在明朝时期,女性受教育的途径主要是朝廷女学和家庭教育。
朝廷女学首创于唐代,但是在明朝时期,由于女性地位的下降,朝廷女学的规模较小,而且离常人甚远。
主要面向的是皇宫内的宫女以及皇帝的女儿。
而家庭教育更多的是由母亲或女家长进行传授,传授的课程也仅限于识字、知礼、家务等方面。
进入清朝时期,由于女性的地位继续下降,封建束缚加强,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女性受教育的意识逐渐增强。
清朝时期,民间私塾逐渐成为家长们教育女孩子的选择,这也使得女性受教育的机会更多了一些。
妇女教育的内容在古代中国,妇女教育的内容主要为女红、识字、立身处世等。
女红是女孩子接受教育的重点内容之一,主要包括织棉、绣花、制香、泥塑、理发和小药等方面。
其中女红最为重要的是绣花,这是女性在家庭传统活动中的重要表现。
另外,妇女教育还包括识字、立身处世等方面的内容。
妇女识字的几率比男性要小很多,但是这也是古代妇女扩大知识面、深化修养的一条路。
而立身处世则是对女性进行性格塑造和行为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
妇女教育的作用妇女教育是培养社会各界妇女能力、提升个人素质的重要途径。
妇女教育能够培养女孩子的品格,增强女性的自我意识和自信,提高其社会价值,从而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明代女性生活境遇的变化与传统

明代女性生活境遇的变化与传统观念的冲突明代(1368年-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风云变幻的时期,经历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方面的变革。
在这个时期,女性的生活境遇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与此同时,传统的思想观念也对女性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本文将从明代女性的家庭地位、教育、职业、身体与婚恋等方面入手,探讨明代女性生活境遇的变化与传统观念的冲突。
一、家庭地位在明代,女性的家庭地位相对于以前有所提高。
婚姻是女性在家庭中得到社会认可和地位的主要途径。
与此相对应的是,明代离婚制度的兴起。
在明代,女性也有权离婚,并有权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利益。
然而,尽管女性在离婚问题上获得了一定的保障,但依然不能摆脱“嫁妆”制度的束缚。
这种制度强化了传统中国男女性别角色的划分,认为女性嫁入男方家庭后,就成为了男方家庭的一员,丧失了自己家庭的地位和权益。
二、教育在教育方面,明代女性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由于“读书治国”的需求与女性家庭地位的提高,明代女性受到了比以往更多的教育。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官员设立的女学校多数只是为了培养为官家女,这种教育的对象往往是贵族阶层的女性。
这种教育体系对大多数女性还是不利的。
此外,在明代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仍然广泛存在,家长们往往不重视女孩的教育,认为女孩只需要会做家务和跟随丈夫,因此很多女孩就算上学也是逐渐放弃的。
三、职业在职业方面,明代女性的地位与男性有所差别。
一般来说,女性的职业选择较为单一,妇女从事的职业主要是家庭劳动或与家庭有关的制造业和服务业。
例如织绣、细作、药材售卖、酿酒等行业。
与此相对应的是,一些女性在商业方面崭露头角,成为了商人或资本家。
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已经有一定家族财产、家庭地位稳固的家庭主妇或保姆身上。
不过,与男性的天下不同,明代女性的财产不能轻易转嫁丈夫或父亲名下,大部分女性的财物都能独立经管和继承,女性独立财产的出现是明代社会最大的革新之一。
四、身体与婚恋在身体与婚恋方面,明代女性面临了传统观念的冲击。
明清时期的女子教育和家庭传统

明清时期的女子教育和家庭传统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王朝中的两个重要阶段,这个时期的女子教育和家庭传统经历了长期的变革和发展。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女性的地位较低,多数女孩子在家庭中只承担生育和家务劳动等日常琐事,缺乏受教育的机会。
然而,在明清时期,由于社会的变化以及统治者对教育的重视,女子教育逐渐得到了发展。
一、明清时期女子教育的变革和发展明清时期,随着市民经济和手工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
受到这种变化的影响,女子教育也逐渐得到了发展。
在清代,一些女子私塾开始兴起,这些私塾由有一定文化素养的女性或男性授课,教授女孩子读书识字、文化常识和家政知识等。
此外,在明清时期,一些进士、地方官员和书院教师也开始开办女子私塾,为那些有志于学习的女孩子提供了更多的受教育机会。
这些私塾的规模和质量也在不断提升。
二、女子教育的内容在女子教育的内容方面,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女孩子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文学、诗词、音乐、礼仪和家政等方面的知识。
文学诗词方面,女孩子学习的是围绕着唐诗宋词的诵读和背诵,以及对许多诗人艺术成就的评价。
这些诗词对于培养身体力行和豁达洒脱的个性以及提高文化素养起了重要的作用。
音乐方面,女孩子也有机会学习一些基本的音乐知识。
她们通常会受到一些专业的音乐老师的指导,学习如何唱歌和演奏一些乐器,这些都有助于培养孩子的音乐天赋和审美情趣。
礼仪方面,女孩子在教育中也注重礼仪和教育规范。
她们会学习如何进行孝敬和尊重家长和其他长辈,以及如何在礼节性的场合中表现出自己的风度和品德。
家政方面,在女子教育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她们会学习如何照顾家庭,包括做饭、缝补衣服和照顾孩子等。
这些有助于女孩子为将来成为一个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准备。
三、家庭传统和女子教育中国传统文化中,重男轻女的思想一度占据着主导地位,家庭的传统教育也往往重男轻女。
然而,在明清时期,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女子教育的兴起,这种传统逐渐被打破。
在明清时期,女子教育的进步也反映了家庭传统的变化。
明代时期的女性教育与家族价值观

明代时期的女性教育与家族价值观引言明代(1368年-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朝代,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
在这个时期,女性教育和家族价值观发生了一系列改变和演变。
本文将探讨明代时期女性教育的内容、形式以及家族对女性教育的态度与期望。
一、女性教育的内容1.儒学知识:明代时期,儒学成为了主导的思想体系。
女性教育也主要注重传授儒学经典和礼仪知识,并强调尊重孝道、妇德等。
2.经济管理能力:明代中后期,由于商业经济发展迅猛,一些庄园或富户家庭开始注重女子培养经济管理能力,如家务管理、财务处理等。
3.手工艺技能:在农村地区,女子需要学习基本的织布、刺绣等手工艺技能来维持家庭生活。
二、女性教育的形式1.家庭教育:大部分女性教育仍然发生在家庭中,由父母或长辈亲自传授。
女孩子从小跟随母亲学习家务、服侍长辈等。
2.私塾教育:在城市地区,一些贵族阶层为了提高女性的文化修养,会雇佣私人导师进行教育教导。
三、家族对女性教育的态度与期望1.强调妇德思想:明代社会倡导重视女子的妇德,即要求女性具备贤淑、节俭、忍让等品质,并且认为将来能够守孝奉夫才是合格的女子。
2.注重字嗣延续:在封建社会中,男子是家族延续血脉和祖先供奉的重要责任人。
因此,家族通常更注重男子接受良好教育来延续家族香火。
3.少数富裕家庭的开明态度:一些富裕家庭对于女性教育持开明态度,鼓励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或培养自己的特长。
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城市地区和商业发达的家庭中。
结论明代时期女性教育与家族价值观存在一定的矛盾与权衡。
尽管在大部分情况下女性教育仍然以儒学知识和传统价值观为主导,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富裕家庭对女性教育持开明态度。
无论如何,明代时期的女性教育与家族价值观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女性角色和责任的期望和限制。
明清时期女性地位与教育状况研究

明清时期女性地位与教育状况研究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时期,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的两个朝代。
在这一时期,女性地位与教育状况一直备受关注和争议。
本文将研究明清时期女性的地位和教育,以了解这一历史时期对女性的影响和限制。
明朝是一个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地位和角色有着明确的规范。
根据儒家观念,女性的主要责任是侍奉丈夫和养育子女。
因此,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相对较低,并且男权意识非常强烈。
女性往往受到封建家庭的束缚,生活在丈夫和公婆的压力下。
而且,丈夫死后,女性还要接受继室的压迫,被剥夺了再婚的权利。
然而,明朝时期也有一些例外。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些妇女获得了一定的经济独立性。
她们可能是生活在富裕家庭中的妇女,或者是独自经营商业的女性。
这些妇女的地位相对较高,能够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
此外,一些明朝时期的女性文人也展示了她们的才华和智慧,成为当时社会上重要的人物。
然而,随着明朝的衰落和清朝的崛起,女性地位的限制变得更加严格。
清朝坚持儒家传统,认为女性应当形成与男性不同的社会地位和角色。
在清朝的封建社会中,女性的地位被进一步削弱。
女性被认为是家庭中的附属物,完全依赖男性的统治。
在清朝的统治下,女子教育几乎被废除。
女性的受教育程度低下,大部分无法识字。
清朝政府实施了家庭教育的政策,重点培养女子的家庭技能,如织纺绣艺术等。
与此同时,清朝还开设了一些专门面向女性的学校,以培养合格的儿媳或奴隶。
然而,尽管受到严格的限制,仍有一些女性通过私下学习而受到教育。
一些富裕家庭的女子能够请私人教师来教他们读写。
同时,还有一些女性通过阅读传统文化著作来寻求自我提升和独立思考的机会。
她们对诗词、书法和绘画等文化艺术有着浓厚的兴趣,通过这些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总结来说,明清时期女性地位与教育状况的研究,展示了当时封建社会对女性的限制和压迫,以及一些女性通过不同途径来寻求自我提升和表达自己的能力和智慧。
这个时期的女性地位与教育问题不容忽视,也需要我们加深对历史的了解和思考。
明朝的女性地位妇女权益的变化

明朝的女性地位妇女权益的变化明朝(1368年-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间女性地位和妇女权益的变化也是研究的焦点之一。
在明代,女性地位的变迁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社会文化观念的演变、政府政策的调整以及妇女自身的努力等。
本文将从家庭地位、教育体系、经济地位和文化对女性的影响等多个方面来探讨明代女性地位和妇女权益的变化。
一、家庭地位的改变在明朝的早期,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对较低,主要以家务琐事为主,缺乏独立的权力和地位。
然而,随着社会观念的逐渐变化以及政治经济的发展,女性的地位开始发生变化。
明代思想家王守仁提倡家庭伦理观念,强调男女平等,对提升女性地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由于经济的发展,女性在家庭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她们参与农田劳作和家庭手工业的机会增多,逐渐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地位和权力。
二、教育体系的改革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教育兴盛的时期,这也为女性的教育提供了机会。
明代兴起了一些女学,为女性提供了接受教育的机会。
尤其是在士人家庭中,对女子的教育更加重视。
女子的教育内容相对男子来说可能更加注重家庭礼仪和家政技能的培养,但这也为女性的知识和心智发展提供了机会。
通过教育的提升,女性开始有机会参与社会和政治事务。
三、经济地位的提升在明代,由于政治经济的发展,女性的经济地位逐渐得到提升。
不仅在农村,女性参与农田劳作和家庭手工业的机会增多,还在城市的商业和手工业中充当了重要的角色。
一些女性商人通过经商积累财富,逐渐扩大了自己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影响力。
此外,女性还在纺织业、制茶业等行业中担任重要职位,不仅赚取了收入,也获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
四、文化对女性的影响明朝文化的兴盛使得女性在文化艺术领域有所涉足,同时对女性地位的提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明代女性的描写逐渐从以往的陈腔滥调转变为更加真实和肯定的形象。
一些女性作家如杨凤中、李延年等以及女性身份的评估文献等开始出现。
这些作品和文献反映了明代女性的生活境遇、智慧和力量,对于推动女性地位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明朝的女性地位与妇女解放运动

明朝的女性地位与妇女解放运动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对女性地位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在明朝时期,女性地位虽然相对较低,但是也有一些积极的变化,同时也为后来的妇女解放运动埋下了种子。
本文将从明代女性的社会地位、教育状况和经济地位等方面探讨明朝的女性地位,并分析这对妇女解放运动的影响。
一、明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在明代,封建社会的思想观念对女性的束缚还是很严重的。
封建思想认为女性的地位相对较低,主张女性应该依附于男性,服从男性的支配和安排。
因此,女性在家庭中承担照顾家庭、生儿育女的责任,被视为家庭的附属品。
此外,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也受到限制,她们需要遵从父亲的选择,婚后则需顺从丈夫的支配。
尽管如此,明代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一些富裕家庭的女性可以接受一定的教育,且她们在家庭中可能扮演一定的决策角色。
此外,在一些艺术和文学领域,女性也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
但无论如何,明代的女性地位在封建家庭观念的框架下,仍然相对较低。
二、明代女性的教育状况明代女性的教育状况相对较差。
由于封建社会中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女性接受教育的机会非常有限。
大多数女性只能在家庭中接受一些基本的家政和绣花等技能的传承。
而少数富裕家庭的女性则有机会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学习文化知识和音乐舞蹈等艺术技能。
尽管如此,明代女性的教育状况相较于其他朝代有了一定的改善。
在明初,明太祖朱棣下诏建立“正统书院”,其中也包括女子书院。
这为一些女性提供了接受教育的机会,尽管规模有限,但也为后来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提供了借鉴。
三、明代女性的经济地位明代女性的经济地位相对较低,受到封建社会的限制。
按照传统观念,女性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家庭和照顾子女,而男性则负责外出工作和挣钱养家。
女性很少有机会从事经济活动或参与商业活动。
然而,在明代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有些女性在家族企业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尤其是在一些手工业和农村生产中,女性也参与到劳动中并负责家庭经济的支持。
她们通过织布、卖菜等方式为家庭带来一定的收入,为自己的经济地位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明清女性教育状况的演变

明清女性教育状况的演变教育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在早期的中国古代社会,女性受教育的机会相对较少,其社会地位也较低。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女性的教育状况已发生着重大的变化。
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出发,探讨明清时期女性教育状况的演变。
一、明代女性教育的初步开展明代的女性教育开端于刘一清的《女则》,该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讲述女性教育的书籍,为女子提供了接受教育的机会。
该书强调以道德教育为中心,同时也包括了文化和技术教育等多方面。
在刘一清的著作中,女子学习书法、歌唱、音乐、织布等技术技能,同时也注重道德、礼仪的教育。
此外,还有许多崇尚女性教育的作品,如《女则彤史》和《格致后书》等,这些作品都对女子教育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和方法。
二、明代儒家思想对女性教育的影响明代的儒家思想对女性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儒家思想重视礼仪和教化,强调个体责任和主动表现。
这就为女性教育的繁荣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此外,在儒家思想中,女性的教育也被视为男性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女性教育的意义不在于女子是否能够发挥自己所学的技能,而在于她们能否成为一名合格的女儒家,能够为家庭和社会做出贡献。
三、清代女性教育的进一步推广随着清代的到来,女性教育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清初时期,女子主要受到家庭传统教育和私塾教育的影响。
然而,随着清代的发展,传统的教育模式逐渐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所以许多新兴的教育机构和学校相继建立。
同时,清代的女子教育也开始从晨兴夜寐到日间上课,人才得以得到更好的学习环境。
四、清代妇女教育的内外因素清代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西方文化的进入。
在19世纪中叶以前,中国封闭,国际交流少,但是随着开埠运动和战争的爆发,西方人及西方文化流入中国,同时西方的教育也为中国的女性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进一步推动了女性教育的进步。
五、明清时期女性教育的现状和影响在明清时期,虽然女性教育始终处于备受重视的地位,但其受到的限制仍然很多,如不同的社会层次间的家庭教育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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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妇女教育及其转向陈宝良 〔摘 要〕在明代的妇女教育中,毫无疑问存在着阶级差异。
在一些士大夫家庭,妇女识字相当普及,但在普通家庭,尤其是乡村,能读、能写的妇女显然是少数。
明代的妇女教育体系已相当完备,既有诸如“女傅”、“女师”、“姆师”一类的妇女教育师资,种类繁多的妇女教科书,又有内容丰富多彩的妇女课程教育内容。
而且,自明代中期以后,明代妇女教育出现了两大转向:即从以德育教育为主转向才艺教育,以及妇女教育的理想与现实逐渐产生冲突。
〔关键词〕明代;妇女;教育;转向 〔基金项目〕西南大学发展基金项目(S WU09138) 〔作者简介〕陈宝良,1963年生,哲学博士,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400715)。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9)06-0157-05 引 言在12世纪前,中国社会中,对妇女的正规教育既不被允许,社会或家庭也没有给妇女提供接受系统教育的机会。
韩德林(Joanna Handlin)的研究表明,到了16世纪,文人学士提高了妇女接受教育的机会。
但值得注意的是,明清两代在这些支持妇女接受良好教育的文人学者与另外一些认为无知才是妇女一种美德的反对者之间,一直存在着争论。
在明代妇女教育中,毫无疑问存在着阶级差异。
在一些士大夫家庭,妇女的识字是最普及的。
一些专供妇女阅读的书籍,诸如《女论语》、《女孝经》之类,就是将男性教科书加以改头换面,以作妇女教育之用。
但在普通家庭,尤其是乡村,能读、能写的妇女显然是少数,因为乡村农民提供一个聪明的男孩读书,在财政上已是相当困难,而让一个女孩接受教育,更会使家庭财政雪上加霜。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儿子永远是父系延续的一部分,但一个女儿在家族中的时间则是短暂的。
女儿一旦出嫁,就会永远属于她丈夫的家族,那么,让一个女儿接受教育无疑就被她的生身家庭视为是对珍贵资源的浪费。
〔1〕韩德林的这番阐述,大抵概括了中国传统社会妇女教育的基本特点,而且及时把握了明代妇女接受教育机会增加的新趋势。
这有史实可以印证。
在明代,较为流行的妇女教育观念,就是让妇女粗粗识字而已。
如明末温璜的母亲陆氏就主张:“妇女只许粗识柴米鱼肉数百字,多识,无益而有损也。
”〔2〕这是来自妇女阶层的意识,但也与文人士大夫的观念若合符节。
一、“女傅”、“女师”与“姆师”:妇女教育师资按照明代的惯例,女子最初启蒙的年龄,一般是6岁、8岁,这主要是因为在明代的民间流传着“男忌双,女忌只”的说法〔3〕,所以女子入学无不选择在双岁之时。
如明人庞尚鹏在家训中就规定,“女子年六岁诵《女诫》,不许出闺门”〔4〕。
可见,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女子确实是忌讳单岁上学。
毫无疑问,明代女子出生后,其教育通常由其父母主持。
如《故陈景祥妻倪氏硕人墓志铭》记倪洲宁儿时,“父母授以《孝经》、《小学》、《女传》,即能了其义”〔5〕。
这不过是笼统言之。
其实,父母在承担女儿教育职责时,尚有一定的分工:父亲主要负责女儿识字、读经一类的知识教育,而母亲则主要负责女红一类的技艺教育以及礼仪教育。
除了父母承担女儿教育之职外,专职的教师在妇女教育中开始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在明代女子教育中,教师通常由两种人组成:一是男性教师,二是女性教师。
先说男性教师。
这方面的例子俯拾即是。
周清原所著小说《西湖二集》记千金小姐黄杏春,在10岁时,其父母就替她请了一位姓晏的老儒,教她读书。
读到13岁,已是诗词歌赋落笔而成,不减曹大家、谢道韫之才。
〔6〕小说《醒世恒言》记高赞生有男女二人,女儿名高秋芳。
高赞专门请了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在家开馆,教高秋芳读书。
〔7〕此外,明代的一些秀才通常也开办“女学”,以供女子学习。
小说《金瓶梅》称潘金莲从小至余秀才家上女学,“上了三年,字仿也曾写过,甚么诗词歌赋唱本上字不认的”〔8〕。
这就是一个例证。
①关于明代女教书之刊刻、流传,以及此类书籍的体例、内容,可分别参见王光宜《明代女教书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国立台湾师范大学”,1999年)、《明代女教书的体例与内容简介》(载台湾《明代研究通讯》1999年第2期)。
②《明史》卷96《艺文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373页。
按:高皇后《内训》一书,今不存。
其内容已见于仁孝皇后《内训》中。
再来看女性教师,时称“女师”,或称“女傅”、“姆师”。
女性教师分为下面三类:一是家族中的女子,有些因为受过教育,并有“古师氏之风”,同样承担着家族内年幼女子的教育职责。
如詹侥之妻叶氏,出身于官宦之家。
在她幼年之时,家族内有一妇人江氏,贞淑婉娩,并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于是叶氏就跟随这位江氏学习,学过《孝经》、《列女传》。
当时一同上学的还有叶氏的两位兄弟叶茂之与叶献之。
随后,她的两位兄弟又随吕巾石先生学习,回家以后,叶氏又向两位兄弟问学,“家庭师友间,津津然若有味乎其言也”〔9〕。
二是“保姆”,尽管其本身的职责是看护女性孩童,但有时也充当教师的职责。
三是专门的“女塾师”,此类女师在宫廷之中广泛存在。
如范氏,江西临江府清江县人,博通经史。
洪武初年被召为“女使”,成为宫中“姆师”;又福建晋江人翁庆之女,曾被仁孝皇后召入宫中,成为“女师”。
〔10〕此外,在一些官宦人家,专门聘有女师,藉此教导大家闺秀。
如小青,为杭州某生之姬。
她的母亲本来是一个女塾师,就跟着母亲学习,“所游多名闺,遂得精涉诸技,妙解声律”〔11〕。
这种女塾师,在明代或称“女傅”。
如海阳吴氏之女,出生在一个素封之家,年稍长,就聪慧过人。
于是,她的父亲就替她“延女傅,授以《孝经》、《论语》诸书,操管为楷隶,妙得平原笔意”〔12〕。
又称“姆教”,如《故姚克承妻硕人潘氏墓志铭》记潘氏,“硕人性淳笃,克承姆教,最为父母所爱”。
《故管士能妻孙氏墓志铭》记孙妙祥,“幼从姆教,习女事不烦督而能成,父母钟爱之”。
又称“姆师”,如《陈景祯妻徐氏墓志铭》记徐妙正,其父徐仁卿“则姆师以教,举始即知其余”;《虞孺人王氏墓志铭》记王秀贞,“于绩纴剪制,姆师示以蹊径,即犁然晓于心,故慈闱特以钟爱”。
又称“女师”,如《故陈母王氏安人圹铭》记王文琛,“生平尚俭素,不事华饰,盖幼从女师,闻大家遗训”〔13〕。
又据邹枢记载,有一顾氏家,专门聘请了“女师”。
这位女师姓沈,是嘉兴秀水人,工诗词。
除了尽心教育主家的小姐之外,还教丫环。
〔14〕又陈二妹,字瑞贞,广东番禺陈仲裕之女。
七岁时,其父亲就替她聘请了“女师”,读《孝经》、《内则》、《列女传》、《女诫》等书。
〔15〕从上不难发现,一些家族内聘请女教师,其目的就是为了使自己的女儿从小得到良好的教育,具有一种大家闺秀的风范。
二、“女教书”:妇女教科书在传统中国,关于妇女教育的书籍,大体可以称之为“女教书”。
女教书的刊刻,源远流长,其中历经两汉、唐、宋,到明代更趋成熟。
①尤其是在南宋,朱熹更是相当重视妇女的道德教育。
〔16〕在明代,此类女教书的刊刻相当繁盛。
明代妇女教育类的书籍,大体上包括下面三类。
第一类是皇帝亲自让臣下修撰的书籍,亦即所谓的赐撰女教书,如明太祖所颁发的《女诫》、明成祖所颁发的《古今列女传》,即是此类著作。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大明帝国以后,有鉴于前代宫内后妃干政,于是就专门立纲陈纪,首先所重视的就是“内教”。
洪武元年(1368),下令让儒臣修《女诫》。
朱升等在接到此谕之后,编录《女诫》一书,上呈明太祖。
〔17〕此书不仅成为宫廷妇女接受教育的基本教材,而且受到文人士大夫的重视,事实上已经成为天下妇女的基本教科书。
永乐元年(1403)十二月,解缙奉明成祖之命,修撰《古今列女传》一书,书分三卷。
书成之后,明成祖亲自为此书撰写了序文,并下令刊印,赐给百官。
〔18〕第二类是一些后妃为了迎合皇帝的旨意,更为体现自己“母仪天下”的职责,也撰写了一些教育妇女的书籍,如仁孝皇后的《内训》即属此类。
明太祖之后孝慈高皇后马氏,勤于内治,有暇就讲求古训。
据史料记载,她曾经告诫六宫,“以宋多贤后,命女史录其家法,朝夕省览”〔19〕。
当然,这些所录关于宋代贤后的故事,并不仅仅限于她自己诵读,其读者面必然及于整个后宫的后妃、宫女。
《明史・艺文志》收录高皇后所著《内训》一卷。
②《内训》一书,为永乐朝仁孝皇后徐氏所撰。
仁孝皇后正是有鉴于内教之书的“徒有其名”,才有志重新修撰关于内教的书籍。
仁孝皇后《内训》一书,基本继承了马皇后垂教之法。
书的内容包括德性、修身、慎言、谨行、勤励、警戒、节俭、积善、迁善、崇圣训、景贤范、事父母等20篇。
书成之后,当时并未直接上呈明成祖。
至永乐五年,才由皇太子进呈。
成祖阅后,为之怆然,下令刊刻,并将此书赐给群臣,“俾教于家”〔20〕。
章圣皇太后蒋氏撰有《女训》一书。
蒋氏是明世宗之母。
此书有明代楚王正心书院刻本,从其署名为“兴献皇后蒋氏”可知,可能作于世宗入承大统以后,但应在嘉靖元年(1522)改封兴献太后之前。
此书计有闺训、修德、受命、夫妇、孝舅姑、敬夫、爱妾、慈幼、妊子、教子、慎静、节俭12篇。
嘉靖九年,明世宗下令,将《女训》一书颁发天下。
〔21〕万历年间,慈圣皇太后李氏撰述《女鉴》一书。
李氏为明神宗的生母。
《女鉴》一书,尤为详明典要,并由明神宗亲自撰写了序言。
据《明史・艺文志》著录,此书为一卷。
〔22〕第三类是一些臣下撰写的教育妇女的书籍,或向皇帝进献,或教育自己家族中的妇女。
万历十八年(1590),吕坤撰成《闺范》四卷,初次刊行于太原。
此书首卷述“嘉言”,辑自六经及《女戒》、《女训》等;后三卷类列“善行”,计女子、夫妇为一卷,妇人为一卷,母道以及姊妹、姒娣、姑嫂、嫡妾、婢子之道共一卷。
《闺范》一书,先有山西衙署刻版,随后陆续出现了嘉兴版、苏州版、南京版、徽州版,不但成为“缙绅相赠寄”的礼品,而且引起了书商的重视,贩卖四方,最后成为“闺门至宝”〔23〕。
万历年间,郑贵妃撰序并重刻之《闺范》,改标其书名为《闺范图说》,并新增顺天节烈妇17人,多为万历时人,且多属贵势家,而又俱系以“吕氏赞曰”四字〔24〕。
冯琦曾经撰写了《男女训》一书。
〔25〕冯琦所作《男女训》,包括《男训》、《女训》两部分,其目的就是为了在教育问题上达到阴阳平衡。
女子在出嫁以前,大抵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做闺房女子之时,其所用之女教书,基本上是《闺范》一类;二是已经订婚并准备出嫁之时,应该说已经具备了“准新妇”的角色,这方面的女教书,则有明末清初陆圻所著《新妇谱》、陈确所著《新妇谱补》及查琪所著《新妇谱补》。
三、妇女教育课程内容细分之,明代妇女教育课程内容大抵可以分为礼仪道德教育、婚育教育、服饰教育、才艺教育四个方面。
下面依次分述之。
11礼仪道德教育明代的士大夫秉承君主的旨意,将有关妇女礼教的内容列为四礼之一,藉此作为规范家庭伦理生活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