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正式版

合集下载

2023年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

2023年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

2023年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瓦斯检测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是用于检测和预防瓦斯泄露和安全事故的专用工具,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人员应履行相应的保养和维修责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六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二章瓦斯断电报警仪使用管理第七条瓦斯断电报警仪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功能测试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瓦斯断电报警仪使用人员应将设备放置在易于观察和使用的地方,并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九条瓦斯断电报警仪使用人员应在使用前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没有受到损坏和故障。

第十条瓦斯断电报警仪使用人员应按照相关的操作手册进行正确的使用,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设置和参数。

第十一条瓦斯断电报警仪使用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发出的警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瓦斯断电报警仪使用人员应及时上报设备故障和维修情况,配合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第三章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第十三条便携式瓦检仪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功能测试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便携式瓦检仪使用人员应将设备放置在易于携带和使用的地方,并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便携式瓦检仪使用人员应在使用前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没有受到损坏和故障。

第十六条便携式瓦检仪使用人员应按照相关的操作手册进行正确的使用,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设置和参数。

第十七条便携式瓦检仪使用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发出的警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1. 使用范围: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范围为瓦斯管道的安全检测和维修。

2. 购买和配置:由相关部门负责购买和配置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

3. 领用和验收:使用人员需提前申请领取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并在领取时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

4. 使用流程:使用人员在进行瓦斯管道安全检测或维修时,需按照以下流程操作:a. 启动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并进行预热和校准。

b. 执行安全检测或维修任务,并记录相关数据和结果。

c. 如有异常情况或报警提示,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和相关部门。

d. 完成任务后,关闭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并归还给相关部门。

5. 维护保养:使用人员需定期对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充电、更换备用电池等,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延长使用寿命。

6. 设备管理:相关部门负责对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存储、维修和更新进行管理和记录,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7. 培训与考核:使用人员需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操作和维护知识,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使用人员的技能和意识都得到提升。

8. 安全注意事项:使用人员在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时需注意以下安全事项:a. 严禁私自改装、修理或拆卸设备,如有故障应及时报告。

b. 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止振动、撞击和水激等对设备造成损坏。

c. 如发现设备损坏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和相关部门。

9. 处罚条款:对严重违反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的人员,可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处理。

以上制度适用于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单位和人员,旨在确保瓦斯管道的安全运行和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并保障人员的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维护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相关人员。

二、定义和缩写词解释1. 瓦斯断电报警仪:指用于探测煤矿及其他有瓦斯危险的场所中瓦斯浓度超过设定阈值时断电并发出报警信号的设备。

2. 便携式瓦检仪:指用于检测煤矿及其他有瓦斯危险的场所中瓦斯浓度的便携式装置。

三、责任与义务1. 设备使用人员有责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和维护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

2. 监控人员有责任定期检测和校准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并及时通知设备使用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3. 设备维护人员有责任及时进行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并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4. 主管部门有权对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进行监管和检查,必要时可以对设备使用进行处罚。

四、设备的安装与维护1. 安装要求:a. 瓦斯断电报警仪应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在瓦斯浓度可能超标的场所,并保证设备与电源的连接正确可靠。

b. 便携式瓦检仪应在使用前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校准,并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2. 维护要求:a. 定期巡检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b. 设备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进行处理,并在故障修复后进行设备的确认测试。

c. 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应定期进行校准,校准的频率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要求。

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1. 使用前检查:a. 在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之前,应首先核对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b. 瓦斯断电报警仪应检查其电源和连接线是否正常,便携式瓦检仪应检查其电池电量是否充足。

2. 使用过程中:a. 瓦斯断电报警仪应根据设备说明书设置好报警阈值,并定期检测瓦斯浓度,一旦超过设定阈值,设备应自动断电并发出报警信号。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一、前言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是矿山安全生产中常用的安全检测设备,在矿山作业中起到了紧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有必要建立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二、瓦斯断电报警仪使用管理制度1. 设备使用范围瓦斯断电报警仪重要用于矿山井下和井上的瓦斯检测,分别为两类设备。

井下瓦斯断电报警仪重要用于矿井井下瓦斯检测,井上瓦斯断电报警仪重要用于矿山矿山安全生产现场的瓦斯检测。

2. 设备标准瓦斯断电报警仪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必需通过体质检查、性能检测和试验室测试等多项测试,确保设备质量、性能和安全。

3. 设备的选用和管理瓦斯断电报警仪使用前,必需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检查后的设备应记录在台账中,记录包括设备编号、规格型号、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等内容。

设备管理人员应依据需求对瓦斯断电报警仪进行适当的布置,合理布点和使用,确保井下和井上设备的有效运行和使用。

若设备显现问题或修理需求,应适时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避开设备显现问题给运行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4. 设备使用(1)使用前作业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2)使用中作业人员应依照地面操作员的要求进行安装和拆卸,避开设备安装不当造成设备的损坏;(3)设备使用应注意安全,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开碰撞、震动和损坏;(4)使用后设备适时归位,适时进行维护保养。

三、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1. 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便携式瓦检仪重要用于地下瓦斯检测、消防安全检测和其他涉及瓦斯检测的场合。

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必需通过性能检测和试验室测试等多项测试,确保设备质量、性能和安全。

2. 设备的选择和管理便携式瓦检仪应依据需要购置相应数量的设备,且应依据岗位需求配备相应功能的瓦检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测,检测后的设备应记录在台账中,记录包括设备编号、规格型号、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等内容。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安全和有效性,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二条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培训,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管理人员负责监控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使用情况,并负责瓦斯检测仪的维护和维修。

第三章使用流程第四条使用者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前,应核对设备的完整性和有效期,并保证设备已充分充电。

第五条使用者应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按照规定方法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第六条检测结果超过安全标准时,使用者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采取紧急措施。

第七条检测结束后,使用者应及时清洁和保养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并保证其存放在规定的地点,以确保下次使用。

第八条使用者对瓦斯检测仪的损坏或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不得私自修理。

第九条使用者离岗时,应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交由管理人员保管,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十章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维护和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设备、更换传感器、校准仪器等。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维护和保养记录,记录维护和保养的时间、项目和人员。

第十四章废弃和报废第十五条如果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损坏无法修复或已超过有效期,应立即报废并进行相应记录。

第十六条报废的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应进行分类处理,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因违反本制度造成的损失,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管理人员和使用者应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第二十条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另行制定相应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管理人员和使用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熟悉和遵守本制度。

文若有异议,概不受理。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使用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条配备与管理(一)项目部经理(矿长)、项目部(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放炮员、流动电钳工、安监员和兼职安全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简称便携仪)。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在企业内部使用的管理。

二、功能介绍1. 瓦斯断电报警仪瓦斯断电报警仪是用于矿山开采、隧道施工等行业,监测空气中瓦斯含量,当瓦斯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会进行自动报警,并切断电源,以避免瓦斯爆炸的发生。

2. 便携式瓦检仪便携式瓦检仪是用于检测室内空气质量的仪器,可检测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等有害气体,实时监测并显示测试数据,提示室内环境是否安全。

三、使用规定1.禁止擅自更改设备的设置和参数,否则可能会影响仪器测试的精度和准确性;2.每个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拆卸维修,以免破坏仪器的正常使用;3.瓦斯断电报警仪的使用必须进行“开机、校正、检测、报警、断电”等操作流程,仪器故障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4.使用便携式瓦检仪时,应先检查仪器是否处于校准状态,再进行检测。

检测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对仪器进行撞击、挤压等操作,以免影响仪器检测的准确性;5.检测过程中如有误差,请及时进行重新校准。

四、加强保养1.每次使用后,应当对仪器进行清洁和保养;2.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测和校准;3.仪器长时间未使用时,应当避免长时间存放在高温、低温、潮湿等环境下。

五、管理要求1.管理人员负责对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仪器的安全使用;2.对涉及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的人员,应当进行全员培训,确保人人掌握正确使用方法;3.对于仪器故障和失效,应及时对仪器进行维修或更换;4.管理人员应当建立仪器使用档案,对仪器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追踪,以供查询参考。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总结通过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有效保障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安全使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严格制定和执行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和无事故。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隧道、建筑施工等领域。

三、瓦斯断电报警仪的管理1.选购选购瓦斯断电报警仪需要考虑以下因素:•检测范围•检测灵敏度•稳定性和可靠性•操作方便•维修保养2.安装瓦斯断电报警仪的安装需要按照使用说明要求进行,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并对安装记录进行备份。

3.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使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定期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工作;•确保设备处于稳定状态下工作;•避免设备频繁开关;•避免设备受到冲击。

4.维护瓦斯断电报警仪的维护需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定期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洗和维护;•不得私自拆卸和修理设备;•按照使用说明保养设备。

四、便携式瓦检仪的管理1.选购选购便携式瓦检仪需要考虑以下因素:•检测范围•检测灵敏度•稳定性和可靠性•操作方便•维修保养2.使用使用便携式瓦检仪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稳定状态下工作;•避免设备频繁开关;•避免设备受到冲击。

3.维护便携式瓦检仪的维护需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定期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洗和维护;•不得私自拆卸和修理设备;•按照使用说明保养设备。

便携式瓦检仪的保管需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存放状态;•定期对设备进行充电或更换电池;•不得随意地借用设备;•不得私自拆卸和修理设备。

五、使用管理制度1.培训所有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都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掌握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护方法。

2.管理制度所有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严格遵守使用要求和操作规程。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有效防范瓦斯泄漏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规范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管理,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涉及瓦斯的生产环节和项目,并对全部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员工有管束力。

3. 瓦斯断电报警仪的使用管理3.1 全部接触瓦斯的作业人员必需佩戴瓦斯断电报警仪,并按规定正确使用。

3.2 瓦斯断电报警仪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使用前必需经过检测合格并进行登记备案。

3.3 经过培训合格的员工方可领取瓦斯断电报警仪,并对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3.4 定期对瓦斯断电报警仪进行检查和校验,确保其正常运行。

检查和校验记录应及时保管,并留存备查。

3.5 瓦斯断电报警仪显现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刻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4. 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管理4.1 全部涉及瓦斯检测作业的员工必需配备便携式瓦检仪,并按规定正确使用。

4.2 便携式瓦检仪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使用前必需经过检测合格并进行登记备案。

4.3 经过培训合格的员工方可领取便携式瓦检仪,并对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4.4 定期对便携式瓦检仪进行检查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查和校验记录应及时保管,并留存备查。

4.5 便携式瓦检仪显现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刻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5. 使用管理责任5.1 相关部门应负责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采购及定期检测和校验工作。

5.2 瓦斯管理部门应负责培训员工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并定期组织演练和检查。

5.3 相关负责人应确保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合理配置和适时更换。

5.4 监督部门应定期检查各部门和岗位是否依照规定佩戴和正确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

6. 监督检查6.1 定期对瓦斯断电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进行检查,确保其规范使用和有效运行。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定》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使用的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四条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采购应选择具有煤矿安全认证的产品,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第五条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选择信誉好、质量高的产品。

采购合同中应明确产品的质量、性能、服务等内容。

第六条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到货后,应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安装与调试第七条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产品说明书和安装要求进行。

第八条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调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报警。

调试记录应完整、真实,并存档备查。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第九条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条设备使用中,应定期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报警功能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维护、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人员应随身携带,并在进入矿井前进行检测,确保安全。

第五章报废与更换第十三条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达到使用年限或出现故障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设备应进行破坏处理,防止再次使用。

第十五条报废后,应及时更换新设备,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煤矿生产作业安全,规范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建筑工地等企事业单位。

三、使用要求(一)办理手续所有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工作人员需在使用前到安全管理中心办理相应手续,接受矿山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使用。

(二)使用规程1.瓦斯断电报警仪应按照标识、说明书实施保养,及时检查其在安装过程中的密封处理和防水措施;定期检查电气接线,防止接触不良和短路现象,并进行电器性能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便携式瓦检仪应保证处于干燥、洁净的环境中,避免接触油、水等有害物质;3.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操作;4.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人员应定期检查仪器的运行情况,记录检查内容,对异常情况及时加以处理;5.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备用电源,并进行定期检查;6.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故障应及时停止使用,通报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检修处理。

(三)安全防护1.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人员在工作岗位中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特别是防爆鞋、安全帽等;2.在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过程中,应注意事故防范和安全应急预案的执行;3.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装要求1.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安装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2.安装地点应满足相关要求,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3.安装过程中应符合设备完好无损、封堵正常、防潮防爆的原则。

四、管理要求(一)备案管理对所有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并做好信息汇总,保证仪器使用与管理的记录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正式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
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以及采煤面应安设瓦斯断电报警仪。

2、安装断电报警仪所需电缆等物品由采掘监区(外委工程由外委队)负责提供,并运送到安装地点进行安装。

对于采煤监区,断电报警仪的瓦斯探头应安设在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10米内、距巷道顶、帮各0.3米且无淋水处;对于掘进监区,瓦斯探头应安设在巷道无风筒一帮上部,距顶、帮各0.3米,距迎头不大于5米,且无淋水处(放炮时随人员撤出,喷
浆时注意保护)。

安装完毕,由通防监区负责调试,调试正常后交采掘监区使用保护。

3、断电报警仪使用期间,采掘监区设专人负责看护,防止破坏和被盗,并严禁私自拆卸,否则照价赔偿。

4、通防监区负责校验和维修。

断电报警仪使用完毕,采掘监区应及时拆除并送通防监区。

5、对仪器安装及时、使用正常、管理到位的监区,每月进行考评分适当给以奖励,造成损坏不能使用,照价赔偿。

6、无故不安装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出发。

7、便携式瓦检仪的配备人员为矿
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总工,副总工,生技科、机电科正、副科长,调度室正、副主任,通防监区副区长、生产助理员及技术员,安全科所有下井人员,采掘监区生产副监区长、放炮员。

外委工程队便携仪的配备人员为正、副经理,区队长。

8、便携仪的收发、充电由五监区负责,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收发做到及时。

9、便携仪收发员对仪器作外观检测和保洁,并及时做好收发记录、充放电记录等,当班放电后再进行充电,充电时仪器电源开关处于“关”位置,避免假充、反充、过充电。

因充、放电不及时而致仪
器损坏的,照价赔偿。

长期不使用的仪器,每月要进行一次充放电,在正常充电情况下,电池输出的电容量低于额定量的60%时,应及时更换电池。

10、所有配带者下井时须到收发室领取,上井后及时交回,无故不佩带或不及时交回的发现一次扣50元。

正确携带和使用仪器,严禁碰撞、拆卸或混装在工具包中,否则造成仪器损坏,照价赔偿;对领取后不开机或少开机者,发现一次扣50元。

11、入井前打开仪器电源开关,井下发现瓦斯浓度超限报警,须立即停止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如“电气设备停电”、“撤出人员”等措施,同时迅速汇
报调度室。

12、采煤监区放炮员应将便携仪悬挂在工作面回风隅角,对气体进行连续监测,掘进监区放炮员应将便携仪悬挂在巷道无风筒一帮上部,距顶、帮各0.3米,距迎头不大于5米,且无淋水处(放炮时随人员撤出,喷浆时注意保护)。

13、便携仪连续工作时间一般在8小时以上,超过12小时应关机。

14、通防监区负责对便携仪每7-10天进行一次零度、精度和报警点的调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根据周检计划,分期分批送至指定的矿山安全计量站进行计量检定,送检率不低于95%。

15、各单位仪器使用情况由通防监区负责逐月考核。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