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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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印鉴管理制度

印章印鉴管理制度

印章印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印章印鉴的使用管理,防止印章印鉴被滥用,保护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各类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印鉴管理制度,加强对印章印鉴的监管和使用。

第四条印章印鉴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合情的原则,确保印章印鉴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五条印章印鉴应当由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清晰、完整。

第六条审计、监管部门应当对单位的印章印鉴进行定期检查,做到严格监管,加强制度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制作、使用、变卖、买卖或者赠予他人印章印鉴,不得进行伪造、冒用、盗用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印章印鉴的使用登记制度,明确印章印鉴归属,并保管好使用登记记录。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离职、调离或者卸任时,应当交出单位印章印鉴,并签订交接确认书,确保印章印鉴的安全。

第十条对于印章印鉴的使用管理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者,应当给予惩处。

第二章印章印鉴的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照程序和权限使用印章印鉴。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私用单位印章印鉴,不得将单位印章印鉴外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印章印鉴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明确使用权限和范围。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印章印鉴管理部门,负责印章印鉴的保管、登记、监管和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对印章印鉴进行编码、加盖特定标志等方式加强管理,保证印章印鉴的安全。

第十六条单位印章印鉴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印章印鉴档案,并做好印章印鉴的登记、记录和存档工作。

第十七条对于需要报废或者更换的印章印鉴,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做好相关记录并进行销毁处理。

第十八条单位印章印鉴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印章印鉴的数量和使用情况,确保印章印鉴的安全。

印鉴档案管理制度

印鉴档案管理制度

印鉴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印鉴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印鉴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印鉴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印鉴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印鉴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印鉴的种类、数量、管理、使用等方面。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印鉴档案管理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印鉴使用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定期调查印鉴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印鉴的保管和管理,确保印鉴不被盗用或遗失。

第二章印鉴的种类和数量第八条本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常用印鉴和特定用途印鉴。

第九条常用印鉴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特定用途印鉴包括授权章、密件章等。

第十条印鉴的数量应当根据本单位的规模和业务需要确定,不得随意增减。

第三章印鉴的管理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印鉴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印鉴的使用管理流程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印鉴管理部门,负责印鉴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印鉴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印鉴进行检查和清点,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印鉴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印鉴的使用登记簿,记录印鉴的使用情况和领用人。

第十五条印鉴管理部门应当对印鉴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核查,确保印鉴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遗失或损坏的印鉴,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重新申领新的印鉴。

第四章印鉴的使用第十七条印鉴只能在业务需要的情况下使用,不得私自使用或外借。

第十八条即使是经过授权使用印鉴的人员,也应当遵守印鉴使用的规定,不得擅自超越授权范围使用。

第十九条在使用印鉴时,应当注意保障印鉴的清洁和完整,不得损坏或滥用。

第二十条使用印鉴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身份和授权范围,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二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印鉴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印鉴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二十二条监督人员应当定期对印鉴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印鉴是单位重要的财务、行政管理工具之一,对于单位的财产安全和管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印鉴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印鉴的使用,加强对印鉴的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印鉴被滥用的风险,确保印鉴使用的规范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涉及印鉴使用和管理的部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领导机构、财务部门、行政部门等。

三、印鉴管理基本原则1. 保管责任制: 每个单位必须设定专人负责印鉴的保管。

2. 使用限制: 印鉴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印鉴。

3. 登记备案: 单位应对所有印鉴进行登记备案,建立档案管理,确保印鉴使用情况可追溯。

四、印鉴分类及使用权限根据不同的功能需求和使用权限,我单位的印鉴主要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等多类。

不同类型的印鉴使用权限由单位领导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进行授权。

五、印鉴的保管和使用1. 保管措施: 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印鉴保险柜对印鉴进行防火、防盗保管。

2. 使用规定: 单位应制定印鉴使用流程,明确领导批准、用印申请、用印审批等程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六、印鉴遗失或被盗处理办法如印鉴遗失或被盗,请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立即采取措施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同时需要立即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案,并对使用该印鉴的范围做出限制。

七、印鉴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单位领导应当对印鉴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同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印鉴管理制度定期评估机制,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调整或修改,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单位领导机构所有。

以上为印鉴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确保印鉴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印鉴管理制度十篇

印鉴管理制度十篇

印鉴管理制度十篇印鉴管理制度十篇印鉴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印鉴管理,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印鉴的保管与管理。

一、公司公章、合同章、法人名章印鉴由财务部专人负责保管,实行用章登记制度。

印鉴管理人要妥善保管,对规范合理合法用章尽到监督防范的责任。

如工作以外公司需用章,保管人要积极配合不得耽误。

二、财务部每月须将本月份的《公章使用登记表》汇总成册,做好每次公章使用情况的登记。

三、公司外派机构用章与确须把印鉴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由使用负责人签定《公章外出使用责任书》,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公章的使用,在使用期间因责任人工作纰漏造成与用途内容不符的、对外活动中和签定合同中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任务完成后需及时将印鉴交回。

四、以公司名义签定、签署的各类经济、法律文书(包括合同、协议书、意向书、委托书、诉讼书、有关复函等)及在经济上、公司经营管理上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往来公函。

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或知会业务关系单位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请示、报告、总结、通知、申请、公函等),需由总经理批准用印。

五、所有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均需报部门负责人处再到财务部用章。

如遇紧急情况而领导外出时,应先电话联系征得同意后,由公司其他领导代理签字批准后才可盖章。

印鉴管理制度篇2一、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部门领导签字许可后报总经办办公室主任,总经办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二、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到总经办备档。

三、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四、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五、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并处经济处罚或调离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经许可擅自携带公章外出者;2、擅自使用公章的;3、对未经审核确认使用公章,导致公司受到重大影响的;4、恶意使用公章,致使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5、保管人因工作失误造成公章丢失的;6、私自刻制公章;7、其他因公章使用损害本企业的行为。

印鉴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印鉴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印鉴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印章的安全性和保管工作,防止印章被盗用、伪造或滥用,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防范公司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使用的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签字章、授权委托书等各类印章。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执行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

四、具体内容1.印章申请:申请印章的人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制印;2.印章的制作、保管和使用:公司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制作印章,并将印章保管在柜子中,由专人保管并控制使用;3.印章的使用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私自使用印章,各级领导要对印章使用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控制印章使用;4.印章的变更和注销:如因公司名称、地址、组织机构或章程等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变更相应印章,并注销已经不需要使用的印章;5.印章的盘点和检查: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定期对印章进行盘点和检查,保证印章数量和使用情况的透明化和监管;6.违规处理:对于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印章,将由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将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五、责任主体公司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参与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各级领导应当对印章使用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保护公司的印章安全和合法使用。

六、执行程序1.印章使用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经部门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核实后发放给制作印章公司;2.印章制作公司按照申请人填写的印章使用申请表的核准内容对印章进行制作;3.印章制作完毕后,印章由印章保管人员领取,并存放于指定柜子中;4.使用印章时,印章保管人员应当先核对申请人的身份,然后出示印章给申请人,并将印章的使用清单登记和备案。

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印章,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追究,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公司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给公司造成经济、法律风险和形象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印鉴管理,加强对印鉴的安全保管和使用,维护企业的利益,促进企业正常运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印鉴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印鉴的种类:总经理印章、财务专职印章、财务专职印章、部门专用印章等;印鉴的规格、盖印方式应符合国家规定。

第四条印鉴使用范围:印鉴的使用应严格限制在授权的业务范围内,并职责明确。

第五条印鉴使用单位:对每一个印鉴的使用单位应明确,确保印鉴的安全。

第六条印鉴使用权限:每个印鉴的使用权限应有严格的设立和管理。

第七条印鉴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印鉴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印鉴安全。

第八条印鉴使用的许可:印鉴的使用应有严格的程序和手续,确保印鉴的安全。

第九条印鉴保管单位:对印鉴的使用单位应有严格的保管要求,确保印鉴的安全。

第十条对于印鉴的损坏或者丢失,应及时报告。

对于印鉴的损坏应做好记录并办理换章手续;对于印鉴的丢失应及时报案,并在国家规定时限内注销。

第十一条印鉴的使用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印鉴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对于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印鉴的调用和使用第十三条对于印鉴的调用和使用应当有严格的程序和手续。

第十四条对于印鉴的调用和使用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并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对于印鉴的调用和使用应严格限制,确保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

第三章印鉴的盖印和登记第十六条对于印鉴的盖印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企业制定的印鉴管理制度进行。

第十七条对于印鉴的盖印事件应当有明确的记录和登记。

第十八条对于印鉴盖印时,应对盖章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对于盖印后的文件要做好妥善的保存工作,以备查阅。

第四章安全保管第二十条对于印鉴的安全保管应有严格的规定和制度。

第二十一条对于印鉴的保管单位应做好印鉴的保险防盗工作,确保印鉴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印鉴的保管单位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印鉴不被盗用。

印鉴管理制度规定

印鉴管理制度规定

印鉴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印鉴使用和管理,保障印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防止印鉴被滥用或非法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印鉴权力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

第三条印鉴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组织机构使用的密文标记工具,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专用章等。

第四条印鉴的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规定私自制作、使用印鉴。

第五条印鉴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法的原则,实行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和专人保管。

第六条各级领导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印鉴使用和管理制度,对印鉴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印鉴的种类和使用第七条按照用途和性质的不同,印鉴主要分为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和专用章等。

第八条公章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的印鉴,具有行政指挥和决策功能。

只能由主要负责人(或特别授权的负责人)使用,用于批准文件、公文、证明、合同等事务。

第九条法人章是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的印鉴,具有代表法人或团体行为的功能。

只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使用,用于批准文件、公文、证明、合同等事务。

第十条财务章是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使用的印鉴,具有财务管理和经济交易功能。

只能由财务部门或财务负责人使用,用于批准报销单据、发票签收、合同签署等事务。

第十一条专用章是特定部门或个人使用的印鉴,具有特定用途和特定权限。

只能由指定的人员使用,用于特定的业务或事务。

第十二条使用印鉴时,应当仔细核对印鉴的真伪、完整性和有效期,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使用。

第十三条印鉴使用人员应当恪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违法使用印鉴,不得擅自变更印鉴用途和权限。

第三章印鉴的管理和保管第十四条印鉴的颁发、使用和管理应当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分发制度。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制作、复制、更换印鉴。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设立印鉴管理部门或专门负责印鉴管理的工作人员,对印鉴的颁发、使用和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控制。

公司印鉴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印鉴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印鉴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及依据1.为规范公司印鉴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业务流程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各级各类印鉴的管理和使用。

2.不适用于个人及外单位的印鉴管理。

三、印鉴种类及用途1.公司印鉴包括法人印章、财务专用章、计划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2.公司印鉴用途必须与相应工作职能相匹配,且必须经过所属部门的批准和记录。

四、印鉴的申请、使用及管理1.申请印鉴:员工在需要使用公司印鉴时,必须向所属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印鉴申请单,明确印鉴用途、数量等相关信息。

2.审批程序:所属部门接收到印鉴申请单后,进行审核,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

3.印鉴保管:公司印鉴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必须定期清点核对,并做好相应记录。

4.印鉴使用:印鉴由使用人员携带、使用,且须使用印鉴之前核对印鉴刻字是否规范、印油是否充足。

5.印鉴使用记载:每次使用公司印鉴都必须登记使用者姓名、日期、用途等相关信息,并由使用人员签字确认。

6.印鉴丢失或毁损:如发现印鉴丢失或毁损,必须立即向所属部门报告,并由所属部门负责重新申请、制作和管理。

五、印鉴的授权和限制1.公司印鉴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

授权人员仅限于公司领导以及具备相应职权的人员。

2.未经授权人员严禁使用公司印鉴,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印鉴的安全保管1.公司印鉴必须放置在专用的印鉴柜内,确保安全。

2.印鉴柜必须定期检查,确认门锁、防盗装置等正常运作。

3.禁止随意将公司印鉴带离办公室,如需外带必须经过所属部门授权,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记录。

七、印鉴变更和注销1.如需变更印鉴内容或数量,必须向所属部门提出申请,并逐级审批。

2.印鉴丧失使用价值或不再使用时,必须立即上报所属部门,并进行妥善处理或销毁。

八、违规行为处理1.对未经授权使用公司印鉴的人员,将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解聘等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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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安全,有效规避各类管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印章包括:总公司法人章、行政章、分子公司行政章、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分公司负责人私章、财务专用章及银行预留结算章、合同专
用章、发票专用章、提货专用章。

第二节印章的刻制、废止
第三条公司各类印章的刻制、变更、废止应符合公司机构设置、名称变更及
工作职能变化的需要。

第四条公司各类印章的刻制应由各部门、分(子)公司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
出书面申请,由综合管理部转交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总公司及各部门的各类印章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依据经审批的申请,按
法定程序办理印章的刻制;分(子)公司的各类印章由负责人依据经审批的申请,
指定专人按法定程序办理印章的刻制。

第六条废止的各类印章应及时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妥善保管,经总经理同
意后销毁。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和各分(子)公司的财务人员应建立印章管理台账,
登记各类印章的刻制、发放启用、收回、销毁情况,并由相关人员在台账上签名确认。

第三节印章的启用
第八条印章刻制完毕启用时,综合管理部和各分(子)公司应在台账上留下
印章印模,并列明印章的领用单位(部门)、领用人、领用时间,并由领用人签名。

第四节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九条印章领用人对印章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机构或人事
变动时,领用人应将印章及时交公司综合管理部(分子公司交财务人员),办理印
章领用人交接手续。

第十条印章的保管
(一)总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领用保管。

(二)各分子公司行政章、提货章、合同章由分子公司财务人员领用保管。

(三)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分公司负责人私章由分子公司负责人领用保管。

(四)总公司法人章、财务专用章、银行结算预留印章、发票专用章、提货
专用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领用保管。

第十一条印章的使用。

各类印章的领用保管人盖章前必须认真审核文本的内容是否正确无误,盖章程序和相关事项的审批权限是否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用印审批:用印前必须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私自用印,不得在空白纸、空白表单、未用介绍信上面先行盖印。

第十四条审批权限
严格按照公司印鉴《印章使用申请表》执行。

第五节印章外借
第十五条原则上印鉴一律不得外借,特殊原因需要外借印鉴,必须按审批权限经印鉴审批人批准,在印鉴专管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外借。

第十六条外借印鉴使用完毕后,当日应交还印鉴专管人员。

第十七条经过审批后必须携印鉴前往异地办理公务的,用毕后应及时(返程当日)交还印鉴专管人员。

第十八条印鉴和印模应严格保管,以防丢失。

如有遗失,严厉惩处。

第六节附则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的,公司视情节轻重扣发违规人员工资或给予辞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违规人员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行政人事类工作(总部)
营销管理类工作(总部)
营销管理部经理及执总
审批,超越副总权限的须报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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