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如何破解公司僵局
公司法:如何破解公司僵局

公司法:如何破解公司僵局公司法是指规范和管理商业公司活动的法律制度。
在商业公司的运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其中表现最直接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公司僵局。
那么,如何破解公司僵局呢?以下将从公司法的角度出发,探究解决公司僵局的方法。
一、重新派遣公司领导层公司僵局的一个根源问题就是领导层过于固执成规,不肯尝试新思路和新方案。
为了能够打破僵局,重新派遣领导层是必然选择之一。
在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管的任命和解职规定得非常明确。
如果公司处于僵局状态,可以通过发起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更换现有的董事和高管。
新的领导层可以带来新的思路和管理方式,有效破解公司僵局。
二、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公司章程是公司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公司运作的基本法律规范。
如果公司处于僵局状态,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解决问题。
例如,可以修改章程中确定公司管理结构和管理方式等规定,以提高管理效率。
此外,还可以通过修改章程,改变公司的业务范围或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变化。
三、采取合理的收购和兼并计划公司合并或收购常常被视为是解决公司僵局的有效手段之一。
这种方法在公司法中得到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通过收购或兼并,公司可以快速扩大规模,整合资产和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
在执行收购和兼并计划时,需要遵守公司法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四、进行产权重组公司的经营活动离不开产权关系的维护和管理。
如果公司的产权关系出现问题,就容易导致公司僵局。
此时,进行产权重组就是一种有效的手段。
重组可以通过股权出售、资产明晰等方式来进行,目的是优化公司产权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
综上所述,公司法为解决公司僵局提供了多种手段和法律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解决方法。
最后,强调一下,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从法律角度出发,遵守公司法相关规定,确保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
论公司僵局的非诉解决机制

论公司僵局的非诉解决机制摘要:公司司法解散通常是公司僵局的解决措施,但由于其成本高、损害大、牵涉广,往往不能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文从公司僵局的特点以及缺陷出发,论证非诉解决机制妥善处理公司僵局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讨诉讼机制与费诉讼机制的相互关系与衔接,寻求能够妥善处理各方利益、节约社会资源与司法资源的机制,避免司法解散公司后出现的新”僵局”。
关键词:公司僵局;非诉解决机制一、公司僵局概述新《公司法》将公司司法解散,作为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措施。
它又被称为法院勒令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的目的和行为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可通过法院判决其解散;或者当公司经营出现显著困难、重大损害,或董事、股东之间出现僵局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依据股东的申请裁判解散公司。
[1]法院将陷入僵局的公司强制解散是司法权介入商法领域,通过强制拆分的方式解决公司内部利益纠纷的终局性救济方式。
公司司法解散是法院运用公权力,从外部强制拆分公司实体,消灭公司人格,以外部意志取代公司机构的意思表示,解决由于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而形成的公司僵局。
但这一诉讼程序涉及众多利害相关人的利益,需要有更具针对性的诉讼程序相协调配合。
二、公司僵局司法救济的弊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了公司司法解散,并为当事人启动司法解散程序规定了限制条件。
(一)利益相关人的保护在具体案件中,提起公司强制解散诉讼,往往会导致公司解散,不仅陷入僵局的各方利益受损,也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相关人的权益。
如何协调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现在《公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一方面对于某些”无可救药”的公司僵局,只能通过公司司法解散才能化解矛盾,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公司解散给债权人、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在这两难局面中如何选择平衡点,如何分配利益,是当前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二)主体资格的界定《公司法》对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主体做出了明确限制,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论我国新公司法中的公司僵局处理制度

论我国新公司法中的公司僵局处理制度自2006年公司法颁布以来,我国公司立法已经历经10多年的发展历程。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新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新的公司法对于我国的企业法制建设和企业治理结构的实现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其中,新公司法中的公司僵局处理制度是其亮点之一。
什么是公司僵局?公司僵局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管理混乱、股权分配不清、出现股东间的恶性纠纷,进而造成企业缺乏决策能力,从而导致企业陷入一种僵局状态。
这些纷争包括股东之间的权益纷争、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层面存在的管理混乱和财务混乱等问题,会导致企业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经营。
为什么会出现公司僵局?公司僵局主要由于下述原因引起:1. 股东结构不合理:基于资本的股东结构,使得公司中的一个股东个人或者股东的代表权力很大,导致企业决策力下降。
2. 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企业董事会成员虽然都有着独立的个人意见,但是由于不同股东的不同利益,董事会成员之间也会出现意见分歧,会导致企业在关键时刻无法统一决策。
3. 管理混乱和财务混乱:企业的管理混乱和财务混乱,会导致企业处于一种混乱状态,从而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此外,税务、工商、海关等政府部门的监管和过重的负担也对企业经营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新公司法对公司僵局处理的制度为了防止企业陷入公司僵局,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做出了新的规定,提出了处理公司僵局的制度。
1. 全体股东公约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新公司法的注重开发股东代表权,全体股东可以订立一份公约,以确定一些经营决策和核心利益的处理方法,防止在公司中出现恶性竞争、股东之间的歧义和纷争发生。
全体股东公约可以制定一些权益、公司管理和其它重要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股东间签立的全体股东协议将会成为新公司法中处理公司僵局的一个途径。
全体股东协议可以规定股东会议的时间和程序,规定在公司新业务的投资中,各个股东之间应占有的投资份额等等。
公司法:如何破解公司僵局

公司法:如何破解公司僵局俗话说:“任何未经过股权设计的投资行为都是耍流氓。
”很多企业家在遭遇纠纷之前,都无法意识到在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中作出风险防范设计的重要性。
作为律师,更是很难为企业家创设这种法律需求,没有途径用其法律的羽翼为企业家的经营行为提供庇护。
本文中,笔者将以典型案例作引,从公司僵局破解的角度出发,为企业家申明公司章程或股权设计的重要性,也为律师同仁面对公司僵局时,灵活地选择解决方案抛砖引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公司法:如何破解公司僵局。
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一、最差股权结构-真功夫股权之争真功夫是我国著名餐饮连锁企业,股东蔡达标与潘宇海各占股50%,即使在引入新的资方后,二人占股也均为47%。
真功夫创办初期,蔡、潘二人为姐夫与小舅子关系。
潘宇海负责制作菜品,蔡达标负责对外运营,双方合作和谐愉快。
但这一切在真功夫引入能够快速烹饪菜品的制作机械后,都随之改变。
由于新机械的引入,真功夫获得了实施特许经营(发放加盟连锁)的能力,企业也从原始的小餐馆快速扩张,抢占了巨大的市场份额的同时,得到了大众认可。
而此时,真功夫品牌的菜品设计早已完成,在对外推广与商业运营方面作出更大贡献的蔡达标心中愤闷,认为自己对企业的贡献远大于彼,理应得到更大的分红比例。
由于公司原始股权的设置,蔡很难推动形成能够使其获取更多收益的股东决议。
故此,利用对公司的实际控制,蔡达标在经营过程中实施大量关联交易,将巨额利润流入由其私人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真功夫利润明显下滑。
当潘宇海察觉到这一点后,立即发起股东知情权之诉,通过对会计账目的审计,获取了蔡达标通过关联交易,实施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的线索,遂向警方报案。
蔡达标终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案例不仅知名,而且具有典型性。
由于公司初始股权结构的不合理,造成公司决策陷入实质僵局,最终导致股东锒铛入狱,真功夫品牌形象也大受影响。
任何企业初始设立时,都是你好我好,你侬我侬。
但谁能保证在经营过程中,“烹饪机器”不会从天而降,谁能保证股东在面对巨大经济利益时会不忘初心?此时,在章程或合作协议中预设公司僵局的解决机制便尤为重要。
试论公司僵局的出路

制给公司极大的 自 主权 , 也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自治 但 原则少了强制性的规范, 难免会出现许多问题 , 比如公司 僵局就是这-N度的一个副产品。因此 , 面对公司出现 僵局时, 公司自治体制失灵, 必须要有外力的介入才能打
之间意见相左 , 毫不妥协 , 而产生的公司董事不能行使职 能的停滞状态。 ” 我国很多学者认为公司僵局是“ 公司在 存续运行 中由于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分歧或纠纷, 彼此 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况 , 导致股东会、 董事会等权力或 决策机关陷入权利对峙而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 ,
相互妥协才使得公司正常的运转。但随着时间的推移 , 公司主体利益的差异化越来越明显 , 公司主体之间的利 益冲突越来越激烈 , 股东之间、 董事之间的权益斗争已经 到了不可妥协的地步 , 这时公司就会不可避免的陷入僵
为, 公司僵局 出现之初并不一定会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发 生严重困难。笔者认为, 公司僵局出现时, 公司在大股东 或者执行董事的经营下仍能持续运转 , 但是长此以往中 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 , 最终影Ⅱ公司持续发展。 向
公司僵局特征是我们判断公司是否出现僵局的依
董事会都是股东之间权益的博弈 , 由于股东、 董事之间的
东会僵局和董事会僵局; 按表决权行使情况 , ( 三) 可分为
表决权均等的僵局和否决权僵局。 ”
笔者认为, 最常见的划分标准是按表决权行使情况,
如在凯莱案中, 两个股东所 占的股份都是5 %在这种表 0, 决权均等的情况下, 两股东各持己见 , 股东会很难形成决 议。在后文我'  ̄- 论到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 中就 f i r . ] - , J 其 是因为资本多数决原则导致公司僵局形成。
公司僵局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司僵局是指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由于股东、董事、监事等主体之间因利益冲突、管理理念差异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陷入停滞不前的状态。
公司僵局不仅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公司僵局的法律后果及应对策略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公司僵局的法律后果1. 股东权益受损公司僵局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股东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股东在公司僵局期间,无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权利,如分红权、表决权等,导致股东利益受损。
2. 公司信用受损公司僵局使得公司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公司信用受损。
银行、供应商等合作伙伴可能会对公司产生质疑,影响公司的商业信誉。
3. 公司资产流失公司僵局期间,公司可能因管理不善、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产流失。
如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积压等,严重时可能导致公司破产。
4. 法律诉讼风险公司僵局可能引发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诉讼。
诉讼过程中,公司需要承担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增加了公司的负担。
5. 社会影响公司僵局可能导致员工流失、客户流失,进而影响公司的社会形象。
同时,公司僵局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如股东抗议、员工罢工等。
三、应对策略1. 协商解决在发生公司僵局时,各方应保持沟通,寻求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可以达成一致意见,恢复公司正常运营。
协商过程中,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调解机构协助。
2.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基本准则,应明确公司僵局的处理机制。
如章程中未规定,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法律诉讼当协商无果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如指定临时董事、监事等,以恢复公司正常运营。
4. 公司重组在极端情况下,公司可能需要重组。
重组过程中,可以引入新的股东、管理层等,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解决公司僵局。
5. 公司清算如果公司僵局无法解决,且公司已无法继续经营,可以考虑进行公司清算。
清算过程中,公司将依法处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利益。
破解公司僵局的路径选择

权人 的权 益无 法 实现 等 等 . 见 . 何 打破 公 司僵 局 . 可 如
无 论 对 整 个 社 会 经 济 秩 序 . 还 是 对 公 司 相 关 利 害 关 系 人 而 青 .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都
一
、
公 司僵局 的成 因分析
公 司 僵 局 虽 是 一 种 非 正 常 状 态 . 却 是 公 司 运 营 中
公 司 的决 策 机 制 和 运 行 机 制 无 法 正 常 运 作 而 长 期 陷 入 停 滞 和 瘫 痪 的状 态 . 、作 为 现 代 市 场 经 济 中 最 活 跃 的 经 济 主 体 . 公 司 的 正 常 运 作 将 为 社 会 创 造 巨 大 的 物 质 财 富 , 公 司 一 陷 入 僵 局 , 司 相 关 的 权 力 机 构 、 理 而 公 管 机 构 就 会 彻 底 失 灵 . 东 ( ) 或 董 事 会 就 会 无 法 有 股 大 会 效 召 集 .即 使 召 集 也 无 法 形 成 任 何 决 议 .公 司 一 切 事
性 公 司 僵 局 多 源 于 股 东 之 间 人 际 关 系 的 僵 化 冲 突 . 股
东 组 成 人 员 的 更 换 是 有 效 化 解 这 一 矛 盾 的 最 直 接 途 径 股 东 退 出 公 司 不 外 乎 两 种 途 径 : 回 Ⅲ 资 和 股 权 转 收 让 根 据 资 本 不 变 原 则 和 资 本 维 持 原 则 . 公 司 在 成 立 后 . 非 经 过 极 其 严 格 和 繁 琐 的减 资 程 序 . 东 不 得 随 除 股 意 抽 回股 本 . 不 能 抽 逃 出 资 , 逃 Ⅲ 资 要 负 相 应 的 法 更 抽 律 责 任 。 于 股 权 转 让 在 封 闭 式 公 司 中 为 了 维 护 公 至 司 的 人 合 性 . 各 国 公 司 法 对 股 东 的 股 权 转 让 无 不 加 以
论公司管理中关于公司僵局的破解路径

95第2卷 第23期产业科技创新 2020,2(23):95~96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论公司管理中关于公司僵局的破解路径秦昌璟(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摘要: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自由度的逐步提升,伴随着很多公司都面临公司僵局问题的困扰。
面对公司僵局,我国主要的解决办法就是司法解散制度,其有着高成本、高破坏性的特征,并可能导致小公司强制解散、股东利益受损害等问题。
分析多种破解公司僵局的路径,对该制度进行分析研究,找出我国现阶段对于公司僵局破解的不足。
关键词:公司僵局;司法解散;股权转让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6164(2020)23-0095-02对于公司僵局这一概念,不同的环境会产生不同的看法。
但无论原因如何,是因为股东会僵持,董事会僵持,亦或表决权比例相近而对峙,最终公司都会因利益双方的冲突,致使公司无法做出有效决策,影响正常运行。
总结如下,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由于股东和董事之间存在矛盾或者利益追求不同而陷入对峙局面,使得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无法做出有效的运营决策,进一步使公司运营出现重大障碍,甚至瘫痪的状况。
1 公司僵局成因(1)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相对不多,并且股权结构过于简单,此种单一的股权结构很容易造成决议无法达到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致出现公司僵局。
股东人数较少,使得很多公司的股东也兼任董事,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
一旦人合性丧失,股东之间的冲突也就是董事之间的冲突,使得无论股东会还是董事会都无法做出运营决议,公司僵局的局面便会出现。
(2)企业缺少对公司僵局的预防机制。
公司成立过程中,公司章程是股东意思达成一致的体现,并且事先可以对公司很多方面的事情做出预先规定。
一方面体现意思自治,一方面弥补法律的不足,因为计划没有变化的快,法律的规定也不会面面俱到,然而公司章程的制定问题,往往被忽视,股东们往往没有预见到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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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如何破解公司僵局
俗话说:“任何未经过股权设计的投资行为都是耍流氓。
”很多企业家在遭遇纠纷
之前,都无法意识到在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中作出风险防范设计的重要性。
作为律师,更是很难为企业家创设这种法律需求,没有途径用其法律的羽翼为企业家的经营行为
提供庇护。
本文中,笔者将以典型案例作引,从公司僵局破解的角度出发,为企业家
申明公司章程或股权设计的重要性,也为律师同仁面对公司僵局时,灵活地选择解决
方案抛砖引玉。
一、最差股权结构-真功夫股权之争
真功夫是我国著名餐饮连锁企业,股东蔡达标与潘宇海各占股50%,即使在引入
新的资方后,二人占股也均为47%。
真功夫创办初期,蔡、潘二人为姐夫与小舅子关系。
潘宇海负责制作菜品,蔡达标负责对外运营,双方合作和谐愉快。
但这一切在真
功夫引入能够快速烹饪菜品的制作机械后,都随之改变。
由于新机械的引入,真功夫
获得了实施特许经营(发放加盟连锁)的能力,企业也从原始的小餐馆快速扩张,抢占
了巨大的市场份额的同时,得到了大众认可。
而此时,真功夫品牌的菜品设计早已完成,在对外推广与商业运营方面作出更大贡献的蔡达标心中愤闷,认为自己对企业的
贡献远大于彼,理应得到更大的分红比例。
由于公司原始股权的设置,蔡很难推动形
成能够使其获取更多收益的股东决议。
故此,利用对公司的实际控制,蔡达标在经营
过程中实施大量关联交易,将巨额利润流入由其私人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真功夫利
润明显下滑。
当潘宇海察觉到这一点后,立即发起股东知情权之诉,通过对会计账目
的审计,获取了蔡达标通过关联交易,实施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的线索,遂向警方报案。
蔡达标终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案例不仅知名,而且具有典型性。
由于公司初始股权结构的不合理,造成公
司决策陷入实质僵局,最终导致股东锒铛入狱,真功夫品牌形象也大受影响。
任何企
业初始设立时,都是你好我好,你侬我侬。
但谁能保证在经营过程中,“烹饪机器”不
会从天而降,谁能保证股东在面对巨大经济利益时会不忘初心?此时,在章程或合作协议中预设公司僵局的解决机制便尤为重要。
二、何为公司僵局?僵局的法定处理方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