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陷阱规避(八)
售楼九大套路十大陷进

两年前,亲自体验了一次传说中如梦一样的买楼经历。
2017年前半年到2018年后半年,是西安房价突飞猛进翻一番又翻一番的时段。
当时,售楼的基本模式是销售团队在运作,先让有意向的顾客交两万诚意金,说随时可退,其实一缴,就把你套住了,根本就退不了,然后被迫去选房。
选房还不在售楼处,把你拉到一个很偏远的农家乐庄园,现场氛围跟传销没什么两样,什么信息都不讲,排号进去选,限时三分钟拍板,缴五万元定下来。
三分钟能选个什么房,等你糊里糊涂把钱交缴了,出来才回过神来,原来中招了,两个大巴拉来的人,有一半是房托。
再等你把合同签了,从此置业顾问电话再也打不通了,可是楼还是水中月,慢慢等着去吧。
有了这一次险恶的经历,便开始留心售楼的套路和陷阱,今天把这些经验分享出来,希望对看到的买房者有用。
销售团队售楼十大套路套路一:开盘都是人山人海在项目开盘时,活动现场都是人头攒动,可能是项目本身人气高,但也有可能是开发商雇佣的人。
正常来说选房过程会非常冗长,而开发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你认为买房不容易产生急躁情绪失去理性被置业顾问牵着鼻子走。
套路二:首次开盘性价比高一般项目首次开盘定价会相对便宜,原因是第一次售卖会掺杂很多"关系户",这时候大家普遍认为,推出房源会是最优质的、价格也是最低廉的,买了一定"赚"!但是!要提醒您,一些体量大的项目后续房源的价格非常可能浮动不会太大,如果二期甚至三期开盘时间与一期间隔较短,价格基本不会变化太大,并且开发商不会把所有优质房源一期全部放完,反而一期开盘因为一些"关系户"的存在,优质房源反而难抢。
套路三:销控板已售房源有猫腻又是一个惯用套路,售楼处工作人员一般会对案场设置的销控板进行特殊处理,贴上"已售"标签的房源并不全是已经卖掉的房子,其中会有一部分是开发商自己的房源,或者某些房源原本就不打算销售。
眼见不一定为实,看房时大家要留心。
8大买房避坑指南

8大买房避坑指南
1. 地段选择慎重: 地段是购房首要考虑的因素,不仅要关注当下生活便利性,还要考虑未来发展潜力,比如周边规划、交通设施、教育资源、医疗配套等。
2. 开发商资质审核: 购房前一定要核实开发商的资质、信誉及过往开发项目的口碑,避免购买烂尾楼或产权不清的房源。
3. 五证齐全查验: 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五证齐全的楼盘才具备合法销售资格。
4. 合同条款细读: 买房签合同时,一定要逐条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尤其是房屋面积、交房日期、装修标准、产权年限、物业费用、退房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5. 户型结构考量: 不仅要考虑房间数量、朝向、采光通风等因素,还要注意户型的实际利用率,避免出现大面积的走廊或过于复杂的布局导致空间浪费。
6. 实地看房考察: 实地考察样板房的同时,也要查看小区环境、物业管理、车位配比、绿化景观等配套设施,了解入住后的实际居住体验。
7. 贷款政策掌握: 提前了解银行房贷政策,包括首付比例、利率优惠、贷款期限等,合理规划个人财务,避免因贷款政策变动而导致的购房风险。
8. 避免盲目跟风: 别盲目听信炒作概念或追涨杀跌,要有独立判断,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实际需求选购合适房源,切勿贪图短期利益而忽视长远的生活规划。
综上所述,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务必理性思考、多方调查,才能有效避开各种购房陷阱。
买房避坑的十大指南,一定要看完

买房避坑的十大指南,一定要看完买房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生中最重要的决策之一,也是一项巨大的投资。
然而,在买房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潜在的陷阱和误区,如果不加以注意,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
为了帮助大家在买房时避开这些坑,以下是买房避坑的十大指南,一定要认真看完。
指南一:明确购房需求和预算在买房之前,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购房需求,是为了自住还是投资?是需要小户型还是大户型?是更看重学区还是交通便利?同时,还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确定预算,包括首付款、贷款金额、月供能力等。
不要盲目跟风或者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以免给自己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指南二:选择合适的地段地段是决定房产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
要考虑交通、配套设施(如学校、医院、商场等)、环境、发展前景等因素。
如果是自住,要选择生活便利、环境舒适的地段;如果是投资,要选择有升值潜力的地段。
同时,要注意避开一些不利因素,如污染源、噪音源、高压电线等。
指南三:了解开发商的信誉和实力选择一个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开发商非常重要。
可以通过查看开发商的过往项目、口碑评价、资质证书等方式来了解。
如果开发商信誉不佳或者实力较弱,可能会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延期交房、烂尾等情况,给购房者带来很大的风险。
指南四:仔细查看房屋质量在看房时,要仔细查看房屋的质量,包括墙体、地面、屋顶、门窗等是否存在裂缝、漏水、空鼓等问题。
可以请专业的验房师进行检验,或者向已经入住的业主咨询。
同时,要注意查看房屋的户型是否合理,采光、通风是否良好。
指南五:核实房产相关证件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核实房产的相关证件,如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如果证件不全,可能会导致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影响房产的交易和抵押。
指南六:认真阅读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一定要认真阅读,仔细理解每一个条款。
特别是关于房屋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保修条款等重要内容。
购房合同的八大陷阱及对策

购房合同的八大陷阱及对策第一项:关于五证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
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
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
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
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对策: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出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
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对策: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
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1、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第(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避开商品房陷阱的八个秘诀

避开商品房陷阱的八个秘诀在如今的社会中,商品房成为了大多数人购房的首选。
然而,商品房市场的竞争激烈,也存在着一些陷阱。
为了帮助大家避开这些陷阱,本文将分享八个秘诀。
秘诀一:了解开发商信誉在购买商品房之前,了解开发商的信誉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通过查看开发商的历史项目、了解开发商的口碑评价等方式来评估开发商的信誉。
选择信誉良好的开发商,可以降低购房风险。
秘诀二:详细了解房屋质量房屋质量是购房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在购买商品房之前,可以通过实地考察、查看相关材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房屋的质量。
特别是要留意房屋的结构、建筑材料等方面,确保购买的房屋符合自己的需求和标准。
秘诀三:审查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是影响居住体验的重要因素。
在购买商品房之前,可以通过了解物业公司的资质、查询物业管理的口碑等方式,审查物业管理的情况。
选择有良好管理的物业,可以提高居住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秘诀四:了解周边配套设施购买商品房时,周边配套设施的完善程度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购房者可以了解周边的交通、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设施的情况。
选择配套设施完善的房屋,可以提高居住的便利性和舒适度。
秘诀五:明确房屋产权购买商品房时,明确房屋的产权情况是非常重要的。
购房者可以查看相关产权证书、了解土地使用权等信息,确保购买的房屋具有清晰的产权。
同时,还要留意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避免购房风险。
秘诀六:了解楼盘规划购买商品房时,了解楼盘的规划情况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购房者可以查看楼盘的规划图、了解楼盘周边的环境规划等信息。
选择规划合理、环境优美的楼盘,可以提高居住的舒适度和投资价值。
秘诀七:研究市场走势购买商品房时,研究市场走势是非常重要的。
购房者可以通过了解当地的房地产市场、研究楼盘的价格走势等方式,判断购房的时机和价格。
选择在市场低迷期购买房屋,可以获得更好的性价比。
秘诀八:理性购房最后一个秘诀是理性购房。
购房者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状况,理性判断购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签订购房合同需警惕的九大陷阱你知道吗

签订购房合同需警惕的九⼤陷阱你知道吗签订购房合同是我们买房重要的⼀步,也是容易出错的⼀步,所以,警惕购房合同签订陷阱是很必要的。
陷阱⼀:在认购书⾥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定额度的定⾦,这是⽆可⾮议的。
签订购房合同需警惕的九⼤陷阱你知道吗?下⾯,店铺⼩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签订购房合同需警惕的九⼤陷阱你知道吗陷阱⼀:在认购书⾥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定额度的定⾦,这是⽆可⾮议的。
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的贷款⽽⽆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般都只退购房款⽽不退定⾦,理由是买家没有履⾏合同,所以没收定⾦。
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的⿇烦。
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的,这本⾝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陷阱⼆: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些⽐较初级的错误。
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并不是法⼈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系列的⿇烦,以后办理各种⼿续会很⿇烦。
在签约前您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是否是法⼈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
否则,这个⼈的签字是⽆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
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定要看清楚。
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份补充合同,主要⽬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
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在⼀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种⽅式。
网签购房合同陷阱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房。
然而,购房过程中存在诸多陷阱,尤其是网签购房合同,购房者需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本文将为大家揭秘网签购房合同中的常见陷阱。
一、虚假房源信息部分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会在网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如夸大房屋面积、美化房屋环境等。
购房者一旦被这些虚假信息所吸引,签订网签合同后,很可能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
二、合同条款模糊一些开发商为了规避责任,会在网签购房合同中设置模糊条款,如“按实际交付标准”、“按政府相关规定”等。
这些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引发争议,购房者需谨慎对待。
三、面积差异购房者在签订网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房屋面积。
部分开发商可能会在合同中故意模糊面积计算方式,导致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
四、交房时间不明确一些开发商在网签购房合同中只注明竣工日期,而未明确交房日期。
购房者需警惕此类条款,以免因开发商延期交房而造成损失。
五、贷款问题部分购房者因资金不足,选择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支付购房款。
然而,这些贷款产品往往存在利率高、还款期限短等问题,给购房者带来较大压力。
六、霸王条款部分开发商在网签购房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如限制购房者转卖、强制捆绑装修等。
这些条款严重损害购房者权益,购房者需谨慎对待。
七、虚假优惠部分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会在网签合同中承诺虚假优惠,如低首付、零首付等。
购房者需核实优惠的真实性,以免上当受骗。
八、违规操作部分开发商在网签过程中,可能会违规操作,如未办理预售许可证、挪用预售资金等。
购房者需在签订合同前核实开发商资质,避免陷入纠纷。
九、中介误导部分中介机构为了促成交易,可能会误导购房者,如夸大房屋价值、隐瞒房屋瑕疵等。
购房者需保持警惕,避免因中介误导而签订不合理的网签合同。
为避免以上陷阱,购房者需做到以下几点:1.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各项权利义务明确。
2. 核实开发商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法销售资格。
3. 了解房屋实际情况,如面积、环境、配套设施等。
房屋买卖常见陷阱

房屋买卖常见陷阱买卖房屋是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陷阱和问题。
本文将介绍房屋买卖常见陷阱,并给出相应的应对方法,以帮助读者避免可能的风险。
一、虚假房产信息在房地产市场上,存在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发布虚假信息来引诱购房者。
他们会故意掩盖某些关键信息,以吸引购房者的眼球。
购房者应当保持警惕,提高辨别能力,对所看到的房产信息进行核实。
可通过与房产中介、房东或第三方机构(如政府房地产部门)联系,以确保所收集到的信息的准确性。
二、过度承诺和不履行责任另一个常见的陷阱是买卖双方之间的过度承诺和不履行责任。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卖方常常会做出各种承诺,以吸引买方。
然而,一旦买卖成交,卖方可能会违背承诺或未能履行责任。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买卖双方应当将所有协议和承诺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违约和合同纠纷买卖房屋过程中,违约和合同纠纷是常见的问题。
一方可能在签订合同之后,不履行约定的条件,导致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自己理解每一项条款的含义。
如果对合同有任何疑问,应该咨询专业人士或请律师审查,以确保自身利益受到保护。
四、房屋质量问题购买的房屋可能存在一些质量问题,例如结构不稳定、漏水、电路故障等。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购房者应在购房前进行全面的房屋检查,并与卖方讨论潜在的问题。
如果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要求卖方在购买之前解决问题或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五、房屋产权问题房屋产权问题是房屋买卖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
购房者必须确保所购买的房屋具有清晰的产权证明,并且没有任何法律纠纷。
购房者可以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查阅相关法规以及请律师协助来核实房屋的产权情况。
此外,购房者还应注意确认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或担保等法律问题。
六、税务和贷款问题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税务和贷款问题也是需要注意的。
购房者应了解相关税费规定,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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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包括沙盘、售楼书等)陷阱
• 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
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 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 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规划 变更、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 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 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 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房地产开发商或 代理商就是利用购房者想当然地以为广告内容都会写入合 同的心理,瞒天过海。结果,发生争议、对簿公堂时,法 官一般会以合同条款作为依据判断是非曲直,而不完全是 广告。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
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 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 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 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 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 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 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 较多纠纷。
出让金,导致将来难以取得房地产证; 二是该商品房可能已经被开发商拿去抵押,将 来购房人取得的不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 三是由于内部认购合同没有政府部门的登记备 案,开发商可能会将房屋一楼多售。因此,购房 人切不可因为内部认购商品房的所谓价格优势而 麻痹大意。
•
拆招:
•
购房要看有没有抵押、共有等,注意 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弄清房屋的面积、结构、装修状况。要合 法、彻底地办结过户手续,没有产权证的 不要买。此外,旧楼翻新的房屋在买卖时 可能会出现重复征税,需要警惕。
房主先租房再卖房 购房人买房不能 住
•
市民万博涛看中一套二手房,全部手续 办完了却住不进去。原来,房子被长期出 租,租金已经收了5年。万博涛给卖房人打 电话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住不上房也拿不 到租金,真是后悔莫及。
• 5、房产上存在法律禁止转让的障碍。 • 如二手房被查封,在解封之前,该二
手房是禁止转让的。
图便宜吃大亏 七种不宜购买的便宜 房
• 慎之又慎,最好不买。 • 1、联合开发房。这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
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 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 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 会出售,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 为商品房出售的,所以如若贪图低价便宜 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 面始料不及的麻烦。
• •
3、卖房者只是使用权人,而非所有权人。 在所交易的二手房为公房时这种情形 多有发生,即卖房者所在单位仅仅只是将 该房产提供给卖房者使用,卖房
• 4、房产上存有法律不允许自由转让的障碍。 • 如在二手房上设有抵押。我国相关法
律规定,如在房产上设有抵押,则在抵押 权人的权利实现之前或抵押权人放弃该抵 押权前,该房产不得自由转让。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
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 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 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 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
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 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 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 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 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 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 土地出让金,贪图低价购买这类房的风险 是极大的。
6、限制权利房。
• 这是指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
查封、或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力的房 子。一些购房者贪图便宜,采用私下交易 的方式买房,由于不可能掌握卖方真实情 况,结果往往上当,叫苦不迭。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 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 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 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 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 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 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7、郊区联建房。
•
开发商为了降低商品房建设成本,在市 郊低价征地开发形成的商品房,这对购房 资金短缺的居民来说,本应是一个较好的 选择,但由于个别开发商项目开发不规范, 且管理不到位,社区环境极差,设施严重 缺乏,交通极其不便,却通过虚假广告, 打着“低价”的幌子蒙骗购房者,这种 “低价”,这种“便宜”,购房者是不应 去捡的。
势明显,小户型、总价低、且为精装。以一环路高升桥为 例,从高升桥向一环路大石路口,两站路内集中了四个翻 新后投入使用的楼盘:汉庭、馨韵快捷酒店、加州派酒店、 光大国际酒店。而据记者了解,上个月开盘的加州壹号均 价超过7000元,在地段、户型都不具备明显优势的前提下, 不少消费者仍然不知作何选择。 业内人士指出,旧楼翻新的最紧要问题存在于土地使 用年限上,大部分购房者是在交房后办手续时才发现其陷 阱。以某地盘为例,改造之初为办公写字楼,产权只有50 年。据置业顾问介绍,之前该楼盘已经过11年使用,现在 的产权不到40年。如此一来,购房者买到手的房子使用年 限就明显缩短。另一方面,商业物业的水电气收费标准也 都高于住宅。
二手房交易流程
•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
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 交易的房产。它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 房而言,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 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 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 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二手房交易流程图
注意事项:
•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拆招:
•
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 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之前成立的租 赁合同。而且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 优先购买权,只有承租人不愿意购买的情 况下,房屋才能被卖予他人。
二手房产权转让细节多 稍不留神吃 大亏
• 1、“卖房者”非二手房的产权人。这种情
况又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 (1)某些不法之徒利用其正在使用二手房 或手中持有已经作废的房产证之便利,进 行欺诈。如承租人冒充业主,与买房者签 订合同;有些人在离婚时虽然法院判决该 二手房不为其所有,但由于其仍持有已作 废的原房产证,与购房者签订二手房买卖 合同。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
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 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 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 产权, 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 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 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二、内部认购陷阱。
• 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
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 对那些买房人自然有吸引力。在此过程中,买房 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 了资金。然而,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 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 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这样,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
• (2)“卖房者”是“真正”的产权人,但
由于某种原因未登记或未过户。如继承人 因继承或受赠而取得该二手房,但由于各 种各样的原因,未及时办理二手房产权过 户手续。 • 在此情形下进行交易,由于交易主体不适 格,不仅该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而且购 房者往往可能遭受诈骗。
• 2、卖房者仅仅是二手房的共有人之一,且未得
• 许多开发商在楼盘预售前,喜欢搞内部认
购,一为造势,二为摸底,都是为预售作 准备。而对于购房人来说,相对而言,内 部认购的价格相对较低,有一定的吸引力。 对此,笔者认为,由于内部认购行为政府 不认可,也没有纳入管理,
• 商品房的内部认购可能存在以下隐患: • 一是开发商还没有缴清开发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
购房陷阱规避(八)
制作者:尹科
旧房翻新以次充好 新房价买旧房
• 成都市西一环西门车站旁一家名为“加州
壹号”的楼盘在8月15日开始销售。令人惊 讶的是,该房子竟然连预售许可证都没有。 “我们这楼原来就有存在,是后来翻新 的。”销售现场的一位置业顾问坦然回答。
•
• “旧楼翻新”楼盘多以酒店公寓为主,普遍规律是地段优
•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
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 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 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 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
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 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 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 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 自己都要承担。
4、集资联建房。
• 这是指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
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 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 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 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因此根据国家有关 政策,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 一旦购买缺乏保证。
5、非法开发商。
• 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
•
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许多时候,二手房的所有人不属于一人,而属 多人,即所交易的二手房为共有房。而在交易的 过程中,往往只是其中的一个共有人与购房者进 行交易。而且该卖房者是在未得到其他共有人同 意的情形下擅自决定出售的。 与第一种情形一样,在此情形下交易,也会 因交易主体不适格而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因为: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共有财产的出售必须得到 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尤其是在共同共有的情形下。 当有共有人不同意出售时,则该交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