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幼儿园分类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幼儿园办园资格:幼儿园必须具备正式办园资格和相关的证照。
2. 园所环境:幼儿园的办园环境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和教育要求。
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厨房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符合规范,园所管理区域布局合理,园所周边环境安全、卫生。
3. 幼儿园管理:园长和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资质,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管理能力。
幼儿园必须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幼儿保教管理、家长管理、财务管理等。
4. 幼儿园教育教学:幼儿园必须有完整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教学内容和方法符合教育规范和幼儿发展需求。
幼儿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心理学知识,能够组织和实施适宜的教育活动,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5. 幼儿园卫生保健:幼儿园必须有健全的卫生保健制度和措施,包括儿童健康体检、食品安全、幼儿疾病防控等方面。
幼儿园必须具备一定的医疗设施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幼儿的突发疾病和伤害。
6. 幼儿园安全管理:幼儿园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幼儿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幼儿园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
设施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预防和处理幼儿在园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的主要内容,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和补充,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贵州省幼儿园分类评估方案(试行修订稿)

6
幼儿园室内外环境因地制宜
净化、美化、儿童化。
1、幼儿园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2分
2、幼儿园环境创设儿童化。2分
3、幼儿园绿化占地面积30%。2分
(每降低10%。扣1分)
(低于l0%。不计分)
实地考察
6
户外活动场地人均5平方米以
上。
人均达到5平方米。2分
(低l平方米。扣1分)
查看图纸
实地考察
1、有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2分
2、认真履行职责。2分
查看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查看宣传资料、宣传栏、工作记录
4
财务人员须通过会计专业知识培训取得会计证。会计、出纳分管,认真履行职责。
1、会计、出纳有会计证。各1分,共计2分
2、会计、出纳分管。2分
(否则不计分并倒扣10分)
3、财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1分
看儿童花
名册、到
班级点数
4
园内设有:园务委员会、教职工大
会、伙食管理委员会、家长委员
会、教研组、后勤组。
机构健全。每项1分,共计6分(有成员
名单0.5分,有会议纪录0.5分)
查看近2
年名单、
会议记录
6
B4
定编定员12分
三个班以下幼儿园设园长1名、四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设园长、副园长各1名;十个班以上的幼儿园(或寄宿制幼儿园)可设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园长助理)各1人。
责。
1、达到学历要求。2分
2、达到工作年限3年以上。2分
3、有岗位证书。1分
4、认真履行职责。6分
5、普通话合格。1分
6、能指导全园的教科研工作。2分
7、每两年有一篇文章在县级以上的刊物发表或交流。2分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3.26•【字号】黔教学前发[2012]99号•【施行日期】2012.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的通知(黔教学前发〔2012〕99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为促进我省学前教育又快又好发展,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改善办园条件时有章可循,我厅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1〕5号文)、《贵州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转发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幼儿园。
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联系人:蒋鸿雁,联系电话:************。
原《贵州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试行)》(黔教幼通字第21号)同时废止。
附件: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我省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是本省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标准。
条件好的地方,幼儿园办园标准可适当提高。
第二章设置与规模第三条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及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保证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
第四条幼儿园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地段。
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幼儿园建设相关要求。
园舍应安全、美观,整体布局合理、通透,按功能分区,管理方便,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
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指南

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指南《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指南说明》嘿,朋友,想了解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指南呢?那你可找对人啦,我当年也是摸爬滚打了一番才搞清楚这些事儿呢。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啊,基本的条件得满足。
比如说场地方面,就像咱们住房子一样,得有足够大的空间给孩子们活动。
这幼儿园的场地可不能太小,得有户外活动场地,像操场之类的,孩子们能在那跑啊、跳啊,就像小麻雀需要天空自由飞翔似的。
还有室内的空间分布,教室得宽敞明亮,就好比是一个小家庭,每个功能区都要有,睡眠区、活动区等等,别混在一块儿。
设施设备也是很重要的一点。
玩具啊、教学器材啊,可不能太破旧或者缺胳膊少腿的。
我当时就见到一个幼儿园,玩具少得可怜,孩子们都没啥可玩的。
这里一定要当心,这些设施设备得经常检查维护,就像咱们的汽车要定期保养一样,是为了保证孩子们能安全地使用。
二、实用建议人员配备是个关键之处。
幼师和保育员的数量要足够。
我一开始也是这样想的,总觉得有几个老师看着就行啦,其实不然呢。
幼儿多的时候,如果老师少,根本照顾不过来。
一般来说,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来配备,像是小班孩子年龄小,需要更多的照顾,那幼师比例就应该相对高一点。
教学内容这块也得用心。
幼儿园的教学可不能像小学生那样一味地书本知识。
要注重游戏化教学,让孩子们在玩的过程中学习。
比如说教数学,可以用积木来让孩子们数个数、搭搭形状。
还可以开展一些特色课程,像当地的民间艺术之类的活动。
我见过一个幼儿园把贵州的剪纸艺术融入课程,孩子们可感兴趣了。
三、容易忽视的点环境卫生容易被忽视。
看似简单,其实很重要。
它不仅仅是表面上打扫干净就行,还包括空气的质量、接触到的物品的清洁度等。
我当时见到一个幼儿园看着挺干净,但是一靠近储物间就闻到一股霉味,后来发现有些玩具都发霉了。
这里特别要注意通风晾晒玩具、被褥啥的。
还有食品卫生,这关系到孩子们的健康啊。
厨房得按照相关规定操作,食材一定要新鲜,得有正规的采购渠道,就像我们自己家买菜,总不能买坏的吧。
贵州省关于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意见-黔府办[1990]50号
![贵州省关于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意见-黔府办[1990]50号](https://img.taocdn.com/s3/m/4982472b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14.png)
贵州省关于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意见正文:---------------------------------------------------------------------------------------------------------------------------------------------------- 贵州省关于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意见(1990年6月7日黔府办〔1990〕50号)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教委发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国家教委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下称《规程》),是国家为加强对幼儿教育的管理和指导颁发的重要行政法规,对逐步实现我国幼儿教育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现就我省实施两个法规提出如下意见:一、宣传、学习《条例》、《规程》,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条例》和《规程》是举办、管理和评估幼儿教育的基本依据,要广泛宣传,使法规在实施中能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
各级政府主管教育的负责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幼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幼儿园的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园长、教师、工作人员等,都要根据国家教委的要求,搞好《条例》和《规程》的学习、宣传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幼教专职干部要接受《条例》、《规程》的培训。
省、地(州、市)幼教专职干部由国家教委负责培训,省教委负责培训县(市、特区、区)幼教干部、视导员,地、州(市)教委(教育局)负责培训示范性(实验性)幼儿园的园长,县教育局(教委)负责培训其它幼儿园园长及幼儿园主管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及个体办园的主办人。
培训工作要求在一九九0年完成。
培训要妥善安排,讲求实效,通过培训使他们了解幼儿园的任务,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保育、教育的工作目标,有关的规章制度,法律责任等,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事的观念。
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贵州省对幼儿园实施双普评估,即对园所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综合评估。
以下是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的标准:
1. 园所管理:包括园所的组织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等。
园所应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人员要求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素质,保障幼儿园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2. 办园条件:包括园所的场地、硬件设施和环境卫生等。
园所应具备适宜的办园场所,包括教室、活动室、休息室、用餐区等,设施设备要完善,环境卫生要干净整洁。
3. 教师队伍:包括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和学历证书等。
园所的教师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儿童教育工作,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教育背景。
4. 教育教学:包括园所的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和教育质量等。
园所的课程要合理设置,教学管理要规范有序,教育质量要得到家长和社会的认可。
5. 幼儿发展:包括园所对幼儿的关爱照顾和身心发展等。
园所要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生活照顾和教育环境,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以上是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的标准,通过评估后,园所将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提升,以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培训(第一期)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培训(第一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9.16•【字号】黔教办函〔2014〕130号•【施行日期】2014.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培训(第一期)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威宁县、仁怀市教育局:为了促进幼儿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7月我厅下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方案(试行)〉和〈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教学前发〔2014〕215号),为切实有效开展幼儿园评估工作,定于近期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培训,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1. 学习、理解新版《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方案(试行)》、《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
2. 通过实际操作、学会评估的方法及技巧;学会撰写幼儿园自评报告及评估报告。
3. 通过培训,遴选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专家成员二、培训内容1. 解读《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方案(试行)》、《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
2. 如何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
3. 幼儿园如何使用评估细则开展自评。
4. 到幼儿园实地操作。
三、参训人员:已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正在申报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或业务园长(附件1)各1名、往届评估专家组成员及部分高校教师(附件2)。
四、培训时间:2014年9月12-17日(12日报到,17日离会)。
五、培训地点:贵州省教师教育学校(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见龙洞路82号)六、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伙食由省教育厅安排,交通费及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已退休人员的相关费用由市(州)教育局承担。
请各市(州)将参训人员报名表(附件3)汇总之后,以市(州)为单位于9月5日之前发至学前处邮箱****************。
幼儿园的分级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幼儿园卫生管理,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提高幼儿园的卫生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二、分级原则1. 综合评价原则:根据幼儿园现场卫生现状评估、日常监督和卫生检测等情况,综合评价确定幼儿园的量化等级。
2. 动态管理原则:幼儿园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应按照分步推进、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确保幼儿园卫生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3. 保障幼儿健康原则:以保障幼儿身心健康为出发点,督促幼儿园落实卫生健康管理职责。
三、分级标准1. A级(优秀):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卫生设施完善,卫生环境整洁,传染病防控措施到位,幼儿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较强。
2. B级(良好):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卫生设施基本完善,卫生环境较好,传染病防控措施基本到位,幼儿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较为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一般。
3. C级(合格):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卫生设施存在一定问题,卫生环境一般,传染病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幼儿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不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较弱。
4. D级(不合格):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卫生设施存在严重问题,卫生环境较差,传染病防控措施执行不力,幼儿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不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极弱。
四、管理措施1. 日常监督:卫生监督部门对幼儿园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卫生检测: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幼儿园教室的紫外线辐射照度、采光系数、课桌椅及玩具表面细菌总数等消毒效果和环境卫生项目开展检测。
3. 量化分级:根据幼儿园现场卫生现状评估、日常监督和卫生检测等情况,综合评价确定幼儿园的量化等级。
4. 公示制度:对幼儿园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评比表彰:对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达到A级、B级的幼儿园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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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幼儿园分类评估方案(试行修订稿)实施细则一、评估目的
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宏观管理和科学指导,使全省幼儿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深化幼教改革,提高保教质量。
督促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幼儿教育投入、加强幼儿教育管理,以促进全省幼儿教育的发展和提高。
二、评估程序
幼儿园按《贵州省幼儿园分类评估方案(试行修订稿)》进行自评,达到条件可提出申请,由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评估后,报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验收认可,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将评估结果报省教育厅审定。
三、评估方法
1、听取汇报:听取幼儿园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自查结果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所需印证材料和数据。
3、实地查看:实地查看幼儿园的设备、图书、园舍面积、幼儿园规模等。
4、问卷访问:对家长和教师进行随机抽样问卷访问。
访问对象由评估小组根据幼儿园提供的名单进行随机抽样。
5、小组座谈:召开部分教师、家长座谈会。
座谈人员由评估小组根据幼儿园提供的名单进行随机抽样。
6、个别访问:根据实际需要,对教职工、家长及有关人员进行访问。
7、跟班半日活动:随机抽取班级进行半日活动观察。
四、评估结果确定
根据《贵州省幼儿园分类评估方案(试行修订稿)》评估结果得分800分
以上者为“贵州省一类幼儿园”,700分以上者为“贵州省二类幼儿园”,600分以上者为“贵州省三类幼儿园”。
五、评估有关说明
1、从2001年开始,除“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由省教育厅验收审定外,其余类别的幼儿园由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贵州省幼儿园分类评估方案(试行修订稿)》进行评估,并按结果划定类别。
各地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省教育厅审定同意的,由各市(州、地)教育局挂牌。
省教育厅每年将对各市(州、地)评估的幼儿园进行抽查。
2、凡经评估上等级的幼儿园,需继续采取措施,巩固、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
如评估上等级后两年不能保持各项指标要求的幼儿园即由审定单位令其限期改正。
对限期改正不及时、问题多的幼儿园作降级处理。
3、各幼儿园每年需用《贵州省幼儿园分类评估方案(试行修订稿)》进行自评,自评结果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