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法律援助机构是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调研报告下面是我们的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妇女儿童童权益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近年来,xxxx镇妇联联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围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妇联的组织优势和和协调优势,针对妇女群众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整合资资源、多措并举,切实为妇女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难事。
但在妇女权益维权中也也存在一定“软肋”,给群众众的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1、婚姻家庭矛盾仍然是当当前妇女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题,2012年来,我们已接接待来访5件,都是婚姻家庭庭类高居首位,由此可见婚姻姻家庭类矛盾纠纷仍是妇联工工作的主要领域,也是工作的的难点,而在这些实践中,反反映婚外恋、家庭暴力以及女女方在解除恋爱关系或婚姻关关系后仍受到前男友或前夫的的骚扰纠缠的为最突出的问题题,因婚外恋、家庭暴力取证证难导致维权难,从而引发在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子女抚抚养、住房判决等权益受损问问题。
2、弱势群体权益保保障措施乏力。
如:对因病因因灾而致残致病的妇女缺乏有有力的社会救助;老年妇女无无人赡养、受虐待等情况屡有有出现,外来打工妇女的劳动动权益受损等问题发生较多。
3、城乡流动、留守儿童童问题。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加快,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城乡流动、留守儿童的生存存、教育安全、保护等问题日日渐凸显,特别是留守儿童缺缺乏监护人的管理,其心理健健康、身体发育、学校教育受受到影响,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多年来来,我镇妇联始终坚持服务于于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固树立妇女群众利益无小事事的观点,着实解决妇女群众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照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妇妇女群众利益的要求,未来访访妇女答疑解惑,白问不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妇女女群众有地方诉求,有机会表表达意愿,并引导妇女合法有有序表达诉求,依法维权,没没有因工作失误而造成不应有有的严重事件发生,得到了妇妇女群众的较好评价。
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可编辑版】

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为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今年工作计划,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成立调研组,于4月中旬在李荣光副主席的带领下,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在市司法局张乃刚局长的陪同下,视察了XX市法律援助中心和XX县法律援助中心、XX区法律援助中心,走访了部分乡镇、社区、居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听取各法律援助机构的情况汇报,查看了工作台帐,召开了司法部门、律师、基层工作人员、被援助对象等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2年。
目前全市共有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9个。
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201X年、201X年连续两年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
主要表现在:(一)加强领导,机构网络纵深发展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务民生、促进和谐为主线,通过依托司法所在108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省率先建立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目前已发展到1249个。
在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劳动、信访等部门以及市属清流监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7家。
在江浙沪滁州籍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了4个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延伸到江浙沪的法律援助网络。
同时,不断发展壮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立了一支由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近500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二)健全机制,工作管理日趋规范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以来,坚持以制度抓管理,整体推进,着力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各项机制,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制订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操作规程》和《量化考核标准》等内部管理制度;出台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办法》、《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回访》等质量监控规定;对各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实行常态化督查考核等。
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意识的逐渐加强,人们对于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权益越来越重视。
然而,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权益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对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了调研。
一、调研背景妇女和未成年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地面临各种风险,比如婚姻家庭问题、虐待、性骚扰、性侵犯、校园欺凌等。
但是,由于法律知识和经济困难等原因,这些群体通常难以寻求合法的法律援助。
因此,全国各地政府和社会机构积极推行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以帮助这些人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解决问题。
二、调研目的1、了解全国各地政府和社会机构的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2、总结妇女未成年人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3、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以推动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发展。
三、调研方法我通过电话访谈和自行前往实地考察的方式,对全国各地的政府和社会机构的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既考察了一些大型建筑企业,也考察了一些小型企业及其工人及其家属。
四、调研结果1、我发现,在全国各地的政府和社会机构中,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难点。
比如,有些地区的政府和社会机构开展的法律援助项目太少,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2、在去实地考察时,我们得知由于资金相关的问题,部分少数民族和偏远地区的妇女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较差,希望得到进一步的资助。
3、另外,人们的法律意识尚未充分觉醒,包括一些妇女和未成年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普及还不够,缺乏相关信息的渠道,导致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没有及时寻求帮助。
4、此外,在部分地区,公众普遍缺乏对于维护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的意识和重视,导致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制止和处理。
而在需要接受法律援助的妇女和未成年人中,很多人也存在心理问题,如恐惧、羞耻、怀疑和不信任等,导致很难向援助机构靠近和汇报情况。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范文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范文 - 调研报告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现厅党组“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厅党组的安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孔德勤、副巡视员田萍与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一行4人,先后深化到商洛、铜川、汉中、西安4个市、8个县〔区〕的12个法律援助中心,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3个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对法律援助工作进展了深化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情况目前,我省共有法律援助机构118个。
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机构1个,市法律援助中心10个,县〔区〕法律援助中心107个,占应设机构的100%。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设立工作站2118个,在村组、社区确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有了比拟健全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全省118家法律援助机构中,有112家是经过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余6家是司法行政机关内部挂牌。
在112家机构中,有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两种性质,占行政编的地市有1家、县〔区〕有36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省级机构1家、地市机构9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8家〕、县〔区〕机构有65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25家〕。
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编制467人,实有510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134人,在法律援助机构注册律师73人,管理人员376人,占73.3%。
在510人中,法律专业学历的325人,占64.7%。
2022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58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27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831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受援人员1059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咨询105922人次,开展各种法律宣传和效劳活动60余次,承受宣传的群众约20万人次。
二、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做法及效果(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与支持,进步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才能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在司法行政的重要位置上,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积极争取领导的关心与支持,进步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才能。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调研报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个社会成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然而,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和经验,未成年人容易面临不公正待遇,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调研旨在了解我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调研内容及方法本次调研主要内容包括: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定义、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设置和专业培训、法律援助的实施方式及效果、法律援助中存在的问题。
调研方法包括:文献资料的查阅、专家访谈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实地调查。
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现状1. 定义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具体概念,但可以理解为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和保护,使其能够享受平等的法律权益。
2. 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设置和专业培训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定数量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但设置不够完善,一些地区还存在覆盖面不足的问题。
此外,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需要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 实施方式及效果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主要包括法律咨询、公益诉讼代理、法律援助仲裁等方式。
虽然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不完善、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等。
四、问题分析1. 法律援助机构设置不足、覆盖面不广。
2. 专业人员培训不足,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3. 法律援助资源有限,无法满足需求的增长。
4. 法律援助过程中的信息不够透明,未成年人难以获得及时、准确的信息。
5. 法律援助与其他相关机构的协调不够紧密。
五、改进措施1. 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置,提高覆盖面。
2. 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 调整资源配置,增加法律援助的资金投入。
4. 完善法律援助的信息发布机制,提高透明度。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合力。
六、结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是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但目前我国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维护妇女权益调研报告(全文)

维护妇女权益调研报告(全文)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我县认真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一、维权工作的主要成效近年来,我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大维权力度,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学习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一)强化思想认识,优化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建立、领导到位、认识到位、人员到位。
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各单位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开展以宪法为中心,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精神逐步深入人心,妇女依法维护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已初步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风尚。
(二)预防打击并举,注重司法保护各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推动部门维权和社会维权相结合,各项维权工作制度和维权信访络逐步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明显提高。
县人民法院依法惩处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权和人格权;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与6所学校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以案释法,普及维权法律法规;突出维权重点,立足“教育、感化、挽救”,抓好少年审判工作。
年,全县共依法选举11名妇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依法维权,促进司法公正。
今年上半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严格执法,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刑事案件的侦查监督和起诉工作。
侦查监督侵害妇女儿童及青少年犯罪案件10件25人,均在受理后3日内办结;提起公诉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2件26人,侵害妇女儿童案件10件14人,其中涉嫌犯强奸罪8件8人,拐卖儿童罪1件4人,重婚罪1件2人,有效地震慑和打击了犯罪。
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为推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至*月,组成调研组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站点建设、走访受援对象、召开座谈会、赴外地学习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法律援助队伍基本形成。
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行政机构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名,隶属县司法局管理,建立了*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值班室。
目前,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有工作人员* 人,其中,公务员*人,公益岗位*人。
承担着全县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咨询、申请登记、审查受理、任务派分、考核管理等工作职责。
全县共有两家律师事务所*名律师(其中一所*年*月才成立)、*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名法律工作者,共同承担受援对象免费代理、辩护等法律援助业务。
(二)便民服务网络覆盖全县。
在县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接待大厅和*法律援助专线电话,落实专人负责“ *”法律援助值班接待、登记、咨询和转办等工作;在县总工会设立*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每天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并提供咨询服务;在妇联、残联、总工会、团县委、看守所、各镇办等单位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个,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接待登记和初步审查;在*个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负责业务引导,基本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
(三)工作管理制度比较规范。
我县目前实行“四统一”工作法,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
同时,还在实践中完善了法律援助重点案件评查、旁听庭审、案卷检查、群众咨询接待、受援人回访等制度,推行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等多项管理制度。
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年都制定下发《*县法律援助工作要点》,明确法律援助年度目标任务并与全县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单位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评比、年末有考核, 法律援助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在社会生活中,法律援助已经成为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针对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调研是非常必要的。
近期,笔者对法律援助的现状和发展进行了调研,并结合相关资料进行了分析。
以下是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活动,它对于保障和维护普通民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是,关于法律援助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民众对法律援助需求的情况,我们还没有一个完整的了解。
二、调研目的通过对法律援助进行实地调研,掌握当前法律援助的运行情况、各省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差异和民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状况,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可靠依据。
三、调研方法通过对各地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相关社会机构的实地调研、专家访谈以及相关法律文件资料的搜集整理,收集和分析有关数据,了解各地法律援助服务现状和运行流程,掌握各地法律援助需求的供需情况。
四、调研结果1、法律援助服务的现状及差距在对各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实地考察中,我们发现不同地区的法律援助中心存在着不同的问题,如办公场所不够、人员不足等。
在服务范围上,一些服务中心的服务只限于刑事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缺乏相应的服务。
2、法律援助质量和执行难度问题在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一些法律援助案件因为律师能力不足、资料准备不充分、执法不到位而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导致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下降,最终影响到了一些民众的权益和信任。
3、法律援助的需求民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十分巨大。
在我们的实地调研中,我们采访了一些当事人,他们认为法律援助在一些非法诉讼、民事纠纷等方面能够为他们提供有效帮助和保障。
然而,民众在信任、了解、向律师求助和法律援助申请方面还存在问题。
五、调研建议针对上述调研结果,笔者提出以下建议:1、加大对法律援助服务相关法律、政策、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支持和投入,提高社会化、专业化办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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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法律援助
机构是
20xx年,xx进一步加强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认真执行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妇女、未成年人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对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力度逐渐加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全盟20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5077,民事援助案4952,刑事援助案120,行政案5。
1、民事案情况。
20xx年全盟妇女、未成年人民事维权案
xx08人次(女性受援人1565人,未成年受援人43人),占民事案总数的32.47%。
2、刑事案情况。
20xx年全盟妇女、未成年人刑事维权案26人次(女性受援人9人,未成年受援人17人),妇女、未成年人刑事案占刑事受援总数为21.67%。
3、咨询情况。
20xx年全盟共受理咨询19120人次(通过“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6375人次),其中涉及妇女、未成年人共2205人次(其中妇女2115人次,未成年人90人次),咨
询事项主要涉及婚姻家庭、请求给付抚养费、请求给付扶养费、请求给付赡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占咨询总数11.53%。
二、盟级及各旗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20xx年,xx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妇女、未成年人248,占受援总数xx%,较上年同期增长14.11%;锡林浩特市176,热门思想汇报占受援总数11%,同比增长77.27%;二连6,占受援总数的
0.37%同比下降50%;阿巴嘎旗、正蓝旗均为12,均占受援总数1%;正镶白旗93,占受援总数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6.7%;太仆寺旗38,占受援总数2%,同比增长44.73%;黄旗8,较上年同期下降46.7%;多伦县23,占受援总数2%,较上年同期下降52%;东乌旗66,占受援总数4%,较上年同期下降54.54%;西乌旗648,占受援总数42%,较上年同期下降46.6%;东苏旗45,占受援总数3%,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8.89%;西苏旗178,占受援总数11%,同比增加90.4%;乌拉盖管理区55,占受援总数3%。
三、我盟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
1、刑事案中妇女、未成年所占比例逐渐降低
20xx年全盟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120,涉及妇女、未成年人共26,占刑事受援总数的21.67%,较20XX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
围绕妇女、未成年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重点帮扶对象,一是全盟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提高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加大对《刑法》、《刑事诉讼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个人简历提高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降低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扎实做好妇女、未成年人刑事案法律援助工作,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及时高效做好妇女、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的受理、审批、指派、监督工作,为妇女、未成年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
2、婚姻家庭案中妇女为受援主体
20xx年,全盟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婚姻家庭维权法律援助案336,涉及妇女维权共328(妇女人身保护令共12,盟中心2,西乌旗3,乌拉盖7),占婚姻家庭纠纷总数的97.6%,主要涉及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及离婚涉及家庭暴力案;由上可见,涉及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法律援助案比重较大。
3、劳动纠纷案中女性劳动者比例较大。
20xx年民事受援案共4952,其中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类劳动纠纷共2999,女性劳动纠纷案约占半数,而且,低端行业女性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现象比较严重,集中在餐饮、零售、保洁等服务业以及畜牧加工、纸制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如20xx年年初142名农民工以追索劳动报酬为由起诉某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大部分申请人为女性。
造成女性劳动者权益受侵害原因主要有:一是劳动者法律意识不足,当合法利益遭受侵害时,不能很好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产品以及服务附加值低,多数企业采取的首选方法是盘剥工人,
利用低价的劳动力。
三是企业管理水平低,制度不完善,法律意识淡薄。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害妇女举证不力。
由于“家庭暴力”涉及隐私,且部分妇女维权意识不强,工作总结当受害妇女起诉要求与配偶离婚并诉称遭到对方家庭暴力时,往往只能提供最近一次遭殴打的证据,却无法证明“一定”的伤害后果。
二是作为援助条的经济困难这一要求不好认定,很多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基于女性的生理和社会性别,妇女怀孕、生小孩、带孩子(尤其是农村生养的孩子比较多),受害妇女自身没有经济能力,更掌控不了家庭经济大权。
五、对策
加快发展妇女、未成年人法律维权工作势在必行,结合“2021—2021年锡林郭勒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高度重视,把加快发展农村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加强部门协调,构筑农村牧区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加强援助力度,拓宽援助渠道,放宽援助条,真正做到“应援必援,能援尽援”,切实做好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进一步提高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
广大妇女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全盟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做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为建设“法治xx”做出积极贡献。
2、范文内容地图进一步畅通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渠道。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利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的便民特点,切实发挥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创造条,方便妇女儿童就近寻求法律帮助。
同时,切实加强同妇联、教育部门的联动,针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与妇联、社区、教育等部门交流和讨论,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开辟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绿色通道。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重点服务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工等群体中的妇女及偏远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对于她们的法律援助申请,要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制度,对于追讨工资、工伤赔偿等案,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家庭暴力案界定经济困难以申请人个人的经济困难状况为准。
4、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妇女儿童的水平,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知识专题培训,加大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监督指导力度。
同时,通过旁听案、卷宗评
查、回访当事人和等方式,不断提高案办理质量,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
各级法援机构和妇联组织要借助“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12348”等媒体,深入村社区街道、工矿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妇女儿、未成年人维权及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