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制度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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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可编辑版】

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可编辑版】

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为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今年工作计划,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成立调研组,于4月中旬在李荣光副主席的带领下,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在市司法局张乃刚局长的陪同下,视察了XX市法律援助中心和XX县法律援助中心、XX区法律援助中心,走访了部分乡镇、社区、居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听取各法律援助机构的情况汇报,查看了工作台帐,召开了司法部门、律师、基层工作人员、被援助对象等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2年。

目前全市共有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9个。

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201X年、201X年连续两年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

主要表现在:(一)加强领导,机构网络纵深发展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务民生、促进和谐为主线,通过依托司法所在108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省率先建立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目前已发展到1249个。

在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劳动、信访等部门以及市属清流监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7家。

在江浙沪滁州籍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了4个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延伸到江浙沪的法律援助网络。

同时,不断发展壮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立了一支由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近500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二)健全机制,工作管理日趋规范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以来,坚持以制度抓管理,整体推进,着力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各项机制,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制订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操作规程》和《量化考核标准》等内部管理制度;出台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办法》、《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回访》等质量监控规定;对各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实行常态化督查考核等。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的范文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的范文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的范文一、引言法律援助是指为经济困难的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当前法律援助制度的运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益。

二、调研概况本次调研主要通过访谈、问卷调查和文献研究的方式进行。

共访谈了10名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和20名案外人员,发放了100份问卷,并收回了85份有效问卷。

此外,还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术研究成果。

三、法律援助的现状1.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根据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历程研究发现,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始于1989年,目前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流程繁琐、资金不足等。

2.法律援助需求情况3.法律援助机构的运营情况4.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问题调研结果显示,部分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处理案件缺乏专业性和针对性。

同时,对案外人员来说,法律援助的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其中有62%的人对法律援助的质量表示不满意。

五、问题分析针对调研结果,我们分析了导致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援助机构的人员结构不合理,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3.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流程繁琐,导致办案周期较长。

4.部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不足,影响了法律援助的质量。

六、改进建议基于问题分析的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改进建议,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1.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的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效率。

2.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的经费保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服务。

3.简化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流程,提高办案效率,使当事人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帮助。

4.增设法律援助机构的分支机构,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5.加强对法律援助的监管,建立评价机制,对法律援助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七、结论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了当前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并发现了一些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以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益。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范文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范文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范文 - 调研报告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现厅党组“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厅党组的安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孔德勤、副巡视员田萍与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一行4人,先后深化到商洛、铜川、汉中、西安4个市、8个县〔区〕的12个法律援助中心,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3个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对法律援助工作进展了深化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情况目前,我省共有法律援助机构118个。

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机构1个,市法律援助中心10个,县〔区〕法律援助中心107个,占应设机构的100%。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设立工作站2118个,在村组、社区确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有了比拟健全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全省118家法律援助机构中,有112家是经过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余6家是司法行政机关内部挂牌。

在112家机构中,有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两种性质,占行政编的地市有1家、县〔区〕有36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省级机构1家、地市机构9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8家〕、县〔区〕机构有65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25家〕。

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编制467人,实有510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134人,在法律援助机构注册律师73人,管理人员376人,占73.3%。

在510人中,法律专业学历的325人,占64.7%。

2022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58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27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831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受援人员1059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咨询105922人次,开展各种法律宣传和效劳活动60余次,承受宣传的群众约20万人次。

二、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做法及效果(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与支持,进步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才能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在司法行政的重要位置上,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积极争取领导的关心与支持,进步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才能。

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制度调研报告篇一:关于健全法律援助制度的调研报告关于健全法律援助制度的调研报告一、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及职能作用发挥情况(一)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视情况和静县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较为重视,20某某年和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和静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该项考核如果不达标,单位不能评为精神文明单位。

(二)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发挥情况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静县在执行《法律援助条件》、《新牌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办法》规定的标准的同时,对老年人涉及赡养纠纷、未成年人涉及抚养纠纷、残疾人涉及劳动报酬类案件放宽经济审查条件,以上三类案件不审查经济状况可直接申请法律援助,在受理案件种类中,对交通事故等常见的侵权案件种类也纳入援助范围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后,我县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并未全面铺开,针对此情况,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主动到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协调,使各单位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形成机制,走入正轨。

3起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涉案40余人,为农民要工回60余万元工资。

二、法律援助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一)法律援助组织实施情况1、咨询和案件办理情况。

20某某年,和静县办理法律援助截止11月30日,和静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1起,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案43起,接待咨询380余人次,涉案金额三白六十余万元。

其中非诉案件76件,诉讼案件55件。

20某某年我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9件,民事案件115件。

其中非诉案件66件,诉讼案件63件,提供法律咨询43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余份。

20某某年,和静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3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9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34件,其中非诉案件77件,诉讼案件为76件,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104万余元,提供咨询480余人次。

非诉案件增加,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如农民工讨薪案件,在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时,法律援助很难发挥维护权益的作用,因农民工要工资一般案情简单,人员众多,民众情绪激动,要求尽快解决,而法律援助中心在调解时往往力度和权威性不够,仅法律援助一家很难完成调解工作,往往并不能为农民工及时要回工资,20某某年11月,和静县13位农民工要拖欠工资,申请了法律援助,通过仲裁、一审,案件至今未结,农民工至今未讨回工资,无法达成及时要回工资的目的。

法律援助实施的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实施的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实施的调研报告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对经济困难、特殊困难群体和无力维护合法权益的公民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在我国,法律援助实施已有20多年的历史,经过长期的努力,法律援助制度已逐步完善,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和有效的法律服务。

一、实施法律援助的意义和作用法律援助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重要方式,可以帮助那些因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们获得帮助。

2. 促进公平正义。

通过提供法律援助,能够使那些没有能力雇佣律师的人们在法律纠纷中享有与对方平等的待遇,维护公平正义,防止弱势群体被欺压。

3. 便利群众生活。

法律援助的实施可以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解决民众的法律问题和疑惑,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法律援助的具体实施情况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主要包括法律援助机构的建立和法律援助资金的提供两个方面。

1. 法律援助机构的建立我国在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辅助机构和社区等地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

这些机构由专门的法律援助律师和工作人员组成,能够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法律援助服务等。

2. 法律援助资金的提供为了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国设立了法律援助资金,用于向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资金主要通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拨款提供,同时也接受社会捐赠和赞助。

三、法律援助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尽管法律援助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和改进。

1. 资金不足。

虽然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提供了一定的财政支持,但是由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数量和范围不断扩大,资金仍然不够充足,导致有些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无法获得及时的帮助。

2. 服务覆盖不全。

由于法律援助机构的数量和规模有限,一些偏远地区的群众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的范文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的范文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的范文足,经费短缺严重制约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竹溪县辖15个乡镇,总人口37万,一个法律援助中心,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仅有3人,各乡镇开展法律援助辅助性工作的司法所长及司法助理员不足20人。

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款及行业奉献(主要指律师义务办案),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没有具体的经费,且在具体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因受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会产生一定的服务成本,给具体承办的工作人员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

2、援助对象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须进一步加强。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在我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是农村,工作的难点是怎样开展好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

部分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不够。

比如,一些案件的当事人对法律援助的要求标准过高,一些人“打官司”就满腹牢骚,一些人认为一经法律援助程序就必须给受援人带来直接利益,还有一些案件当事人由于不懂得法律,或受利益的驱动,想打赢官司又不想花钱,每遇案件动辄就到法律援助中心,不理会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要求法律援助中心给他们提供无偿服务……无形之中增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难度和强度。

三、如何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的建议1、整合所有力量,发挥资源优势。

配备专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鉴于目前的司法体制,律师业务已经进入了市场化运作。

律师的工资不再由政府拨款,只能靠代理案件收取案件代理费用。

由于律师业务由当地司法局管理,司法局靠行政命令,长期安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恐怕难以长久。

要使律师代理法律援助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建议在县一级法律援助中心配备几名专职律师,由财政发工资,纳入公务员编制,使法律援助工作由专职律师专门代理,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持久性。

利用乡镇司法助理员开展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

乡镇司法助理员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主要力量,在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积极作用中,起着重要作用。

法律援助案件调研(3篇)

法律援助案件调研(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援助制度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法律援助案件作为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的重要载体,其质量和效果直接关系到法律援助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本调研报告旨在通过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实证分析,了解当前法律援助案件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与对象1. 调研方法本调研采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访谈、案例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

2. 调研对象本次调研的对象主要包括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律师、受援人以及相关政府部门。

三、法律援助案件基本情况1. 案件类型根据调研数据,法律援助案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刑事辩护案件:包括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

(2)民事案件:包括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

(3)行政案件: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案件。

2. 案件数量根据调研数据,近年来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增长明显。

3. 案件地域分布法律援助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均有分布,但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法律援助案件特点1. 案件复杂度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援助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案件审理难度加大。

2. 受援人法律意识逐渐提高随着法治观念的普及,受援人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3. 案件调解率较高法律援助机构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注重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较高。

五、法律援助案件存在的问题1. 法律援助律师资源不足当前,我国法律援助律师资源相对匮乏,尤其在偏远地区,法律援助律师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受援人的需求。

2.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法律援助律师业务水平不高,导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参差不齐。

3. 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不足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不足,影响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4. 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制度了解不足,导致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为推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至*月,组成调研组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站点建设、走访受援对象、召开座谈会、赴外地学习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法律援助队伍基本形成。

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行政机构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名,隶属县司法局管理,建立了*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值班室。

目前,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有工作人员* 人,其中,公务员*人,公益岗位*人。

承担着全县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咨询、申请登记、审查受理、任务派分、考核管理等工作职责。

全县共有两家律师事务所*名律师(其中一所*年*月才成立)、*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名法律工作者,共同承担受援对象免费代理、辩护等法律援助业务。

(二)便民服务网络覆盖全县。

在县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接待大厅和*法律援助专线电话,落实专人负责“ *”法律援助值班接待、登记、咨询和转办等工作;在县总工会设立*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每天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并提供咨询服务;在妇联、残联、总工会、团县委、看守所、各镇办等单位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个,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接待登记和初步审查;在*个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负责业务引导,基本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

(三)工作管理制度比较规范。

我县目前实行“四统一”工作法,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

同时,还在实践中完善了法律援助重点案件评查、旁听庭审、案卷检查、群众咨询接待、受援人回访等制度,推行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等多项管理制度。

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年都制定下发《*县法律援助工作要点》,明确法律援助年度目标任务并与全县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单位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评比、年末有考核, 法律援助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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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制度调研报告篇一:法律援助调研报告大庆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大庆市总工会社会保障法律部XX年10月30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大量职工从原企业中分离出来,涌向社会,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涌向了城市,成为了工人阶级的新成员。

而与此同时,非公经济发展如火如荼,建筑市场方兴正艾,由于很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尚未形成成熟规范的劳动用工关系,克扣工资、欠薪、职业伤害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还不同形式的存在,但职工方往往由于经济条件较差、法制观念法律知识欠缺等客观原因,一旦发生纠纷,合法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针对此种情况,大庆市总工会秉承“亲职工、爱职工、为职工,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理念,始终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已任,加大力度,积极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五年来共解答职工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代书法律文书1000余份,接听热线电话XX余次,受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为职工及进城务工人员讨回工资1200余万元。

有效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成效,为我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成立援助组织。

大庆市总工会一直把困难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做为维护大庆社会稳定、促进大庆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号召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始终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责权明确、科学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与政府有关部门配合采取有针对性的法律手段,切实解决涉及到职工的各类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为了抓好此项工作,市总工会专门成立了以主席做为组长,副主席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市总法律部及法律援助中心做为负责部门,强力推进援助工作的开展,各县区工会也相应成立了领导组织,全市工会系统在法律援助工作上形成了组织有力、推进有力、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的工作格局。

(二)便民服务、建立援助窗口。

为了方便为广大职工进行法律援助服务,XX年大庆市总工会建立了面向广大职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服务中心,做为帮助劳动者维权的重要窗口。

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法律专业人员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

为了提高中心的法律服务水平,中心还与大庆的油城、庆城、广维三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合作关系,成立了大庆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志愿服务团,至今已有29名律师报名加入;中心还招募了53名维权志愿者,这些志愿者来自大庆各行各业。

中心向志愿律师和志愿者发放了聘书和证书,并把志愿律师的照片张贴在中心的办公场所。

法律服务中心通过开通法律维权热线,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劳动争议仲裁;进行各种诉讼代理和辩护等,为职工以及在该市打工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一站式”的办公工作规程,能口头解答、当场协调的就当时给予解答、协调;一时解决不了的,尽量调解解决;调解不了的,中心做代理以诉讼方式解决。

中心的法律服务工作,按照难易、复杂程度,分为三类:一般日常业务,由中心工作人员处理;对于较大的案件,由中心工作人员与志愿团的律师一起处理;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由主管主席、法律部工作人员、中心工作人员与志愿团律师会商,交由志愿团的律师处理。

在维权的过程中,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局清欠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的互动合作关系。

中心经常开展维护职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各项宣传活动。

与市纪检委、市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一起到建设工地为进城务工人员发放工资,深入部分企业检查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等有关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与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联合开展为进城务工人员“送安康”活动,督促用工单位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积极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追讨被拖欠的工资。

吴子青是江苏盐城宾海县人,XX年4月他在江苏南通市建筑工程队打工,工地在我市青少年宫。

XX年5月7日,他在工地工作,一个从上掉下的铁架将其左手中指砸伤。

事故发生后,吴向该企业索要赔偿,双方发生纠纷,吴遂于XX年8月到大庆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援助。

中心受理后,找到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向其介绍案情,讲明有关工伤后的法律规定,并按相应的标准提出了具体赔偿数额,经过数月的协调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该企业赔偿吴子青9000元,双方当事人对此都非常满意。

(三)打造网络,构建援助格局。

近年来,大庆市总工会积极构建法律援助维权网络,依托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强力进行维权。

在工作中强调发挥每一个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强调发挥每一名工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每一个工会组织都是职工援助站和维权站,每一名工会干部都是援助员和维权员,工会的维权能力越来越强,工会干部的维权主动性越来越积极,工会法律援助维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上下联动作用。

充分发挥工会系统内部上下级工会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合力作用。

围绕大庆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市总工会努力从源头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XX 年以来市总工会开展了大下基层活动,并向县区、高新区下派了10名责任人,各部门每周二至周四三天深入基层、深入职工中进行指导服务,直接对各级工会干部、企业行政和广大职工、进城务工人员进行面对面宣讲,直接解决实际问题,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重点到困难多的企业去,到矛盾多的地方去,真正了解和掌握职工群众所思、所需、所盼,努力当好职工的贴心人,做职工相对矛盾的化解人,做职工诉求的代言人,做职工困难的帮助人,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人。

下基层的工会干部充分发挥了宣传队、播种机、推进器、稳定器的重要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教育引导作用。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主动担当社会稳定第一责任,加大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工作力度,努力构筑源头维护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深入职工群众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三个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关心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政策、规定,教育广大职工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

三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代言替行作用。

针对职工合法权益受侵上访易导致矛盾激化的现象,全市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代言替行作用,主动深入到职工当中,了解职工诉求,做职工合法权益代言人,通过与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先后妥善解决了企篇二:关于健全法律援助制度的调研报告11关于健全法律援助制度的调研报告一、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及职能作用发挥情况(一)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视情况和静县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较为重视,XX年和静县在政法系统开展先行先试工作,法律援助是先行先试工作部门之一,和静县政法委下发了《和静县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法院、检察院、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各联系点悬挂标识,公示了法律援助申请条件。

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和静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该项考核如果不达标,单位不能评为精神文明单位。

(二)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发挥情况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静县在执行《法律援助条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办法》规定的标准的同时,对老年人涉及赡养纠纷、未成年人涉及抚养纠纷、残疾人涉及劳动报酬类案件放宽经济审查条件,以上三类案件不审查经济状况可直接申请法律援助,在受理案件种类中,对交通事故等常见的侵权案件种类也纳入援助范围。

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后,我县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并未全面铺开,针对此情况,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主动到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协调,使各单位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形成机制,走入正轨。

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

我中心在和静县信访局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信访局法律援助联系点受理审查,对于影响较大的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法律援助律师提前介入信访工作,对于农民工讨薪的事件,法律援助中心是成员单位之一,发挥了法律援助在畅通群众诉求和保障群众权益中的作用。

XX年,我县参与调解3起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涉案40余人,为农民要工回60余万元工资。

二、法律援助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一)法律援助组织实施情况1、咨询和案件办理情况。

XX年,和静县办理法律援助截止11月30日,和静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1起,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案43起,接待咨询380余人次,涉案金额三百六十余万元。

其中非诉案件76件,诉讼案件55件。

XX年我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9件,民事案件115件。

其中非诉案件66件,诉讼案件63件,提供法律咨询43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余份。

XX年,和静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3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9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34件,其中非诉案件77件,诉讼案件为76件,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104万余(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法律援助制度调研报告)元,提供咨询480余人次。

非诉案件增加,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如农民工讨薪案件,在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时,法律援助很难发挥维护权益的作用,因农民工要工资一般案情简单,人员众多,民众情绪激动,要求尽快解决,而法律援助中心在调解时往往力度和权威性不够,仅法律援助一家很难完成调解工作,往往并不能为农民工及时要回工资,XX年11月,和静县13位农民工要拖欠工资,申请了法律援助,通过仲裁、一审,案件至今未结,农民工至今未讨回工资,无法达成及时要回工资的目的。

因诉讼时间长,所以农民工讨薪往往不愿申请法律援助,常会演变为群体性上访事件,农民工上访后会有多个政府部门参与,此类事件一旦上访问题一般都能很快解决,而上访后法律援助基本没有作用,故在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中,法律援助工作像“鸡肋”,不能起到有效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

2、便民服务开展情况我县按上级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了十项便民服务措施,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据实际情况,积极推动政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普遍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低保线的至2倍,困难群众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更加方便快捷,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向社区、乡村延伸。

推行工作站转交申请、联络点联系申请、有关部门引导申请等多种申请形式,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期限,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更加方便快捷,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工作更加简便高效。

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适应困难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在提供服务中更加注重质量优化、效率提高和品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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