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免)税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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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外贸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增值税的退税,是指出口销售环节免税,对出口货物所含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1、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作价加工收回货物退税依据的确定。

按规定,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要附送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两种方式下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可以直接从附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认定,不需经过另外的计算,即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为退税计算依据。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或=出口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2、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退税依据的确定。

(1)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等12类货物,其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普通发票所列销售金额(含增值税)÷(1+征收率)应退税额=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退税率上述公式中普通发票所列销售金额只能是实际成交的货物进价,不包括运费和手续费,如普通发票注明有这部分费用,必须予以剔除。

征收率按6%或4%计算。

(2)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其提供的发票为主管征税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其计税依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退税率除农产品为5%外,上述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均为6%。

3、委托加工货物计税依据的确定。

外贸企业委托加工的出口货物,其计算退税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原、辅材料金额+工缴费公式中的“原、辅材料金额“是指外贸企业购入原、辅材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的进项金额,”工缴费“是受托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用收款收据、普通发票的一律无效。

应退税额=原、辅材料金额×适用的退税率+工缴费×复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属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属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属复合计税办法的,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

最新出口退税39号文件

最新出口退税39号文件

文号:财税〔2012〕39号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日期: 2012-05-2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便于征纳双方系统、准确地了解和执行出口税收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近年来陆续制定的一系列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统称出口货物劳务,包括视同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行了梳理归类,并对在实际操作中反映的个别问题做了明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对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本通知所称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本通知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本通知所称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

具体是指: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货物(见附件1)、卷烟和超出免税品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货物除外]。

具体是指:(1)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管理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2)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所属的首都机场口岸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3)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所属的上海虹桥、浦东机场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方法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促进出口贸易发展,对外贸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企业出口的商品和劳务提供一定的税费减免或退还的政策措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基本退税率、加计退税率以及提前扣除的环节增值税退税三个方面。

一、基本退税率基本退税率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一定比例对企业出口销售商品和劳务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税费进行退还。

基本退税率是每个产品和行业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而定的,一般在13%至17%之间。

计算基本退税的公式如下:基本退税额=出口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RMB)×基本退税率例如,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10万元,该货物所适用的基本退税率为15%。

那么,该企业的基本退税额可以通过如下公式计算:基本退税额=10万元×15%=15,000元二、加计退税率加计退税是指对企业出口销售高新技术产品、能源和水资源等领域的商品和劳务,给予退税的加计比例。

在基本退税率的基础上,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政策的要求,再次进行退税的计算。

计算加计退税的公式如下:加计退税额=出口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加计退税率例如,企业出口新能源汽车的销售额为50万元,该汽车所适用的加计退税率为10%。

那么,该企业的加计退税额可以通过如下公式计算:加计退税额=50万元×10%=5,000元三、提前扣除的环节增值税退税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外贸企业,国家还允许其预先扣除在出口环节支付的增值税,减少企业负担。

提前扣除的环节增值税退税是指在企业用于生产出口货物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材料等进项税额中,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一定比例,预先进行退还的税费。

计算提前扣除的环节增值税退税的公式如下:提前扣除的环节增值税退税额=进口货物的增值税×进口货物在出口货物中的比例×增值税退税率例如,企业进口原材料的增值税额为10万元,该原材料在出口货物中所占比例为60%,增值税退税率为10%。

外贸出口退税公式是什么

外贸出口退税公式是什么

外贸出口退税公式是什么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我国为了增强我国的出口能力,使得我国的国内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所以制定了外贸出口退税的相关政策。

但是,对于外贸出口退税进行计算是一件相对复杂的事情。

接下来,小编将针对外贸出口退税公式的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外贸出口计税依据和退税率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正确地确定计税依据和适用退税率。

1、计税依据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指按照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产品购进金额。

如果出口货物一次购进一票出口,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果一次购进多票出口或多次购进、多票出口,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一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出口数量计算得出。

如果出口货物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出口数量。

可根据出口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

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

由于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与征税完全相同,这里主要介绍增值税退税率。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出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与征税税率是一致的,但在执行中发现存在少征多退、退税额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征税增长速度,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

为了既支持外贸事业发展,又兼顾财政紧张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先后两次调低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自1996年1月1日起(含1月1日),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按照下列税率计退增值税。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算“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与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计算大致相同,只是在计算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和应退税额上限时,对免税进口的保税料件视同已征税款计算模拟抵扣税款。

即: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应退税额上限=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本季度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注:免税进口料件的退税率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准。

其余抵、退税的计算,具体步骤和公式与前述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计算步骤与公式相同。

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的计算方法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实耗法;二是购进法。

目前采用“实耗法”的比较多,两者在税收管理上各有利弊,它们的区别是:(一)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的计算方法不同。

实耗法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是按当期单证齐全部分(含前期收齐单证)实际所耗用的进口料件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属于估算实际耗用比例抵扣;采用“购进法”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是按当期或手册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属于进料加工虚拟进项抵扣。

(二)实际操作中两种方法的繁简各异。

实耗计算法有利于监管,但是计算、操作时复杂,由于不能及时扣减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相对占用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实用于进料加工业务较大的出口企业。

购进计算法操作简便,减少出口企业资金占用,但是不便于管理。

采用该办法应当注意及时核销已过返销期的手册,实用于进料加工中、小型的出口企业。

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两个抵减额的特殊填报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举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本月外购原材料20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34万元,本月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价格100万元,本月内销货物销售额500万元,自营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金额600万元(按离岸价计算),该企业内、外销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17%(非应税消费税品),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15%。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退税的计算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退税的计算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退税的计算三、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规定进料加工是指企业为加工生产出口货物,而从国外进口原辅材料,经过加工生产成制成品后再行复出口的业务。

(一)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加工货物复出口的,对其进口料件应先根据海关核准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填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生产企业)》,报经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签章后,再将此申请表报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准许其在计征加工成品的增值税时,对这部分进口料件按复出口货物的征税率和退税率计算不予抵扣或退税额抵减额,从不予抵扣或退税税额中予以扣除。

货物出口后,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计算其“免、抵、退”税时,也应对这部分进口料件按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应抵扣税额并予扣减。

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须按下列公式计算“免、抵、退”税额:A、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B、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C、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额抵减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1、如当期应纳税额?0,则:当期应退税额=02、如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3、如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D、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关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退税处理

关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退税处理

进料加工也称为“以进养出”,指国内企业从国际市场购进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在国内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出口到国际市场,获取利润。

开展进料加工业务,可以有效缓解国内原材料的紧缺,可以做到产销对路,还可以充分利用我们国家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

但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绝不能以牺牲环境或高能耗为代价,还要充分发挥税收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这也是对加工出口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高污染,高能耗的产品征税的基本思想。

(一)进料加工业务做法1、先签订进口原料的合同,加工出成品后再寻找市场和买主。

在这种情况下,出口企业首先要注意国际市场的信息,以降低风险。

2、先签订出口合同,再根据国外买方的订货要求进口原料,加工生产后再出口。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注意交货时间,要留有适当的余地。

3、对口合同方式,即与对方签订进口原料合同的同时签订出口成品合同,原料的提供者就是成品的购买者。

两个合同相互独立,分别核算。

在签订对口合同时,对进料的数量、质量和时间以及未能如期到达的责任应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通过来料来件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做法可以看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有不同之处。

(二)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业务的相同点和不同点1、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相同点:都是利用国内的技术设备和劳动力,都属于“两头在外”的贸易方式。

2、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不同点:第一,在进料加工中,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是两笔不同的交易,均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而且原料供应者和成品购买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在来料加工中,原料运进和成品运出均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它们均属于一笔交易,有关事项在同一合同中加以规定,原料供应者又是成品接受者。

第二,进料加工中,国内承接方从国外购进原料,加工成成品,再销往国外市场后,取得由原料到成品的附加值,但国内承接方要承担市场销售的风险。

在来料加工中,由于成品交给外商自己销售,国内方无须承担风险,但是得到的也仅是一部分劳动力的报酬,故来料加工的创汇率一般低于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

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

“免、抵、退”税与“进料加工”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 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货物,计算“免、抵、退”税的基本公式为:㈠、1、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红字)贷应交税金-应和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红字)㈡、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的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1、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2、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和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当期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红字)贷应交税金-应和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红字)㈢、应退税额的计算①如当期应纳税额≥0,则:当期应退税额=0②如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进口料件免抵退税抵减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③如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进口料件免抵退税抵减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绝对值-当期应退税额㈣、免抵税额的计算免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是指一个纳税申报期;征税率和退税率是指复出口货物的征税率和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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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精选
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免)税如何计算
【标 签】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退免税计算
【业务主题】出口退税
【来 源】
答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出口企业将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的《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征税税务机关据此可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款,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交税款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时,在其应退税额中抵扣。

(1)对进口料件采取作价加工方式复出口的,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抵扣税额
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times;应抵扣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实征的增值税税款
出口企业不得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取得的海关征收增值税完税凭证交主管征税税务机关作为计算当期进项税额的依据,而应交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作为计算退税的依据。

对从事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外贸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有进料加工业务,税务机关对其保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的,应按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征销售料件的增值税。

(2)对进口料件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复出口的,
应退税额=购进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金额&times;原辅材料退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加工费金额&times;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实征的增值税税款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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