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各种特种设备检查记录

第九章各种特种设备检查记录桥(门)式起重机自检报告设备名称:注册代码:安装单位:检验日期:填写说明1、本报告书适用于桥(门)式起重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2、本报告书应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3、本报告书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应采用杠改的方法,不得涂改,擦改。
更改人应在杠改处签字或盖章。
4、“检验结果”栏的填写:4.1、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测试数据。
4.2、无测试要求的,可以用符号“√”表示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符号“╳”表示不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表示无此项,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以用简单的文字说明现场检验状况。
5、本报告书一式二份,由安装(或修理、改造)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6、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的人员签字和安装(或修理、改造)单位公章无效。
7、“序号”中带“☆”为验收检验的项目,不属于定期检验项目。
桥(门)式起重机自检报告第6页共8页附录5:大车轨道钢丝绳(规格:)第8页共8页施工升降机自检报告设备名称:注册代码:安装单位:检验日期:填写说明1、本报告书适用于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2、本报告书应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3、本报告书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应采用杠改的方法,不得涂改,擦改。
更改人应在杠改处签字或盖章。
4、“检验结果”栏的填写:4.1、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测试数据。
4.2、无测试要求的,可以用符号“√”表示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符号“╳”表示不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表示无此项,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以用简单的文字说明现场检验状况。
5、本报告书一式二份,由安装(或修理、改造)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6、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的人员签字和安装(或修理、改造)单位公章无效。
7、“序号”中带“☆”为验收检验的项目,不属于定期检验项目。
施工升降机自检报告第5页共6页第6页共6页流动式起重机自检报告设备名称:注册代码:使用单位:检验日期:填写说明1、本报告书适用于流动式起重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报告编号: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设备种类:设备类别:设备品种:型号规格:制造单位:代理机构(印制型式试验机构名称)(注:本报告是按照本规则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应当进行的全部试验项目及其内容编排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针对不同类别、品种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根据本规则规定的该类别、品种起重机械应当型式试验的具体项目和内容进行编制和填写。
本注不印制。
)注意事项1.本报告是依据《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进行型式试验的结论报告。
2.报告书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2—效。
3.本报告书无试验、审核、批准人员签字以及型式试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并且应当骑缝盖注型式试验机构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
4.报告一式三份,一份型式试验机构存档,两份约请单位保存。
5.本报告仅对样机本身有效。
型式试验机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目录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结论………………………………………………………………第页一、样机主要参数…………………………………………………………………第页二、样机型式………………………………………………………………………第页三、样机设计文件审查……………………………………………………………第页四、样机检查………………………………………………………………………第页五、样机试验………………………………………………………………………第页附结构应力测试………………………………………………………………第页—4—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结论共页第页一、样机主要参数(注:本表应当根据不同类别、品种起重机械或者安全保护装置,按照本规则附件D至R规定的主要参数填写。
本注不印制。
)共页第页—6—二、样机型式共页第页三、样机设计文件审查项目、内容和结论共页第页—8—四、样机检查项目、内容和结论(注:本表为样机检查报告的格式,应当根据不同类别、品种起重机械或者安全保护装置,按照本规则附件D至R规定的检查项目及其内容填写。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2003年9月18日,国质检锅[2003]305号发布)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2003年9月18日,国质检锅[2003]305号发布)](https://img.taocdn.com/s3/m/48064e0090c69ec3d5bb75c4.png)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2003年9月18日,国质检锅[2003]305号发布)第一条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规范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提高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调整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具体见《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目录》(附件1)。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起重机械产品和安全保护装置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一)首台投入生产的;(二)产品停产1年后重新投产或转厂生产的;(三)主要结构、材料、关键工艺、重要机构、安全保护装置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四)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第五条型式试验以产品型号规格为基本单位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原则如下:(一)不同型号的系列产品分别进行型式试验;(二)同一型号的系列产品按照规格(主要参数系列值)从高向低覆盖;(三)超大型起重机械(即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逐台进行型式试验。
第六条型式试验程序如下:(一)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审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二)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备案、公告。
第七条制造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单位,应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型式试验申请。
申请时按如下2种情况进行:(一)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同制造许可一并申请,随同制造许可申请报相应许可受理机构。
(二)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应单独提出申请,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电梯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

电梯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电梯制造安装企业经常需要向用户、监理等提供电梯五大安装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但人们对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常常会产生分歧,在此将相关最权威的解释附在后面,希望我公司遇到类似问题时,向对方出示附件中的文件,并指出有关有效期的内容,以便对方学习和提高!电梯型式试验规程(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型式试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型式试验行为,提高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曳引或强制驱动的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上述电梯所使用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具体范围详见《电梯型式试验规程适用产品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
第三条《目录》所列产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型式试验:(一)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二)《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附件2)中明确的电梯整机部件配置、主要参数发生变更的;(三)《目录》所列各种类型整机或各种型式部件停产1年以上(含1年)恢复生产的;(四)同型式进口电梯的首台产品或者部件;(五)列入《目录》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每2年进行1次型式试验(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企业制造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每4年进行1次);(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电梯制造许可受理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电梯型式试验的统一管理;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电梯型式试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上述统一管理或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发布的各型式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细则(以下简称《型式试验细则》,《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目录》详见附件3)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7—2016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7—2016电梯型式试验规则Regulation for Type Test of Lift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6年6月6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7—2016前 言2004年以来,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的有关要求,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相关电梯整机、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的起草工作。
至2011年,基本形成了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相关细则的草案。
根据安全监察工作思路调整以及将规则与细则合并等新要求,2011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检院下达了《电梯型式试验规则》起草任务书。
中国特检院接到任务后,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在上海市召开了首次工作会议。
之后,起草组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于2014年9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4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4〕32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14年11月,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根据审议意见和典型事故案例,起草组又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于2015年11月形成报批稿。
2016年6月6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了电梯型式试验的总体原则、程序和要求,电梯整机、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内容、方法和要求等,为规范电梯型式试验工作,提高电梯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提供了依据。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马培忠 周春明 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 朱昌明 张晓峰 冯宏景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刘锡奎 张怀继 陈桂洲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罗志群 佘 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李 赵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温爱民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何新民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鲁国雄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张晓松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蒋 灏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马凌云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 李 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彭 力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h t t p ://w w w .a q s i q .g o v .c n /TSG T7007—201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此外,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王衡、李新龙、冯云、耿建,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刘东洋、邢箭、丘彬、李灌辉,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张捷、李楚锋,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王学斌,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勇、鄂立军,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杨跃存,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陈路阳等同志参加了本规则的编写和研讨工作。
TSG T7017-2004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17-2004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Rule of Type-examination for Lift Traction Machine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月日目录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 (1)附件1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 (3)附件2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方法 (5)附件 3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格式) (9)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曳引机的型式试验,统一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型式试验报告书格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驱动主机,可用于有齿传动或无齿传动、交流或直流以及永磁同步电机驱动的曳引机的型式试验。
第三条开展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以及上述电梯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本细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本细则附件《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方法》(附件2,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方法》)中项目编号的右上角标有“△”的条款,为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对GB7588-1995变化较大的内容,适用该标准电梯曳引机的型式试验,从GB7588-2003强制实施日2005年1月1日(含)起全部强制执行这些条款,在此之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或部分执行。
第五条同一型号系列的曳引机,按最大适用参数(最大额定输出转矩和最大额定速度)试验后即可覆盖其以下的参数规格。
申请方在申请时应列明所有被覆盖的参数规格,而且本细则附件1《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也应完全包括所有被覆盖的参数规格。
所谓同一型号系列是指:曳引机的整体结构型式相同,减速箱的型式和中心距相同,电动机及制动器结构和型式相同。
型式试验报告

型式试验报告
一、引言
型式试验是对某一产品规格标准化的验证过程。
本报告旨在对型式试验的过程、结果和结论进行详细描述。
二、试验目的
本次型式试验的目的在于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
和性能达到预期的水平。
三、试验方法
1.试验设备:本次试验所使用的设备包括XX仪器、YY设备等。
2.试验过程:根据标准要求,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试验,记录所有试
验数据。
3.试验参数:包括温度、湿度、压力、电流等参数的监测和记录。
4.试验规范: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试验,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
可靠性。
四、试验结果
1.试验数据:列出所有试验数据的记录和分析。
2.数据分析:根据试验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试验结论:根据数据分析得出结论,确认产品是否通过型式试验。
五、结论
根据本次型式试验的结果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 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
要求; - 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达到预期的水平; - 型式试验的通过为产品的推广应用
提供了保障。
六、建议
根据本次试验的经验教训,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强产品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质
量控制; 2. 不断优化产品性能,提高产品竞争力; 3. 定期进行型式试验,确保产
品始终符合标准要求。
七、参考资料
1.《XX产品型式试验标准》
2.《YY产品型式试验操作规范》
以上为本次型式试验报告的详细内容。
最新TSGT7019-04电梯导轨型式试验细则

T S G T7019-04电梯导轨型式试验细则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19-2004电梯导轨型式试验细则Rule of Type-examination for Lift Guide Rail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月日目录电梯导轨型式试验细则 (1)附件1 电梯导轨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 (3)附件2 电梯导轨型式试验方法 (4)附件3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电梯导轨型式试验报告格式) (9)电梯导轨型式试验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导轨的型式试验,统一电梯导轨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型式试验报告书格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为电梯轿厢和对重提供导向的,由T型钢经机械加工方式或冷轧加工制作的电梯T型导轨,以及电梯对重用空心导轨的型式试验。
高质量导轨适用下列导轨型号:T125/BE,T127-1/BE,T127-2/BE,T140-1/BE,T140-2/BE,T140-3/BE。
第三条开展电梯导轨型式试验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以及上述电梯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本细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T型导轨》和《电梯对重用空心导轨》等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在正式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本细则附件1《电梯导轨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为型式试验机构提供加工成型的电梯导轨2根作为型式试验样品,并且应当已经通过型式试验申请单位的自检。
第七条电梯导轨进行型式试验的前提,实施型式试验的条件、地点、程序与合格判定规则,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必须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执行。
第八条型式试验机构进行电梯导轨型式试验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必须按照本细则附件2《电梯导轨型式试验方法》中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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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格式)
编号: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设备型式
型号规格
制造单位
委托单位
(检验检测机构授权名称)
(检验检测机构授权名称)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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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审核:主检:
(设备型式)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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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报告无“检验专用章”或型式试验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无效;报告无加盖骑缝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专用章”或型式试验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骑缝章无效。
3.报告无主检、审核、签发人签字无效。
4.报告涂改无效。
5.报告是对设备型式的确认,对样品本身的合格与否负责,且仅对符合送样样品的产品有效。
报告附加说明
1.委托单位地址、电话:
2.制造单位地址、电话:
3.试验地点:
4.样品情况:
5.样品接受日期:
样品试验日期:
6.试验项目有无外包:
7.型式试验检验检测机构地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