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分类及定义
车辆分类_L类_M类_N类_类_G类

车辆分类L类M类N类0类G类一.按用途分类按GB/T3730.1--2001《汽车和汽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汽车类型的划分 1.乘用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运载乘客及其随行行李和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汽车。
2.商用汽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二.按用途以符号分类按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和挂车分类》标准将机动车辆和挂车分为M类.N类.G类.O类.L类。
1、M类M类车辆是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2、N类N类车辆时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3、G类G类可概括为越野车,包括在M类N类之中。
4、O类O类挂车【包括半挂车】。
车辆按最大设计总质量分为O1、O2、O3(大于3.5吨且小于10吨)、O4(大于10吨)类。
5、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类。
L类车辆分为L1、L2、L3、L4、L5类。
一、L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L1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2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具有任何车轮布置形式的三轮车辆。
L3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4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非对称布置的车辆(带边斗的摩托车)。
L5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对称布置的车辆。
二、M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M1类M1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车辆分类_L类_M类_N类_0类_G类

车辆分类L类M类N类0类G类一.按用途分类按GB/T3730.1--2001《汽车和汽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汽车类型的划分 1.乘用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运载乘客及其随行行李和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汽车。
2.商用汽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二.按用途以符号分类按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和挂车分类》标准将机动车辆和挂车分为M类.N类.G类.O类.L类。
1、M类M类车辆是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2、N类N类车辆时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3、G类G类可概括为越野车,包括在M类N类之中。
4、O类O类挂车【包括半挂车】。
车辆按最大设计总质量分为O1、O2、O3(大于3.5吨且小于10吨)、O4(大于10吨)类。
5、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类。
L类车辆分为L1、L2、L3、L4、L5类。
一、L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L1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2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具有任何车轮布置形式的三轮车辆。
L3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4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非对称布置的车辆(带边斗的摩托车)。
L5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对称布置的车辆。
二、M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M1类M1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乘用车分类及定义

乘用车分类及定义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乘用车按照车身、车顶、座位、车门、车窗结构或数量的不同,分为以下11类。
★普通乘用车车身为封闭式,侧窗中柱有或元。
车顶(顶盖)为固定式,硬性顶。
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至少两排。
后座椅可折叠或移动,以形成装载空间。
车门为2个或4个侧门,可有一后开启门。
★活顶乘用车车身为具有固定侧围框架的可开启式。
车顶(顶盖)为硬顶或软顶,至少有两个位置:封闭、开启或拆除。
可开启式车身可以通过使用一个或数个硬顶部件和/或合拢软顶将开启的车身关闭。
座位4个或4个以上,至少两排。
车门2个或4个侧门。
车窗4个或4个以上侧窗。
★高级乘用车车身为封闭式,前后座之间可以设有隔板。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
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至少两排。
后排座椅前可安装折叠式座椅。
车门4个或6个侧门、也可有一个后开启门。
车窗6个或6个以上侧窗。
★小型乘用车车身为封闭式,通常后部空间较小。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2个或2个以上,至少一排。
车门2个侧门,也可有一个后开启门。
车窗2个或2个以上侧窗。
★敞篷车车身为可开启式。
车顶(顶盖)可为软顶或硬顶,至少有两个位置;第一个位置遮覆车身;第二个位置车顶卷收或可拆除。
座位2个或2个以上,至少一排。
车门2个或2个以上侧窗。
★仓背乘用车车身为封闭式,侧窗中柱可有可无。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
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至少两排。
后座椅可折叠或移动,以形成装载空间。
车门2个或4个侧门,车身后部有一仓门。
★旅行车车身为封闭式,车尾外形按可提供较大的内部空间设计。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至少两排。
座椅的一排或多排可拆除,或装有向前翻倒的座椅靠背,以提供装载平台。
车辆分类_L类_M类_N类_0类_G类

车辆分类L类M类N类0类G类一.按用途分类按GB/T3730.1--2001《汽车和汽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汽车类型的划分 1.乘用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运载乘客及其随行行李和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汽车。
2.商用汽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二.按用途以符号分类按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和挂车分类》标准将机动车辆和挂车分为M类.N类.G类.O类.L类。
1、M类M类车辆是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2、N类N类车辆时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3、G类G类可概括为越野车,包括在M类N类之中。
4、O类O类挂车【包括半挂车】。
车辆按最大设计总质量分为O1、O2、O3(大于3.5吨且小于10吨)、O4(大于10吨)类。
5、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类。
L类车辆分为L1、L2、L3、L4、L5类。
一、L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L1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2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具有任何车轮布置形式的三轮车辆。
L3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4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非对称布置的车辆(带边斗的摩托车)。
L5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对称布置的车辆。
二、M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M1类M1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车辆分类L类M类N类类G类

车辆分类L类M类N类类G类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车辆分类L类M类N类0类G类一.按用途分类按GB/《汽车和汽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汽车类型的划分1.乘用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运载乘客及其随行行李和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汽车。
2.商用汽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二.按用途以符号分类按GB/T 《机动车辆和挂车分类》标准将机动车辆和挂车分为M类.N类.G类.O类.L类。
1、M类M类车辆是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2、N类N类车辆时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3、G类G类可概括为越野车,包括在M类N类之中。
4、O类O类挂车【包括半挂车】。
车辆按最大设计总质量分为O1、O2、O3(大于吨且小于10吨)、O4(大于10吨)类。
5、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类。
L类车辆分为L1、L2、L3、L4、L5类。
一、L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L1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2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具有任何车轮布置形式的三轮车辆。
L3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4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非对称布置的车辆(带边斗的摩托车)。
L5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对称布置的车辆。
汽车分类标准

汽车分类标准汽车作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其种类繁多,功能各异。
为了更好地对汽车进行分类和管理,人们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汽车分类标准。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汽车分类标准。
一、按用途分类。
按照汽车的使用用途,可以将汽车分为乘用车、商用车和特种车三大类。
乘用车是指主要用于载人出行的车辆,包括轿车、SUV、MPV等。
商用车则是指主要用于货物运输或商业运营的车辆,包括货车、客车等。
特种车是指除了一般的运输功能外,还具有特殊用途的车辆,比如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等。
二、按车身结构分类。
按照汽车的车身结构不同,可以将汽车分为轿车、跑车、面包车、皮卡车等。
轿车是指一种四轮小型汽车,通常是指乘用车的一种。
跑车是指一种结构低矮、动力强劲的汽车,通常用于赛车或者个人驾驶。
面包车是指一种大型载人汽车,通常用于家庭出行或者商业运输。
皮卡车则是一种具有开放式货车厢的车辆,通常用于运输货物。
三、按动力来源分类。
按照汽车的动力来源不同,可以将汽车分为燃油车和新能源车两大类。
燃油车是指使用传统燃油作为动力来源的汽车,包括汽油车和柴油车。
新能源车则是指使用新能源作为动力来源的汽车,包括电动车、混合动力车等。
四、按驱动方式分类。
按照汽车的驱动方式不同,可以将汽车分为前驱车、后驱车和四驱车三大类。
前驱车是指发动机的动力传递到前轮的汽车,后驱车是指发动机的动力传递到后轮的汽车,而四驱车则是指四个车轮都能获得动力的汽车。
五、按车辆尺寸分类。
按照汽车的尺寸大小不同,可以将汽车分为微型车、小型车、紧凑型车、中型车、中大型车和大型车六大类。
微型车是指整车尺寸较小的汽车,小型车是指整车尺寸稍大于微型车的汽车,紧凑型车是指整车尺寸介于小型车和中型车之间的汽车,中型车是指整车尺寸适中的汽车,中大型车是指整车尺寸介于中型车和大型车之间的汽车,大型车则是指整车尺寸较大的汽车。
总结。
汽车的分类标准有很多种,每种分类标准都有其独特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对汽车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可以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也有利于汽车的管理和使用。
乘用车分类

座位:4个或4个以上座位,至少两排。车门:2个或4个侧门。车窗:4个或4个以上侧窗。
车身:封闭式。前后座之间可以设有隔板。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3
高级乘用车 座位:4个或4个以上座位,至少两排。后排座椅前可安装折叠式座椅。
车门:4个或6个侧门,也可有一个后开启门。
车窗:6个或6个以上侧窗。
根据其质量属于N1、N2或是N3类。
二 乘用车分类
◆ 乘用车分类2
◆标准: QC/T 775—2009 《乘用车类别及代码》 ◆用途:用于国家主管部门对产品认证类乘用车分类。
序 号
分类
乘用车
1
轿车
解释
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 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注:乘用车的座位只有满足GB7258-2004中4.5.2 “乘用车乘坐人数核定”规定的对成年乘员座位空 间的要求,才能核定为座位。
8
短头乘用车
一种乘用车,它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最前点以后,并且方向盘的中心 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内。
在其设计上所有车轮同时驱动(包括一个驱动轴可以脱开的车辆),或其几何特性(接
9
越野乘用车 近角、离去角、纵向通过角,最小离地间隙)、技术特性(驱动轴数、差速锁止机构或
其他型式机构)和它的性能(爬坡度)允许在非道路上行驶的一种乘用车
备注
二 乘用车分类
续上
序 号
分类
解释Biblioteka 具有如下各项技术特性的乘用车划分运动型乘用车。
1.车身结构为两厢式车身;
2.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或转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
中国汽车的分类标准

中国汽车的分类标准中国汽车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按用途分、按结构分、按排量分、按级别分。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几种分类标准。
按用途分。
按用途分主要是指汽车的使用用途,包括乘用车、商用车、特种车等。
乘用车是指主要用于载人的车辆,包括轿车、SUV、MPV等;商用车是指主要用于运输货物或者载客的车辆,包括货车、客车等;特种车是指用途特殊的车辆,比如消防车、救护车等。
按结构分。
按结构分主要是指汽车的结构类型,包括轿车、SUV、跑车、面包车等。
轿车是指车身呈长方体的车辆,一般用于家庭代步或者商务接待;SUV是指运动型多用途车,具有越野性能;跑车是指以高速性能为主要设计目标的车辆;面包车是指外形呈长方体的多用途车,一般用于商务或者货物运输。
按排量分。
按排量分主要是指汽车发动机的排量大小,包括小排量车、中排量车、大排量车等。
小排量车一般指1.6L及以下的车型,适合城市代步和家庭使用;中排量车一般指1.6L-2.5L的车型,适合家庭自驾游和长途旅行;大排量车一般指2.5L及以上的车型,具有较强的动力性能。
按级别分。
按级别分主要是指汽车的豪华程度和配置水平,包括微型车、小型车、紧凑型车、中型车、中大型车、大型车、豪华车等。
微型车是指车身尺寸较小的车型,适合城市狭窄道路行驶;小型车是指车身尺寸适中的车型,适合城市代步和家庭使用;紧凑型车是指车身尺寸稍大的车型,适合家庭自驾游和长途旅行;中型车是指车身尺寸中等的车型,适合商务接待和家庭使用;中大型车是指车身尺寸较大的车型,具有较高的舒适性和豪华感;大型车是指车身尺寸较大的车型,一般用于商务接待和高端出行;豪华车是指配置豪华、价格昂贵的车型,一般用于商务接待和高端出行。
总结。
中国汽车的分类标准涵盖了用途、结构、排量、级别等多个方面,这些分类标准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汽车。
随着汽车市场的不断发展,分类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以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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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分类及定义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乘用车按照车身、车顶、座位、车门、车窗结构或数量的不同,分为以下11类。
★普通乘用车
车身为封闭式,侧窗中柱有或元。
车顶(顶盖)为固定式,硬性顶。
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至少两排。
后座椅可折叠或移动,以形成装载空间。
车门为2个或4个侧门,可有一后开启门。
★活顶乘用车
车身为具有固定侧围框架的可开启式。
车顶(顶盖)为硬顶或软顶,至少有两个位置:封闭、开启或拆除。
可开启式车身可以通过使用一个或数个硬顶部件和/或合拢软顶将开启的车身关闭。
座位4个或4个以上,至少两排。
车门2个或4个侧门。
车窗4个或4个以上侧窗。
★高级乘用车
车身为封闭式,前后座之间可以设有隔板。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
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至少两排。
后排座椅前可安装折叠式座椅。
车门4个或6个侧门、也可有一个后开启门。
车窗6个或6个以上侧窗。
★小型乘用车
车身为封闭式,通常后部空间较小。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2个或2个以上,至少一排。
车门2个侧门,也可有一个后开启门。
车窗2个或2个以上侧窗。
★敞篷车
车身为可开启式。
车顶(顶盖)可为软顶或硬顶,至少有两个位置;第一个位置遮覆车身;第二个位置车顶卷收或可拆除。
座位2个或2个以上,至少一排。
车门2个或2个以上侧窗。
★仓背乘用车
车身为封闭式,侧窗中柱可有可无。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
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至少两排。
后座椅可折叠或移动,以形成装载空间。
车门2个或4个侧门,车身后部有一仓门。
★旅行车
车身为封闭式,车尾外形按可提供较大的内部空间设计。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至少两排。
座椅的一排或多排可拆除,或装有向前翻倒的座椅靠背,以提供装载平台。
车门2个或4个侧门,并有一后开启门。
车窗4个或4个以上侧窗。
★多用途乘用车
上述7种车辆以外的,只有单一车室载运乘客及其行李或物品的乘用车。
但是,如果这种车辆同时具有下列两个条件,则不属于乘用车而属于货车。
一,是除驾驶员以外的座位数不超过6个;只要车辆具有可使用的座椅安装点,就应算座位存在。
二,是P=(M+N×68)>
式中:P-最大设计总质量;M-整车整备质量与1位驾驶员质量之和;N-除驾驶员以外的座位数。
★短头乘用车
一种乘用车,它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后,并且方向盘的中心位于车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内。
★越野乘用车
在其设计上所有车轮同时驱动(包括一个驱动轴可以脱开的车辆),或其几何特性(接地角、离去角、纵向通过角、最小离地间隙)、技术特性(驱动轴数、差速锁止机构或其他型式机构)和它的性能(爬坡度)允许在非道路上行驶的一种乘用车。
★专用乘用车
运载乘员或物品并完成特定功能的乘用车,它具备完全特定功能所需的特殊车和/或装备。
例如:旅居车、防弹车、救护车、殡仪车等。
摘自《轿车周刊》200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