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的演进过程
巴塞尔协议的历史演进(两篇)

巴塞尔协议的历史演进(二)巴塞尔协议的历史演进(二)巴塞尔协议是全球金融体系中一项重要的法规框架,旨在确保银行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该协议由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BCBS)制定,旨在规范银行的资本充足要求和风险管理实践。
在本文中,我们将继续探讨巴塞尔协议的历史演进,重点关注第二次和第三次巴塞尔协议的重要变化。
第二次巴塞尔协议(Basel II)于2004年发布,旨在加强资本充足要求和风险管理的标准。
该协议引入了“三支柱”框架,包括资本充足要求、监管机构的监测和市场纪律。
这一框架要求银行根据其风险水平设定适当的资本储备,以应对潜在的金融风险。
第二次巴塞尔协议的一项重要变化是引入了内部评级方法(IRB)作为评估银行信贷风险的工具。
这一方法允许银行根据其自身的内部数据和评估模型,对不同资产类别的风险进行量化和评估。
相比之前的标准方法,IRB方法更加精细化,能够更准确地反映银行的资本需求。
此外,第二次巴塞尔协议还引入了资本保障工具的概念,如次级债和优先股。
这些工具可以提供额外的资本储备,以应对金融危机和风险事件的冲击。
然而,这些工具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如确定其合适的定价和流动性问题。
第二次巴塞尔协议还强调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重要性,并为这些风险提供了更具体的管理要求。
银行被要求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框架,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风险应对措施。
此外,该协议还鼓励银行采取高效的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以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随着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第二次巴塞尔协议的不足也暴露了出来。
尽管该协议在资本充足要求和风险管理上做出了重要的改进,但仍无法有效应对金融体系中的系统性风险。
因此,国际社会开始推动第三次巴塞尔协议的制定。
第三次巴塞尔协议(Basel III)于2010年发布,旨在进一步增强银行的资本充足要求和风险管理实践。
该协议对银行资本的定义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并要求银行维持足够的资本缓冲区以应对潜在的风险。
巴塞尔协议的历史演进

巴塞尔协议的历史演进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金融体系日益发展,金融风险也日益增多。
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管准则,即巴塞尔协议。
本文将对巴塞尔协议的历史演进进行详细介绍。
起初,巴塞尔协议是在1988年制定的,被称为“巴塞尔Ⅰ协议”。
该协议旨在对全球银行业的监管进行统一,以确保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性,从而降低金融风险。
巴塞尔Ⅰ协议规定了风险权重资本框架,将银行业的资本要求与其风险资产相对应。
这一框架确保了银行能够承受严重的金融冲击,并保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定。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金融市场的复杂程度和金融产品的创新程度也不断增加,巴塞尔Ⅰ协议逐渐暴露出一些缺陷。
因此,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在2004年发布了巴塞尔Ⅱ协议,以填补这些漏洞。
巴塞尔Ⅱ协议引入了一个名为“风险综合评估方法”的新框架,以更准确地衡量银行面临的风险。
该方法将银行资本要求与资产的风险水平相匹配,更加精确地反映了银行的风险暴露程度。
此外,巴塞尔Ⅱ协议还引入了更全面的市场风险监管框架,并提出了对流动性风险的要求。
然而,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巴塞尔Ⅱ协议再次显露出其不足之处。
金融危机揭示了对风险资产的误判以及对银行业潜在风险的忽视。
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一部分,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在2010年发布了巴塞尔Ⅲ协议。
巴塞尔Ⅲ协议旨在增强银行资本充足性、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并改进对流动性和风险的监管。
协议要求银行必须维持更高的核心Tier 1 资本比率,并引入了逆周期资本缓冲区,以应对金融周期中的波动。
此外,巴塞尔Ⅲ协议还完善了对流动性风险的监管要求,并引入了所谓的“杠杆比率”来控制银行的杠杆水平。
总的来说,巴塞尔协议的历史演进展示了全球金融监管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从巴塞尔Ⅰ协议到巴塞尔Ⅲ协议,我们可以看到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不断努力跟进金融市场的变化,并在改进和强化监管框架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这些协议的实施对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至关重要,有助于预防金融危机的发生,并提高金融体系对冲风险的能力。
巴塞尔协议演变

(对巴I风险监管的补充)
适用风险:
第一支柱涉及但没有完全覆盖的风险(如贷款集中度);第一支柱中未加考虑的风险(如银行账户中利率风险、业务和战略风险)
监管原则:
银行具备一套评估程序测度自身总体资本水平,并制定保持资本水平的战略;
监管当局评价该评估状况与相应战略;
监管当局应鼓励银行资本水平高于最低监管资本比率
加强宏观审慎监管(降低顺周期性,降低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道德风险等);
改革薪酬和激励机制;
防堵监管漏洞
第三支柱——市场纪律
强调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等
强调信息披露责任(核心信息:资本结构、流动性、资本市场相关业务、薪酬)
流动性监管(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
影响
对我国:
对银行:
对核心资本管理:目前结构逐渐符合巴I;
一级资本:普通股(核心),严格其他标准
二级资本:一套
三级资本:取消
第一支柱——风险加权
强调统一的资本管理体系
表内业务风险加权
表外业务风险加权
固定权重:各国均同意(包括歧视性待遇)
非固顶权重:各国根据自身情况调整
所考虑风险:
信用风险(标准法、基础内部评级法、高级内部评级法)
操作风险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和框架
巴I
巴II
巴III
产生背景
银行业务全球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争→标准不统一→需统一标准
巴I巴II
金融危机:
新型风险、交叉风险
资本工具创新,吸收损失能力降低
创新→杠杆率不断积累
资本充足率亲经济周期
银行监管资本要求低
主要内容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发展脉络论文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发展脉络2010年9月15日,巴塞尔委员会主席卡如纳先生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召开第三次桑坦德国际银行会议上正式提出了basel iii,它是对目前银行资本与流动性标准的一次全面且综合的修正。
各国央行和监管部门希望这些改革能促使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同时确保银行持有足够准备金,能够不依靠政府救助独自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
2011年 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g20)峰会上批准basel iii并发布最终定稿。
按照二十国集团的要求,这些标准将随着金融环境改善和经济复苏后逐步引入。
对于银行业监管进行如此大规模的变革是源于2007 年至2009 年的金融危机,它暴露出新资本协议的诸多不足,例如旧有的银行业监管规则中,对于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过低,使得银行体系难以抵御突如其来的全球性金融系统风险,在危机爆发时全球银行的整体资本质量不佳;目前的监管体系尚未对杠杆率进行一致的监管;金融监管体系中存在亲周期效应未引起足够重视;以及强化对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对系统性风险考虑不足等。
这些都促使巴塞尔委员会对新资本协议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巴塞尔协议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有效地扼制了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
1988年版的巴塞尔协议包括如下要点:1.资本的分类;2.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3.资本与资产的标准比例;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波及全世界,而当时的basel 机制却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第一次建议,决定修订1988年协议,以增强协议规则的风险敏感性。
而basel iii受到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直接催生,该协议的草案于2010年提出,并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就获得了最终通过,并于此后的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g20峰会上获得正式批准实施。
该协议核心内容在于提高了全球银行业的最低资本监管标准,主要的变化包括:(1)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到4.5%。
巴塞尔协议3

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
最低资本充足 率=资本/风险 加强资产 三大基础 支柱
最低资本 监督检查 市场纪律 要求 过程
风险加权 资产
资本定义
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
市场风险 核心资本 附属资本
标准法
内部高级 内部评级 评级法 基本指标 标准法 高级计量 标准法 内部模型 初级法 法 法 法
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方法
高级计量法 银行用定量和定性标准,通过内部操作风
计量系统计算监管资本要求
标准法
• • • • 银行的业务分为8个产品线:公司金融、交易和销售、零售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业务、支 付和清算、代理服务、资产管理(和零售经纪(retail brokerage) KTSA = (GI1-8 x 1-8) KTSA = 用标准法计算的资本要求 GI1-8 = 按基本指标法的定义,8个产品线中各产品线过去三年的年均总收入 1-8 = 由委员会设定的固定百分数, 建立8个产品线中各产品线的总收入与资本要求 之间的联系。
2009年12月监 管文件的 主要内容
建立针对国际活跃银行的流动性最低标准
《巴塞尔协议III》改革的核心要点
资本定义的关键变化包括:
• 大幅度提高一级资本中普通股的质量和一致性,监管调整主要针对普通股。
巴塞尔协议的历史演进(2024)

巴塞尔协议的历史演进巴塞尔协议是国际金融监管的重要框架,旨在加强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的监管。
它由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首次引入,并经过几次修订和完善。
这个协议对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并对各国银行业有着深远的影响。
巴塞尔委员会是一个由各国央行和监管机构组成的国际监管机构,成立于1974年。
作为其主要任务之一,委员会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改善银行资本充足性监管,以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
巴塞尔协议的最初版本,被称为巴塞尔协议(BCBS1988),也被称为巴塞尔Ⅰ协议。
该协议针对的是银行的信用风险,旨在确保银行在面临违约风险时有足够的资本来覆盖损失。
根据该协议,银行的资本应该至少占其经修正后风险加权资产的8%。
随着时间的推移,金融市场的变化和金融危机的发生,巴塞尔协议的第一版本被认为过于简单和缺乏灵活性。
于是,在2004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巴塞尔Ⅱ协议,即巴塞尔资本协议(BCBS2004)。
巴塞尔Ⅱ协议修订了资本计量方法,并增加了其他重要的监管措施,如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监管。
巴塞尔Ⅱ协议规定了三个支柱,以确保银行业有足够的资本来应对不同类型的风险。
第一支柱要求银行根据其风险水平来确定所需的资本水平。
第二支柱要求银行建立并维护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框架。
第三支柱要求银行提供关于其资本充足性和风险管理的透明度。
尽管巴塞尔Ⅱ协议对监管框架进行了重要的改进,但它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因此,在2009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巴塞尔Ⅲ协议(BCBS2009),也被称为巴塞尔资本协议(BCBS2010)。
巴塞尔Ⅲ协议进一步完善了巴塞尔Ⅱ协议,并强调了监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巴塞尔Ⅲ协议引入了一个更为复杂的风险权重计算方法,以更准确地反映不同类型的风险。
该协议还对流动性风险监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以确保银行在面临流动性压力时能够应对。
巴塞尔Ⅲ协议的实施将在2022年开始,各个国家的银行业和监管机构都需要做好准备。
预计该协议的实施将对银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并迫使银行采取措施来提高其资本和流动性水平。
巴赛尔协议

1996年1月 推出《资本协议 关于市场风险的 补充规定》,提 出两种新的计量 风险的办法:标 准计量法和内部 模型计量法
重新规定对 OECD成员国资 产的风险权重, 并调低了墨西哥、 土耳其、韩国等 国家的信用等级。
为金融快速国际化 的反映,开始提升 对市场风险的认识
1997年7月 亚洲金融危机 《有效银行监管 的核心原则》
第一个巴塞尔协议由来
核心内容是对国际性银 行监管主体缺位的现实 1975年9月 巴塞尔协议初稿 股权原则为主 市场原则为辅 母国综合监督为主 东道国个别监督为辅 1988年7月
正式的巴塞尔协议
1983年5月 巴塞尔协议修改稿
抽象的监管原则和职责分配 未能提出具体可行的监管标准
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内容
第一个巴塞尔的发展
1991年11月 认识到准备金对 银行经营的重 要性及其在不同 条件下的性质差 异后,重新详细 定义了可计入银 行资本用以计算 资本充足率的普 通准备金与坏帐 准备金, 用于弥补未来不 确定损失的准备 金计入附属资本 ,而将那些用于 弥补已确认损失 的准备金排除在 外。 1994年6月 初步认识到除 OECD成员国与 非成员国之间存 在国别风险之外, OECD成员国之 间同样也存在国 别风险。 20世纪90年代 金融自由化的发 展将信用风险转 化为市场风险或 操作风险,银行 与金融市场的交 互影响也越发显 著。巴林银行倒 闭为例。 1995年 对银行某些表外 业务的风险权重 进行了调整。
巴塞尔委员会的来历
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金融自由化的 飞速发展,跨国金融机构层出不穷,金融国际 化突显,促使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大。在这种背 景下,以“十国集团”为首的央行代表在国际 清算银行的发起下,在瑞士的巴塞尔开会,并 建立了常设监管机构—巴塞尔委员会。
《巴塞尔协议》的演变历程及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的演变历程及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所属课程名称商业银行经营学班级金融1002班学号201041070234姓名刘昊《巴塞尔协议》的演变历程及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
其实质是为了完善与补充单个国家对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的不足,减轻银行倒闭的风险与代价,是对国际商业银行联合监管的最主要形式,并且具有很强的约束力。
《巴塞尔协议》是迄今为止对国际银行业发展产生影响最大的国际协议之一,对于中国来说也不例外。
《巴塞尔协议》的每一次的发展演变,都对中国银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在当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研究《巴塞尔协议》的演变历程不但可以了解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历史,同时也可以就此对我国适应国际银行风险管理和监管潮流变化,加强商业银行监管的影响做出分析。
一、《巴塞尔协议I》1、历史背景1974年,西德的赫斯塔特银行和美国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倒闭,震动国际金融业,这两家著名国际性银行的倒闭使监管机构开始全面审视银行监管问题。
1975年,针对国际性银行监管主体缺位的情况,第一部《巴塞尔协议》出台,强调任何银行的国外机构都不能逃避监管,但这个协议极为简单。
1983年修改的协议其总体思路也是“股权原则为主,市场原则为辅;母国综合监督为主,东道国个别监督为辅”。
直到1988年,巴塞尔委员会推出了第一份资本充足性国际文件《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与资本标准的协议》(《巴塞尔协议I》)才使得《巴塞尔协议》有了实质性进步。
2、主要内容《巴塞尔协议I》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资本的组成。
对各类资本按照其不同的特点进行明确界定,将银行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个层次。
且附属不得超过核心的 100% 。
第二,风险加权的计算。
根据资产的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将银行的风险划分为五个等级,从“无风险”到“十足风险”,及0%、10%、20%、50%、100%的风险权数;对资产负债表外项目采用“无风险”到“十足风险”的0%、20%、50%、100%的信贷风险折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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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支柱
1、最低资本 2、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市场约束
三大支柱
监管当局监督检查
资本充足率
市场约束
监 督
操 作
பைடு நூலகம்
资本定义
风险加权资产 监督检查
检
风
查
险
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 市场风险
内部评级法 标准法
内部测量法 标准法 基本指标法
1995年2月27日,英国中央银行宣布,英国商业 投资银行——巴林银行因经营失误而倒闭。消息传出, 立即在亚洲、欧洲和美洲地区的金融界引起一连串强烈 的波动。东京股市英镑对马克的汇率跌至近两年最低点, 伦敦股市也出现暴跌,纽约道·琼斯指数下降了29个百分 点。
尼克·李森
国际金融界“天才交 易员”,曾任巴林银行驻新加 坡巴林期货公司总经理、首席 交易员。以稳健、大胆著称。 在日经225期货合约市场上,他 被誉为“不可战胜的李森”。 由于他富有耐心和毅力,善于 逻辑推理,能很快地解决以前 未能解决的许多问题,他被视 为期货与期权结算方面的专家, l992 年 , 巴 林 总 部 决 定 派 他 到 新加坡分行成立期货与期权交 易部门,并出任总经理。
3.目标标准比率
相对于加权风险资产的资本比率应为8%,其 中核心资本比率至少应为4%。
《巴塞尔协议》内容
1、强调资本充足率的标准和意义 2、确立全球统一的银行风险管理标准
3、强调(的国二主家)要风19险特8对点8年银行《信巴用塞风尔险协的议影》响
1、容易导致银行过分强调资本充足的倾向,从而忽略银行业的 盈利性和其他风险。
①交流金融监管信息 ②建立各个领域能够认同的最低监管标
准 主要职责
③加强各国监管当局的国际合作和协调 ④维护国际银行体系稳健运行
20世纪80年代初,在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不断
增势长。的一(同时B、,a1s主9e8要l 8国A年际c的银co行巴r的d塞)资尔本充协足议率缺呈下降趋
为了阻止其银行体系资本充足率的进一步滑坡,并 形成较一致的资本充足衡量标准以保证各国商业银行 的公平竞争,1988年巴塞尔委员会制定并通过《统一 资本计量与巴塞尔标准的国际协议》即通常所说的 《巴塞尔资本协议》或《巴塞尔协议》
两大支柱: 银行资本
资产风(内险一容)《巴塞尔协议》的主要
内容: 资本的组成 风险权重 目标标准比率
1.资本的组成
核心资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
分配利《润巴。 塞尔协议》的内容
附属资本:呆坏账准备、优先股、资本性金融债 券。
2.风险权重
根据资产的相对风险程度,对资产负债表上 的各类《资巴产塞以尔及协表议外》项的目内制容定用来计算资本 金的风险加权比率。 权数有5个:0、10%、20%、50%、100%
案例分析 英国—巴林银行倒闭事件
1763年,弗朗西斯·巴林爵士在伦敦创建了巴林银 行,它是世界首家“商业银行”,既为客户提供资 金和有关建议,自己也做买卖。由于经营灵活变通、 富于创新,巴林银行很快就在国际金融领域获得了 巨大的成功。 但是,巴林银行有别于普通的商业银行,它不开发 普通客户存款业务,故其资金来源比较有限,只能 靠自身的力量来谋求生存和发展。
(一)新协议产生的背景
20世纪90年代后,在金融创新的不断推 动下,金融衍生工具及交易迅猛增长,银行业也 越来越深入地介入到这些衍生交易中,金融市场 的波动对银行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从国际环境来看,巴林银行、大和银行 等几起震惊全球金融界的大案基本上都是由于市 场风险管理失控而引发和导致的。为应对新的国 际金融形势,委员会适时推出了更加具有风险敏 感性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事情表面看起来很简单,里森的判断失误是整 个事件的导火线。然而,正是这次事件引起了全世界密 切关注,金融衍生工具的高风险被广泛认识。从里森个 人的判断失误到整个巴林银行的倒闭,伴随着金融衍生 工具成倍放大的投资回报率的是同样成倍放大的投资风 险。这是金融衍生工具本身的“杠杆”特性决定的。
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一、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
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CONTENTS (目录)
三、《巴塞尔协议Ⅲ》
20世纪70年代初期,原联邦德国的赫斯塔特银行、 伦敦的不列颠以色列银行和纽约的富兰克林国民银 行相继发生倒闭。
1975年巴,塞在尔国银际行清算监银管行委的员发会起和支持下,“十
国集团”和瑞士、卢森堡的银行行长在瑞士柏塞尔 举行会议,讨论跨国银行的国际监督和管理问题, 成立了常设监督机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但是还不至于能撼动巴林银行。为了反败为胜, 尼克李森再次大量补仓日经225期货合约和利率期货合约, 头寸总量已达十多万手。
2月24日,当日经指数再次加速暴跌后,李森所在 的巴林期货公司的头寸损失,已接近其整个巴林银行集 团资本和储备之和。融资已无渠道,亏损已无法挽回, 李森畏罪潜逃。
巴林银行面临覆灭之灾,银行董事长不得不求助 于英格兰银行,希望挽救局面。然而这时的损失已达14 亿美元,并且随着日经225指数的继续下挫,损失还将进 一步扩大。因此,各方金融机构竟无人敢伸手救助巴林, 巴林银行从此倒闭。
1994年下半年,李森认为,日本经济已开始走出衰 退,股市将会有大涨趋势。他以银行的名义认购了价值70亿 美元的日本股票指数期货,并以买空的做法在日本期货市场 买进了价值200亿美元的短期利率债券。如果这几笔交易成 功,理森将会从中获得巨大的收益,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事与愿违, 1995年1月16日,日本关西大地震,股市暴 跌,李森所持多头头寸遭受重创,损失高达2.1亿英镑。
2类 所、资绵从产连具不的体(的同真的信实不三风用风险足)等险资级情之1产的 况9的差 。处8计异8算年,看从,《而《不巴巴能塞塞十尔分尔协准议确协》的也议反没映》有银考行虑资同产
3、仅注意到信用风险,而没有考虑到在银行中影响越越大的市 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4、许多已有的监管约束推动了国际银行业的风险套利现象,但 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却难以有效约束这种现象。主要包括: 通过推进资产的证券化将信用风险转化为市场风险等其他风险来 降低对资本金的要求,广泛采用控股公司的形式逃避资本金的约 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