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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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关于会计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一直良好,但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经营压力增大。

为了逃避税收,公司负责人李某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虚构业务,非法逃税。

二、案件经过2019年,某税务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疑点,随即对该公司进行深入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虚开发票: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开具大量虚开发票,用于抵扣实际业务中应纳税额。

2. 逃税:通过虚开发票,公司减少了实际应纳税额,逃避了相应的税款。

3. 漏税:公司未按规定申报税款,存在漏税行为。

在调查过程中,公司负责人李某承认了上述违法行为,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三、法律分析1. 违法行为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缴纳税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逃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逃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本案中,某公司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逃避了相应的税款,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某公司逃税数额较大,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分析1. 虚开发票行为的危害虚开发票行为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同时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法律风险。

本案中,某公司通过虚开发票逃避税款,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还可能对公司的长远发展造成影响。

2. 会计人员在防范虚开发票中的作用会计人员在企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防范虚开发票行为的重要力量。

关于会计法律制度案例(3篇)

关于会计法律制度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加,会计信息质量对投资者决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为追求短期利益,通过财务造假等手段粉饰业绩,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案例将以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为例,分析其造假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引发的会计法律制度反思。

二、案例概述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某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在上市后,股价一度飙升,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然而,从2015年开始,公司被爆出存在财务造假行为,涉及虚增收入、虚构资产、隐瞒费用等问题。

三、造假手段及后果1. 虚增收入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具体手段包括:(1)虚构客户,伪造销售合同,将未实际销售的产品计入收入;(2)将销售业务提前确认,将尚未到账的款项计入收入;(3)通过关联交易,将关联方的收入计入公司收入。

2. 虚构资产公司通过虚构资产、隐瞒资产减值等方式,虚增资产总额。

具体手段包括:(1)虚构应收账款,将未实际收回的款项计入资产;(2)隐瞒资产减值,将资产减值损失计入费用,而非计提减值准备;(3)通过关联交易,将关联方的资产计入公司资产。

3. 隐瞒费用公司通过虚构费用、推迟确认费用等方式,降低费用支出。

具体手段包括:(1)虚构业务招待费用,将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入业务招待费用;(2)推迟确认销售费用,将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入待摊费用;(3)通过关联交易,将关联方的费用计入公司费用。

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失真,虚增了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误导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

最终,公司被监管部门查处,股价暴跌,投资者损失惨重。

四、引发的会计法律制度反思1. 会计准则的完善我国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行业特点等因素,确保会计准则的适用性和前瞻性。

同时,应加强对会计准则的解释和宣传,提高会计人员的准则意识。

会计法律典型案例分析(3篇)

会计法律典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间的商业活动日益频繁,会计信息失真、虚开发票等问题逐渐凸显。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会计违法行为。

本文将以某企业虚开发票案为例,对会计法律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二、案例简介某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自成立以来,该公司一直存在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公司在2018年至2020年间,通过虚构业务、伪造合同等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余份,涉及金额达5000余万元。

在税务机关调查过程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1)虚开发票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开发票。

本案中,某企业通过虚构业务、伪造合同等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反了上述规定。

(2)偷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行为。

本案中,某企业虚开发票,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属于偷税行为。

(3)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本案中,税务机关对某企业作出了以下处罚:①责令退还已骗取的税款;②处所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③对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分别处以有期徒刑和拘役。

2. 案例启示(1)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发票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监督,防止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2)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企业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3)加强税收征管。

税务机关应加大对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法律责任相关案例(3篇)

会计法律责任相关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安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会计人员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对会计法律责任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借鉴和警示。

二、案例一:虚开发票案案例背景:某企业财务负责人王某,为了提高企业业绩,虚构业务,虚开发票,导致企业虚列收入、虚增利润。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王某虚构业务,虚开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王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案件结果: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案例二:职务侵占案案例背景:某公司会计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李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案件结果: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案例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案例背景:某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张某,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故意隐瞒公司重大财务风险,导致公司股价下跌。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张某故意隐瞒公司重大财务风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张某的行为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案件结果: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案例四:挪用资金案案例背景:某公司出纳员赵某,将公司资金挪用,用于个人投资。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赵某将公司资金挪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赵某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会计法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会计法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例涉及某国有企业A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相关规定,被当地财政部门查处的事件。

A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逐渐显现。

在2019年的一次审计检查中,A公司被发现存在严重的会计违法行为。

二、案例分析(一)违法事实1. 虚列支出:A公司在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中,通过虚列工程款、设备采购费用等手段,将部分应由公司承担的费用计入工程项目成本,导致当期利润虚增。

2. 隐瞒收入:A公司在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中,隐瞒了部分销售收入,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不实。

3. 账外设账:A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账外设账的现象,部分业务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失真。

4. 违规提供财务报表:A公司在向股东、债权人等提供财务报表时,未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编制和审核,导致报表信息失真。

(二)法律依据1. 《会计法》第二十条: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

2.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编造、篡改财务会计报告。

3.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法律责任根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A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罚款:A公司因虚列支出、隐瞒收入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

2. 行政处分:A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 刑事责任:若A公司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案例分析结论本案中,A公司因违反《会计法》相关规定,被当地财政部门查处,体现了国家对会计工作的重视和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

通过本案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会计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案例以某公司财务造假事件为背景,通过对该事件的深入分析,揭示会计法律制度在防范和打击财务造假方面的作用与不足。

二、案例概述某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该公司凭借其强大的销售业绩和良好的口碑,迅速发展成为当地知名的房地产企业。

然而,在2013年,某公司被曝出涉嫌财务造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经调查,某公司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收入、隐瞒费用等手段,虚报利润总额达数亿元。

该公司财务造假事件涉及面广,涉及多家银行、供应商和客户,给我国金融市场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危害。

三、案例分析1. 会计法律制度在防范财务造假方面的作用(1)会计准则的规范作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防范财务造假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本案例中,某公司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虚构交易、虚增收入,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2)会计监督机制的保障作用我国《会计法》规定了会计监督机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对财务造假行为进行预防和发现。

在本案例中,某公司内部会计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未能有效发现和制止财务造假行为。

(3)法律责任追究的震慑作用我国《会计法》对财务造假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

在本案例中,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财务造假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2. 会计法律制度在防范财务造假方面的不足(1)会计准则的滞后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环境不断变化,会计准则的滞后性日益凸显。

在本案例中,某公司利用会计准则的滞后性,虚构交易、虚增收入,逃避了法律制裁。

(2)会计监督机制的缺失我国部分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财务造假行为难以发现和制止。

在本案例中,某公司内部会计监督机制形同虚设,为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1考核:原始凭证金额错误+不相容职务+财政监督+借款收据明光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发生以下事项:(1)2月14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货物,收到发票后,经办人员王某发现发票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相符,便将发票退回给出具单位,要求对方重开。

(2)3月22日,公司从事收入、支出、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吴某休产假,公司决定由出纳员李某临时顶替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了交接手续。

(3)5月15日,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张某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会计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原从事总账登记工作的陈某被调到稽核岗位协助另一位稽核员进行稽核工作,使该岗位一岗两人。

(4)6月8日,市财政部门要求到该公司进行检查,公司领导以“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出差”为由,予以拒绝。

(5)9月22日,公司供销科钱某出差归来报销差旅费1700元,同时将多余现金300元退回给出纳员李某,李某随即退还给钱某2000元借款收据。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及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经办人员王某退回金额错误的发票,要求出具单位重开的做法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什么?【答案】该公司经办人员王某的做法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原始凭证金额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2)该公司决定由出纳人员李某临时顶替吴某兼管收入、成本、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什么?【答案】该公司决定由出纳人员李某顶替吴某兼管收入、支出、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该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调整部分会计工作岗位,使稽核岗位一岗两人的做法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什么?【答案】该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调整会计工作岗位并使稽核岗位一岗两人的做法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会计法律制度的企业案例(3篇)

会计法律制度的企业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初期发展迅速,但由于缺乏完善的会计法律制度,导致财务管理混乱,一度面临严重的财务风险。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保障股东利益,XX 科技决定引入并实施会计法律制度。

二、问题分析1. 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公司初期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会计核算不规范,账目混乱,难以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2. 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公司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审批流程混乱,存在财务风险。

3. 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失真,无法为管理层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三、解决方案1. 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公司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2. 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会计制度。

3.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完善的财务审批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控。

4. 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实施过程1. 制定会计制度:公司组织会计人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完整的会计制度。

2. 培训会计人员:对会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3. 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财务审批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控。

4. 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实施效果1.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通过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和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规范,账目清晰,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2. 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通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财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财务审批流程规范。

3. 会计信息质量提高:由于会计核算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失真问题得到解决,为管理层提供了准确的决策依据。

4. 公司效益提升:通过规范财务管理,公司经济效益得到显著提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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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案例一某企业结束内审出具内审报告后,又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周后得知政府审计部门还要来企业审计,经理很不高兴:“都成了三堂会审了!这不是加重企业负担吗?事务所审过了还不够吗?”要求:谈谈你对该经理说法的看法。

案例二某某药公司在编制××年财务报表时,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把本该作为费用处理的2128万元税金转入产成品成本,留待下年处理,将公司亏损虚构为盈利1995万元。

b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某药公司编制的××年盈利预测文件进行审核。

该所未能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履行职责,在没有对被审核单位盈利预测的基本假设、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和计算方法等基本要素作出书面评价的情况下,即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意见书,对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产生了严重的误导作用。

而且该所在对某某药公司××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公司违反国家财务规定,将亏损虚报为盈利1995万元,但该事务所对上述虚假陈述予以掩盖,出具了含有严重虚假内容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要求:请从会计核算基本要求、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角度对某药公司和b会计师事务所上述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三某上市公司200 X年存在以下情况:12月25日,公司投资部与丙企业签定协议,将子公司乙企业转让给丙企业。

公司拥有乙企业55%的股份,协议以1.8亿元的价格转让。

同时,公司投资部与丙企业签定了补充协议,规定本公司于次年四月底以相同价格购回已出售的乙企业股份。

此补充协议仅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投资部经理和会计部经理4人知晓。

同年12月28日,丙企业支付了全部购买价款,并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

股权转让时,公司对乙企业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900万元,公司据此于当年确认了出售乙企业的股权投资收益1.51亿元。

次年2月底,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驻公司进行年报审计,公司将与丙企业签定的补充协议单独锁入保险柜中,也未将有关情况向注册会计师介绍,注册会计师签发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此后,公司虚列投资收益一事被曝光,股民强烈要求追究公司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在此情况下,公司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有关事宜。

董事长李某在会上强调了两点:第一,有问题应当找做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因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出了事都由注册会计师负责;第二,公司应当吸取教训,会计部和总会计师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应当严格把关,全权负责,至于他本人,不懂会计业务,今后就不再签字盖章了,也不承担这个责任了。

要求:请分别从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角度对公司上述有关情况作出分析、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四某企业2003年6月进行了重大人事变动,董事会重新任命了总经理,并任命了一个刚毕业的硕士生做财务经理,该硕士没有从业资格证书,也没从事过实际会计工作,但在会计界发表了数篇论文,在西方会计理论研究方面很有造诣。

2004年初,在注册会计师审查该企业上年财务报告时,发现该公司的摊销折旧规则在2003年7月起发生了变化,与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尽一致,财务经理解释这样更符合国际惯例。

注册会计师还发现有一些与境外的往来项目询证函不是原件。

考虑到该财务经理在业界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要求:分析上述案例中哪些做法不符合政策和法规规定。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案例一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一批原材料,开具了一张50万元的银行汇票。

该汇票的收款人为乙企业,付款人为丙银行。

由于受市场供需和物价的影响,这项经济业务的实际结算金额为55万元。

甲企业在汇票上签了章,并写明了出票日期等有关内容。

乙企业接受此银行汇票后,到丙银行提示承兑时,丙银行拒绝承兑。

请分析丙银行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案例二A企业从B企业购进一批设备,价款为100万元。

A 企业开出一张由A企业为出票人和付款人,B企业为收款人,付款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

同时,C企业为该汇票提供了担保,保证A企业到期承兑该汇票。

付款期满后,由于A企业财务发生危机,无款可付,B企业就要求C企业支付该款,但C企业拒付。

请分析C企业是否要支付该笔款项,为什么?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案例分析案例一某企业于2000年度实现利润5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利息收入40万元。

本年摊销了上年境外已纳税额超过我国税法抵扣限额8万元。

该单位本年计算的应纳税额=(500-10-40)×33%=148.5万元,税务机关审核后,认为该单位的应纳税所得额有错误,并认定为偷税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追缴偷税款=(40+8)×33 %=15.84万元(2)由于偷税额15.84万元,占全部应纳税额148.5万元的10.67%,且偷税金额超过10万元,故税务机关认为犯了偷税罪,除追缴税款外,还应对有关责任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根据偷税情况,税务机关决定对该单位处以l-5倍的罚款,并按偷税天数征收2‰的滞纳金。

(4)由于该单位认为税务机关的罚款行政决定计算有误,偷税比例应为9.6%(即15.84÷(500-10 十8) ×33%= 9.6%),属定性错误,拒不缴纳罚款,并准备上诉法院。

税务机关遂决定从处罚决定书下达之次日起,加罚3‰的罚款。

(5)企业收到税务机关处罚决定书之次日起,向人民法院上诉税务机关。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请问:(1)以上税务机关的各种行为是否正确?若不正确,指出正确的处罚方法。

(2)企业的行为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应如何纠正?答案:(1)追缴偷税款不正确。

该单位在境外已纳税额超过我国税法抵扣限额的8万元,不应在本年摊销,而应在本年抵扣,正确计算为:追缴偷税款=(40+8)×33%-8=15.84-8 =7.84(万元)(2)该单位实际应纳税款=(500-10+40+8)×33%-8=169.54(万元)偷税额为7.84万元,与全部应纳税额169.54万元的4.62%,税务机关应追缴其少缴税款税款,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但不能对有关责任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处罚不正确,罚款应在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企业行为不正确,应先缴纳罚款,不能以税务机关计算有误进行对抗。

(5)企业行为不正确。

企业应先向税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不可就此案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例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能如此强制吗?2001年7月,王珍在宝康县工商局办理了临时营业执照从事服装经营,但未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9月,被宝康县税务所查处,核定应缴纳税款300元,限其于次日缴清税款。

王珍在限期内未缴纳税款,对核定的税款提出异议,税务所不听其申辩,直接扣押了其价值400元的一件服装。

扣押后仍未缴纳税款,税务所将服装以300元的价格销售给内部职工,用以抵缴税款。

问题:1.对王珍的行为应如何处理?2.请分析宝康县税务所的执法行为有无不妥?答案:1.对王珍未办税务登记的行为,税务所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提请工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P1492.(1)对于扣押后仍不缴纳税款的,应当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才能拍卖或变卖货物抵税;(2)应依法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

变卖应依法定程序,由依法成立的商业机构销售,而不能自行降价销售给职工。

——强制执行(3)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税务所未听取王珍的申辩。

——纳税人的权利案例三这样的税务执法本身合法吗?2001年8月,某市开发区国税局(县级局)管理二处接到举报,该市F企业有偷税行为。

遂以管理二处的名义下发检查通知书,派检查人员李刚到企业检查。

该企业拒不提供纳税资料,开发区局核定其应纳税额3万元,责令其8月15日之前缴纳。

8月7日李刚发现该企业将大量商品装箱运出厂外,李刚担心税款流失,到其开户银行出示税务检查证后要求银行提供企业资金情况,在银行不予配合的情况下,报经局长批准,扣押了F企业价值3万余元的商品,并委托商业机构拍卖,拍卖价款4万元。

8月15日,该企业缴纳税款3万元,对其扣押措施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开发区国税局的执法行为不当之处在哪里?应如何做才正确?2.银行是否应提供该企业的账户资金情况?为什么?3.法院是否应受理此案?为什么?4.若法院受理应如何判决?5.对该企业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行为应如何处理?答案:1.(1)开发区国税局不应以管理二处的名义下发检查通知书,没有执法主体资格,应以开发区局的名义下发;(2)李刚应出示税务检查证;(3)稽查人员应至少两个人,不应单人稽查;(4)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之前应先责令企业提供纳税担保;(5)未到纳税限期之前不应拍卖商品抵税;且拍卖应委托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而不应委托商业企业拍卖。

2.银行不应提供资金情况,因为没有经局长批准,没有持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

3.法院应受理此案。

因为按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收保全措施属于选择复议,可直接诉讼。

4.法院应当以执行扣押措施不当,给纳税人造成损失为由,判决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若能够返还商品,则应返还商品,不能够返还,应将拍卖所得4万元返还企业。

5.对F企业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四市国税局税务行政处罚及执法妥当吗?2001年8月8日,某市国税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A厂2001年6月隐瞒应税收入,少计缴增值税22万元。

8月10日,市国税局向该厂下达了补缴税款的处理决定和罚款1倍的处罚决定,责令于8月20日之前缴纳。

该厂认为处罚过重,提出异议。

市国税局重新做出罚款2倍的决定。

到8月20日,该厂只缴纳税款,而拒不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

市国税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

请分析:市国税局的执法行为是否妥当。

答案:不当。

理由如下:1.税款未加征滞纳金;2. 市国税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以及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市国税局在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未履行告知义务。

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应为无效处罚;3.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4.该局以被检查人逾期不缴纳罚款也未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错误。

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法定的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3个月。

提起复议和诉讼期限未满。

征管法指的“逾期”不是规定的罚款缴库期,而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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